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绩效考核论文,公务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德国政府为了改变公务员干好干坏与薪酬无关的不公平现象,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近几年来在对公务员实施绩效考核方面作了大量的探索。德国的法律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将对公务员实施绩效考核,每一年或两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并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其做法类似于我国的机关年度考核。
绩效考核的内容
为了搞好绩效考核(又称绩效评估),首先必须对公务员的每个岗位制定出明确的岗位要求。以柏林市政府对处长的岗位要求为例,其评估考核表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基本情况,包括所属司、岗位名称、薪金及酬劳级别、上一次晋升的时间、是否是残疾人等内容。其次是对其岗位工作任务的具体描述,根据所在处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处长的工作任务描述不尽相同。第三方面的内容是具体的岗位要求,其形式上包括:依据职业生涯法,具备了从事非技术性高级行政工作的前提条件,法学专业毕业,或具备同等水平的能力、知识和经验等,而实际上的要求则非常细致,分为6项,每一项又有若干条,在评估时又区分重要性等级和优先性等级。其中重要性等级分为不太重要、重要、非常重要、极其重要四个等级,优先性等级分为可在工作中锻炼、必须立刻具备两个等级。
六个方面的实际要求是:
专业要求。具备人事法、预算法、行政及组织方面的知识并能在工作中加以运用。掌握工作法及相关法律领域的知识,明确地运用法律规定,在决策时考虑到司法因素。
业绩行为。时间安排:按照规定的日程安排工作任务,根据轻重缓急分配工作;独立性:设定规定的目标和工作重点,不断地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主动解决问题;行为的目的性:行为有预见性、革新性,有效地利用资源(人力、时间、资金、生产资料);口头表达能力:能够解释专业概念,通顺地阐述人物、原因和情况;书面表达能力:条理清楚,重点明确。
社会性行为。合作能力:能够获得员工信任与接受,寻求建设性的解决方法,达到妥协和共识;解决冲突的能力:能够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虚心接受客观的批评,能发现不同意见或冲突,敢于面对冲突和异议并达成共识。
以接受者及顾客为导向的行为。发现或询问顾客的愿望,从中获得启发并改进工作;将工作理解为对顾客的服务。
领导能力。对员工的领导:能够让员工参与决策过程,坦诚并主动与员工对话,与员工坦诚地讨论员工对他的反馈意见;对员工的培养:能够培养员工的职业及社会能力,将员工谈话作为领导工具,发挥员工潜力;决策行为:能够作出迅速、及时、清楚明确的决策,为自己和员工确定现实的工作重点;经济性行为:工作有先后顺序,有效利用资源(人力、时间、资金、生产资料);监督:询问中期目标完成情况并给予反馈,制订明确的目标及时间表,询问目标完成情况;提供信息的行为:能够主动并迅速提供信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提供信息,检查工作,重视他人的观点;平等对待员工:提醒女员工关注对她们职业发展有利的措施,让女员工有机会参加专门的女员工培训;对残疾人的培养:主动关心残疾人,帮助他们融入集体。
其他的能力。设身处地考虑问题的能力:针对个人考虑的问题,针对具体情况采取行动;激发员工积极性的能力:表示认可和表扬,发挥榜样作用,传播积极的态度;分配工作的能力:根据员工的能力和潜力分配任务和责任,培养员工的独立性和责任感,对他们提出相关要求;创造性:产生新的面向未来的思路,敢于走非常规道路,敢于对常规的工作方法和内容提出质疑。
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德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是由上司对下属单线进行的,其直管的上司是第一评估人。当然上司也会注意其与同事的协作状况,跟踪了解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但这样的业绩考核也常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通常情况下,绩效考核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上司找下属谈话,告知下属可能对其作出什么样的评估。
第二步:上司依据岗位要求,逐项作出评估。
第三步:上司对下属进行能力预测。包括没有列举在岗位要求之中,但对于工作和职业发展重要的能力和知识。德国人认为,一种能力没有被纳入“可被预见”的范畴,只因为它没有被观察到,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对能力的预测包括以下三项:首先是谈判技巧、执行力,包括阐述观点、论点结果有说服力;以论据服人;主动承担风险;达成妥协;遇到反对意见时,能客观而自信地坚持自己的观点;面对领导也能有明确的立场;能执行让人不愉快的决定。其次是承压能力,包括在时间紧的情况下仍能清楚了解情况;在时间压力下仍能取得好的工作成绩;在紧张情况下保持冷静和从容;在紧张情况下能自控、保持良好的状态、对人友好。另外还有其他方面的能力。
第四步:上司的上司作为第二评估人对该员工作出评估,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第一评估人的评估意见,并可对第一评估人的结果作出微调。之所以需要第二评估人,是为了防止第一评估人滥评现象的发生,防止出现评估偏高偏低的现象。
第五步:上司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并指出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需要培训提高的事项(公务员培训机构依据此项内容组织对公务员的培训)。
为了保证绩效考核的依法进行,单位内部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人数在20人之内,一般为6人,劳方3人,资方3人,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对整个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员工对上司的考核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但通常情况下,除非上司在程序上有漏洞,一般员工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对员工整个工作过程的评价最有发言权的是上司而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