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外生金融机构改革的思考--中国金融改革的20年_金融论文

中国外生型金融机构变革之反思——中国金融改革20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机构论文,中国论文,中国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经济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金融领域的改革日益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金融改革20年间,双层银行体系得以建立,金融业迅速扩张,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出现使金融业变得多样化,整个金融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金融改革的进程颇不平坦,下一步的改革困难重重。因此,对金融改革的进一步反思与探索显得尤为重要。回顾20年中国金融成长的进程,可以清晰的发现成长总是伴随着急剧的扩张和收缩。其中一部分的波动来自正常的金融变革的推动,然而另一部分的波动的成因尤为复杂,可能源自于外生作用对金融体制变革推动效果的扭曲。同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一样,中国积极寻求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在金融制度、工具创新方面作出了各种探索,同时,中国的金融业受到高度的监管和控制,市场机制的作用被扭曲。尽管如此,金融改革本身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参与。建立内生型的制度创新机制,充分发挥金融体系内部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以构建有组织、有效率的市场体系,而不是通过外生强制作用改变金融成长的轨道,造成不必要的体制扭曲,经济过分振荡。

一、金融体制变革机制

金融体系决定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由此影响生产部门的产出水平,从而影响到整个经济的运行状况。金融体制变革的最基本动因就在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金融体系内部微观经济主体对金融资源效率的追逐,诱致金融变革的发生,从而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效率。因此,衡量金融体制变革效果的标准,就在于是否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实际上,金融部门是联系资金供给与需求的桥梁。资金供给部门是资金相对有盈余,需要找到投资的项目;资金需求部门是资金有短缺,需要找到资金的来源。金融部门就负责把资金从盈余部门导入需求部门,不管是通过直接金融还是间接金融。其中,资金供需部门的千差万别,资金种类、期限、规模的多种多样,造成了金融部门提供的产品、服务也应是多层次、多元化的。

图1

最初,金融部门的活动可能量少而且单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部门要满足进一步的资金需求。所以金融业的成长总是以金融资源“量”上的增长为依据。它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相对于国民财富的增长,可以M2(广义货币量)与GNP的比值衡量(R麦金农),也可以金融相关比率FIR即资产总量和GNP的比值来计(戈德史密斯)。然而,另一方面,资金供需发展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导致金融领域内结构的变化,也就是出现了戈德史密斯等人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发展”。戈德史密斯所看重的金融结构的变化,麦金农和肖所强调的金融市场形成与完全化,都在这样的机制当中发生。这种以微观主体的自主行为作为基础的变革发展机制,能够有效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使金融资产规模扩张具有可靠的基础。这样的金融成长使金融体系发生“质”的优化与改进,对经济发展更具推动力。然而,金融体系中不可忽略的部分——政府的监管和控制,始终影响着微观主体的行为,从而左右金融成长的进程。金融体制发展的辩证过程中,政府的监管是一个重要的角色。监管当局为了减少风险,鼓励竞争等,调整金融框架、制定管制法令。这些法令可以影响银行的活动,而银行为了提高收益率,开始进行金融创新活动,开发一些不受管制的经营方式,包括新的组织结构、新的金融工具。监管当局认为这些创新是逃避管制,所以又制定新的监管措施。当然,当局可能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最后不得不折衷调和,兼顾各方面的成本和收益。最后,创新活动和经济形势相互作用,辩证过程继续发展。政府的监管是否处在上述辩证过程的有效范围内,而不是压抑金融或过度扩张,表明政府所主导的金融体制变革是内生还是外生性的。这直接关系到政府监管和微观主体行为的相互作用,从而决定这种变革是否促进金融“质”的成长。政府主导的体制变革和金融体系内部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动相辅相成,使金融市场的活力提高,在更深远的意义上推动经济发展。

二、发展中的外生困境

中国经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高度集权的管理之下,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经济发展责任。使微观经济主体缺乏创新变革的自主性,也缺乏相应的激励。于是,政府不得不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时,过分的干涉微观主体的行为。一方面是因为政府习惯了家长式的管理,另一方面,微观经济主体稚嫩,行为盲目,既无风险意识,又无法自己承担责任。因此,中国金融改革很多是脱离于金融变革内生循环之外的外生行为,导致了金融发展的曲折起伏及难以逾越的困境。

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都是首先通过国家的行政力量构建金融的外表体系,并依照政府的意愿进行金融活动。1978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是具有支配性地位的银行。银行体系的功能仅限于为经济计划提供资金。投资、建设和少量的流动资金是以财政拨款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及专业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出纳,其职能仅限于企业交易的结算、管理不属于财政拨款的那一部分流动资金和短期投资以及吸收储蓄存款,因此人民银行的媒介功能十分有限。以后,金融机构体系陆续进行了几次改革。初期,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银行,并建立了第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根据1979年国务院的一项决定,投资资金的分配逐步由财政拨款转为银行贷款。尽管发生了这些变化,但是银行体系的主要职能仍然是向企业提供为完成物质生产计划所需的资金,物质生产计划根据中央整体计划制定。在贷款审查和监督过程中,既不考虑项目的赢利性,又不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1984年到1988年是放松管制,金融业创新涌现的时期。然而到了1988~1991年,政府不得不对前一时期过度放松的后果进行调整。许多已经下放的权力被收回,指定贷款的比例重新大幅度上升。前一时期出现的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被改组。1992年起,出现了普遍的商业化浪潮。政府积极改组国有专业银行成为商业银行。但是仍然严格区分银行业务和其他业务,以区别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从整个金融机构体系的构建、改革过程,可以清晰的看到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是它左右了资金流动的方式。一方面,金融机构一直无法完全摆脱财政预算缺口填补者的角色,长期履行为追求高速增长而引致的资金缺口弥补责任;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成为企业部门的资金供给者,因为政府设立它的目的,就是让它成为资金供给者,代表政府维持企业的生存。所以,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与微观经济主体的储蓄、投资活动直接关系不大。

图2

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中国金融改革直接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的迅猛扩张,并且具有较大的波动幅度。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成长之间存在不一致性。这一点可以从政府当局货币管理的演进来考察。改革初期,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农业改革(大幅度提高农业收入)和国内投资的增长,而金融业原先一直处于压抑状态,投资扩张的资金需求使金融资产规模一下子增长起来。在1979年下半年和198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广义货币增长为25%,而同期年通货膨胀率达到了20%。1981年,为了恢复经济秩序,采取了控制价格、控制直接贷款和紧缩贸易政策等措施。1984年到1986年间,政府改变了银行体系的结构。但是,投资支出的增长和许多不受财务硬约束的企业大量发放工资导致了经济的过热发展,信贷扩张的年增长率由1984年初的9%增长到年末的76%,通货膨胀率在1985 年初达到了17%。此时,中国人民银行虽然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但当局还不熟悉在金融体系中使用信贷计划以外的货币政策工具。在1985年,对付货币增长过多的方式仍然是更严格的管理贷款规模。其他方式是提高利率和人民币贬值。80年代后半期,金融体系出现了一些创新,政府也开始以指导性计划来调控经济。这些变化使广义货币和国内信贷的年增长率超过了30%(图2)。在放松对贷款规模限制的同时, 人民银行还不能主动地采取其他替代性的政策工具;准备金率虽然提高过两次,但进一步提高则可能使那些已经面临流动性短缺的银行无法承受,因为流动性全国范围内的分布是不均衡的,而且可能会遇到政府的压力,又因为提高准备金率会使银行无法完成信贷计划的目标。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控难度还在于地方分行的执行上。在改革之前,人民银行的分行仅仅是其所在行政地区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者。但自改革进程开始以来,人民银行的分行却被用来作为促进地方利益和经济增长的有力工具。这些因素使恰当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控制变得困难。当1988年通货膨胀迅速攀升时,当局不得不求助于直接信贷控制,并取消了放松利率管制的做法。1989、1990年,货币增长和通货膨胀被压下去。1992年初,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开始,国内也掀起了投资热。但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许多业务脱离了监管,货币管理成效受到影响。当前,经济处在调整阶段,回顾过去,仍然可以看到中央银行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局限性。中央银行有时不得不使用直接控制手段来调节金融体系,然而过去的政策工具越来越无效,必须更好的使用新的政策工具,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并推动建立统一、有效率的金融市场。1994年之后,制度推动的金融机构发展面临新的阶段。由于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国内产业的景气回落,使银行信贷增长找不到出口;同时国内经济软着陆的成功,一定程度上货币供应的趋紧,表现为国内信贷总量增长的下降。此时,可以说中国的货币化过程基本结束。因此,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若不能寻求自身的发展,那过去十数年间金融、信贷的快速发展不可能再出现。

图3

来源:IMF,国际金融统计

纵观中国金融体制变革的全过程,可以发现政府的作用无处不在。当局介入的方式和目的的不同,使得变革的机制和效果也不同。当局对金融领域的外生干预,形成体制变革的外生性。这种人为刻意雕琢的外生型体制改革,主要反映政府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外在推动。与此相对应,变革对微观经济的推动力微弱。

三、建立内生型的体制变革机制

内生型的体制变革主要基于微观主体的参与和贡献,是在一国经济与文化环境的内层机制启动下“不知不觉”形成的,不存在人为刻意雕琢的痕迹。于是,内生状态包含着完备的金融激励、创新、约束和努力机制,从而对金融成长起持久的内在推动作用。企业部门、个人部门、金融部门等微观经济主体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决定金融成长的状态。各个部门的主体地位,确立了它们在金融活动中的激励与约束。它们发挥自主性,进行创新活动,寻求金融努力的机会。过去,由于微观主体的自主性缺乏,企业没有寻找低成本金融资源的激励,个人找不到银行存款以外的投资机会,金融机构更仅仅是企业资金的供给者。因此,企业除了财政和银行的资金供给外几乎没有别的来源。与此相对应的是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单一。相比之下发达国家企业的资金来源相当广泛,因为经济中存在期限和费用上类似的各种非银行资金来源,资金流动的方式和流向非常丰富。因此,微观主体的金融努力使得金融市场在创新之中变得多元、多层次化,产生金融成长的良性机制。

图4

创新是金融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下,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针对变化进行工具创新和服务创新。而个人部门和企业部门参与到这个变革过程中来,改变金融体系内部构成要素的联系方式,并和监管部门一起进行体制的创新。可以说,工具和服务的创新,以及所引发的体制的创新,推动整个金融领域的内生发展变化,从而提供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创新因素带来金融成长过程的发展跳跃。(1 )创新增加金融市场产品及服务的多样性,使储蓄投入市场的范围扩大。(2)创新使资本市场扩大, 增大利率的作用。(3)创新有利于就业和产出的稳定增长。(4)创新使内生状态的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相互作用更加紧密,并使之趋于良性。

图5

综上所述,确立微观经济主体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政府给予金融努力的环境和机会。两者一起通过创新,以内生型的金融变革推动金融成长。

四、内生型金融变革的实践探索

金融领域的多样化和创新在80年代中期后不断出现,中国开始对体制变革做积极的探索。

(一)金融机构体系的调整。金融改革20年来,银行体系经过数次重大改革,并出现各种形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双层银行体系意图分清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职责。专业银行向商业化的转变,使得银行在金融活动中有更多的自主性。

(二)资金流向控制的转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企业获得资金从财政拨款变为银行贷款。且指令性的贷款计划已经转变为大部分的指导性计划。1994年建立了3家政策性银行,以承担新的政策性贷款。 这样有利于区分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

(三)利率调节机制的建立。通过差别利率引导资金增量的流向。通过利率水平影响企业成本、利润,进而重新分配资金的存量,最后达到调整经济结构的目的。

(四)资产负债管理的出现。实行资产负债管理是对银行经营的巨大挑战。在有了自主决定贷款权利的同时,必须为银行的风险和收益负责。银行也就开始自己寻找出路,更积极的参与金融活动。这样才会出现进一步的创新,金融市场才会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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