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全面发展教育——读《素质教育问题研究》想到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素质教育论文,全面发展论文,几个问题论文,实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的关系如何?许多论述素质教育的文章都要提到。燕国材在其《素质教育问题研究》(《江西教育科研》,1996年第4期。下简称《研究》)一文中认为素质教育不等于全面发展教育。他说:“有人说,建国以来,我国推行的一直是全面发展教育方针,今又提出素质教育,这难道有必要吗?那二者之间究竟有何关系呢?在我看来,素质教育的提出是完全必要的,它可以使全面发展教育落到实处。长期以来,全面发展什么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简明的回答。如有的说,全面发展的是德育、智育、体育(现又补入了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有的则说,全面发展的是德、智、体(今天又补入了美与劳)。前一种回答显然是错误的;后一种回答虽然正确,但毕竟有点列举式的罗嗦。素质教育提出后,其回答就十分简明了,即全面发展素质;而且素质这个概念,不仅可以包涵德、智、体、美、劳,同时还可包涵别的内容,如心理等;更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扩展其内涵。素质教育提出之后,全面发展教育也不必废除,它可以成为素质教育的手段或途径,即通过全面发展教育以提高学生的素质。”
这段论述中的问题,我们择其主要者而言之:
1.全面发展什么?回答: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劳。《研究》认为,这一种回答“虽然正确,但毕竟有点列举式的罗嗦”,没有“全面发展素质”的回答来得简明。
照此说来,两种回答的差别是:前者用了九个字,罗嗦;后者用了六个字,简明。仅是“罗嗦”与“简明”的差异,显然并无实质的不同,二者就该是一回事;这是无疑的。
但是,《研究》却认为,全面发展教育,“它可以成为素质教育的手段或途径,即通过全面发展教育以提高学生的素质。”
这样看来,全面发展教育和素质教育就是两码事了。
二者到底是一回事呢还是两码事?似乎在《研究》中还未讲清楚。
2.“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劳”这一提法的表述用了九个字;而“全面发展素质”仅仅用了六个字,哪种表述清楚明白?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前者明确,毫不含糊:只能使受教育者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能片面发展,也不能使其它的东西发展。至于后者,有皂白不分良莠无别之嫌。照《研究》说:“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显然“素质”是有好的也有坏的。既然如此,怎么能够使之“全面发展”呢?如果仅让好的素质发展而不让坏的素质发展,则就成了片面发展,就不是“全面发展素质”的原意了。
有人说,“素质”这个概念只是指好的素质,不包涵坏的。这说法是不符合《研究》的原意的。《研究》讲得十分肯定:“素质这个概念,不仅可以包涵德、智、体、美、劳,同时还可以包涵别的内容,如心理等;更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扩展其内涵。”这一跨越时空外延无穷大的“素质”概念,其内涵除了德、智、体、美、劳之外,其余的是些什么?是“心理”吗?要知道,德、智、美和劳动观点等都是属于“心理”的。在“心理”中,把这些除去了,还有什么?如果德、智、体、美、劳算是“素质”的话,则是好的“素质”。把好的“素质”除开,其余的,不就是坏的“素质”么?
3.德、智、体、美劳和心理,能说是“素质”这个概念的内涵吗?《研究》讲得明白:“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简言之,“素质”是“特点”。德、智、体、美、劳和心理,都非什么“特点”,也不是什么“特点的有机结合”,只能说它们有“特点”,不属于《研究》所谓的“素质”概念的内容。
德,是品德,即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规范已成为个人的信念、理想和行为习惯。智,是聪明才干,即个人掌握了一定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与技能,并用之以解决问题的程度。体,是根据一定的知识技能,合理锻炼身体,从而具有正常生长发育的强健体魄。美,是认识美、体验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劳,是劳动技能和劳动观点以及良好的劳动习惯。心理,是脑的机能、客观现实的反映。它们中有哪一个是“特点”或“特点的有机结合”呢?只能说,在每个人的身心上,德、智、体、美、劳等都各有其特点。《研究》把它们归入它所谓的“素质”的内容,不知有何根据?
4.古往今来,任何一种教育,对受教育者来说,都是一种“社会影响”,而且都能在学生的心理和身体上形成某些特点,而且这些特点会和其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形成有机结合;同时,这些教育也要使学生已有的特点及特点的有机结合都得到提高。这一事实,还用得着多费唇舌么?
如果照《研究》所说,“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那么,古今中外的哪一种教育不能称为“素质教育”呢?有何根据只能把“以全面发展教育为手段或途径”的那种教育称为“素质教育”呢?
准上四点窃以为,《研究》还没有讲清楚它说的“素质教育”到底是什么。
我们再看看《研究》所说的“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就更明白它讲的“素质教育”了。照《研究》说,基本特点有七:
1.主体性
《研究》说:“素质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即是素质的承担者与体现者。而每一个学生乃是活生生的主体,……素质教育本身是无所谓主体性的,它的主体性实质上就是学生的主体性。”
这说法是不对的。
古往今来,任何一种教育都是离不开学生的,没有学生的教育何曾有过?“每一个学生乃是活生生的主体。”如果说,“素质教育本身是无所谓主体性的,它的主体性实质上就是学生的主体性。”那么,任何教育(如“应试教育”)都是有“主体性”的;因为它们都是有学生的。如此,所谓“主体性”就不能算是“素质教育”所特有的东西了,而为一切教育所共有。
“主体性”不是“素质教育”的特点。
2.全面性
《研究》说:“素质教育的总体目的就是全面地提高学生的素质。这个总体目的就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全面性的特点。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全面性有两个涵义:一是所有的学生的素质都要发展与提高,即都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二是指学生的各种素质都要得到发展与提高,亦即要达到一定的要求。还要指出的是,素质教育的‘全面’与全面发展教育的‘全面’不完全一致,后者只有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要有所发展这一涵义,并未明确包含所有学生都要有所发展这一意义在内。”
这段话,除“全面发展教育并未明确包含所有学生都要有所发展这一意义在内”这句话外,其余的都讲到点子上了。
但是,据《研究》所界定的那个“素质”,是有好有坏的,是皂白不分的。如此这般的“素质”能够让它们“全面发展与提高”吗?如果只让好的“素质”得到发展与提高;那么,“素质教育”还有“全面性”么?不是成了“片面性”么?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的“全面”,的确和《研究》所讲的“素质教育”的“全面”不一样。它明确规定只发展受教育者的德、智、体、美、劳。每个学生都是受教育者;因此,任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都要有所发展与提高。这一事实,还用得着多费唇舌去论证么?《研究》说“全面发展教育并未明确包含所有学生要有所发展这一意义在内”,是悖于事实的。
简言之,《研究》说的那个“素质教育的全面性”是不可取的,没有教育价值。还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的“全面”好。
3.综合性
《研究》认为:“素质教育由身体素质等八种组成。这八种素质教育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构成为一个素质教育的综合体即有机整体。也就是说,素质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制约的。所谓相互制约,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相互促进、一荣俱荣,即某一种素质教育的水平高、效果好,就会提高其它素质教育的水平和效果;一是相互促进、一损俱损,即某一种素质教育的水平低、效果差,也会降低其它素质的水平和效果。”
真有其事么?我们来看一看事实。
按照《研究》对“素质”和“素质教育”的界定,“应试教育”则是地地道道的一种“素质教育”;因为它使受教育者的文化科学知识的“素质”即《研究》所谓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大大的提高。谁能否认“应试教育”即“业务素质教育”的水平是高的、效果是好的?难道这“业务素质教育”的水平高、效果好,其它方面的水平也高、效果也好吗?如果真如《研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之说,“应试教育”就可以不必废除了。
看来,《研究》讲的“综合性”也是子虚乌有的东西。
4.基础性
《研究》这样说:“学生的素质是他们做人的基础。自古以来,我国许多思想家、教育家都把教学生做人看作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如张载说:‘学者学所以为人。’……即首先要教会学生做人,具备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所应当有的基本素质。……做人是人才的基础,人才是做人的深化,即各种不同的人才都必须具有起码的做人的素质,……每个人的素质是整个民族素质的基础。”
这段论述的中心意思是:“学者学所以为人”,即教会学生做人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
“学者学所以为人”,这是很正确的。但是,这一正确性,并不表明“素质教育的基础性”云云也是正确的。
燕文讲得明明白白:“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顾名思义,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从如此这般的定义中,有谁能够知道“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是什么?人们知道的,除了“提高素质”,也还是“提高素质”。这样的定义中哪里存在着“素质是学生做人的基础”的意思呢?
根据如是这般的“素质”和“素质教育”的定义,可以说,“应试教育”也是一种“素质教育”;难道不是么?难道“应试教育”是“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么?难道能说“应试教育”所提高的“素质”是学生做人的基础么?
到底什么叫“素质教育的基础性”?这一“基础性”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研究》并未讲清楚。
5.层次性
《研究》把“素质”作了细详的分类,认为:“素质是由自然素质、心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三个层次构成的。素质教育的层次性就是由素质的这种层次性所决定的。素质教育的这一特点告诉我们,自然素质(生理素质、身体素质)是基础层,没有这个物质基础,心理素质、社会素质就会成为海市蜃楼,转瞬即逝。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身体素质教育,为整体素质教育打下牢固的基础。心理素质是核心,它既影响生理素质的水平,又影响社会素质的质量。……社会素质是最高层。它一方面要以生理素质、心理素质为基础;另一方面又给这两个层次的素质打下了一定的社会烙印。”
这番议论有如下的罅漏:
罅漏之一:
“自然素质”、“心理素质”、“社会素质”都是“素质”。燕文讲得清楚:“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既然是如此;那么,作为如此这般的特点的有机结合的“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中,就必然包含有“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或者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了。如果“自然素质”中包含着“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那么,它还能称为“自然素质”么?若是“社会素质”中包含着“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那么,它还可叫做“社会素质”吗?“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研究》对“素质”所作的界定和它的“素质的分类”是相悖的,水火不相容。燕文以它的“素质”的定义否定了它对“素质的分类”,把“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都否定了,而还讲什么“自然素质(生理素质、身体素质)是基础层,……社会素质是最高层”;这不是浪费唇舌吗?
罅漏之二:
“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等六种“社会素质”究竟存在于何处?它们存在于主体之外么?它们是存在于生理上的东西呢还是属于心理上的东西?照常理来说,它们无一不是属于心理上的东西。既是心理上的东西,就应把它们称为“心理素质”才对。
现在我们来看看一个关于“心理素质”的例子。
有同志在论述“心理素质”时,讲过这样一个例子:
“心理素质,承受挫折的能力。……如前几年有一个学习比较好的女高中生在参加高考时正好生病,总觉得自己没有考好,越想负担越重,等高考的通知书即将下发的时候已承受不了,结果自杀死了。自杀以后,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了,考上了。所以,要从小培养学生能够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①]
“要从小培养学生能够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这意见是很正确的。
这个高中女生的自杀,与她的人生观、事业观、成败观和自信心等的状况有关。如果她的人生观、事业观、成败观和自信心等是另一种状况,她是不会自杀的。人生观、事业观、成败观、自信心等,不正是“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等等的具体内容的一部分么?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等等之外,哪里还有什么空洞无物的“心理素质”?
简言之,在“心理素质”之外,就找不到《研究》所谓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等了。设若不是这样;那么,作为“核心层”的“既影响生理素质的水平,又影响社会素质的质量”的那个“心理素质”到底是什么东西?
6.协同性
《研究》说:“无论从自然界或社会领域来看,融洽、和谐、协同、合作乃是各方面获得发展、取得进步的必要条件。甚至可以说,协同合作与矛盾斗争一样,也是我们这个大千世界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内部动力,素质教育也应当具有协同性。”
这里有这样的问题:
古今中外,哪一种教育不是属于社会领域的,不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协同合作与矛盾斗争既是我们这个大千世界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内部动力,也应当是多种教育(包括“应试教育”)的内容动力;各种教育也应当都具有协同性。各种教育所共有的协同性,怎么会成为“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之一呢?所谓“特点”,是“特有之点”。“协同性”非燕文所说的“素质教育”所特有。各种教育虽然因目标、内容不同,其协同性的具体情况也不同;但是,不能说它们没有协同性,只有“素质教育”才有协同性。
7.成功性
《研究》说:“这一特点是以两条规律性的观点为依据的:一条是,每一个人生来既具有追求成功、避免失败的心理倾向;一条是,每一个人只要通过一定的努力都能获得成功。……只有当学生能看到成功的希望,获得成功的喜悦,他们才会有不断前进的动力。据此,在素质教育中,我们必须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即保证他们都能达到一定的素质水平。在成功性这一点上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可以说,只许学生成功,不许学生失败,这是当代国际教育改革的总潮流。”
这番议论也是似是而非的。
既然那两条规律性的东西,是每一个人所具有的,每个学生都是这样。任何一种教育都有学生,当然也就是“只许成功,不许学生失败”的。可见“成功性”是对任何一种教育的要求,并非“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
“只许学生成功,不许学生失败,这是当代国际教育改革的总潮流”云云中的“国际教育改革”,是不是都是搞的“素质教育”呢?显然不是。燕文把国际的总潮流说成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之一,不对头。
上述七个特点,除了那个好坏不分、皂白莫辩的、没有教育价值的“全面性”外,其余的都不能算是《研究》所说的“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
就目前以素质教育为名义教育实践来看,并不是燕文所说的“素质教育”,而实质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有同志把目前的素质教育的要义概括为三点:“素质教育的要义第一是面向全体学生。……素质教育的第二要义,就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第三要义是让学生主动发展。”[②]
这是符合实际的正确的概括。
简言之,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
注释:
①②柳斌,《关于素质教育的再思考》,《人民教育》1996年,第6期。 WW魏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