对股份制企业财务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份制论文,企业财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一、资产保值增值与资本金保全问题
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本金保全是投资者十分关心的问题。它涉及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当前股份制企业在这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国有企业在改组为股份制时,在资产评估上缺乏科学、合理、可行的计价标准,存在着国有资产漏评、低估、私有化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为此,在今后组建股份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必须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1.组织资产清查,做好资产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进行资产评估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实企业占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价值总量,作为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投资,不得用国家所有资金设置“法人股”或“企业职工集体股”。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清产核资后,委托给股份公司代管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
2.强化对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要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社会信誉,努力避免各方面对评估工作的“行政干预”。凡是股份制改组的企业资产评估,必须委托经国家批准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3.企业财会人员要始终参加此项工作。资产评估是由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评估机构的有关人员负责。但是作为评估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他们完成此项工作,特别是对进入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要查清底数,向有关方面提供确切的资料。
4.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要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股份制企业派出国家股权代表,对企业经营效益和财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监督。
(二)有的股份制企业忽视了资本金的积累和科学的使用,削弱了股份制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资本公积金是股份制企业净资产的一部分,是企业壮大实力,发展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因此,股份制企业必须重视资本金的合理积累和有效使用。具体方式有:
1.在股份制企业设立时应合理构造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它是企业由于非经营性原因而引起的投资者权益的变化,不计入股本而属于股本权益,增加企业的净资产额。在设立股份制企业时,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评估,原有资产的增值部分应转为资本公积金。增值幅度的大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应以股本额而定。从资产评估增值取得资本公积金时,评估增值率应取中下线水平为好,避免由此引起国有资本股份占有过大而影响其它投资者的利益。
2.通过股本募集获取资本公积金。《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募集方式,即可以以超过面值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募集股票,超值部分按规定转作资本公积金。合理确定溢值有利于股份制企业获得较为理想的资本公积金,而股票的发行价格需通过有资格的证券部分核定。股票发行价格一般要根据企业经营业绩,特别是股票发行前三年的业绩、净资产收益率以及股票发行时的股市行情等因素来确定。
3.通过公司经营创造企业效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在经过合法程序批准后配售部分股份。一般配股股份价格高于面值,溢值部分转增资本公积金。
5.阶段性的资产评估获取资本公积金。股份制企业随着企业经营发展要增资配股,此时需要再评估资产。这些阶段性的资产评估,都将使资产增值,从而获取增量资本公积金。
6.依法有效使用资本公积金。
二、股份制企业财务体制问题
当前,股份制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例如:对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剥离与财务管理问题;股份公司组建体制不全,给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了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按《公司法》规范股份公司体制。财务体制则依靠公司体制,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制度进行内部财务体制改革与会计核算管理。基本内容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和模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集团、股份制公司、子公司属于前者;分公司、工厂属于后者。按照这一要求可将股份制企业的财务体制分为三个层次:一层是核算内外投资,负责资金筹措,发行公司债券,上交税项,执行财务监督,汇总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二层是对公司财务领导负责,主要职责是进行生产经营会计核算,并兼有筹资职能;三层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成本进行核算。从而形成“投资决策—利润—成本”三个层次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制。
三、股份制企业的财务负担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后,其财务负担相对来说是加重了。这是因为:
1.国有企业改造后失去了承包减税让利政策的优惠,税务责任加重。
2.有的股份制企业,忽视了股份制改造的转制作用而单纯追求筹资解决企业经营上的资金困难,形成募集股获得资金用于还债,虽省了一些贷款利息,却增加了对股本分红的经济责任。
3.股份公司必须对投资者提供相应的报偿,报偿率一般要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同时还要用税后利润的15%—20%作为资本公积金。
4.股份制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少了过去的政府与企业间的婆媳关系,在解决一些问题时,增加了另一些难度。
5.股份制企业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经营机制的特长,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工资奖励待遇方面要高于同行业的非股份制企业。
(二)解决股份制企业负担过重的措施:
1.我国引进股份制的根本目的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因此,股份公司募集股本必须用于扩大企业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
2.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抓住机遇,顺应市场放手经营,提高效益,增加积累。上市的股份公司可以在净资产资本公积金允许的情况下实施配股,从而增加资本金和公积金,用于投资,壮大企业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及收益处理问题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一般是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其它经济实体的投资,也可以把对本企业下属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投资包括在内。它是股份公司壮大实力,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处理好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及收益,是与股份制企业利益直接有关的问题。
(一)企业对外投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者在核算方法上是不同的,企业应分别确认和计量其收益。短期投资一般是运用企业临时闲置周转资金进行投资,主要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外投资,目的是为获取闲置资金收益,主要是有价证券投资,所获收益在会计上应作投资收益处理。长期投资方式比较多,既可以以货币资金进行投资,也可以以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既可以是购买公司债券投资、购买公司股票投资,还可以直接对企业出资进行投资;既有股权投资,也有债权投资。在会计准则中,长期投资分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它投资。为了正确反映各种投资方式的长期投资收益,在会计核算上应区别不同的投资方式,分别核算投资收益。
(二)债券投资收益。按照国际会计惯例,依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国家或企业发行债券应当分期付息,持有债券的企业应当在各会计期间计算应计利息,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完善,国家和大部分企业发行债券都不是按期分次付息,而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未到期前只表现为一种债权,当债券到期,收回债权,获取券息,才形成投资收益。
(三)股票投资收益。按国家规定,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中拥有25%以上股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投资收益;而在投资中拥有25%以下股权时,则投资收益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目前,应用权益法和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收益时存在的处理不正确现象。有不少企业应该采用权益法却未采用,而按成本法把对外投资收益在会计核算中只简单地将实际收到的收益列入损益表中,对未收到的收益不进行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正确的做法应是:采用成本法时,必须按企业收到或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数额作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处理。当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股东权益增加时,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股份增加额,并将其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增加企业投资收益。相反,亏损时作为减额,减少投资收益处理。
总之,在我国股份制尚属起步阶段,会计亦刚刚进入与国际会计接轨,股份制企业财务问题的存在是必然的。这就要求广大财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需不断地对其加以健全和完善,建立起名副其实的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收稿日期:199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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