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生产极易遭受各种自然灾害。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破坏,农业收成将大大减少,势必会严重影响农民的收入。作为农业大国,我们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水平,分散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和稳定农业生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而奋斗。
关键词:农业;保险;创新模式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成效显著
1、农业保险保费规模飞速增长
我国从2007年开始推广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当年就实现原保费收入51.8亿元。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努力,至2017年,全年农业保险的原保费收入477.7亿元,比政策实施之初增长了8.22倍。这个原保费收入规模当年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二。
2、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渐扩大
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多。2007年,全国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4981万户次。至2017年增长了近3.28倍,达2.13亿户次。农业保险承保的农作物耕种面积也同步快速增加,从2007年的2.3亿亩增加至2017年的21亿亩,规模扩张接近8.13倍。参与农业保险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也逐步上升至84.1%,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
3、农业保险补贴机制日渐完善
作为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比例較大。中央财政在2007至2017年间,投入的补贴金额从21.7亿元增加至179.04亿元,增长了7.25倍。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作物品种不断增多,从2007年仅有的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和能繁母猪6个种类,发展扩大至2017年的15个种类,包括种、养、林三个大类。中央财政提供的农业保险补贴的覆盖区域也逐步从试点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省份扩大至全国范围。
4、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我国农业保险在应对自然灾害中发挥了有效的经济补偿职能。农业保险赔款有效支撑了投保农民在灾后的基本生活支出和恢复农业生产。2017年,保险机构用于农业保险的赔款支出共计334.49亿元,同比增长了11.79%,惠及4737.14万户次。2016年,南方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受灾农户因为投保了农业保险从保险公司获得了70亿元赔款。2011年,海南省遭遇强台风“纳沙”,投保了橡胶保险的农户共获得9600多万元赔款。这些保险赔款大大降低了农户的损失,使他们能够迅速地组织再生产。
5、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发育壮大
我国农业保险在政府实行保费补贴政策之后得到迅猛发展,现已成为全球极其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截至2017年,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包括一家国外独资保险公司、一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在内,共计34家,其余均为中资保险公司。我国农业保险供给的区域布局已经基本完成,在各个粮食或农作物生产大省,都有三家或以上的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此外,还有专项互保协会或互助协会为特殊农业保险业务提供服务。
二、现行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和服务
1、“保险+期货”
“保险+期货”实质上就是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对冲的一种再保险模式。这种运作模式的基石是农业保险的需求端--农耕劳动者。农业保险公司作为引导中介,将消费客体中所具有的不可分散的系统性风险引入资本市场,从而在期货资本市场中通过风险转移的手段来降低自身的危险,形成一个封闭共赢的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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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遥感人工智能”
“保险+遥感人工智能”是以遥感技术为现阶段发展的中心技术,人工智能为辅,形成的相对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模式。通过遥感技术的“天空地”立体一体化,可以实现天上卫星遥感并获取数据,由遥感仪器进行信息接受、处理和分析;空中由遥感无人机进行航拍,将获得的农作物图像传入电脑;地上利用地理信息处理软件对农作物的面积、种类、长势情况进行分析,获得相关数据。同时,人工智能在上有遥感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强大的专家系统帮助进入地势险峻、复杂分散、天气恶劣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并且能够迅速准确的以农业专家的水平得出作物生长、受灾状况,进行分析加工得出数据,进而弥补了遥感技术的不足和数据的误差。
3、指数类农业保险
指数类农业保险是以某一个农业生产指数或灾害指数为标准,每一个指数数量都会对应着赔偿金额,当农业生产的实际指数高于或低于预定的标准指数的时候,农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就被触发。现行试点的指数类保险正在历经着从成本指数、价格指数,到收入指数、区域产量指数和天气指数的进程。
三、农业保险创新的建议
1、完善农业保险创新的财政补贴制度
首先,国家应因地制宜的根据经济科技发展状况、灾害发生的频繁次数、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明确规定保费“由谁补、如何补、补多少”,确保各级责任可以切实高效的履行。同时,对于创新型农业保险产品,中央政府也应根据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成本、管理研发费用给予农业保险公司相应的财政补贴,激励他们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发出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可持续的高质量农业保险产品。
2、扩大农业保险创新的人才培养计划
政府应提倡培养农业保险复合型人才计划,号召全国高校开展与此相关的专业课程,并强化社会实践环节,力求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立体化的专业人才技术团队,解决我国农业保险创新人才不足问题。
3、加强农业保险创新的科研力度
现阶段,我国的人工智能各个功能模块探索尚不成熟,实际领域运用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卫星遥感技术方面,卫星实际覆盖率和分辨率都较低,无人机航拍技术也存在着人为分析误差,风险地理分析系统迫切需要与大数据互联网相融合。这一切都需要国家加强对科技的研发力度,不断的进行国内外先进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科技创新给予财政补贴,开展各类相关的新型科技融合试点方案,像大数据下的互联网、云计算下的遥感人工智能等。
4、建立农业保险创新的立法监督机制
农业保险的创新必须要以法律法规做为引航灯和保护伞。一方面,要对农业保险创新产品给予产权保护,以防各地农业保险公司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就照搬照做,从而造成新型农业保险产品逐步丧失农民的信任。其次,对于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设立代表农民、国家和农险公司各方利益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中央赔款补贴金额配给,以最大程度降低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骗取中央财政补贴的现象。同时,对受灾地区的补贴进行不定时抽查,以防农民的补贴金被拖延发放,甚至克扣挪用的违法行为,保证农业保险切实发挥了促农发展的作用。除此之外,对各级地方政府涉足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给出确定的行为准则。农业保险是一个既需要政府部门协助,也需要加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行业,过多或过少的协助都会造成行业地区垄断、风险集中、市场畸形或恶性竞争、产品低劣、创新不足等问题。
结束语:
纵观全国的经济发展,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还很缓慢,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程度较低,农民弃田进城的现象越来越多,农村与城市的贫富差距也愈发加大。这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荒芜、资源浪费、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的窘境。与此同时,从国家层面上来促进农业的发展已迫在眉睫了。从2004年至今,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5年把发展农业,实现振兴乡村计划列入国家头等大事,并且强调用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助推剂。
参考文献:
[1]杨孟. 守正创新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N].中国保险报,2019-6-20.
[2]董捷,杨爽,崔晏霖.我国农业保险现存问题及科技创新对策研究[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9(2).
论文作者:于晓静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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