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几个理念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素质教育论文,评价体系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01)03-0122-03
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评价是一个突破口。不解决素质教育的评价问题,仍然以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评价素质教育,要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是不可能的。为此,构建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就成为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当务之急。
一、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应首先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工具
教育评价是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是实现教学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目的本身。教育评价的功能不仅表现在对学生业已取得的学习成果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对学生加以鉴别、区分和选拔,而且还表现在利用评价的手段帮助学生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促进学生的发展。
应试教育评价体系的弊病就在于片面强调教育评价的评定、鉴别、区分和选拔功能,忽视了评价为促进学生发展服务的功能,结果使应试教育的评价体系成为一种只限于对学生发展结果进行描述的、静态的、固定的、贴标签式的评价。它只能对业已取得的成果做出评定,而不能作用于成果的形成过程,使评价仅仅成为一种评定、鉴别、区分和选拔学生的工具。
素质教育是一种人格养成教育,它要求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最好的服务。要做到这一点,教育就必须按每个学生(而不是学生集体)的智力发展水平、学习基础、兴趣、特长和爱好,为其选择适合于他的学习方案。
以往,应试教育把学生完不成学习任务的原因,归结于学生智力上的差异是不对的。学生存在智力差异是必然的。但是,除占同龄人3%左右的智力障碍儿童之外,这种差异并不足以影响学生完成基本的学习任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之所以仍有一部分学生未能完成学习任务,并非智力问题,而是教育的问题,是教育尚未找到一种适合这些儿童的教育方式和方法。素质教育评价作为为素质教育服务的一种工具,其任务就是要帮助教育找到适合不同儿童的不同教育方式和方法。
素质教育评价应该是一种把事前和事后的评价结合起来的、动态的、发展式的评价。它应该把评价的重点从评定学生业已取得的学习成果转变到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上;把管理学生的学习结果变为管理学生的学习过程。充分利用评价的诊断功能、改进功能和激励功能,帮助教育了解每个学生的具体学习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对其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使他们获得最大的发展。
二、素质教育评价应使每个学生都从评价中获得激励
评价从来都有激励功能,但在应试教育的条件下,评价的激励功能只对成绩好的学生有意义。他们从评价中一次次地获得激励。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不仅未能从评价中获得激励,相反,评价给他们带来沉重的负担和心理压力。屡战屡败的经历使他们逐渐对自己丧失了信心。
试问,一个缺乏自信的人能成为一个积极能动的主体吗?一个从来没有尝试过成功的体验、从未得到过老师表扬同学赞赏的人,一个完全在受批评和轻视氛围中长大的人能不缺乏自信吗?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育的技巧和艺术就在于,教师要善于在每个学生面前,甚至最平庸的,在智力发展最感困难的学生面前,都向他们打开他的精神发展领域,并使他在这个领域里达到一个高处,显示自己,宣告大写的‘我’的存在。从人的自尊感的源泉中汲取力量,感到自己并不低人一等,而是一个精神丰富的人。”[1](P.274)他为此大声疾呼“让每个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我想这正是素质教育应体现的特点。素质教育的评价应成为激励、鼓舞、唤醒每个学生自信心和上进心的最有效的手段。
目前,许多学校在这个问题上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例如,山东省烟台市教委所属学校不仅取消了以分数排名次的做法,把分数变成等级,淡化了学生间的成绩比较,而且创造了“分项考试”的方法,把原有的语文测验内容分为拼音、字词句、阅读、作文、朗读、说话、听记等几个单项测验,每项测验单独划定等级。这种方法不仅减少了每次测验的内容,还有一个好处是“东方不亮西方亮”,你朗读不理想,得了个“良好”不要紧,阅读说不定能得个“优秀”。过去考试名列前茅的只是少数几个学生,“分项考试”使大批学生进入“成功者”的行列,从评价中获得激励。[2](P.15)
有的学校淡化学生间的横向比较,强调纵向性的发展评价。让学生用自己的现在和过去比,只要比过去有进步就给予表扬和肯定,使学生体验到进步就是成功。另一些学校则把评价转化为一种期待。当学生测验成绩不理想时,就暂不计分,并告知学生老师相信你的能力,相信下次你一定能给大家带来一个惊喜。这些都是可供借鉴的成功方法。
三、素质教育应该用掌握和发展两把尺子评价学生
教育是学生社会化和个性化统一发展的过程。社会化要求学生按照社会的需求塑造自己,把社会对人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思想和行为,使自己成为具有社会需要的品质和能力、能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的全面发展的人才;个性化要求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兴趣和爱好,为自己设定符合自己特点的发展方向,通过教育获得最大发展。
社会化反映了社会和时代对人的共同要求,属于发展的共性方面;个性化体现了人的个性发展特点和教育的个人发展功能,属于发展的个性方面。共性的发展和个性的发展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共性的发展有赖于个性的充实、完善和提高;个性的发展必须以共性的发展为基础、为后盾。应试教育只强调共性的发展,而忽视学生个性的发展,无疑是不对的。素质教育应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不仅通过教育逐步实现其社会化,而且通过教育获得个人的最大发展。这就决定了素质教育的评价标准必须是两维的,必须用“掌握”和“发展”两把尺子衡量学生。
掌握标准是根据社会对人才的共同要求制定的、要求每个学生都必须达到的合格人才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对一个学生最基本、最基础的要求,是学生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发展目标是根据学生的不同人格特点、不同能力倾向制定的、与他们自身可获得的最大发展相联系的目标。它反映的是具有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在统一社会大背景下,独特的、个性化的发展水平。这是一种个性化的、因人而异的标准,一种多元化的、多层次化的标准。多元化是指这个标准涉及到学生的每个发展方向;多层次化则反映了学生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点。素质教育评价只有把这两个标准结合起来,在确保每个学生达到掌握目标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向发展目标的要求努力,才能保证学生获得最充分的发展。
四、素质教育评价应是主体性的评价
所谓主体性评价,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素质教育评价必须把学生受教育后所获得的主体性发展水平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主体性教育。它是以培养、发展和弘扬学生的主体性为根本目的的。素质教育评价作为一种工具理应服从于这个根本目的,把学生的主体性发展水平作为评价的对象。为此,制定一个完整地、科学地衡量和评价学生主体性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就成为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素质教育评价不仅要成为衡量和评价学生主体性发展水平的工具,而且应成为促进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有效武器。学生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他们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上。教学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发挥他们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动建构自身主体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学生自身为主体的自我评价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现状与目标的差距,而且可以帮助学生逐步学会自我监控、自我调整、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不断提高他们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能力。为此,素质教育评价必须突出和强化自我评价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自我评价体系,并把它和教师对学生的“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在教师对学生的“他评”中,也要把学生做为一个主体看待,不能把他们仅仅看成是一个待评价的客体。在以往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中,学生既没有对评价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资格,也没有对评价结果提出申述或辩解的权利,他们唯一可做的就是无条件的接受和服从。而教师只管做出各种各样的评定,而从来不问学生的感受,不管评价可能给他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心理压力。结果,评价不仅没有促进他们的发展,相反使他们陷入完全被动的状态。这显然是与素质教育的主体性特点相违背的。
素质教育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在“他评”过程中,不仅要把学生看成是一个被评价的对象、一个客体,而且要把他们看成一个能动的、有个性特点的主体。在评价过程中要加强与他们的对话,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分析评价对他们可能产生的各种心理影响,通过评价来帮助他们完成主体性的建构过程。
收稿日期:200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