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对西藏工作的重要讨论与决策回顾_西藏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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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88(2001)02-0035-07

西藏工作历来是党的民族工作和地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西藏和平解放至今,以党的三代领导核心为代表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为西藏的解放、稳定与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西藏和平解放40余年来的发展历程,重温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与决策,对我们把握历史脉搏,做好新形势下的西藏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毛泽东同志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决策回顾

作为新中国的主要缔造者和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同志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从维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高度出发,对西藏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论述与决策。

1、运筹帷幄,部署和平解放西藏的前期准备工作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自元代起就正式纳入全中国大一统,以后历经明、清和中华民国政府,虽然中央政权几度易主,但西藏作为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始终没有改变,西藏也一直处于历代中央政府的主权管辖之下。1949年,随着解放战争在全国的胜利发展,毛泽东同志及时提出了解放西藏、经营西藏的战略决策。

1949年8月6日,毛泽东在给彭德怀同志的电报中就考虑到解决西藏问题。电报指出:“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同年11月23日,毛泽东再次致电彭德怀指出:“就现在情况来看,应责成西北局担负主要的责任,西南局则担任第二位的责任。……解决西藏问题不出兵是不可能的,出兵当然不只有西北一路,还要有西南一路。故西南局在川康平定后,即应着手经营西藏。”并责成西北局就藏民干部准备问题及其他应注意的问题做出计划。12月中旬,毛泽东同志在访苏途经满洲里时毅然作出了“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重大决策。西北局迅即行动起来,并于12月20日复电中央:“由青海、新疆入藏困难甚大,难以克服。由打箭炉分两路,一路经理塘、麦科,一路经甘孜、昌都,两路入藏,较青、新两路为易,如入藏任务归西北,须在和田、于田、玉树屯兵屯粮,修筑道路,完成入藏准备,需要两年,且由南疆入后藏,及由大河坝入前藏,两路每年只有四个月,即五月中旬至九月可通行,其余八个月,因大雪封山不能行动。”1950年1月2日,毛泽东在看了彭德怀同志的报告后从莫斯科致电中央:“由青海及新疆向西藏进军,既有很大困难,则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确定由西南局担负。”他要求西南局确定入藏部队及领导经营西藏的负责干部。为此,西南局报请中央批准,成立了以张国华为书记的西藏工作委员会,统筹西藏工作。

2、权衡利弊,促成西藏和平解放

虽然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已成箭在弦上之势,但以摄政达扎为首的西藏地方当局却置历史潮流于不顾,继续顽固地坚持其“藏独”、“反共”立场,他们一方面调动藏军2/3以上约10个代本的兵力部署在昌都、金沙江一带,企图武力抗拒解放军进藏;一方面向联合国发出“呼吁书”,要求联合国进行干预。对此,毛泽东同志严正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任何外国无权过问”,“中国军队必须到达西藏一切应到的地方,无论西藏地方政府愿意谈判与否及谈判结果如何,任何外国对此无置喙的余地!”但西藏地方当局却拒绝了中央政府的和平主张。在多次努力无效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被迫发动了昌都战役。毛泽东同志亲自过问昌都战役的准备情况,并在1950年8月23日给西南局的电报中指出:“……期于十月占领昌都,这对于争取西藏政治变化及明年进军拉萨,是有利的。……如我军能于十月占领昌都,有可能促使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求得和平解决(当然也有别种可能)。”战事的发展应验了毛泽东同志的预料,同年10月,昌都解放,藏军主力被歼,藏独分子遭到重创。经过西藏爱国力量的工作和斗争,1950年11月17日,摄政达扎下台,十四世达赖亲政,排除了和谈的最大障碍,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西藏和谈代表团终于成行。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史称“十七条协议”。至此,西藏问题得以和平解决,祖国大陆得以完全统一。历史证明,毛泽东同志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充分考虑了西藏的历史和当时西藏的实际情况,因而取得了成功。

3、尊重历史,暂缓西藏民主改革

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的民主改革问题就成了摆在西藏社会各阶层面前的新的现实问题,而西藏的民主改革,也是“十七条协议”的重要内容。毛泽东同志十分关心西藏的社会改革问题。早在1950年1月2日,他在就进军西藏问题致中央并西北局和西南局的电报中指出:“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1952年4月6日,他又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我们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方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人民解放军入藏后,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西藏的革命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民主的道路;第二步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并且还指出要把民主革命的任务也分两步解决:首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反帝爱国力量,集中打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亲帝分离主义分子,然后再逐步地改革封建农奴制度。同年10月8日,毛泽东同志在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时指出:“少数民族地区分不分土地,由少数民族自己决定。西藏地区现在谈不上分地,将来分不分,由你们自己决定,并且由你们自己去分,我们不代你们分。”从上述一系列指示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同志在西藏问题上明确指出了要将旧西藏改造成为人民民主的新西藏的任务,并为实现这个任务制定了两步走的战略步骤,同时确定了西藏和平改革的方针、政策。

从人民解放军入藏到1959年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全面武装叛乱的这一段时间里,西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条协议”及其他巩固政权的工作。在西藏民主改革的问题上,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对达赖及其上层集团进行了长期的争取工作和耐心等待。1956年9月4日,《中央关于对西藏民主改革问题的指示》(简称九·四指示)中明确指出:“从西藏当前的群众基础、干部条件、上层态度以及昌都地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西藏实行改革的条件还没有成熟,我们的准备工作也绝不是一两年之内能够做好的,因此实行民主改革,肯定不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的事,也可能不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的事,甚至还可能推迟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去。”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西藏由于条件还不成熟,还没有进行民主改革,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这样明确宣布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即六年内不进行民主改革,让达赖及其上层集团有一个充分考虑的时间,同时也便于中央对西藏上层在政治上、生活上逐步做好安排,为日后和平稳定的实现改革创造条件。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认为,西藏的繁荣,必须由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和同人民群众有联系的公众领袖自己去进行。在西藏上层人士还没有这种觉悟时,耐心等待和让步是必要的。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西藏社会改革上的决策,就包含着对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让步。这当然是一种积极的让步,这是根据当时西藏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工作方针和灵活的措施。

4、果断决策,平定叛乱,实行民主改革

中央对西藏社会制度“六年不改”的方针宣布以后,党的西藏工作相应地进行了调整,60%以上的进藏解放军和90%以上的工作人员内调。但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却没有正确理解中央的良苦用心,反而认为机会难得。他们先是在1956年策动四川甘孜地区武装叛乱,继而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在拉萨悍然发动全面武装叛乱。3月12日,正在武昌视察工作的毛泽东同志致电党中央指出:“照此形势发展下去,西藏问题有被迫早日解决的可能”,“西藏工委目前策略,应是军事上采取守势,政治上采取攻势。目的是分化上层,争取可能多的人站在我们一边;教育下层,准备群众条件。”并指示西藏工委“争取在拉萨大打一仗更为有利”。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叛乱激起了西藏广大劳动人民和爱国上层人士的义愤,他们要求迅速平息叛乱,实现民主改革。3月22日,中央在《关于在西藏平息叛乱中实行民主改革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指示中指出:“西藏地方政府已经撕毁了十七条协议,背叛祖国,发动西藏的全面叛乱,中央原来决定的六年不改的政策,自然不能再执行下去。中央认为在这次平息叛乱的战争中,必须同时坚决地放手发动群众,实行民主改革。”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命令,责成西藏军区彻底平息叛乱,并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在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指引下,广大劳动人民的热情空前高涨,一个翻天覆地的民主改革运动在西藏大地迅速兴起。在毛泽东同志的正确决策下,经过短短的两年时间,西藏的民主改革就胜利完成了。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大胜利,也是毛泽东同志对西藏问题的又一重大决策的胜利。

5、深思熟虑,采取“慎重稳进”方针

“慎重稳进”是毛泽东同志为西藏工作确定的重大方针。针对西藏长期“政教合一”的特殊情况,在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当天,毛泽东同志即指示西藏工委书记张国华:“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这两件大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这就是著名的“慎重稳进”方针。为了确保西藏工作的“慎重稳进”,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请示报告制度。1952年,他在给西南局的复电中指出:“决定嗣后关于我方与藏方发生的政治、军事、外交、贸易、宗教、文化等交涉、商谈和处理事件,均集中由中央解决”,“西藏工委凡关与藏方发生交涉事件及对印度尼泊尔等国的外交事件,均应每事报告请示,方能办理。”并对西藏工委创办拉萨小学事先没有向中央请示一事给予批评,指出:“此点务请工委严格注意。必须认识藏族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必须应付恰当,不能和处理寻常关系一例看待。”严格的请示汇报制度,确保了“慎重稳进”方针在西藏的贯彻执行。

1952年4月6日,毛泽东同志在《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对“慎重稳进”方针做了更具体的阐发:“目前不要改编藏军,也不要在形式上成立军分区,也不要成立军政委员会。暂时一切仍旧,拖下去,以待一年或两年后我军确能生产自给并获得群众拥护的时候,再谈这些问题”,“我们目前不仅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物质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上层基础,勉强实行,害多利少。他们既不愿意实行,那么好罢,目前就不实行;拖一下再说。……拖下去,对我们的害处并不大,或者反而有利些。各种残民害理的坏事让他们去做,我们则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医药、统战(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以争取群众,等待时机成熟时再谈全部实行协定的问题。”1953年10月18日,毛泽东同志在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时指出:“团结起来,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有些地方可以做得快一点,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点,不论做快做慢都要先商量好了再做,没有商量好就不勉强做。商量好了,大多数人赞成了,就慢慢地去做。做好事也要商量着做。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要商量办事”的观点,是对“慎重稳进”方针的进一步表述。从1951年5月到1959年3月的八年间,由于贯彻了“慎重稳进”方针,西藏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进展。政治上,1956年4月22日,带有政权性质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正式成立,壮大了反帝爱国的力量;经济上,1954年12月25日总长达4000多公里的川藏、青藏公路全线通车,带动了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文化教育上,创办了1所中学和13所小学,1956年在拉萨成立了西藏地区干部学校,1957年在咸阳成立了西藏公学,其他出版、广播、医疗等事业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是“慎重稳进”方针的胜利。

6、立足长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凝聚着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巨大关注。西藏地域辽阔,地貌独特,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在西藏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始终特别关注藏族当地干部的发现和培养工作。他在做出解放西藏的决策时就要求西南局、西北局培养藏族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毛泽东同志多次谈到:在西藏工作的汉族干部是去帮忙的,不是代替的,实行区域自治,主要依靠西藏自己的干部,不仅要有行政干部,也要有开飞机、办工厂、开汽车、搞地质、气象等各方面的人才。经过长期的酝酿和紧张的筹备工作,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确立,彻底打破了西藏封建农奴制的枷锁,百万农奴在政治上彻底得到解放,西藏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二、邓小平同志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决策回顾

邓小平同志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在长期的革命历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同志以战略家和改革家的远见卓识,在总结建国以来党的西藏工作的基础上,对新时期如何做好西藏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1、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西藏发展大计

邓小平同志始终十分关注西藏的稳定和发展。为了确定西藏工作大计,在邓小平同志的直接关怀下,80年代,中央先后召开了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1)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1980年3月,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形成的《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强调:“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地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建设边疆,巩固国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西藏自治区要“以发展农、牧业为主,逐步地调整好农、牧、林、副、渔业生产的布局,建设好生产基地;发展工业,首先要调整、整顿好现有工业企业,挖掘潜力,发挥效用;发展交通运输业,要积极改善内地和西藏之间的交通运输状况;发展商业、民族贸易和对外贸易,保持物价的相对稳定;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同年5月22日,胡耀邦等同志率中央工作组到西藏考察工作,宣布给予西藏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全部免去自治区群众的农牧业税;不准随便向群众无偿征用劳动力;在所有的经济活动领域,都要放宽政策,不乱加限制;自留地和自留畜,群众自己能搞多少就让他们搞多少,房前屋后爱种什么就种什么,群众手里的东西要允许自由交换,生产可以联系生产力计算报酬;包产到组、到户、到人。

(2)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1982年以后,以党的十二大的胜利召开为契机,全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这期间,西藏各族人民以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新的起色。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自身条件的限制,西藏与内地的经济差距仍呈不断加大的趋势。这种状况引起了邓小平同志的深切关注,他当时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解决西藏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1984年2、3月间,中央专门召开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就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决定,即:A、大力开发能源,发展交通运输事业;B、进一步放宽政策,促进农牧林和民族手工业的迅速发展;C、努力办好教育事业,发展和繁荣文化艺术;D、对外实行开放,对内加强交流等。为了落实会议精神,同年8月,中央工作组再次进藏实地调研,在分析问题,统一认识以及继续坚持两个“长期不变”(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基础上,1984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西藏经济“以个体、集体为主”,区内产品“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工作思路。

在中央召开的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为了改变西藏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同时也是为自治区成立20周年献礼,中央决定,由京、津、沪、苏、浙、闽、鲁、川、粤等省市,按照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帮助西藏建设43项工程,同时决定在内地各省市开办西藏中学。内地援建的43项工程,涉及电力能源、文化旅游等数十个基础行业,总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总投资8亿多元。为了完成中央的嘱托,上述9省市先后动员了1.9万多名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参加这43项工程的建设,体现了汉藏“一家亲”的兄弟情意。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在各援建省市的高度重视和具体努力下,1985年,43项工程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为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

2、加大改革力度,促进西藏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立场。在强调全国改革开放的同时,邓小平同志也明确指出了改革开放对包括西藏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意义。早在1950年,在谈到西南地区的民族工作时,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但是这个改革必须等到少数民族内部的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进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全面主持中央工作,及时提出了要把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这一历史条件下,我国民族工作的重点也必然是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最终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共同繁荣。80年代以来,在邓小平同志的许多重要讲话中,多次谈到了西藏的改革与发展问题。1987年6月29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指出:“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拿西藏来说,中央决定,其他省市要分工负责帮助西藏搞一些建设项目,而且作为一个长期任务。西藏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中国的资源很多分布在民族地区,包括西藏和新疆。如果这些地区开发起来,前景是很好的”,“西藏是人口很稀少的地区。地方大得很,单靠二百万藏族同胞去建设是不够的。”在判断西藏工作的具体标准问题上,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到前列。”1987年,邓小平同志在《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一文中再次强调:“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邓小平同志还把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作为衡量我国民族政策是否成功的两个标准之一,他曾明确指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是否“有利于当地民族的发展”。勿庸置疑,邓小平同志关于全国范围内改革发展的重要观点和谈话,同时也适用于西藏地区,而他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直接针对西藏的重要观点和谈话,则对西藏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更为直接的指导意义。

3、强调稳定大局,反对民族分裂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西藏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始终时隐时现。境外的达赖集团和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更是披着宗教、人权等外衣对我们的西藏政策肆意歪曲和横加指责。针对国外关于汉人与藏人的不正确报道,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如果以在西藏有多少汉人来判断中国的民族政策和西藏问题,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80年代后期,由于国际大背景的影响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勾结,从1987年9月27日开始,西藏首府拉萨出现了以分裂祖国为目的,以烧杀抢砸为手段的骚乱事件,严重危害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此,邓小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人想把西藏从中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把西藏拿出去,我看他们没有这个本事。”同时,他又郑重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不容否定,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这一系列指示精神,中央在1988年12月29日发出的《当前西藏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明确指出:“要继续抓好反分裂斗争。西藏的分裂与反分裂是长期的,在西藏进行反对分裂的斗争,完全是同敌对势力的斗争,完全是敌我性质的矛盾。”强调了稳定在西藏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这以后的事实证明,邓小平同志关于在西藏强调稳定大局,反对民族分裂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进入90年代以来,西藏经济所取得的长足发展,也正是得益于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

三、江泽民同志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决策回顾

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江泽民同志历来重视西藏工作。

1、亲自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做出决策

江泽民同志到中央工作不久,1989年10月,他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门听取西藏自治区党委的汇报,讨论西藏工作,形成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西藏工作纪要》,对西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做了科学、精辟地分析,提出了符合西藏实际的指导思想。1990年7月,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更好地做出关于西藏工作的决策,江泽民同志专程到西藏考虑指导工作,做出了“一定要把西藏的事办好”的重要指示,对西藏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极大地鼓舞了西藏各族人民。

2、亲抓实管,组织筹备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

1980年和1984年先后召开的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都给西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这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西藏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从而从客观上促成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

1993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广州听取了西藏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西藏工作和提请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汇报后,当即予以肯定,并指示中央有关部门抓紧进行筹备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1994年2月18日,江泽民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要求。同年4月,在江泽民同志的亲自过问下,中央派出由100多人组成的10个调研工作组到西藏调研,为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做准备。7月,在江泽民同志的主持下,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在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全面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困难和有利条件,制定了先进可行的发展目标,并决定再次给予西藏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会议指出:西藏在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00年,力争国民生产总值比1993年接近翻一番,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多数群众达到小康水平;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为下世纪初的更快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过去给西藏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能够继续运行的予以保留;因情况变化失效或需改变的政策措施,由国家采取新的优惠政策和特别的扶持措施予以替代。”决定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融资、价格补贴、外贸、社会保障、企业改革、农牧业等8个方面给予西藏优惠政策。会议确定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方针,这就是: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依靠西藏各族人民,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和稳定局势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的加快发展,确保社会的全面进步和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概括地说,就是“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这也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设想。

3、立足全国经济一盘棋,进一步加大援藏工作力度

在1994年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中央再次发出了“全国支援西藏的号召”。会后,中央立即将这一号召兑现为实际行动,确定了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和全国15个援藏省市“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方针。为了改变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对西藏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作用,中央为西藏安排了62项建设工程,由中央有关部委和全国其他所有省、区、市分工承担,初步概算总投资规模为23.8亿元,但截止到1998年,实际总投资额已达到38.82亿元。为了使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中央决定在财力、物力支援西藏建设的同时,在人才方面也予以支持。近5年来,全国15个省市(后增加了重庆)和中央国家机关40多个部门先后派遣了1268名优秀干部和科技人员对口支援西藏工作。这些干部和科技人员不仅为西藏带来了改革开放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思路,而且通过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还带来了大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新项目。到1998年年底,这些合作项目已达668项,资金投入额达8.8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央关心西藏,全国人民支援西藏,西藏各族干部群众也不甘落后。从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到今年的近6年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20亿元,其中仅1999年就达56.6亿元,同比增长32.4%。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了整体扭亏为盈;全区已有6家股份公司上市,另有3家即将上市。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西藏已初步形成对外开放格局,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国际援助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累计达178个,利用外资2.4亿美元。由于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对外宣传力度的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区接待海外游客3.5万人次,同比增长40%。近6年来,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9%,财政收入增长2.2倍,粮食基本实现自给,副食品供应极大丰富,80%以上的贫困人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4、坚持民族大义,维护国家统一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坚持民族大义,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有着全新的认识和理解。江泽民同志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深刻分析西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现状的基础上,站在国际政治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上明确指出:“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西藏的稳定,涉及国家的稳定;西藏的发展,涉及国家的发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国家的安全。重视西藏工作,实际上就是重视全局的工作;支持西藏的工作,就是支持全局的工作”,“决不能让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也决不能让西藏长期处于落后状态。”针对国外反华势力和一小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藏独”言论,江泽民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的西藏独立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历史上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这是江泽民同志关于西藏工作的高度概括。1998年初,江泽民同志又系统地论述了西藏战略地位的重要意义,指出:“为了进一步推动西藏的发展进步,中央制定了特别的优惠政策,各兄弟省区大力支援。中央做出这样的决策,是有重要的战略考虑的。首先要从战略上统一认识。西藏在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我国重要的国防前哨和战略要地之一,喜马拉雅山是一个天然的屏障。加快西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那里安定团结的局面,对国家的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针对80年代以来达赖集团策划和实施的一系列分裂和暴力破坏活动,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是影响西藏稳定的主要根源。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不是信教与不信教、自治与不自治的问题,而是维护国家统一和反对分裂的问题,是敌我性质的斗争。要坚决保卫民主改革的成果。随后,在班禅转世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中央明确指出了达赖的反动本质:“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是国际反华势力的忠实工具,是西藏制造社会动乱的总根源,是阻挠藏传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我们对达赖集团的斗争方针是:坚持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旗帜鲜明,针锋相对;既要有长期斗争的准备,又要立足当前,抓紧工作,既要扎实地做好国内工作,又要有效地开展国际斗争,争取更多的朋友。同时又明确提出,要高举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坚决依法打击分裂活动,要全面加强反渗透斗争,针锋相对,打防并举,主动出击等等。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了中央的这一系列方针措施,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支持下,成功地挫败了达赖集团“和平挺进西藏”、“不合作运动”、“全民公决”的图谋,粉碎了达赖集团借班禅转世之机祸藏乱教的阴谋,圆满完成了班禅转世这一佛门盛事。从1996年开始,自治区在全区寺庙积极有效地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建立正常秩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世纪之交,千年伊始,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这对包括西藏在内的我国西部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西藏各族人民也十分珍惜这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他们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当地特点,正在用自己的双手谱写着雪域高原向现代化建设进军的新篇章。

收稿日期:200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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