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的文化透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透视论文,风险论文,社会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06)05-0061-03
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在1986年出版的德文版《风险社会》(Risikogesellschaft)一书中,提出风险社会理论并首次使用“风险社会”的概念描述当代社会。几乎与此同时,在1986年4月26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发生爆炸,酿成世纪性的大灾难,为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贝克认为,对“风险社会的认识戏剧性地通过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来表示”。[1]接着,疯牛病的爆发与全球性蔓延,使得风险社会理论日益成为社会学、哲学等领域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从“克隆技术”的出现到SARS病毒的肆虐,从“金融危机”到“恐怖主义危机”,从有毒化工品的不断涌现到国际政治风险,从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到禽流感的肆虐。人类正遭受着来自多方面、全方位的“社会风险”的重大威胁和挑战,现实的危险迫使我们已不能仅仅从“技术—科学”角度理解风险解释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难题,而必须从传统的“社会风险”问题的研究进展到“风险社会”理论研究,在更广阔的层面上探讨风险的社会建构和历史特征。
一、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认为,“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的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2]虽然风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伴随物,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现代意义的“风险”并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雏形。
乌尔里希·贝克在他的风险社会理论中,赋予了风险一词新的涵义:“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3]显然,贝克把“风险”看作是一个与“自然”和“传统”概念具有明显区别的概念,风险社会的“风险”不同于自然界的客观运动——地震、海啸、飓风等无法避免的自然现象——所导致的风险。吉登斯从反思现代性的角度对风险社会理论的独到解释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他指出,“风险这个概念与可能性和不确定性概念是分不开的。当某种结果是百分之百的确定时,我们不能说这个人在冒风险。”[4]风险是与面向未来的不确定性紧密相连的,风险现象是一种属于未来世界的现象。更确切地说,它是面向未来的,是开放性的敞开。吉登斯区分了两种类型的风险:“外部风险”与“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带来的风险”,“所谓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大多数环境风险,例如那些与全球变暖有关的环境问题就属于这一类。”[5]他认为,“在所有传统文化、工业社会中以及今天,人类担心的都是来自外部的风险,如糟糕的收成、洪灾、瘟疫或者饥荒等。然而,在某个时刻(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也就是最近),我们开始很少担心自然能对我们怎么样,而更多地担心我们对自然所做的。这标志着外部风险所占的主导地位转变成了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占主要地位。”[6]正如贝克所说,“工业社会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造就了舒适安逸的生存环境,同时也带来了核危机、生态危机等足以毁灭全人类的巨大风险。工业社会运行机制自20世纪中期以来开始发生微妙变化,一项决策可能毁灭地球上的所有生命,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当今时代与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代都有着根本的区别,已经呈现出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过渡的迹象。”[7]至此,我们由工业社会开始进入风险社会。依贝克看来,在当今高科技迅猛发展的全球化时代,某些看似局部的或是突发性的事件却往往容易导致和引发整体性的社会灾难。风险社会的风险是现代性的全球性的风险。在这样的社会中,风险不是对局部社会、少数人的影响,而是对每个个体生命和生活存在着严重的威胁,每个人在全球性风险中无所遁逃。
这个世界看起来越来越不受我们的控制,成了一个“失控的世界”。
二、作为方法论的文化
本文要在一种文化视域中透视风险问题。但是,“文化”概念也十分复杂。伊格尔顿称“‘文化’是英语中两三个最复杂的单词之一。”[8]
大多数语言学家都认为,“文化”一词源于拉丁文cultura(耕种、改善),而cultura本身则又是由colo、colere(栽培、耕作土地),cultus(耕种过的、加工了的)这些词组成的。[9]伊格尔顿指出:“人的本性与一片甜菜根不尽相同,可它也像农田一样需要耕耘——当我们从自然转向精神去考察‘文化’概念的时候,就会发现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10]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乃是教化。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贝尔把文化领域看作是一个“意义的领域”。按照他的说法,“文化本身是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帮助他们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11]一些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从精神信仰、物质创造、制度安排、生活方式等多个层面来阐述文化。
但是,若考虑到文化传播给人的情感、思想和行为等等所打上的实际烙印,以及文化类型随社会演进所发生的复杂的历史变迁,似乎还应进一步拓展一下观察问题的视野。如果把“文化”概念当作一个描述性的工具来使用,需要连带地考虑三个层面的问题。[12]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意义阐释”。文化既是一种教化,就得确立一个教化成人的价值标准。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教化培养”。价值标准既确定下来,就要进行实际的引导和教育。这是一个价值理念的传播过程或社会化与再社会化过程。第三个层面的问题是“行为取向”。某种价值理念经过长期反复的传播或社会化过程,就会融入一定范围内族群的意识和潜意识,成为他们的“行为取向”。结果,文化就从意义阐释入手,经社会化与再社会化,最后展现为一种品质、趣味、风尚、思维方式、体验方式、行为方式和生存方式。文化是价值、规范与信仰的总称。关于文化的这样一种理解并不仅仅是关键词的澄清,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考虑。
三、风险是社会文化现象
斯科特·拉什从玛丽·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所著的《风险与文化》一书入手,提出“风险文化”理论,从风险文化的视角对风险社会的概念提出了与贝克的制度主义不同的解释。拉什认为风险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话语,不同群体对于风险的应对都有自己的理想图景,因此风险在当代的突显更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一种社会秩序。
17世纪中期,英文的世界里出现“Risk”这个字时,“风险”观念里仅含天灾海难的概念,并不含括人为责任的概念。[13]当今,社会文化学者则赋予“风险”新的内涵:风险包括了人为错误与责任的概念。对于风险这种含义上的转变也被认为与社会现代化进程有关。例如,某人持枪胡乱射杀行人,这一疯狂行为必是媒体头条新闻,社会舆论必对其大加批判与讨论。涉及枪支管制条例、治乱世用重典、管制暴力影片等建议必然甚嚣尘上。对此不幸事故或射杀者的疯狂行为,不同的人或团体赋予不同的含义。因此,出现各类不同的建议。这就是当代社会对风险的文化反应方式。
依据风险的新含义,风险被社会文化学者广泛用来解释违背社会文化规范的行为与不幸的事故。例如,5月份出生的小猫,古时法国人相信唯有将它溺死,否则必祸延及身。古代中国同样具有众多类似古时法国人处理社会风险的民俗信仰。例如,婴儿受到惊吓,收惊是解决之道。收惊是华人社会的一种民俗信仰。民俗信仰中则有许多禁忌。人们违背这些禁忌时,则常遭到社会的责难。信仰、禁忌与责难成为古时人类社会处理风险的一套系统。这套系统维系了当时的社会秩序,也是当时社会控制的方法。对比古时社会,当代社会面临的风险与古时虽然有别,然而,焦虑与不安依旧存在。这种焦虑与不安,当代社会是以风险管理系统来处理。在社会文化学者看来,古时的民俗信仰系统与当代的风险管理系统同是控制与维系社会秩序的方式,它们在功能上并无二致。因此,社会文化学者将风险视为社会文化现象。
道格拉斯对心理学者的风险认知研究成果提出不同的见解并强调文化的重要性。她对心理学与风险客观实证论在人们风险行为研究中的理性(Rationality)预期假设颇不以为然。理性预期假设的结果意指所有违反此假设的行为与认知均被视为不理性(Irrational)或非理性(Nonrational)。不理性被视为认知上的病态。对此,道格拉斯不认为存在理性与不理性的问题,她认为那是社会文化与伦理道德问题。[14]
道格拉斯在《纯洁与危险》(Pure and Danger,1996)一书中,将行径怪异违反社会常态或文化规范的人,视为危险人物。道格拉斯借用“环境污染”一语来比喻社会污染(Social Pollution)现象。例如,乱伦通奸、外遇与同性恋等现象。那些被文化规范系统归类为“污染人物”的就是那个社会的风险。因此,文化论者所谓的风险是指逾越社会文化规范的现象。然而,不同的社会文化类型自有其不同的文化规范。同一危险在一社会被视为违背了该社会的文化规范,在另一社会不见得如此,虽危险相同但却不将其视为风险。例如,环境污染在先进国家已有他们自己的法律规范与环境文化规范,违反这些规范,自然是这些国家在意的风险。但在低度发展的社会或部落里,环境污染却不是其关注的风险议题。同一社会国家有众多不同的团体,每一团体的文化规范各不相同,同一危险有些团体视为风险,有些团体则不视为风险。例如同性恋现象,对“同志”团体不视为风险,因同性恋行为符合团体的文化规范。但同性恋行为则违背了宗教等卫道团体的道德文化规范,同性恋现象自然成为这些团体的风险议题。
四、风险文化时代的到来
从文化角度理解风险的西方学者首推玛丽·道格拉斯(Douglas.M.)。玛丽在80年代早期提出了一个对于风险很有影响力的观点,采用的是文化人类学的方法。道格拉斯认为风险不是个别的(Individualistic)概念而是群生的(Communal)概念。群生概念含有相互的义务与预期。因而,风险可视为一种文化符号,每一群体用群生概念设定自己的行为模式与价值衡量尺规,违反群体的行为模式与价值衡量尺规的,即被群体解读为风险。[15]因此,道格拉斯强调风险文化的相对性。风险文化相对性的概念是指不同团体文化间,对什么是风险与风险是否被接受的差别。传统的风险理论完全忽略伦理道德文化因素。然而,每个社会有它的伦理道德文化习性,风险议题有所争议是社会对风险的政治、道德与唯美判断冲突的结果。
玛丽·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Wildavsky.A.)认为,[16]在当代社会,风险实际上并没有增加,也没有加剧,仅仅是被察觉、被意识到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他们宣称,事实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可能已经有所降低,人们之所以感觉风险多了,是因为他们认知程度提高了。他们从文化的角度解读了三类风险:即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社会政治风险包括社会结构方面、人类暴力和暴行所酝酿成的风险;经济风险包括对经济发展所构成的威胁和由于经济运作失误所酿成的风险等;自然风险包括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所构成的生态威胁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风险与文化》一书将社会结构的变革和变迁分别归结为三种风险文化所酿成的结果,即倾向于把社会政治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等级制度主义文化、倾向于把经济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市场个人主义文化和倾向于把自然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社团群落之边缘文化。他们认定,正是这三种文化类型导致了社会结构走向混乱不堪的无组织状态。拉什认为,社会结构的变革和变迁,或者说主要是经济领域的变化,为风险文化的上升趋势构筑了基础。不确定的和已经被察觉和认知的风险,与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所承认的风险相比,显得更普遍。我们不能仅仅从第三类风险即自然风险的意义上来评判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大大增加了,而且还要从社会结构面临风险的意义上看,从个人主义消涨的意义上看,从国家所面临的威胁的意义上看,我们所面临的风险都大大增加了。[17]
与风险社会相反,风险文化是混乱无序的,呈现出一种横向分布的无结构状态,并且是以关注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础的。风险文化并没有假定一个确定的秩序,而是假定有一个需要通过自然调节的非确定性的无序状态。风险文化依存于非制度性的和反制度性的社会状态之中,其传播不是依靠程序性的规则和规范,而是依靠其实质意义上的价值。在风险文化时代对社会成员的治理方式不是依靠法规条例,而是依靠一些带有象征意义的理念和信念,因为风险文化中的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风险文化中的不确定的准社会成员可能是一盘散沙式的集合体,并且他们是不太关心自身的实际利益的,他们只是对美好的生活抱有幻想和期望。[18]
根据拉什的观点,当今时代正是风险文化可能出现的时代,风险文化将会成为取代“制度性社会”的一种实际形式,风险文化将渗透蔓延到所有的不确定领域,而这些不确定领域从传统的规范和秩序来说是确定的,只是在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后的高度现代化的社会中才成为会给人类生存带来风险的不确定领域。[19]在《风险社会与风险文化》一文的结束部分,拉什宣称:“我们也许就要向风险社会说再见了,风险社会的时代终将过去,而且风险社会现在可以说正在走向衰落。在风险社会之后,我们将要迎来的是风险文化的时代。”[20]
从社会文化的角度理解风险,突破了知识界对“风险”概念的“技术—科学”的理解,超越了“科学—经济”的角度,它注重厘定“社会—政治”的风险及其影响。这些学者注重探讨风险的以下方面:风险源自哪里;风险概念化的方式;风险责任的追究;专家知识在识别、仲裁、管理风险中的角色、作用;建立在不同美学、道德和政治预设之上的社会团体对于风险的不同观点产生冲突的方式;作为一个重要现象的风险的出现与更广阔的社会结构趋势(如现代化和全球化)之间的关联;使用风险的象征符号作为对特定个人和社会团体进行谴责、辨别的手段。[21]当然,风险社会既包括制度层次的意义,也有文化层次的内涵,二者都是构成风险社会的基本要素,单从一个方面来解释风险社会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概念。因此,作为回应,“风险”概念自80年代以来已从单纯“技术—科学”的范畴扩展为一个社会理论的范畴,在更广阔的层面上探讨风险的社会建构和历史的特征,通过提高对现代性的反思能力来建构应对风险的新机制。
[收稿日期]200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