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管理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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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向高度商品化的现代农业转型时期,科技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特别是随着高科技时代的来临,农业与科学技术的结合将更加密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正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如近年来,农业科学通过与高新技术尤其是生物技术的交融,在种植、养殖、特殊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能源生产、生物电子及环境应用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突破,形成了一批新的生物技术产业群。农业已成为现代生物高新技术应用最广阔、最活跃、最富有挑战性的领域。为提高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由传统的资源依附型向现代的智能依附型发达产业转变,必须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必须进行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和管理,使农业面对和立足于国内国际市场,尤其是要立足于加入WTO后充满竞争性的世界农业市场。创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将成为未来大公司、大企业投资的首选,也将成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切入农业产业化的重要途径。

一、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内涵与意义

(一)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内涵

所谓农业企业化经营,就是按照办企业的要求与规定,确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理顺其内外部各种经济与非经济关系,使农业生产经营者具有选择发展,承担风险,追求企业目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即把有关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成能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业企业。这里的“农业企业”是指这样的一个社会生产单位,这个社会单位有权决定把一块指定的土地用于这种或那种生产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由该单位决定生产资料的购买及这块土地上的动产和劳力分配,并最终决定农产品的加工、销售情况。农业企业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农业企业是一个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这个单位可大可小,可以是一个家庭,几个家庭的联合或公司等,可以是法人企业(公司),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企业规模没有要求,在经营规模十分狭小的情况下,经营规模适度扩大是必要的。第二,农业企业是一个独立的,具有相当自决权,进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第三,农业企业不只是从事单独的农产品自然生产过程,还包括产前产后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第四,企业化经营是从经营和管理角度来说的,农业企业不等同于我国以前甚至现在还存在的国营农场和农业合作社,尽管后者在理论和条文上被看作为企业,但实质上它们更大意义上只是一种社会运动的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农村社区。

(二)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义

农业企业化经营的直接意义在于:遵循商品经济规律,以经济效益为最直接经营目标,通过各种手段,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尽量降低农业生产中的成本和费用,使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最终体现农业经营者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具体体现在:

第一、农业企业可以通过经营的多样化,尽可能地减少劳动力、劳动辅助手段的开支和在不同的季节内尽可能地保持相同规模的生产,以达到劳动平衡。一般来说某种土地利用方式的翻地、播种和收获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且分别集中在一个相对较短时间内,劳动力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劳动闲暇时间出现在两个农忙峰值之间。为了达到最佳劳动量耗费,可以将那些在时间上能相互补充的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结合在一起,即一种土地利用方式的劳动低峰期能被另一种利用方式的劳动高峰期所填补。这样就可以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取得既定或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二、农业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能最大限度地来分摊固定设备和采用科学技术的成本费用,直接降低了生产成本。当成本费用降低成为可能时,反过来刺激农户采用更先进农机设备和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和先进的农业的技术才能得以推广,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创造条件。

第三、农业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组织的替代,减少了农业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要素)所有者之间讨价还价的交易费用。农业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通过分工与协作,大大减少了家庭小农户在购买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时,单个主体跟市场进行交易所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节约了交易费用。

第四、企业具有比单个农户更大的自由度和独立性,能够享受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在土地耕种类型和产品销售方面享有更大的权力。对政府和市场有更大的影响力。如农业企业因其产品市场份额比单个小农户所占份额大,具有更大市场议价能力,甚至左右价格的能力。

第五、企业化经营,规避风险的办法增多。虽然分散的家庭小型经营表面上看起来更具有灵活应付风险的能力,但它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而一个较大的农场企业具有更多的减少风险的机会:首先,企业化经营促使农业企业的经营者主动去获取市场信息,预测市场供需情况来合理安排自己的生产与经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其次,企业化经营使农业生产者直接面对市场,依据市场需求来调整自给的产品结构,从而可以将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在几种产品中分摊;再次,大的农场可以通过种植几种能适应不同小气候的作物来减少自然风险。

二、企业化经营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状况

(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内涵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多种内涵的复合。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指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化的过程,也就是农业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被社会吸收和利用,实现其科技、经济、社会的价值。这种价值实现的形式可以有多种。例如,有些成果具有直接创办产业的价值,由其自身直接转化为产业;有些成果不能直接转化,而是被别的产业部门采用,并由此创造价值。不管采取何种形式,目的都在于实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2)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质上是农业高新技术的市场化和企业化,即把科学技术变成企业的行为。人们通常把科学技术研究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在许多发达国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是在企业进行,而不是在科研机构里进行的。企业是产业的主体,产业结构的调整更依靠企业,许多企业一大弱点就是只搞生产,不搞科研,把科研当成是科研机构的事。而从现代企业来说,应该实现生产与科研的结合,企业既是生产基地,又是科研基地。因此,需要把农业高新技术研究推向市场,打破原有的组织机构,实现由事业型向追求产业效益的企业型转化,这一转化过程实质上也是农业高新技术组织机制产业化的过程。(3)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水平的体现。它标志着农业高新技术研究纳入社会生产范围,以社会大生产的方式进行生产,形成了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专业化生产体系。在许多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体系已经形成,而且现代化水平很高,其规模无论是就业人数,还是产值等方面都十分可观。总而,农业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是农业高新技术发展中的一次巨大飞跃。在这个阶段无论其成果数量、规模,还是其社会地位、作用和影响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转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坚实的基础,并具备一些基本的条件。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够形成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二是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可以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使农业高新技术向传统农业迅速渗透和扩散,提高农业技术含量、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三是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可以改变传统农业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大型农业企业是支持发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面对农产品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发达国家,无论是人少地多的美国、加拿大,还是人多地少的日本、德国乃至韩国,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实行了一体化经营的战略。在农业一体化发展中,龙头企业作为产业链的组织者,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其基本特点是规模巨大,资金雄厚,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比如在美国,大型农工联合企业在同行业中占有显著地位。四大企业的产值集中度最低的肉类加工为16%,最高的农业机械达45%;从绝对规模看,到1990年,全美最大10家食品加工企业销售额已达1070亿美元,最大10家食品零售公司销售额达1013亿美元。平均每个企业销售额在100亿美元以上。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达国家的农工联合企业日益朝大型化方面发展。

发达国家的大型农工联合企业的发展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是:

第一,高新技术创新。这些企业通常拥有行业内一流的研究机构和科研人员,研究制造最优良的品种和最新技术、尖端技术,并在联合体内部向农场、农户及工厂推广,使之生产出一流的农副产品。

第二,在世界范围内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为此,许多大型农工联合企业都走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努力发展成为世界性的企业集团。它们在国内外开设多家分公司,在分公司之间,技术、信息共享,市场供需互补。比如泰国正大集团在世界10余个国家拥有200余个分公司,业务遍及全球,成为世界上以生产饲料为主的最大的农工联合企业之一。

第三,调整内部产业结构。农工联合企业在稳定农业、畜牧业基础产品生产的同时,积极向农业产前、产后延伸产业链条,并通过开展广泛服务,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深度和质量。在美国,产中(即农场部分)增值与产前、产后增值之比1975年为1:65,1985年提高到1:88,农产品加工、服务成为最有利可图的产业之一。

当前,大型农工联合企业已成为发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支柱力量和主要载体,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

(三)企业化经营在中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与问题

近几年来,中国农业市场开发主体正逐步走向多元化,尤其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所组成的科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大型农业产业实体的崛起,为农业产业化带来了市场开拓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资金融通能力和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一批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以大型企业为龙头、联接和辐射区域经济组织,包括专业组织、中小型企业、科研教育单位,带动基地建设和农副经营,以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大型公司正在形成。这些大型企业由于其所拥有的雄厚的资金,极强辐射面,经营的多元化、一体化,一经出现即迅速成为吸纳高新技术的主体,并主动寻找与企业有直接相关的科研主体(有的在公司内部就拥有以技术入股的研究单位)进行投资,通过资金投入,对其研究和开发方向进行导引和控制,从而迅速开发出自己原有技术不足以完成的适销对路产品(如“两高一优”农产品)。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大型企业作为科技需求的一方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他们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主动寻求技术资源,在技术资源的配置上是高效的,因而也解决了从技术发明到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中试及适销等一系列问题,使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研究单位或者说科研主体作为技术供给的一方,由于有了资金的支持,解决了其科技成果的价值实现问题,因而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将会按照经济主体的需求进行研究开发,不致于使研究与技术开发脱离市场需求,从而也从总体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大型工商企业为依托的集研究、创新、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公司模式,应该是今后在农业高新技术推动农业现代作用机制形成过程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以公司(或企业)为主体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共同特点是,通过一个龙头企业,将分散经营和小规模生产的广大农户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联结起来,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形成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在内的完整的产业系列。其优越性在于将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直接对接。对工业企业来说,可以根据需要,稳定地获取大宗原料,并节约直接经营农业的管理费用和农产品中转费用;对农户而言,产品的销路得以保障,而在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又可获得工业企业的支持,这一互利互惠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又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部分——龙头企业。实践证明,“建一个企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人民”已成为当前推进中国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但是,在当前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中,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制约因素,即龙头企业规模小,普遍由一些市属、县属甚至乡镇企业来承担。小规模的龙头企业给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1)资金匮乏、技术落后、产业牵动力弱。这是小规模龙头企业存在的普遍弱点,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龙头企业难以对一体化内部的广大农户形成持久而强有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从而出现“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局面。(2)市场拓展能力弱。小型龙头企业缺乏由经济规模效益所产生的成本优势,产品普遍存在增值能力低,科技含量低,市场占有率低等“三低”现象,严重限制企业自身发展。龙头企业产品没有市场,经济效益差,龙身、龙尾更加无利可图,农业产业化发展难以为继。(3)一体化组织内部结构松散。龙头企业规模过小,发展波动大,难以同农户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多数情况是,企业视其需要对农产品一次买断,企业、农户各自承担市场风险。更有甚者,企业经常向农户转移风险,在产品出现供过于求时,对农产品拒购或压价,使农户成为最终受害者,严重挫伤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可见,由于龙头企业规模小,虽有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愿望,但不具备参与农业资源深度开发、技术创新、开拓市场和保护农户利益的能力。龙头企业普遍的小规模严重限制着中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因此中国农业产业化尤其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迫切需要创建和培育一批现代化的大型龙头企业。

(四)大型龙头企业在中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现实意义

先进的技术支持、产销紧密衔接的经营链条,应变迅速的市场开拓能力,是大型工商企业的优势所在。鼓励大型企业介入农业,尤其是作为龙头企业组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对于解决目前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大型龙头企业可以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农业缺乏资金,特别是长期资金,这是制约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瓶颈因素。大型企业一方面具有雄厚的自有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具有较好的商业信用和更多的融资渠道。目前农业作为一个潜在的巨大投资市场已经引起国外投资者的关注,但是,外国资本进入的比重仍然很低。1995年,我国大农业对外签订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额为174亿美元,仅占全国投资总额的19%,其中一个重要的阻碍性因素是缺乏可靠的农业投资载体,缺乏匹配的合作伙伴。这也是造成我国金融部门对农业投资缺乏热情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须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大型农业高科技企业,使其担负起吸收国际资本和金融资本,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任。

2.大型龙头企业是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大型企业可以保障科技开发费用的大量投入,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应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并通过产业链投入到农业生产之中,使之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与附加价值,从而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3.大型龙头企业将有助于塑造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微观主体。首先,大型现代化的龙头企业介入农业,必然大规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服务业,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吸收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促使他们逐步转变为产业工人;其次,现代化的龙头企业必然要对农户的经营范围、生产方式、产品甚至农民素质提出一定的要求并帮助其实现,该过程实质上就是促使农民逐步走向开放、追求上进、提高现代素质的过程,这正是中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长期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再次,大型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控股或购买等形式组建企业集团,吸附大量相关的中小型地方企业和乡镇企业,把它们纳入现代企业的管理轨道,改造乡镇企业传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塑造新型的、现代化的农村经济主体。

三、企业化经营在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涉及的关系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要承担更大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为了化解和规避这种双重风险,节约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企业组织形式一般表现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在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涉及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农户的关系,这些关系都非常重要。这里着重强调几个企业要重点处理好的关系:

(一)企业与市场的关系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是企业活动的舞台。在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企业要熟悉市场,根据市场的供求和价格信息,选择合适的农业高新技术产品进行生产。

1.应选择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中,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前景的好坏,不仅仅是关系企业自身发展的问题,它还关系农户的发展和所在地区发展的大问题。所以,企业主导产品的选择至关重要。企业产品的选择和开发,一定要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要有超前的市场意识,而且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只有这样,产品才有旺盛的生命力、才能适销对路。

2.应选择绿色产品。所谓绿色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和产品自身没有或较少对环境污染的产品,无污染、无危害,可循环使用,比传统产品更符合保护生态环境或社会环境的要求。它是范围极广,包括食品、机动车、化妆品、服装、建筑材料和染料等。绿色产品是21世纪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绿色食品是畅销产品,开发绿色产品已成为市场发展的趋势。欧盟一些国家如荷兰、丹麦、法国和芬兰等国,近5年来,绿色食品的出口规模均以两位数增长,1997年荷兰绿色食品的出口额就比上年增长28%。19921997年,美国市场上绿色食品的销售额年均增长22%,远高于其他食品的增长率。21世纪的中国,绿色食品形成的产业,将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递增,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1997年,中国绿色产品的产值已高达520亿元。19931996年,绿色产品产值年均增长28%,1997年高达70%,远远高于同期一般工业产品产值增长速度。我国的绿色产品市场目前还处于开发期,蕴含着无限生机与活力。可以如此说,谁抓住了绿色食品,谁就抓住了21世纪的国际市场。

(二)企业与农户的关系

企业与农户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利润与亏损的分配问题。企业与农户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既要有利益共享的机制,又要有承受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的机制,这盈、亏两种分配机制的确立,要建立在企业与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决不能偏重于任何一方。要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使企业与农户双方满意,企业与农户双盈。否则,把盈利偏向一方,或者把亏损偏向一方,企业与农户的关系就不能维持长久,最后的结果是双亏。特别是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形成的亏损在企业与农户之间如何分担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在市场中,由于农户总是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企业在利润的分配上应该向农户适当倾斜,在亏损的承担上要向自己倾斜。当然,这要建立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基础之上。具体比例由企业与农户共同协商确定。

(三)企业内部的关系

企业内部主要要处理好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关系。核心是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机制,而且要通过制度安排,作出不断创新。激励机制,主要是让企业员工的劳动与为企业创造的效益直接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约束机制,主要是解决企业员工“偷懒”问题。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不好好工作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处罚。激励机制主要解决对员工的鼓励问题,约束机制主要解决对员工的制约问题。两者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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