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介词“于”起源于汉藏语说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藏语论文,汉语论文,介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我在《中国语文》发表了《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论证了介词“于”是甲骨文中动词“于”用作连动式中的第二个动词虚化而来的;2003年《中国语文》第4期发表了时兵的《也论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2004年第4期又发表了梅祖麟的《介词“于”在甲骨文和汉藏语里的起源》,提出了汉语介词“于”起源于“共同汉藏语”新说。时兵(2003)说:“我们认为介词‘于’的真正来源可能是远古汉语的格助词,它的语法功能与古藏语向格助词la相当。”(344 页)梅祖麟(2004)的“回答”是:“(甲)共同汉藏语有个动词,意思是‘往,行’……它在上古汉语里演变为及物动词‘行’……(乙)甲骨文里有‘往于X’、‘步于X’、‘出于X’句型的句子,X代表行为的处所终点。这种结构原来是ViVtO组成的连动式。跟蒲立本(1986)、郭锡良(1997)两位一样,我们认为连动式V[,1]V[,2]O中的V[,2]变成介词是再自然不过的演变。”(324页)
梅祖麟虽然称赞时兵“采取崭新的态度”,却又说:“语法化一般是单方向的,只有动词虚化为介词,没有介词实化为动词的。”(327页)明确表示赞成蒲立本和我的观点——介词“于”是由连动式中的V[,2]变来的。 实际上他是代替我在一定程度上答复了时兵对我的质疑。时兵的文章还有不少可商之处,我不想在此再多讨论;倒是想对梅祖麟教授的汉语介词“于”来源于共同汉藏语的“往,行”义动词的说法做点商榷。
梅祖麟的介词“于”来源于共同汉藏语“往,行”义动词的依据是龚煌城教授在《从汉藏语的比较看上古汉语若干声母的拟测》中所举的藏缅语同源词:
“汉:于[*]gwrjag>[,c]ju
藏:gro行,走
往[*]gwrjangx>[c]jwang
缅:krwa去,来”(龚煌城,1990:9)
可是俞敏先生的《汉藏同源字谱稿》和邢公畹先生的《汉藏语同源词初探》都没有收作同源词,说明这并非共识。事实上,这项同源词的认定在音义方面都不是无可商讨的。高本汉以群匣二母互补,把匣母拟作g-;后来曾运乾、葛毅卿、罗常培先后论证“喻三入匣”,证据确凿,于是董同龢、王力先生都把上古的匣母拟作-,不作g-。李方桂先生仍拟作g-,这是颇多争议的。再从意义方面来看,汉语“行,走”和“往”,“来”不属同一个义域,混淆在一起,是不可能精确的。《释名·释姿容》:“两脚进曰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尔雅·释诂》:“如、适、之、嫁、徂、逝,往也。”“行,走”是人的下肢动作,“往,来”是人在空间的位移行为。古训就已对它们作了区别,现代语义场理论更不会把它们归到一个最小子语义场中去的。我在《音韵问题答梅祖麟》(2003)一文中,回答梅氏向我提出的问题——“怎样做汉藏比较?”提出了汉藏语比较研究中存在比较严重的“三隔”现象:“音隔、义隔和类隔(同源词和借词的类别混淆)”。这就是我在那里所说的“义隔”。(注:我在《音韵问题答梅祖麟》一文中举了潘悟云《汉语历史音韵学》中的“音隔”例3个、“类隔”例3个,举了包拟古《原始汉语与汉藏语》中的“义隔”例3个,也指出了梅氏把“汉语的‘岁’与藏语的skyod-pa(行走,逾越,时间之逝去)”看作同源词是“义隔”“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还分析了郑张尚芳《汉语与亲属语言比较的方法问题》中把闻宥先生比较后而否定其同源关系的108 对台语和汉语的词强拉作同源词的错误,指出“问题也就表现在三隔上”,是“乱点鸳鸯谱”,也就是“义隔”。可参看。)语言的语义系统(即义位系统)比语音系统、语法系统复杂得多,也大得多;词汇、语义是语言要素中与社会现实联系最密切的成分,总是带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特点。即使汉语和藏语确实是一个语系,但是把分开至少已经四千多年的古藏语和比它早两千年左右的上古汉语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拉到一起作比较,恐怕无论如何也是带有很大危险性的。甲骨文中“行”字多用作人名,无“走”、“趋”二字,“行、走”义多用“步”字;甲骨文中也无“适、嫁、徂、逝”等字,“之”只用作指示代词、地名和人名,“如”也不用于“往”义,用作位移行为的动词主要是“来、往、于”三字。“往”、“于”二者也有别,“往”不带处所宾语,“于”带处所名词作宾语,在甲骨文可辩识的“于”字总用例中占5%,有250例以上。(注:参看郭锡良(1997)《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可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于”字基本上是用作介词,用作动词已是古语的残留现象。替代动词“于”的有“如、适、之”等多个语词。《春秋》经传除《公羊传》外多用“如”,很少用“之”。比如:“如陈、如周、如齐、如晋、如楚、如秦”等。《论语》、《孟子》却只用“之”,不用“如”。比如:“子之武城”、“之楚”、“之齐”、“之宋”等。简略统计如下:
书名如适 之
春秋83 0 0
公羊2 0 26
谷梁4 0 2
左传25962 1
论语0 6 4
孟子0 4 28
“如”和“之”在这几部书中有对应的现象,是否地域方言原因,待考;“适”既不避“如”,也不避“之”,应该是附加义有别。《尔雅·释诂》中所举另外几个词“嫁、徂、逝”更无疑是附加义有所不同。表空间位移义的及物动词由一个“于”发展出“如、适、之”等多个词语,我们可以推断是在西周至春秋战国这段时间,不会超过一千年。再过不到一千年,六朝时代位移义及物动词又有了变化,以“离开”、“距离”为常见义的“去”转而作表位移义的及物动词,唐代已经成为常用义。例如:
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李白《与史郎中饮听黄鹤楼上吹笛》)
昼牧牛羊夜捉生,长去新城百里外。(白居易《城盐州》)
舍南有竹堪书字,老去溪头作钓翁。(李贺《南园》之十)
楚国大夫憔悴日,应寻此路去潇湘。(杜牧《兰溪》)
根据文献资料,从甲骨文到唐代不过两千年左右,汉语表位移义的及物动词变化如此之大;难道从设想的公元前四千多年的共同汉藏语到公元7世纪的古藏语“行、走”义动词,近五千年之间竟然还能保存共同汉藏语的原貌(或者说基本面貌吧),可以与早它两千年的上古汉语位移义动词“于”认作同源词。这是否有点玄乎?我们知道,藏语是粘着语,有形态变化;汉语是孤立语,没有形态变化。人们认为藏语是最近似汉藏共同语的,那么汉藏共同语和原始汉语也应该是粘着语;可是甲骨文时代汉语已经是孤立语,这恐怕是很难否定的吧。不解决汉语怎么由粘着语变成孤立语(比较语法),只着眼寻找两种语言的同源词(比较常用词),这是很难解决汉藏诸语言的系属关系的,也难免让人感到有点舍本逐末的嫌疑。再说,两种语言的现状,尤其是历史并没有弄清楚,原始汉语、原始藏语及原始藏缅语的面貌谁清楚呢?常用词的比较靠音义的近似来推测,而不是根据语音对应规律,结论的可靠性有多少?谁能说得准?因此,上古汉语的及物动词“于”来源于共同汉藏语的“往,行”义动词,与古藏语“gro行,走”是同源词,这种说法还只能是一种推测,很难说是科学的结论,要想人们普遍接受,是不太容易的。
下面我要回答梅祖麟同我商榷的意见。梅文在第三节中说:“下面引的例句是郭锡良先生(1997:132)引过的:
(六)步/往+于+处所名词/动词“田”
(14)辛酉卜,争贞:今日王步,于敦,亡它?(合7957)
(15)丁卯卜,争贞:王往,于敦,不左?(合7945)
(16)贞:王往,出,于敦?贞:王勿往,出,于敦?(合7943)
(17)丁未贞:王往,于田,无灾?(合557)
‘步’是步行,‘往’是去往,都只表示外出的行动,而不表示去向哪里,一般不带处所宾语;‘于’是去到,表示要到某地去,必须带处所宾语,‘于’和‘步’、‘往’连用,是连动格式;‘于田’是‘于’带处所名词格式的类推,‘于’的意义抽象化,是‘去进行’、‘去做’的意思,也是动词。‘于田’即去进行田猎。”(325页)
这段的后面,梅文引用了《甲骨文合集释文》(1999)上引4例的释文, 指出“断句跟郭锡良不同”,“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指郭)在‘于’字前有逗号。”(其实还有《释文》“贞”字后不断句,不用冒号;最后也不用疑问号,只用句号。)接着引用张玉金的《甲骨文语法学》所引同类型例句,指出它的断句“跟《合集释文》一样;又引刘翔等《商周古文字读本》同类型引例,指出断句也都跟郭文不同。并做出总结:“看来甲骨学有史以来,给‘往子西’、‘往于敦’断句时,一直是‘于’字前不加逗号。”从而梅文还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结论,有两点直接提到我,引在下面:
本文认为:1、既然要引征标准文本《甲骨文合集释文》,断句就要按照《合集释文》。②小小的更动是可以的,但不至于影响语法分析。2、 张玉金所作的工作,是给甲骨文的语法做个静态的共时的描写。从这个观点来看,“来于沚”、“入于六”、“往于微”的结构确实可以分析为“动+介宾”。郭锡良大概是从历史溯源的观点来看“往于敦”、“步于敦”、“出于敦”。他问的问题应该是:这种结构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从历时往上看的观点来看,这种句型很可能是来自“动[,1]+动[,2]宾”。(326页)
我们首先讨论断句标点问题。这里不得不指出,梅文提出第一点的前提就不存在。我的《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一文是为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古汉语语法研讨会准备的论文,1995年底在挪威奥斯陆大学访问时就开始收集材料,回国后成文,会后1997年发表在《中国语文》。可见我无法征引1999年才出版的《甲骨文合集释文》,我在引例后面没有标《合集释文》,只标一“合”字,也说明了问题。诚如梅文在“注②”中所指出的,我是用姚孝遂主编的《殷虚甲骨刻辞摹释总集》作参考文献的,当时只能如此。不管《摹释总集》是否“存在着不少问题”,参考价值还是不小的,我并没有一切都遵守《摹释总集》,梅文转引的我使用的例句的断句、标点,都是我的看法,与《摹释总集》无关。我们知道,甲骨文研究还有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和歧见,想定于一尊还很难做到。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有关4个引例的断句标点,《合集释文》同我的分歧还有好几处, 梅文并未提出责难,可能就因为那是相当普遍的分歧看法。殷虚甲骨刻辞的断句标点是今人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做的,不可能不涉及语法。《合集释文》把“贞今日王步于敦亡它”、“贞王往出于敦”都不断句标点,只能是出于少加工,给研究者留下创意空间着想,才好理解,不然,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句法分析?“往”、“步”、“出”等趋止动词在甲骨文中常单独作谓语,又和“于”连用,有时还出现在同一片甲骨中。例如:
(1)贞:呼妇好往,若。(9693)
(2)丁未卜,争贞:王往,去刺于敦。(合5127)
对比:(15)丁卯卜,争贞:王往,于敦,不左?(合7945)
(3)贞:于甲子步?翌癸亥王步。(合67)
(4)癸卯卜,行贞:王步,自雇于嘉,亡灾?在八月。在雇。(合24347)
对比:(14)辛酉卜,争贞:今日王步,于敦,亡它?(合7957)
(5)贞:王今丁巳出?贞:勿惟今丁巳出?丁巳卜,宾贞:王出,于敦?
贞:王勿出,于敦?(合7942)
对比:(16)贞:王往,出,于敦?贞:王弗往,出,于敦?(合7943)
例(1)、例(2)要在“往”字后点断,应该不会有异议吧?那么为什么我1997年文中的例(15)不能在“往”后“于”前点断呢?这是说不过去的。同样例(14)、例(16)也没有在“于”前不能点断的理由。我要点断,目的就是要强调这里的“于”是动词,而不是介词。梅文要把这些“往”义动词后的“于”字结构看作介宾结构作补语,他说:“我们试了一下,觉得也是可以的”。当然会“可以”,不过意思却变了。例(14)读成“今日王步于敦”,介词结构作补语,意思应该是“今天王在敦地步(行)”,对比例(4),这样理解肯定不对。 或许有人会说:也可以理解为“今天王步行到敦地”。这样理解,其实是根据自己的语感把“于”字由动词偷换成了介词(把动词“于”的“去到”义译成了适合介词“于”的意义“到”)。正确的今译应该是“今天王步行去到敦地”,点不点断,“步”和“于”都是连动关系。例(16)读成“王往出于敦”,是否太绕口?“出于敦”看作动补结构,意思应该是“从敦地出来”,恐怕连方向都弄反了。反对者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出去到敦这个地方”,这同样是把“出去”(出)和“去到”(于)两个动词并合到一起来理解和今译的,有违原意。语言是发展的,相同的形式在不同时期的语义和语法功能可以是不同的。切忌以今律古,从翻译角度来理解、分析古代语言。我们知道:甲骨文时代,汉语的基本面貌是词汇极少复音词,句法结构比西周以后简短得多;因此我把这些句子都点断,加上标点,是为了强调“于”字的动词性。例(5)、例(16)是正反对贞,反贞句自然以不点断为宜, 点断后否定副词也是贯穿全句的。点断只表示在说“王勿出于敦”和“王弗信出于敦”时,前一句在“出”、“于敦”之间、后一句在“往”、“出”、“于敦”之间都应该有个短暂的停顿。我赞成应该尊重甲骨学的前辈学者和时贤的研究成果,但是恐怕也不应该亦步亦趋,不思进展吧。
现在讨论梅文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怎样看待“来于沚”、“往于敦”等的句法结构?他说:“郭锡良大概是从历史溯源的观点来看”这些引例的,是考虑“这种结构在历史上是怎么来的”;他只认可“从历时往上看”,“这种句型很可能是来自‘动[,1]+动[,2]宾’。”这是梅氏误解了我的观点。我在1997年文中表述得很清楚:甲骨文“于”字的用法,用作动词的有6种类型句式,用作介词的有4种类型句式。他所举的“来于沚”是第一种用作介词的句式,“往于敦”是第6种用作动词的句式。二者都是“动词+于+处所名词”,区别就在“于”是用在“来”义动词之后,还是用在“往”义动词之后。很明显我不是“从历史溯源的观点来看”的,而是确认“往于敦”、“步于敦”、“出于敦”在甲骨文中就是“动[,1]+动[,2]宾”的连动结构。梅文的看法自然不同,他转引了26个例句,然后进行分析。结论是“上面的‘往于X’,‘步于X’、‘入于X’、‘至于X’、‘出于X’、‘来于X’都可以分析为‘动+介宾’。”理由是:“甲骨文里既然已经有了个‘动+介宾’结构的‘来于沚’,”而“共时描写的任务之一是寻求最简单的分析法来读通大多数的例句”,他用“‘动+介宾’结构”观点来考察,认定都可以通过。并提升到理论上:“‘往于X’可能先是个连动式‘V[,1]V[,2]O’。但在‘于’字的介词用法产生以后,‘V[,1]V[,2]O’中的V[,2]‘于’,被介词‘于’同化,因而变成介词。这种演变也可以叫做‘重新分析’。”(327页)梅文的论断,实难苟同。在甲骨文中动词“于”在某些句法结构中确已虚化成介词,但是在另一些句法结构中仍保持动词性质,我在1997年文中作了较详尽的论述。简单地说:名词后的“于”一般仍是动词,如:“王于商”、“呼去伯于冥”。动词后的“于”和非处所名词前的“于”大多已经语法化成介词,如:“土方征于我东鄙”、“王于八月入”、“燎于上甲”、“三百羌用于丁”。趋向动词必须两分,“往”义动词之后的“于”仍是动词,“来”义动词之后的“于”由于方向的矛盾,已经语法化成介词。这种分布有很强的系统性。大家知道:由于词义的发展分化,同一个词长期分属不同词性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往”义动词后的“于”“被介词‘于’同化”是在西周以后,如:
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穆姜出于房,再拜。(《左传》成公九年)
“出於五鹿”是说晋公子重耳从卫地五鹿离开卫国,准备往东到齐国去;“穆姜出于房”是说穆姜从厢房出来。这就说明:西周以后,“于”的动词用法已成古语残留,“往”义动词后的“于”(此时“于”、“於”已通用)也确已被同化成介词。“重新分析”要有个历史发展过程,要研究材料,才能得出结论,臆断是有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