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商谈生意,不相信握手--出版商合同中的五个陷阱_合同翻译论文

出版商谈生意,不相信握手--出版商合同中的五个陷阱_合同翻译论文

出版商谈生意,别相信握手——出版商合同中的五个陷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版商论文,陷阱论文,谈生意论文,合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远程通讯如电子商务、电子邮件等蓬勃发展,然而,就是提供这些服务和产品的人们也不得不承认,面对面的交流是任何形式都无法替代的。去年,法兰克福书展吸引了6800位参展者和30万参观者。媒体称之为“当今书业界最重要的商业活动”。但是,在产生大量合约的书展现场,却很少见到律师的身影——出版商们还在用从前的方式进行着商业交易。

尽管出版业对合同法已有相当的认识,一些大出版公司还设有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许多小出版社仍然有依赖于握握手或通信进行交易的倾向。即使签了书面合同,也往往由于叙述不清或条款不完整而引起事后的争吵。

在1995年的法兰克福书展上,一位芝加哥出版商与一位英国出版商达成协议:前者向后者购买1000册图书,共有5个品种, 折扣为73%;结款期为180天;前者支付货物从美国港口运往芝加哥的运费。 这个协议的内容应该不易引起歧义,而且芝加哥的出版商还有当时的谈话记录。不幸的是,他们没有签约,在履行协议时,英国出版商对某些条款提出了异议。

这个案例证明,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因为:假设对方在出版和发行图书的过程中遇了一些困难,他决不会承认自己不能履行诺言,而是坚持令当事人不太满意的处理方式。因此,无论协议多么简单,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不能握握手草草了事。

在任何谈判中,双方都明白自己要履行的责任,但对方不一定清楚。在握手言欢之时,双方各自认为的一致可能相去甚远。一方认为理所当然无须再说的事,对方不一定赞同。即使签订了某种合约,它也并不总是如实地、完全地记录了一方或另一方,或双方认同的内容。

陷阱之一:合作出版

合作出版与合作投资比较复杂,因此引发的问题也比较多。这里有一个例子。某位英国出版商同意在一位美国出版商的名义下为后者印刷图书,但在合约中没有提到美国出版商购买的最低数量。双方曾就此讨论过,终未达成一致,最后签约时竟然忘记加上这一条。之后,双方对此争论不休,互相指责对方记录有误。

现在举一个例子:国外出版商(以下称甲)要在本地印刷国内出版商(以下称乙)的某种图书,或者向乙的印刷商购买图书。在这种情况下,要限定甲行使权力的地理范围,以免与乙的销售或乙的其它合作者形成竞争。付款形式、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确认都是重要内容。对被授权方甲来说,确认授权方乙是否具有合作出版的权力相当重要。

陷阱之二:翻译出版

涉及翻译权时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首先,被授权者(甲)必须确定:授权者(乙)有翻译出版的支配权,与作者的合同不限于一种语言。乙应当确认甲翻译出版的地理范围和独家翻译权,还有翻译权的有效期是多少(可以是时间段,也可以是出版次数)、翻译版的样式是什么,等等。在语言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比如,法文翻译权是包括加拿大的法语区和西非,还是只适用于法国本土。

我们在此特别提出:由于合作双方处于不同的国家,语言有差异,在谈判时更需小心。在1997年法兰克福书展上,一位巴西出版商打算向一位英国出版商购买某种图书在南美洲的出版权。英国出版商曾听过这位巴西人的名字,因此想当然地相信了他的信用,并对能进入南美洲市场而颇感愉快。巴西人的英语流利程度是有限的,但双方用英语进行谈判,并签了约。英国出版商以前曾向日本出版商卖过版权,这次想如法炮制,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日本是一个单一语种的国家,而南美洲则多种语言混杂。英国出版商又一次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巴西人讲的是葡萄牙语,那翻译作品就只能是葡萄牙文。事实却是,巴西出版商可以用任何一种运用于南美洲的语言进行翻译出版,特别是西班牙语。不幸的是,英国出版商此前已将西班牙语的翻译权卖给了一位西班牙出版商。而巴西出版商的西班牙语译本想方设法也进入了西班牙市场。于是,一场争吵不可避免,英国出版商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此外,即使没有语言的障碍,还应注意:两个国家法律的不同会使合约对各方的影响也不相同。在某些条款上,双方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可能差异很大,特别是在赔偿方面。所以,应该特别关注有关法律,并听取律师的意见。

陷阱之三:权利和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某人有出版的权利,并不等于他有义务必须出版。如果一位外国出版商被赋予了某种程度的独家出版权,你就不能再指定别人在同一地区出版同一种图书的同一种版本。因此,为了确保授权方的利益,就应当规定被授权方必须达到的最低销售水平。

陷阱之四:谁拥有权利

作为授权方,在授权之前,你必须仔细检查你与作者之间的合约,确定你所拥有的权利。作为被授权方,你必须得到以下的保证:

1、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 授权方都有权授予你合同中所提到的权利;

2、作品不涉及侵权或第三方的利益;

3、授权方所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作为授权方,你必须得到的保证是:被授权方不能有侵犯版权的任何行为;不能再向其他人授权;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未得到同意的、使用作品的行为。

陷阱之五:电子出版权

所有传统出版物的版权问题同样发生在电子出版物的交易中,此外,电子出版物也有自己的困难。主要的问题是:电子出版权是什么?电子出版包括很多形式,如CD—ROM、网络出版等等, 有多少种电子出版形式,就有多少种电子出版权。在合约中,电子出版的形式必须给以明确的规定。

最后,需要澄清的是:本文并不认为律师比我们的专业出版人士懂得更多,但是,他们擅长提问,以使每一条款都清清楚楚。因此,你最好与你的律师取得一致后才签署合同。

标签:;  ;  

出版商谈生意,不相信握手--出版商合同中的五个陷阱_合同翻译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