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王卦位的形成及其与《易经》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易经论文,关系论文,论文论文,王卦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82(2005)01-0030-10
《易传·说卦》:“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这是关于八卦卦位的两段文字,前段似为《说卦》成篇前原有的文字,后段则是《说卦》的简略说释。《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崔憬曰:“帝者,天之王气也。”后段不言“帝”而言“万物”,盖因王气的作用体现于万物。邵雍为尊其“伏羲八卦”,而谓上引《说卦》之文是“明文王八卦”(《皇极经世·观物外篇上》),《说卦》上言的卦位遂有“文王卦位”之称。这种八卦之位,两千多年来影响极大,不但成为易学中经常涉及的内容,而且成为几乎所有术数进行某种立论或判断的根据。但是,这种卦位本身却是个较难理解的问题,朱熹便曾说过:“此章所列卦位之说,多未详者。”(《周易本义》卷四)这种卦位与《易经》的关系如何,也是今天需要深入探讨的。本文拟在前人有关研究的基础上,就这种卦位形成的基础观念、由以排定的认识角度和具体观念,以及它与《易经》的具体关系等问题谈谈认识。
一
《说卦》所言的八卦之位,后人常称为八卦方位,朱熹《周易本义》卷首所列的这种卦位图,便是以“文王八卦方位”标名。实际上,这种卦位包括了方位与时位,而且每一卦都有其方位与时位。如《说卦》于坤只言“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于兑只言“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但从所言的顺序看,坤在西南方,兑在正西方。相反,《说卦》除言兑当正秋之时,于其余七卦皆未明言其时位,但按所言的顺序推排,可知震当正春,巽当春夏之交,离当正夏,坤当夏秋之交,乾当秋冬之交,坎当正冬,艮当冬春之交。这样,每一卦皆与一定的方向、时间相联系,是卦与方向、时间三者的统一。
任何观念都有其形成的前提基础。从已知的资料看,古代与此相关的最早的观念,并不是卦与方向、时间的相配,而是方向与时间二者相配。《尚书·尧典》这样记载: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
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这里需重点理解的是“分命羲仲”等四段话的有关内容。“宅”,司马迁《史记》作“居” (《本纪第一·五帝》)。“嵎夷”,东方之地,“旸谷”亦地名。“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史记》作“敬道日出,便程东作”(同上),意思是恭敬地迎接旭日的初升,分辨耕作次序,管理春季的耕种。《史记正义》:“道,音导”,“耕作在春,故言东作。”下言“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意思是根据昼夜长度变得均等的时间和鸟星的出现状况确定仲春。这里,将东方“嵎夷”、“东作”与“仲春”相联系。“申命羲叔”一段中,“南交”谓南方交趾之地,“南讹”即南为,《史记索引》:“春言东作,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日永,星火,以正仲夏”,意思是根据白昼变得最长的时间和火星的出现状况确定仲夏。这里又将“南交”、“南讹”与“仲夏”相联系。后两段中,“寅饯纳日”,《史记》作“敬道日入”(《本纪第一·五帝》),意谓恭送太阳的隐没;“平在朔易”,意谓察北方随岁时改易而冬藏之事。这两段中,又讲到根据昼夜长度变得均等的时间和虚星的出现状况确定仲秋,根据白昼变得最短的时间和昴星的出现状况确定仲冬。其中,又将“宅西”、“西成”与“仲秋”联系言,将“朔方”、“朔易”与“仲冬”联系言。学术界的公认说法,《尧典》的成书年代不晚于西周,这说明最迟在西周之时,人们已认为东与春、南与夏、西与秋、北与冬等方位与时间具有某种统一性。
何以会有这种方位与时间相统一的认识呢?首先恐与人们对四方、四时气温的感知有关。中国南方热而北方冷,夏天热而冬天冷,故南配夏而北配冬。至于东配春而西配秋,恐又与视觉中每日太阳的运行路线及一日中寒温变化的感知有关。每年皆春、夏、秋、冬地循环,每日气温则随太阳的东升、南悬、西落、北没而象四时一样由寒而温,由温而热,由热而凉,由凉而寒地变化,这又是一个小循环,故将二者一致起来,将太阳东升之地配春,西落之地配秋。由《尧典》继“寅宾出日”言“东作”、“仲春”,继“寅饯纳日”言“西成”、“仲秋”,可知上述推测是符合古人思想意识的。
《尧典》之后,将四方与四时相配,最明显的当属《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及具有此种内容的《礼记·月令》。如十二纪言:
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天子居青阳左个……先立春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斋。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
孟夏之月……其日丙丁……天子居明堂左个……先立夏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夏,盛德在火。”天子乃斋。立夏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南郊。
孟秋之月……其日庚辛……天子居总章左个……先立秋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天子乃斋。立秋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秋于西郊。
孟冬之月……其日壬癸……天子居玄堂左个……先立冬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天子乃斋。立冬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于北郊。
在记天子于十二月的每月所居之后,还有乘、驾、载、衣、服不同颜色之物的记述,如孟春月“乘鸾辂,驾苍龙,载青旂,衣青衣,服青玉”等,为避免繁锁而不一一引述。《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其中内容的形成情况比较复杂,但像上述天子于各月居于不同处所,乘、驾、载、衣、服的不同及太史于四立前谒见天子,天子于四立日分别率众臣迎四时于东南西北郊的情况,当属西周时事,因春秋以降,“礼崩乐坏”,诸侯对天子的朝见也大为减少,不可能迟至这段时间又新增这些做法,亲率诸侯迎春迎秋之事更难做到。由中更可证明西周时东与春、南与夏、西与秋、北与冬相配的观念。与《尧典》有别的是,其中增加了五行之说。首先是木、火、金、水分旺于春、夏、秋、冬。由于春、夏、秋、冬配以东、南、西、北,则木、火、金、水的旺方自然与此一致。此外,十二纪、《月令》于“季夏之月”继“其日丙丁”,“天子居明堂右个”等语之后,又言:
中央土,其日戊己……天子居太庙太室……
按“太庙太室”及前引的“青阳左个”、“明堂左个”、“总章左个”、“玄堂左个”等皆为《大戴礼记》所言的“明堂九室”之名。此太庙太室位明堂九室的中央,与“中央土”的观念一致。土位中央,而于季夏之月的后段时间行与其相符之事,应该说是基于土寄旺于此时,而木、火、土、金、水顺次相生的观念,因此时恰好位于盛德在木、在火的时段之后和在金、在水的时段之前。较早的五行相生观念,还可于春秋人名见之。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三《春秋名字解诂》谓“秦白丙字乙”,“取火生于木”,即乙木生丙火;“郑石癸字甲父”,“取木生于水”,即癸水生甲木;“楚公子壬夫字子辛”,“取水生于金”,即辛金生壬水;“卫夏戊字丁”,“取土生于火”,即丁火生戊土。其中白丙事在僖公时,属春秋早期。但五行相生的观念由形成到具体用于人名必然有个过程,其形成时间当早于春秋。这种推论,与上面推断十二纪、《月令》所记的某些事情包括其中体现的五行相生观念当在西周之时是一致的。
但是,《说卦》所言的卦位,从方位说,包括四正四隅的八方,这比《尧典》和十二纪、《月令》言及的东、南、西、北有更具体的区分。从时位具体些说,震当春中四十五日,在春分前后;巽当春夏之交四十五日,在立夏前后;离当夏中四十五日,在夏至前后;坤当夏秋之交四十五日,在立秋前后;兑当秋中四十五日,在秋分前后;乾当秋冬之交四十五日,在立冬前后;坎当冬中四十五日,在冬至前后;艮当冬春之交四十五日,在立春前后。(注:《灵枢经·九宫八风篇》的“合八风虚实邪正”图将八卦分别配于四立和二分二至之时;《易纬·乾凿度》:“八卦用事,各四十五日,而备岁事。”《说卦》关于八卦之位的说法是非常简略的,若就时位具体理解,则应该如以上所述。“四十五日”是略举整数而言。)四立与二分二至,共“八节”。《尧典》及十二纪、《月令》对四时的每一时按孟、仲、季划分,而且后二者也讲到四立日,但其中明显的时间观念是四时与十二月。而《说卦》的八卦卦位说需要有对一年时间按上述八个时段的划分。虽然与八卦对应的八个时段未必一定要待八节的观念(或相当于八节的观念)出现才有办法划分,但随这种观念出现而划分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八个时段与八个节令在数量观念上是一致的。
八方或九方(八方加中央)虽不及四方、五方(四方加中央)观念形成得早,但不可能晚于西周之时。前文言及的明堂九室,即分别位于中央与八方。西周的井田划地为九区,其实也是与中央、八方的观念相联系。至春秋初叶,八方的事物已可省言其方,如《左传·隐公五年》言:“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八风即指八方之风。“八节”一词于《周髀算经》始见,但相当于此的观念却出现很早。《左传·僖公五年》: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杜预注:“分,春秋分也。至,冬夏至也。启,立春、立夏。闭,立秋、立冬。云物,气色灾变也。《传》重申周典。”《传》用一“凡”字,说明了于此八个节令必书云物并非始于僖公五年时,而注谓“重申周典”,更认为西周以来便已如此。
以上是讲与八卦之位有关的时空观念,同时也涉及到较早的五行循环相生观念。其中,《尧典》以东、南、西、北配春、夏、秋、冬的观念最为原始。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八卦与时间、方向的相配中,是首先延展《尧典》以来的观念,在四方配四时的基础上将八方与前述八个时段相配,然后再与八卦相配,还是直接地以八卦去配方向、时段?答案必然是前者,因为,《尧典》所言的四方与四时相配合的时空统一观念不但形成在先,相沿已久,而且深具权威性,是首先必须顾及而且自然会首先顾及的。那么,顺着《尧典》所言的思路,自然是春分前后的正春配以正东,夏至前后的正夏配以正南,秋分前后的正秋配以正西,冬至前后的正冬配以正北。在此基础上,便有其余四个时段按照时序与其余四隅方向顺理成章地相配。完整地说,即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立春前后的时段一一对应地配以正东、东南、正南、西南、正西、西北、正北、东北。
再接下来的问题是,以何具体观念分别安排八卦之位于上述统一的八个时段与八方?在前人的探讨中,《周易折中》卷十七曾援引一些解说,其中下述一些说法更值得重视。
郑氏康成曰:“万物出乎震”,雷发声以生之也。“齐乎巽”,风摇动以齐之也。洁,犹新也。“万物皆相见”,日照之使光大。“万物皆致养”,地气含养,使秀实也。“万物之所说”,草木皆老,犹以泽气说成之。“战”,“言阴阳相薄”,西北阴也,而乾以纯阳临之。坎,“劳卦也”,水性劳而不倦,万物之所归也。万物自春出生于地,冬气闭藏,还皆入地。“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言万物阴气终,阳气始,皆艮之用事也。
龚氏焕曰:土无时不养,然于西南夏秋之交,土气正旺,致养之功,莫盛于此,故曰“致役乎坤”。又曰“成言乎艮”,艮亦土也。养者成之渐,成者养之终,又将于此而始,此土无不在,养物之功,成始而成终者也。
郑氏樵曰:……西北盛阴用事,而阴气盛矣。非至健莫能与争,故阴阳相薄,曰“战手乾”,而乾位焉,战胜则阳气起矣。
项氏安世曰:后天之序,据太极既分之后,播五行于四时也。震、巽二木主春,故震在东方,巽东南次之。离火主夏,故为南方之卦。兑、乾二金主秋,故兑为正秋,乾西北次之。坎水主冬,故为北方之卦。土主四季,故坤土在夏秋之交,为西南方之卦;艮土在冬春之交,为东北方之卦。……
徐氏几曰:震、巽木生火,故离次之。火生土,故坤次之。坤土生金,故兑、乾次之。金生水,故坎次之。水非土,亦不能以生木,故艮次之。水土又生木,循环无穷,此所以为造化流行之序也。
在以上解说中,郑康成主要是从八卦所象之物和卦德(性质)分别在一年八个不同时间的显著表现及作用解说其位,唯乾卦,是从“西北”方阴阳二气的关系解说。但先秦以来,人们认为时空具有统一性,阴阳在八方和一年八个时段的周流变化是一致的,言“西北”,即等于说秋冬之交,实际并未脱离时间解释。龚焕、郑樵之言,可补郑说之不足。他们的解说,基本上都是顺着《说卦》在释说某些卦位时所显露出的思路进一步展开的,其中虽有许多贴切的解释,但也留下一些尚可探讨的问题。其一,乾卦以外的七卦,都可从具体物象上解说其位(龚焕所言的艮土亦来自山象),乾卦能否不仅从阳气,而且从其物象上解释呢?乾的基本物象为天,但天于八个节令皆运转不息,无表现显著不显著之分;“乾以君之”(《说卦》),万物的生长成熟敛藏皆因乾天之主宰,取天的象征难以定其位。但秋冬之交,禾稼尽割,唯金显其用;草木霜殒,如同金伐。《说卦》明言乾“为金”,故正好取金象定乾位于秋冬之交。(注:据《说卦》,乾为冰。先儒多将乾居阴寒之地作前提释冰象,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则据乾之冰象释其卦位,可备一说。《吕氏春秋》于《仲春纪》言:“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于《孟冬纪》言“水始冰”,《月令》所记同此。那么,既然可据震卦的雷象定其位于春中,自亦可据乾之冰象定其位于秋冬之交。)其二,郑玄以“水性劳而不倦,万物之所归也”释坎位,义显牵强,这未免把万物与坎水的关系拟人化了。实际上,“劳”字有勤劳义,亦有疲劳、劳倦义。《广雅释诂二》:“劳,嬾也。”嬾,懈怠,同懒。《说卦》前段所言的“劳乎坎”,可以肯定是劳倦休息于坎位义,后段的释说,理解上虽可形成歧义,但推究将坎水定位于正冬的初因,还是从水的劳倦上取义较能说通。地上有奔流之水,亦有平静之水,除非有风力、地势等外因,否则其自身是宁静而怠惰的。“水曰润下,火曰炎上”(《尚书洪范》),其性与火正相反。正冬之时,万物归宿休息,与水的自性相一致,故定坎位于此际。
此外,八卦皆能以表其卦德的名义释其所位,而上列诸说仅于少数卦涉及这样的理解,今试一一言之:震,动也,正春万物萌动。《说卦》虽云“巽,人也”,但巽亦有外迹卑下,恭逊义。《易传·象上》:“顺以巽也”,《周易正义》疏引褚氏:“巽者外迹相卑下也”;《论语·子罕》:“巽与之言”,《论语集解》皇侃疏:“巽,恭逊也。”春夏之交万物尚幼小、柔弱,有卑下、恭逊貌。离,《释名·释天》:“丽也,物皆附丽阳气以茂也。”又《经典释文》:“离,……丽也。丽,著也。”而《说卦》又以“明”释其义。正夏万物茂盛而著明。坤,顺也,万物经过前期的雷振、风吹、日晒,至夏秋之交顺利向成功方向发展。兑,说(悦)也,正秋物成则喜悦,义如《说卦》所言。乾,健也,秋冬之交,阴阳相搏,阴气盛而阳逞其健。陈梦雷:“乾曰‘阴阳相薄’者,九、十月之交,阴盛阳微,‘阴疑于阳必战’,《坤》之上六亦言‘龙战于野’者此也。”(《周易浅述》卷八)坎,陷也,正冬之际。万物还入于地,合于陷没之义。(又据《说卦》,坎为隐伏,而正冬万物伏藏。此虽非据坎卦名义释其位,但也是解释坎位的重要根据。)艮,止也,冬春之交,万物已经历了春生、夏长、秋成、冬藏一个周期过程,此过程终止,又将开始新的过程。当然,像上述一律从体现卦德的名义上释说八卦之位,贴切的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没有什么奇怪。《说卦》以“地”、“万物皆致养”释坤位,以“万物之所说”释兑位,可以看出符合原文“致役乎坤”、“说言乎兑”的固有之义,但一从物象言,一从卦德言,这说明当初八卦的定位,是兼从卦象(首取基本物象)和卦德考虑的,只要从其中一种角度考虑可以明显确定其位,而从另一种角度考虑亦可与此相合而不悖,则其位也就可以确定了。
项安世、徐几之说,则是从八卦的五行属性及循环相生角度释。《说卦》明言巽为木,乾为金,而震、兑的直接象征非为木为金。但震“为苍筤竹,为萑苇”,为“稼”,故亦可为木;兑上缺,“为毁折”,故亦可为金。由于五行循环相生及与具体时间、方位相配的观念形成较早,而且项、徐等人之释也较圆通,故这种解释虽未沿续《说卦》的释说思路,亦不能加以否定。不过,离开《说卦》及郑玄、龚焕、郑樵那类解释,则较难说通何以震、巽二木之位不同和兑、乾二金之位不同。在前引项安世的话后,又有“巽阴木,故近南而接乎阴”,“乾阳金,故近北而接乎阳”的说法,“接乎阴”、“接乎阳”,指近于阴生、阳生之地。但就其本位言,毕竟巽比震所居之地阳更盛,乾比兑所居之地阴更盛,故项氏这种简单的解释有其勉强处。由此可以看出,卦位的安排中虽极可能已考虑到五行的位置及循环相生,但它是一种兼顾性的考虑,并不能单就此论,而脱离《说卦》的释说思路。此外,还有包含一定道理的对个别卦位的它种释说,更属于兼顾性的次要理由。
单就八卦的空间方位思考,有的卦位可以作出合理的解释,如南方炎热,而离为火,故离位于正南;北方寒冷,而坎为水,水与火相对立,故坎位于正北。但是,其余某些卦,却无法从方位上这样直接解释,而只有如前述从时位上才能对八卦都做到较圆满的解释。然八卦的方位、时位同时俱有,这不仅说明了在安排卦位时以《尧典》中四方配四时的观念为基础首先一一对应地配定了八方与八个时段,将二者统一起来,而且说明,八卦时位与方位的关系,是以时位为准则,由时位统攝方位。也就是说,某卦位于某一时段,也就自然位于与此时段相统一的方所。认识及此,则八卦的方位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古来对八卦的方位多有不解,最关键的原因是单从方位上思考方位,甚至把卦位只简单地理解为方位,不去思考卦位安排前便已形成的时空统一的基础观念,不了解时位、方位二者的关系。这里应说明,对于八卦时位、方位的关系,释说卦位的前人有的已然意识到,如前引龚焕释说坤位,言“土无时不养,然于西南夏秋之交,土气正旺……”他明显是从“时”上解说,但把“西南”、“夏秋之交”并言,是认为卦的方位与时位具有某种统一性。再如,项安世的解释虽不能独立作为卦位的根据,但他先说某卦主某时,接着则说“故”某卦在某方,认识到有此时位,则自然有此方位。只是由于他们未能从根源上说清八个时段与八方、八卦时位与方位的关系,给人的感觉是忽而言时位,忽而言方位。当我们从根本上明白了卦位安排前时空统一的观念和卦的时位、方位关系,不仅可以进一步明了和恰当评估他们的释说,而且八卦的方位皆可由时位的理解而理解。这里需指出,汉人郑玄的解说虽也有不足之处,但他率先从时位入手解释,抓住了理解卦位的关键,其贡献值得肯定。至于古人多从方位上言八卦之位,包括《说卦》,一来有人们应用方位多于时位所造成的原因,二来是为了表述简练而省言,如言“春夏之交”或“立夏前后”,用字既多,又不能具体而准确地表达,如此则不如简言“东南”。
二
文王卦位虽有其形成的基础观念和排定的具体观念,但它所以能够形成,则是适应了占筮的需要。而从筮占发展的过程说,它首先形成于《易经》之前而与《易经》有所不同的筮占及筮书中。
《史记·日者列传》载司马季主语:“自伏牺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淮南子·要略》:“八卦可以识吉凶,知祸福矣,然而伏牺为之六十四变,周室增以六爻。”皇甫谧《帝王世纪》:“庖牺氏作八卦,神农重之为六十四卦……文王广六十四卦,著九六之爻,谓之《周易》。”上引诸说,对八卦的创作人和重卦人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至周代才在据卦论断的基础上据爻论断,实际是认为至古经《周易》方据爻论断,这与《周礼》的记载相合。《周礼·春官·大卜》: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对“三兆”、“三易”的讲法有重大区别。在“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之下讲“其颂皆千有二百”(郑康成注:颂,谓繇也),但在“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之下不仅没有类似“其爻皆三百八十有四”的话,也不言其“繇”皆有多少。《周易》是有繇(卦爻辞)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不像言三兆之颂那样言三易之繇多少,解释只能是:《连山》、《归藏》是没有爻辞的,因此无法于三易之下并言其繇数。
在视卦而不视爻论断的情况下,八卦必须有时位与方位的设定,以便在占筮应用中判断时间与方位。晋干宝《周礼注》引“帝出乎震……成言乎艮”一节云:“此《连山》易也。”笔者过去曾有具体论说,认为古经《周易》成书于春秋前半期,而这种与《周易》八卦之名相同的《连山》易虽早于《周易》,但也只能成书于阴阳观念较为成熟之时,很可能不早于西周晚期。[1][2]这里需说明的是,《周易》古经在卦爻辞的编作中,对这种卦位说有所利用,这一点,通过联系卦象对言及方位的卦爻辞加以分析可以得到确认。
《坤》卦: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朋字,这里为同类义。按上述八卦方位,西与南方的巽、离、坤、兑皆属阴卦,东与北方的乾、坎、艮、震皆属阳卦(阴卦即三阴之卦或一阴为主之卦,亦即母与三女之卦;阳卦即三阳之卦或一阳为主之卦,亦即父与三男之卦,参《说卦》与《系辞》)。《坤》卦属阴,故往西南则得朋,往东北则丧朋。
《小畜》卦: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阴称小。《小畜》卦,主要是根据一阴得位,畜止五阳使不离去之象得名。一阴五阳,则五阳应和一阴,能接受畜系,故亨。但以一阴畜五阳,畜止之力小,虽能畜系而不能固结成事,犹云虽密集而未能成雨,故言“密云不雨”。西为阴方,言云自西郊来,虽然是据一阴先唱之象,但也是依卦中所含互卦之象而言。二至四爻互体为兑,兑位正西,而六四之一阴在兑位,故言“自我西郊”。
《随》上六:
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随》卦的卦义为随从,刚爻柔爻互有相随之义。上六处卦之最外、最上,有世外贤人之象,但当随之极时,被九五尚贤之君固结使不离去。“拘系之,乃从维之”是比喻这种牢固的相随关系,之字指上六。亨,即享字。“王用亨于西山”,是言尚贤的九五之君用象为贤人的上六主祭,祭祀西山。用贤人主祭则神明乐于享之。上六所在的上卦为兑,兑位正西,故言“亨于西山”。
《明夷》九三:
明夷于南狞,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明夷》卦下离上坤,离为日,坤为地,卦象为明入地中,光明被埋没。夷者,伤也,灭也,以人事言,象贤明之人被在上的暗主伤害。但就爻象说,只以在地面的上六象伤明者,蔽于其下的五爻皆象被伤者。九三亦在上六之下,故言“明夷”。此爻与上六相对应,以其刚明,能够克伐柔暗的上六而除害,故言“于南狩,得其大首”。马其昶:“于犹往也。”(《重订周易费氏学》《明夷》卦注)狩,狩猎,喻前往除害,“大首”指上六。“不可疾贞”,意为不可急于正之,如此设辞,是由九三的时位及其与上六的距离决定的。前句“狩”前加一方位词而曰“南狩”,是因上六在坤体,坤位西南,而简言南。
《蹇》卦: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蹇,难,前有险阻而不顺。按前述八卦方位,西与南方的巽、离、坤、兑皆为阴卦,东与北方的乾、坎、艮、震皆为阳卦。阴性柔顺而安静,阳性刚勇而好动,“利西南,不利东北”意为处于蹇难之时,应取阴柔安静之道,而不应刚勇逞强,冒险躁动。
《解》卦: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解》卦的卦义为困难解散,即蹇难已基本渡过。卦辞言“利西南”,与《蹇》卦此辞的含义相同,但未言“不利东北”,是又有小异。究其原因,方在蹇难之时,难以靠本身的主动作为克服蹇难,唯“利见大人”,依靠大人的帮助。而在难解之后,主动权已渐恢复,故不言“不利东北”。但蹇难刚刚渡过,应以修复治道安定人心为根本之务,所以,如果再没有当解之事而需前往,则“其来复吉”;如果难解而未尽,有必须前往者,则早早处理完为好,即“夙吉”。后面之辞皆承“利西南”而言,总为说明以自身的修治、恢复为根本之务。
《升》卦: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卦上卦坤,坤为地,下卦巽,巽为木。《升》的卦名,主要取象于木在地中,逐渐升高长大。从象上看,是巽木升向坤体,而坤位西南,简称南,故曰“南征”。《明夷》上体亦坤,彼九三言“南狩”,此言“南征”,不是偶然的。
《小过》六五: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易经》中,阳称大,阴称小。《小过》卦名取象的一个重要根据是卦中四阴二阳,阴小数量有所过。又较之三阴三阳,阴小只是稍过,故亦可称“小过”。此象所拟比的是处理问题较之一般情况下的适中程度小有过越。卦辞有“不宜上,宜下,大吉”之语,喻指宜降其过越中道的思想行为而达于中。六五居上体,是上而未下,象其思想、行为亦已有所过,如此则难于成事,犹密云而不雨。然以“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辞喻此义,亦因六五居于三至五爻的互体兑位,兑位正西。下句的公字指六五;弋,射取;“在穴”者异于飞者。不弋其飞者而弋其在穴者,合乎“宜下”之义,喻降心下交以济事。增此指示辞,乃因六五虽有所过,然居中位,其象有返于中道的可能。
《既济》九三:
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济,渡过、贯通。既,已经,已然。此卦是上坎下离,物象是水在火上。水本润下,火本炎上,二者是矛盾对立的。今水上火下,是二者已然互相渡越,或者说二者已然贯通,故卦名《既济》,其引申义,则是事情已然取得成功,其中寓有对立之物已形成统一性,相资而为用的思想。但是,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矛盾的统一性会逐渐被打破,已然成功者会逐渐走向败坏,即卦辞所言的“初吉终乱”。已然取得成功者的任务是保持这种统一,克服败坏与散乱,故此卦上体与下体之爻,相互皆需保持统一、稳定,克服坏乱只是由于“初吉终乱”,上体之爻因其时位实际更需顾及自身状况。九三处下体,应爻在坎体,坎位北方。据王国维等学者考证,鬼方是殷周时中国西北部族的所在地,“其族西自汧陇,环中国而北,东及太行常山间。”(王国维《鬼方昆夷玁狁考》,《观堂集林》卷十三)因其地含中国之北境,故可因表达爻义的需要简以北之坎位言鬼方。高宗即武丁,为殷代中兴之君,于殷代走向衰微之际振兴国势,讨伐鬼方,巩固了统一与稳定。九三处上下体交接之际,又才质刚明,有条件胜任,但应爻上六在“终乱”之地,又隔位而远,不无障碍,达到克服坏乱,保持统一与稳定的目标有一定难度,恰如“高宗伐鬼方”之事。“三年克之”,言费时之久。继言“小人勿用”,是因应爻上六为阴,自九三视之,有小人之象。
《未济》九四:
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火炎上,水润下,今仍火上水下,表示二者尚未互相渡越、贯通,故名未济,意为事情尚未取得成功。上体与下体之爻,相互皆以求济为义。与《既济》的“初吉终乱”相反,此卦以上体之爻象征渐入可济之时。九四居不当位,本有悔,然自身刚明,又占据有利时位,在上体而位于与下体交接之际,故言“贞吉,悔亡”,意为求济之志行坚定不变则吉,其悔可去。“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喻克服障碍以达于济也。按徐中舒所言,此与“高宗伐鬼方”并非一时之事,“盖周由小邦而骤兴,其初与殷国力悬殊,故有此称。此言周伐鬼方而殷人赏之。以小邦伐大邦之敌,故有震惊、惊恐之意。”(《殷国之际史迹之检讨》,《史语所集刊》第七本二分册。)下体坎,坎位北,而“鬼方之地,实由宗周之西而包其东北”(王国维《鬼方昆夷玁狁考》),含北方在内,故可简以北之坎位言鬼方。
除以上所言,爻辞中还有如下言及方位的一例。
《既济》九五:
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神禴祭,实受其福。
辞中所言的东、西,从卦象上无法求解,但可以从爻的阴、阳象征解释。东为阳方,九五本爻为阳,故称东邻。西为阴方,应爻六二为阴,故称西邻。杀牛为盛祭,禴为薄祭,九五盛祭反不如六二之薄祭,只因时位不同。卦辞言“初吉,终乱”,六二处于成功之初,而九五已近于事物发展的终结之时。前述涉及方位的卦爻辞共十例,皆可由八卦的卦位对辞中涉及的方位作出说明。仅此一例需从爻本身的阴阳解释,便不能由此否定观象系辞中对八卦之位的利用,而只能说明作者随需要而灵活取象的特点。
总之,上述八卦之位是在古经《周易》成书前便已形成的,它是《易经》观象系辞所利用的一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