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现状及管理对策探究论文_刘金焜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现状及管理对策探究论文_刘金焜

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 贵州 贵阳 550000

摘要: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快速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传统的监测手段和管理方式已难以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施作为污染源管理的一种新型手段,依托全天24h自动连续、实时准确的监测,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远程环境预警,在大数据环境下,为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为环境质量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真正做到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化、自动化和信息化。伴随着三大体系的建设,国家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的强制任务,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得到前所未有的体现。

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工业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更好的监督企业排污,并采取措施治理污染,一直是环保部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逐步应用于对企业生产活动中排污状况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时反应企业的生产状况。但是在实际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此,相关部门对此必须加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企业治污排污状况的全面监管。

1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1.1 所提供的数据可信度有待提高

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水及大气的检测方法众多,其在进行检测时所适应的水质以及气体状况也不甚相同。监控仪器对各种指标采取时所要用到的采样的条件,仪器进行采样分析时的方法以及仪器所处的环境情况都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此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长时间自动运行过后,按照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规范,需要定时对设备进行校准,由于部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相对不高,企业对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疏于管理,导致设备不能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校准,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与排污口的实际数据误差大,不能客观的反应企业的真实排污状况,也无法为环保部门提供可信的数据依据。

1.2 自动监控设备的设计、产品标准及其管理办法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制定完成涉及全部污染因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设计和产品标准,部分污染因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还处于无标准状态,特别是重金属类的污染因子,并且还未出台涉及全部污染因子的有关其资质认证和计量检测认定等管理办法,导致社会上产品质量良莠不全,设备故障率较高,运行不稳定,也给环保部门的管理带来相应的困难。例如,一些企业根据市场价格比对和企业成本考虑,采购价格相对低于市场上主流产品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导致系统运行超过设备厂家的保质期后,故障频繁,运行不正常;一些相关的分析仪器由于质量问题,使用寿命短,加之保质期过后,企业自己运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力量不强,设备不到2年就损坏报废;还有的因设备采用国外主流产品,设备技术过硬,但是相关的电子软件更新快,零配件更换费用高,维修周期长,无法满足环保部门对设备故障维修时间的相关规定时限,导致设备无法全面维修而处于半瘫痪状态。

1.3 企业人员相关专业素质、设备产权与企业自动监控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管理制度上的不严谨导致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差,普遍存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对相关技术操作和知识的了解,导致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的责任心不强,对整个系统的操作流程和保养以及维护工作完全不熟悉,导致了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日常生活中对设备的巡检和维护校准工作,以及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基本故障的及时处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目前大多数是由企业自行购买,并且自己运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所以设备在进行排污口污染因子指标检测时,企业在考虑自身问题的条件下,为防止因监控数据超标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可能会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参数进行调整,使其数据显示常年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从而躲避环保部门的检查,达到企业偷排漏排的目的。

2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管理

2.1 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产权,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管理

理想状态下建议由政府部门出资采购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组织安装和维护;对企业现有设备进行甄别,工作状态较好的自动监控设备可以进行折价收购;要求企业配合提供相应的安装场地和施工条件,提供独立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以确保自动监控设施不被破坏。自动监控设备产权明晰后,政府部门可采用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对安装在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及维护。如条件不允许,至少企业在自行购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备,并且通过相关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也要将平时的运营管理移交由政府部门出资委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公司来进行运营管理。避免出现第三方运营公司只对业主企业方负责的尴尬局面,增加参与作假的可能性;同时减轻企业运营成本的负担,使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营管理更专业,也更专一,避免第三方运营公司参与高技术作假的可能性,改变政府部门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从而使得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2.2 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的水平

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延伸到县级环保部门,对一些偏远地区网络信号较差的企业,由政府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建设网络基站,提高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对无法利用无线传输方式的排污企业,建议改用有线传输模式上传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建立专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队伍,及时对监控平台上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调度和处理。定期邀请相关专家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和现场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各级环保部门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提高监管人员检查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大对企业的宣教力度,使企业提高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的积极性和管理水平。

2.3 必须提高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污染减排的首要依据就是自动监测数据,所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在线监测数据是成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个重要依据。并且部分省份在对企业的排污收费过程中,也下达了优先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排污收费的核算依据等相关文件,所以作为日常监管工作内容之一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必须让企业提高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并且为了保证系统可以得到正常运行,必须提高企业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能力,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巡查力度和技术力量,让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成为环保部门实时监控企业排污状况的必备设施,从而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手段。

2.4 强化绩效考核,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能力

环保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的工作目标,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还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公司和没有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的企业进行监督,分别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规范性、传输数据的真实性、数据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开展相关的考核,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施疏于管理、数据作假等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和严惩,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惩。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使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能够真正的用到日常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总量控制的工作当中去,为相关政府部门做决策和行政执法提供基础的数据支持。

综上所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目前最有效、最能提高环保监管力度、防止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发生的污染源管理系统。所以为了不断的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应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环境总量控制做好最基础数据保障工作,从而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排污数据以及专业的技术管理知识,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持续、稳定的运行提供科学的保障和支持。

参考文献

[1]尹常庆,李晓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的探析[J].环境监控与预警,2009,01:54-56.

[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J].中国环保产业,2008,05:11-12.

[3]王俊.浅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J].才智,2012,13:54-55.

论文作者:刘金焜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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