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燕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妇保所 214000)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27-0354-02
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它承担着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使命,其从事的妇幼保健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繁衍发展,保护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先天性残疾儿童出生率,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这些功能任务确定了妇幼保健机构具有特殊的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育龄妇女和儿童的卫生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远远跟不上日益繁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亟待加强。
1.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1.1 为妇幼保健工作长远目标打下思想基础
妇幼保健机构是完全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妇幼卫生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我国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的核心力量[1]。保证所有妇女儿童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使广大妇女儿童特别是贫困孕产妇、婴幼儿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当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把全体妇幼保健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实现我国妇幼保健工作目标上来,自觉地为完成新时期妇幼保健任务而贡献力量。
1.2 为妇幼保健机构根本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妇女儿童健康是国民健康的基石,妇幼保健机构首先必须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一切以满足妇女儿童的公共卫生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宗旨,这是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发展的本质要求、价值所在和根本前提。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各组成部分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整体,在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均要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建设发展中,加强建设,促使其更好地成为职责明确、功能优化、优势互补、结构贯通的完善的妇幼保健工作组织体系。
1.3 为妇幼保健工作任务落实形成行动合力
妇幼卫生工作有着独特的服务对象和业务性质,工作中要以保健为重点,针对妇女儿童生命周期中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问题,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保健服务。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可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牢固确立大局意识,更好地突出专业特点和技术专长,在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做到资源共享,发挥整个妇幼保健队伍的最大效能,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和推进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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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为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从中央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看,规范比不规范要好,早规范比晚规范更有意义。通过规范化建设引导机构在职能定位、工作内容、基本建设、人力资源配置、组织管理、保健与临床在工作中的权重、服务内容的选择、服务质量的标准化等诸方面的发展,使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得到正确的诠释和有效的执行,以避免发展方向的偏移及其所带来的人力、财力与物力浪费,从而达到保障与促进妇女、儿童生殖健康的目的。
2.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
2.1 强化科学合理的职能定位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各级母婴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注重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让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按政府的意图和要求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履行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职能,负责辖区内妇幼保健业务指导、监督、人员培训,制订社区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规范、考核标准。
2.2 把握体系建设的关键方向
公共建设应注重发挥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多元主体作用[2]。在省卫生厅的统筹协调下,一方面增强妇幼保健机构的硬实力,积极争取政府多部门的支持和投入,将使用效率实现最大化;另一方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软实力,加强舆论宣传,树立社会形象,扩大正面影响,巩固群众基础。我们把增强妇女儿童的生命质量、生存质量、生殖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作为体系建设的关键,努力高标准、高质量、高节奏、高效率地抓好大量基础性日常工作和各项重大妇幼保健综合项目的落实。
2.3 突出保健专科的特色服务
妇幼保健所一方面应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构建互动模式;另一方面发挥计生优势、与民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机构合作,努力开展有关妇女儿童的延伸性保健服务,如婚前检查、新婚学校、儿童营养检测与营养不良筛查、妇女疾病早期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视力筛查、高危妊娠管理等项目。在做好产科、妇科、儿科服务的同时,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妇幼医疗保健服务,如产前(后)保健、孕前保健、产后康复,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技术等临床工作,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护理、医技、药剂、供应等科室。既要保证临床工作的质量,又不能削弱保健技术服务,使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
2.3 重视保健队伍的素质建设
与有关省市情况一样,目前我省妇幼保健机构特别是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素质偏低的状况堪忧[3]。妇幼保健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注重妇幼保健人才结构和素质建设,应制定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加大高级人才的培养力度,大胆使用和培养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使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上进行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非专业人员,全方位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变按人头拨款为按妇幼保健工作的数量与质量拨款,试行按项目拨款,提高保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本区域内妇幼公共卫生的主要工作机构,为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提供高效、安全的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使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既要根据自身特点、现状,又要适应区域内整个体系建设形势,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各自的条件和优势,顺势而上,不断提高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水准和整体保健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 杨琦,黄爱群,金曦等.2008年度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科研现状分析[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11,2(1):33-36.
[2] 李立国.加强基层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J].求是,2011,3:45-47.
[3] 任莉,白继庚.2009年山西省妇幼保健机构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5):645-648.
论文作者:过燕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2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1/5
标签:妇幼保健论文; 机构论文; 工作论文; 公共卫生论文; 体系建设论文; 妇女儿童论文; 妇幼论文; 《医药前沿》2015年第27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