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造价在结算审计的流程分析论文_刘荣财

浅析工程造价在结算审计的流程分析论文_刘荣财

摘要: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一直都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与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息息相关。然而在我国当前的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中,许多项目单位存在诸多问题,甚至严重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给企业和国家都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本文对工程造价的结算审计的流程进行了简要地梳理分析,以期为结算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结算审计;工程造价结算

一、做好结算审计的积极意义

竣工结算审计是建设和施工单位完成其合同和经济关系的最后一步,既反映了建筑安装工程量和实物工程量最后完成情况,也是工程造价最终确定的重要依据。因此,认真仔细是做好结算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具体编制过程中,相关审计人员需要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将建筑工程真实的情况给反映出来。然而,从我国多年来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建设单位的结算工作基本都难以符合实事求是的要求,普遍存在高估冒算的现象,最终结算结果通常大于实际工程量。因此,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受益,对节约企业资金,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二、结算审计工作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程竣工结算计算出的工程量及套用定额的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结算编制的准确度,这就使得许多施工单位为了高套定额提高收费标准而巧立名目,故意错取费用,有意加大工程量。因此,我们需要对实际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

(一)工程量计算存在诸多造假

在实际工程计算工作中,采取各种手段对工程量进行造假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违反规定,通过混淆各工程分项的界限而对工程量进行重算;对应予以扣除的工程量故意不扣除;将不同规格的工程分项混合到一起计算;将应合并计算的工程分项分开计算;把定额中已经包含在一起的工作内容进行分离,另计工程量;预算中的工程量在实际当中未施工,但结算时却不予扣除;由于计算疏忽,造成工程量重算等。

(二)违反定额规定,高套定额现象普遍

在实际工程费用计算时,为了多计算工程直接费用,高套定额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比如违反定额规定,同类分项工程高套定额;定额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两个定额单价;结构相似的定额分别定价,高套定额单价;工程量混合计算,造成高套定额;自行提高定额单价强调材料规格与定额不同;多算钢筋调整量,加大钢筋硅的含钢量等。

(三)违反取费规定和标准,乱计取费

此外,肆意违反取费规定和标准,乱计取费也是一个普遍问题。比如违反规定,随意套用取费基数多取费用;材料差价不实计算;将不允许计算直接费的材料也计算在内,加大取费基数提高工程造价;同一项工程不同专业却按一个专业同时取费等。

三、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的前期准备

(一)收集工程资料

编制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工程建设资料,这些资料包括经过审批、会审、变更后的各类图纸、设计书、说明书和其他相关的设备、构件、配件、图集等。因此,要想全面了解工程所有内容,保证准确、高效、快速的完成审计任务,就必须在审计前对所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地阅读和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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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也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在施工期间双方必须共同遵照合同执行自身的功能。合同中需要确定工程的内容、工期、造价、费用、质量等各方面内容以及定额和取费的标准级别。由于施工过程中经常会产生变更,所以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也会因受影响而产生变动,需要我们予以重视。

(二)及时了解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变更对于结算审计也是一个需要重视的方面。材料的更换、结构的变动、施工方法的改变都会对结算价格产生影响。由于工程变更会引起价格调整,因此在审核工程结算的变更部分时需要格外注意。此外工程的变更还可能会对原有的工程量进行增减,这就要求变更时必须具备合法的手续,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只有手续齐备才可作为调整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注意收集后期零星工程的原始凭据

在建筑工程的后期工作中,会有很多零星工程,比如道路建设、值班室、围墙等。这些工程虽然涉及资金不多,但比较零碎,且涉及面较多,因此在计算的过程中会有一定难度,易引起甲乙双方的争议。这就要求在核实工程量的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原始凭据,并按市场价以计日工的方式计算报酬。

(四)正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套用定额

要正确计算工程量,就应严格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必须要准确计算“三线一面”等基数,并按照一定的顺序,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各项工程分项的工程量。近年来建设完成的工程,大多在一项工程中套用几种定额,所以在审核计算中,要严格按照各种定额的不同标准和范围进行精确计算。工程项目中不同时段的工程量计算需要按规定划分清楚,并且在甲乙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在对不同时段的工程量套用不同的定额进行计算,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方规定选取定额子目,力求做到合理公正。

(五)及时关注取费和材料调价

由于取费标准不同,导致同一项工程的造价差别巨大。因此,工程的取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及相关区域的政策法规实施。如果合同内已经写明了取费级别,直接结算审核中,以合同的标准执行。

四、合理选用结算审计形式

目前工程造价结算主要包含联合审查、独立审查、建设单位自审和委托审查这四种形式。需要我们在实际结算审计中进行合理使用。

(一)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是由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银行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共同派出代表组成审查小组审查竣工结算。由于参与方众多,这种审查方式既能全面的发现问题,又能及时沟通处理问题,因此审查过程又快又好,结果也十分准确。联合审查通常用在审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中。

(二)独立审查

独立审查是由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单位首先自审,然后分别送交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进行单独审查。这些部门对送审的材料进行单独审核,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在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解决后再进行修正竣工结算。独立审查,通常用于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中。

(三)建设单位自审

当建设单位自身有能力且具备审查条件时,可以进行自行审查,并将审查后出现的问题与竣工结算编制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并对竣工结算进行修正。

(四)委托审查

委托审查是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建筑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并对竣工结算进行修正。

结束语: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作在一个项目中涉及面十分广泛,并且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都能起到较好的监督作用。要将结算审计工作做实做细,就需要我们掌握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并最大限度的加以避免,同时运用各种审计形式,保证结算审计工作高效准确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黄冠华.建筑工程预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江西建材,2015(13):263+266.

[2]黄志挺. 建筑工程前期阶段造价的控制与管理[D].浙江大学,2013.

论文作者:刘荣财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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