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生公民参与调查报告_人大代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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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0681(2008)06-0157-05

一、基本概念、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公民参与是指普通公民作为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担当者,对社区、选举及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和表达活动,它不仅包含影响公共权力的公民活动,也包括社会服务和自治组织内部的公民活动。本文所指的大学生是指没有稳定工资报酬,年龄在18—25岁之间,以全日制形式在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未婚在校学生。公民参与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对政治体系的认同,促进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同时,这也是公民教育的最好形式,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公民责任感和宽容精神。普特南等“社会资本”的阐释者认为,具有高水平公民参与的社会和国家具有更高的信任度、幸福感,也更加繁荣。迈克尔·沃尔泽认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对公共事业的投入是公民美德的关键标志。”而“有美德的公民还是乐于助人的、相互尊重的和相互信任的,尽管他们在具体事情上的意见并不一致”;同时,参与公民团体还“培养了其成员合作和团结的习惯,培养了公共精神”,使人们的心胸更为开阔。[1](P100-102) 作为初获公民资格、长期接受学校教育的青年,我国大学生承载着传统知识精英的历史责任感,充满着对理想社会的憧憬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意识,具有强烈的社会关怀和参与冲动。

对我国大学生而言,由于常态政治参与主要是人大代表选举、政治接触和表达,参与渠道有限,而参与任何社会活动都具有累积效应,也就是说,“那些参加了某一特定类型组织的人会在参加其他组织和出席政治会议上更积极”,“对政治更感兴趣,听更多的政治广播节目,读更多的报纸,想在每个阶层内投更多次票”,[2](P175) 故可把大学生的参与扩大至校园和社区的各种公民结社和社会活动。据此,我们把大学生的公民参与规定为三种类型:(1)参与公民活动,包括从事社区问题的解决、充当志愿者、参与社团以及慈善募捐等活动;(2)参与选举活动,包括参与校园选举和基层人大代表投票、动员他人选举、主动提名候选人并为其助选、参与竞选等;(3)政治表达,包括接触学校领导、政府官员,接触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写请愿信件,抗议等。

本研究所依据的原始资料是在2006年下半年全国县乡人大直选后,于2007年春季在北京、天津、陕西、湖南、广西、山东等地的大学生中随机调查所得的。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437份,其中:北京100份,天津50份,陕西100份,湖南75份,广西75份,山东100份;女生占47.8%,男生占52.2%;大一占23.8%,大二占30.4%,大三占38.4%,大四占5.3%,研究生占2.1%;人文学科占27.3%;社会科学占(经济、法学、管理学)35%;理工科占37.7%;中共党员占13.3%,共青团员占83.1%,群众2.7%,民主党派占0.7%。问卷涉及大学生入党的态度;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的状况;参加各类选举的意愿和状况;对《选举法》的熟悉状况;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状况;参加校园社团活动的意愿和状况;参加志愿活动的意愿和状况;向领导提建议的意愿和方式;参加请愿的意愿和状况;政治责任感的状况;接触信息和网络参与的状况等。调查结果通过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为了弥补调查资料的缺陷,本研究将通过与各地既有文献资料的比较分析,试图对当代中国大学生公民参与的状况做出比较全面、客观的分析。

二、基本状况

(一)参与公民活动的状况

大学生的公民活动既包括参与组织的状况,也包括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公益性活动。根据组织的性质和成员的特征,组织卷入包括加入政治类组织,如政党,以及社会文化类团体。

1.参加政党、社团组织及社会实践活动的状况

加入政党组织意味着对党组织的依附和接受其纪律约束,在我国同时意味着对政权的忠诚和支持,因而是政治态度和政治参与的重要指标。大学生的入党态度和动因也是预测未来中国政治变迁的重要依据。在我们的调查中,要求入党并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占调查样本的30.2%;从入党动机看,32.5%是为了自己的工作和发展,24.7%是为人民服务,10.3%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还有9.2%是响应组织的要求。而林命如对广州多所大学近600名学生的调查,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比例占到68.1%,明显高于我们的调查。从入党动机看,排在第一位的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排在第二位的是“有利于自己更好地发展”,排在第三位的是“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3] 但袁岸锋对广州10所高校408名学生的调查显示,“积极追求”入党的学生比例为35.8%。[4] 邢建华等人对福建4所高校学生的调查,也有很高(72.91%)的入党要求。[5] 涂序堂对江西南昌大学生的调查显示,68.01%的大学生有入党的愿望;关于入党动机,选择“有利于就业和个人前途”的大学生比例为73.94%,认为“周围入党的人多自己不要求不好”和“说不清”的比例占到9.32%;关于影响入党积极性的因素的调查,认为“得不到领导的赏识写了申请也没用”的占43.64%,仅有25.85%选择了“个人条件不成熟”。[6] 陈金圣和周爱平对江西景德镇高校的调查,与南昌学生的状况接近。在他们的调查中,在校大学生中要求入党的大学生占总人数的68.1%;关于“入党动机”的调查,有68.9%的学生表示“是因为拥有党员身份后更有利于就业”,有26.3%的人表示“入党后将来可以更好地谋求仕途的发展”。[7] 这两种动机实际上都涉及未来自身的职业和前程。

日本学者蒲岛郁夫指出:“结社是政治参与所需的手段。公民一旦加入组织,其接触政治刺激的机会也随之增多。此外,组织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进行政治活动的时候,其成员的政治参与意识也随之亢进。”[8](P72) 因而考察大学生的结社状况,也是评价大学生公民参与的重要因素。

关于参加校园社团、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的状况,在我们的调查中,有72.3%的大学生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参加校园社团,10.1%表示“不清楚”,而17.6%表示“不太愿意”和“很不愿意”;在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中,41%具有“组织发起者”和“社团骨干的作用”。至于参加社团的动因,69%是出于自己兴趣、锻炼和增加见识的目的,17.7%是出于学校、同学或朋友的动员和影响,还有7.6%是为了“消磨时间、结交朋友”。对于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态度,83.1%的学生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只有7.1%表示“不太愿意”或“很不愿意”。至于参加志愿活动的类型(按多种活动累积计算),参加“爱心捐助类志愿活动”的占56%,参加“支教、支农类志愿活动”占24.4%,参加“运动会、会展等大型活动类志愿服务”的占27.5%,参加“妇女、儿童等维权类志愿活动”占4.8%,参加“社区治安、交通协管类志愿活动”7.1%。大学生参加社会志愿活动的动因(按多种动因累积计算),出于“社会责任意识和对弱势群体关爱”的占53.9%,“响应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号召”的占27.8%,“丰富社会阅历,为将来就业提供能力和资历证明”的占39.3%,“从众做志愿者”或“寻求新的刺激和娱乐”的占12.3%。另根据邢建华等人对福建高校学生的调查,加入各种社团组织的占61.8%,95%以上的人参加过以“文化、科技、卫生”为内容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5] 但陈金圣和周爱平对江西景德镇高校的调查则要悲观的多,仅4.7%的学生党员曾经参加过学校党组织举办的暑期“三下乡”、社会调查与实践等活动,5.3%的同学曾经以青年志愿者的身份参加过景德镇市政府举办的陶瓷博览会活动。[7] 这种差异或许与调查的内容、范围不同有关。可以说,尽管有些学生比较被动和消极,但多数大学生具有比较强烈的社会关怀和服务精神。

2.参加政治学习和交流活动的状况

政治学习和交流活动不仅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政治认知和对政治体系的忠诚,还有助于促进大学生之间的相互信任,对于推动公民参与具有积极的影响。据我们的调查,参加政治学习、交流活动的班级,每月一次的占26.8%,每季度一次的占16%,每学期一次的占26.3%;学生参加这类活动的情况,“每次都参加”和“经常参加”的占40%,而近60%的同学“不参加”和“很少参加”。至于不参加这类活动的原因,7.6%认为是“没有时间”,15.6%认为是“组织得少”,23.4%认为“没有意义”或“与我无关”。另据林命如对广州学生的调查,学习政治理论的大学生占58.1%。[3] 总体看,大学生参加集体政治学习和交流活动的机会较少,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政治冷漠现象,这或许与学习的内容和形式有一定的关系。

(二)参与公民选举活动的状况

根据我们对大学生参与校园选举的调查,按累积统计,参加过班委选举的占57.9%,参加过学生会选举的占30.4%,参加过党、团支部委员选举的占10.8%,参加过社区居委会选举的仅占0.6%,而另有18.8%的同学没有参加过上述任何选举活动。在上述各类选举活动中,有高达55.8%的同学有过竞选活动,39.1%没有过竞选活动,反映出比较高的选举积极性。另据涂序堂对江西南昌大学生的调查显示,66.53%的同学表示参与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班干部或学生会干部的竞选选举。[6] 由于校园内部的班委会选举和团支部选举涉及几乎每个大学生(根据我们的调查共青团员占调查对象的83.1%,邢建华等的调查是96.9%,因而可以认为团员比例很高),而且与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比较密切,因而参与率往往比较高,还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参与竞选和助选活动。在各种评优、奖学金等活动中,这种参与积极性更高。

至于大学生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状况,我们的调查结果是,参加过的占33.4%,高达65%的被调查者没有参加过此类选举;林命如对广州学生的调查比例稍高,为41.9%;[3] 邢建华等对福建大学生的调查显示,66.1%的大学生表示非常愿意和愿意参加区(县)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活动;[5] 在涂序堂对南昌学生的调查中,有77.12%的大学生表示“非常愿意”和“愿意”参加区(县)人大代表的投票活动;[6] 而黄永红对广西工学院的调查,参选率高达91.3%,[9] 这种结果或许与调查样本的缺陷有关。至于更需责任感和主动性的提名、宣介活动,我们的调查显示,有12.8%的学生参加过提名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活动,8.0%参与过同候选人的见面会,参与积极性明显下降。总体看,大学生对人大代表选举维持着一般程度的参与率,其参与积极性明显弱于班级选举。那么,大学生在人大代表选举中的理性程度和质量如何呢?

根据我们对大学生在人大代表选举中投票取向的调查,36.1%的被调查者是看“组织和领导的倾向性”或“名气大小和职位高低”,具有明显的权威依附倾向;46.2%的被调查者是根据“能否代表自己的利益”或“与自己关系的密切程度”,可以被认为是依据自身利益、比较理性的投票者。与此相关,在关于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动因和态度的测试中,29.7%是出于“组织的安排,不得不去”,41.1%是“为了行使公民权利”,13.8%是为了“影响政策,实现自己的利益”,其他原因占6.7%。根据谢俊红对重庆、贵州四所高校计科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选举调查,45%的学生是按照学校要求选举了候选人,17%的学生在投票现场投了弃权票,38%的学生另选了他人(包括班主任、其他同学等)。[10] 而黄永红对广西大学生的调查显示,“主动积极参加投票”的为28.5%,“领导动员或组织要求”去投票的,占29%,随大流“大家都去我也去”的占33.3%,“没有办法才去”的占8%;针对“你是怎样选择候选人的”这一问题,回答“凭感觉,随便划一个”的占25.4%,“选自己认识的或熟悉的”为9.8%,“按组织或领导要求选”的占30.2%,“别人怎么选,我也怎么选”的占8.5%,“选能代表自己意见的人”的占27.1%。[9] 尽管不同调查的具体数据有所不同,但比较清楚的是,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具有了明显的自主、权利意识,同时也有相当比例的大学生是被动地卷入,还有一批学生是采取了放任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这一点还可从对下述问题的反应中看出来。在我们的调查中,即使对代表候选人“不了解或不满意”,仍然有38.9%的学生参加选举(而不会参加投票的占被调查者的59.7%);在黄永红的调查中,尽管参选率高达91.3%,但认为“选举与我无关”的占31.2%,回答“选举活动只是一种形式,选谁都一样”的占47.8%。[9]

至于大学生没有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原因,认为因为“已经由领导安排好了”的占被调查者的27.9%,认为“人大没什么权力”的占被调查对象的5.3%,认为“选举与我无关”的占13.2%;同时,关于被访学生不参加与候选人见面会的原因,45.1%认为是因为“候选人都内定好了”,4.9%认为是因为“人大代表没有什么作用”,15.7%认为是因为“这事与我无关”。在唐湘宁和倪可对南京大学生的调查中,持“选举和我没什么关系”想法的人占表态大学生总数的28.8%,认为“即使我满意的人做人大代表,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学生比例为16.2%,比我们的调查比例更高。[11] 另据邢建华等人对福建大学生不参加选举的原因的调查,认为“选举太麻烦”的占4.6%;认为“选举对我来说不重要”的占10.1%;认为“上面都定好了,选也白选”的占36.7%;认为“我的一票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占5.1%;认为“选了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的为2.7%;认为“对候选人不了解”的占47.6%;“选举时我不知道”的占17%。[5] 在大学生看来,提名程序、人大的实际地位及选举与大学生的利益联系状况,影响了其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三)政治表达

政治表达指标主要用于测量人们试图影响政府及其社区的方式,参与这些活动经常反映公民能够改变其社区的信心。[12] 如果说投票和竞选活动的内容和时机都是为公民规定好的,实质性问题均由候选人和官员控制,那么公民就特殊的私人问题或一般的社会问题主动与官员接触,则能决定参与行为的时机、目标和实质内容,需要公民具有相当大的主动性。而游行、示威等抗议活动由于具有更大风险,参加这类活动的公民相对可能很少,但政治影响却很大。接触各种媒体,通过媒体言论表达利益,影响舆论,有助于维护公民的权益。当代中国大学生的政治表达主要包括接触学校领导、政府官员,接触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写请愿信件,抗议等活动。

我们的调研主要考察了大学生政治接触的意愿、表达方式,游行示威的意愿和状况,网络参与的状况等。就“您是否愿意向领导提出自己对管理和建设的见解?”这一问题,我们的调查显示:表示“很愿意”和“比较愿意”的调查对象占到64.3%,“说不清楚”的占20.8%,表示“不太愿意”和“很不愿意”两类人占14.2%。至于对领导提建议的方式,表示愿意采取“面谈”方式的占被调查者27.0%,愿意采取“写信”方式的占34.1%,愿意通过“电话”表达的占9.4%,采取“网络留言”方式的占25.6%。根据陈金圣、周爱平对景德镇两所高校学生的调查,有7.6%的学生通过院长信箱反映学生管理中诸如奖学金发放、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等问题,有9.2%的学生通过邮件、论坛、投诉等方式向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反映过有关学生管理的相关问题。[7] 实际上,表达意愿和行为并不是一回事,由于成本-收益、风险、时间等多方面的原因,态度转化为行为需要很大的动力;同时,态度能否转化为行为与利益表达者对自身影响力的感受有关。在陈金圣等人的调查中,高达58.3%的大学生认为他们“事实上没有办法影响到学校关于学生管理方面的决策”,76.8%的人认为他们“事实上没有办法影响到省级、国家级关于高等教育方面的决策”。[7] 而在民主的管理体制中,领导对组织成员具有更高的回应性和责任性,因而有助于促进组成成员的民主管理意识和管理主动性。

至于危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学生的表达积极性则要高一些。唐湘宁、倪可对江苏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尽管“仅仅发发牢骚”的占到被调查者的36.3%,但可能会“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的占29.0%,“集中与自己相同想法的人共同努力解决问题”的学生占10.6%,“向年级辅导员反映”的为10.5%,“给校长写信”的有6.6%,“考虑向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反映”的占4.3%,而会“向人大代表反映(写信、面谈或打电话)”的学生仅占被调查学生的0.3%。[11] 这些数据反映,尽管不少大学生有着犬儒主义的处世方式,但多数大学生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同时,我们再一次也看到,人大代表的权威性不高,大学生对人大代表的信任度很低。

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平或群体利益受到危害的情况下,大学生参加游行示威活动的意愿如何呢?在我们的调查中,表示“很愿意”的大学生占被调查者的24.5%,“比较愿意”的占38.7%,两项合计占到63.2%;表示“说不清楚”的占21.1%,表示“不太愿意”和“很不愿意”的两项学生合计占到14.9%。而大学生参与游行示威活动的实际状况,7.6%的被调查者表示“参加过”,11.2%表示“旁观过”,80.1%表示“没有参加过”。另据林命如对广州大学生的调查,参加游行示威的学生比例为8.6%,申诉控告和建议者的比例为6.5%。[3] 这一比例与我们的调查相近。数据表明,对于“游行示威”这种更具强制性、风险性而需要更多主动性的公民参与形式,还有相当比例的大学生表示认同。这同时意味着,在特定的政治形势和政策背景中,还可能会出现相当规模的大学生街头政治景观。

公民参与状况与其政治认知和公民意识直接相关,而政治认知和公民意识直接受信息消费状况的影响。大学生作为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群体,承传着中国传统士大夫的社会责任感,是信息消费的重要成分,因而历来对国家时事高度关注。林命如对广州高校的调查数据显示,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电视获取政治信息的大学生分别占调查者的97%、96%和93%,其中关心时政要闻的占71.3%。[3] 可见,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获取资讯的主要媒介。

在我们的调查中,关于大学生参与网络论坛的状况,27%的被调查者表示“经常”参与,44.2%表示“偶尔”参与,12.6%表示参与过“一两次”,还有14.6%的大学生表示“从来没有”参与过;至于大学生在网络发表意见或文章的状况,11%的被调查者表示“经常”,49.2%表示“偶尔”,15.3%表示“一两次”,另有23.8%表示“从来没有”过。关于大学生在网上所浏览的新闻的类型,按累积比例,浏览“时政类”新闻的占被调查者的43.6%,浏览“学习与应考”类的占27.6%,浏览“社会生活”类者占35.8%,“娱乐”类新闻的消费比例占26.4%,“经济”类新闻的消费比例占9.7%,其他类占3.1%。同时,我们对大学生参与网络论坛的目的做了调查,结果发现:“关心时事和新闻动态”的占45.5%,“发表评论、沟通交流信息”的占31.6%,“打发时间”者占13.9%。此外,对大学生参与网络论坛(投票或填答问卷)动因的调查表明,17.8%被调查者明确是为“行使自己的网络权力”,52.2%是为了“提供建议以促进更好发展”,14.4%只是“觉得好玩而已”。另据申佳鑫等对大学生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的调查显示,“经常参与”的占6.3%,“有一些”的占18.4%,“偶尔,但很少”的有17.4%,还有“从未有过”的占57.9%。[13] 这一偏低的比例或许与参与的内容狭窄有关。陈金圣和周爱平对景德镇高校的调查显示,通过上网浏览各类新闻、了解社会的占总数39.5%,发表个人言论的占总数8.8%,少部分同学还参与了网络平台上的一些志愿者活动。[7] 然而,申佳鑫等关于重庆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对电视传媒关注情况的调查显示,关注时政类新闻的学生比例仅为8.9%,而娱乐体育类和休闲影视类的比例则高达83.2%。[13] 这或许是由于大学生对不同媒体选择造成的差异。可见,相当比例的大学生对社会政治及政策类新闻感兴趣,关注我国社会政治变革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具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同时,也有不小比例的大学生沉溺享受和娱乐,缺乏对社会的关怀。

总起来看,尽管有一定比例的大学生追求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但多数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权利意识,他们关心国家和社会事务,而且积极寻求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利益表达,这是我国能够走向现代化的未来希望所在。

三、结论

大学生的公民参与对我国社会政治发展和公民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独立意识、利益意识日趋明显;同时,大学生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并未弱化。调查发现,即使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大学生也可能会参与某些激进的政治表达形式。目前,我国大学生仍然具有比较浓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参与意识,这尤其体现在青年志愿服务、对社会公共话题的高度关注等方面。

尽管有一定比例的大学生沉迷世俗的物质享受,缺乏理想、追求和社会关怀,但多数大学生在入党、社会实践活动、校园选举及评优、评奖活动中,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由于党在中国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就业环境的恶化,大学生参与的功利化和务实性倾向越来越突出。调查显示,相当比例大学生的入党动因或许更多是出于自身利益和职业发展的考虑。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对实践经历的重视,大学生参与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一直比较高,其动因既出自提高个人能力和未来职业的考虑,也有社会责任感的因素。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一些高校,无论入党还是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活动,仍然受学校所提供机会的制约,从而影响到大学生入党、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和积极性。

与大学生高度关注社会政治问题和公共政策的政治意识相对照的是,大学生在政治选举中却表现出相当的冷漠和非理性。他们在人大代表选举中,或者被动地服从领导的号召,或者不负责任地盲目投票,或者弃权。这种状况与大学生的班级和社团参与形成了明显的差异性。影响大学生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因素与我国具体的选举制度和人大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候选人的确定规则和弱竞争性淡化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利益联系,削弱了候选人对选民的责任意识,加重了大学生选民的政治冷漠和参与过程中的非理性现象。因此,要维护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其参与积极性,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收稿日期:20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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