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与会计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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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企业改组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准改组(又称帐面改组),是指一个企业经过改组并未形成新的公司,主要是在企业内部重新调整资本,以消除已有的亏空和亏损,并采取能使企业在未来成功经营的行动。由于我国目前改组为股份公司的企业,在改组之前大多有值得称道的业绩,因而这种概念与企业股份制改组的实质是不相符的。二是指改组,即一个公司的资本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改组的结果将改变各种证券持有者的权利和利益。从第二种解释可以看出,企业改组是一个大的概念,企业股份制改组应视为其中一种。在我国,企业改组应理解为:凡是导致企业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变更的资本结构的重大变动,都可视为企业改组,既可理解为原有企业的扩充、延伸,也可理解为原有企业作为产权交易一方,通过交易形成新的企业个体。

一、企业改组的会计观

不同企业以及不同时期的企业对改组过程出现的上述两个典型的会计问题的处理是不尽相同的,从逻辑推演的角度说,与两种改组相对应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

1.收益稳健会计处理观。该种观点认为企业改组是等价有偿的产权转让行为。改组后的股份公司合并了原来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并发给原有企业所有者普通股、国家股或法人股的股份,导致了资本结构的变动,同时原来企业不复存在,为新的企业所代替。新的公司在改组后重新开始经营,购买日被视为新公司的起点,理应按改组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格入帐,才符合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此外,向社会公众和其他单位发行股份的市场价格,都是真实可靠的市场价格,据以计算的换给原有企业所有者股份的总价格,自然构成了其所购入净资产的实际代价。所以改组后公司应当将改组完成日视为新的起点,在其帐面上按公允价格记录原有企业资产和负债,重新确认股份公司的原始成本。同时换发给原有企业所有者股份的公允价格总额超过原有企业净资产公允价格的差额,也应确认为商誉。这种会计观对改组后股份公司的影响是:调高了资产并确认了商誉,使公司以后年度内将会增加成本或费用,即在同样的实物消耗或无形资产摊销的情况下,成本或费用较高,从而减少以后各期的利润,导致每股收益下降,所以是一种收益稳健会计处理观。

2.市场效应会计处理观。这种观点认为企业改组可以视为原有企业的扩充。通过改组,固然换成了新的法人,但从会计来看,原有企业仍然持续经营,业务未曾中断,仍然是原来的会计个体,原有的经济实体只是资本有所增加。此外,原有企业所有者只是将出资证明书或其他表明权益的证书换成了股份,仍然是改组后公司的所有者,因此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改组后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必须按原有企业的账面价值入帐。与此同时,按原有企业净资产换出的股份数与每股市价计算的金额,和原有企业净资产公允价格的差额,也不应确认为商誉。这种会计处理观对改组后公司的影响是,由于资产依然是按较低的帐面价值计量的,帐上所反映的利润较高,从而每股收益也较高,有利于提高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形象,所以是一种市场效应会计处理观。

以上两种会计处理观是两种改组观影响的结果,是改组企业遵循会计准则的“自觉本能”(低报收益)与吸收投资“主观愿望”(高报收益)的矛盾,这种矛盾常常令改组公司的管理人员在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上举棋不定,以致于在实务过程中通常会对这两种方法进行变通,以使会计方法对股份公司产生的收益或成本达到合理的平衡。这就是实务中企业改组会计处理方法多种多样的主要原因。

3.两种会计处理观的实证选择。为了说明这个问题,笔者参考了《当代财经》中一篇1993年以来100 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统计资料,统计结果表明,100家改组企业中完全应用收益稳健会计观的有15 家,完全应用市场效应会计观的仅为5家,其余的80 家改组企业综合了两种会计观的方法,即将原有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公允价格入帐,但不确认商誉,而是将原有企业换取股份的公允价格与净资产公允价格之差作为冲减资本公积处理。根据100家企业改组的资料分析还表明, 企业股份制兴起的早期,股票发行市场供大于求,国家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强调企业改组一定要进行资产评估,且要确认入帐价格,大多数企业采用收益稳健会计观。由于改组的原有企业业绩优异,投资者也不关心企业业绩情况,收益稳健会计观对改组后公司的业绩影响不是很明显。后来随着上市公司的逐渐增多,股票发行市场风险增大,改组为股份公司的企业的每股收益额是否达到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水平开始为投资者关注,于是企业改组时,为使股份公司的每股收益达到一定的水平,大多数原有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公允价格记帐,但不确认商誉。近两年,由于存在股票发行不成功及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人们开始认识到企业改组一味强调以公允价格入帐,对改组后的股份公司的影响并非具有正面影响,有的企业开始采用市场效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就是强调股票发行的市场效应。这就说明人们对企业改组会计处理方法的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实证分析说明,大多数企业出于保护股东或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宁可选择导致后续年度利润较低的方法,而不选择导致利润较高的方法,以免误导投资者。同时,为了提高企业在证券市场的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又不得不使股本规模尽量缩小,即不确认商誉,或原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格以几分之一折股,而非100%折股, 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额,这就是“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二、不同会计观的评价

通过上面的分析表明,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由于对改组含义的理解不一样,在理论上产生了收益稳健会计观和市场效应会计观,由此导致了两种对立的会计处理方法。这种矛盾会使有关人员在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时举棋不定。解决这一困惑的方法在于,比较上述两种会计观对股份公司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对外调低报告利润所产生的收益(或成本)大于(或小于)对外调高报告利润的收益(或成本),则宜用收益稳健会计观,在具体应用时,根据企业的情况做适当的调整,使实务中会计方法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分别评价两种会计观的成本和收益。

1.收益稳健会计观的收益和成本。从现代会计的应用看,收益稳健原则被多数国家的会计实务者所遵循。企业改组为股份企业,收益稳健态度意义重大,对利润的低调处理,其收益(好处)大体有以下四点:(1)稳健会计观所计算出来的收益, 在明智的投资者看来是一种“实在”的收益,它充分考虑了资产的公允价值,由此而计算的损益易被投资者接受,其公司经营者循此原则,可借此而树立“脚踏实地”的经营形象和市场形象,而且有利于公司的资本保全。(2)收益的稳健, 可减少公司初期现金流出,对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有利,而且每股收益额较低,有利于通过收益额稳定增长而使每股收益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使投资者看到公司“渐进”式的向上发展态势,从而树立投资信心。(3 )收益的低估可使股利的发放受到限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从而乐于被银行等债权人接受,还能避免债权人与股东间的权益矛盾的激化,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债权人对公司投资的兴趣。(4 )股份公司愿意以高于原有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格收买原有企业,说明商誉确实存在,属于收购企业(股份公司)所有之后,它就变成股份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组成部分。凡是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都要被耗用,都需要费用化,因而应把商誉的成本逐年作为费用推销,以便从收入中得到补偿,既符合配比原则,又满足了资本保全的要求。

正如大多数批评者在批评收益稳健会计观时所列举的证据一样,按收益稳健会计观所计算出的财务数据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或成本。它主要表现在:(1)作为低估了的利润,会使每股收益降低, 对投资市场的不良作用是致命的,在股票发行供求平衡的情况下,会影响股票发行情况,这也是近一段时间以来许多改组企业不愿用这种会计方法的主要原因。(2)原有企业经营业绩优异,确实可以认为存在商誉, 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形成,影响股份公司利润的因素很多,按超额利润资本化方法或将若干年的超额利润作商誉的方法,所计算的数额也不一定可靠。(3)稳健会计观作为一种方法,在不同时期、 不同的管理者看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状况的改变而不断波动。在状况不好的情况下,管理人员极有可能改变企业的会计政策,从而粉饰企业状况。股份制改组的早期,大多数企业采用稳健会计观,资产估算太高,而这几年经营状况不好,于是某些企业试图通过改变折旧方法等来提高企业的利润,这也是今年有2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持有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之一。

2.市场效应会计观的收益与成本。如果采用高调的计算利润的方法,其最大的收益是能够通过股票市场直接反映股份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提高公司股票的价值,提高公司形象,吸引投资。它对通过改组急需谋求发展的公司极为有利。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其不足,主要表现在:(1)纯粹以高收益方式吸引投资,可能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这是因为:一般投资者眼中的高收益直接意味着高股利支持,一旦得不到较高的股利支付,就会使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信息产生怀疑,从而增加公司股利支付压力,不利于公司资金的正常营运。(2 )聪明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并不只看到收益的高低,而是要全面分析公司的其他信息,并进行历史比较。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收益对投资的吸引力程度。

总之,两种对立的会计观,给改组后的股份公司所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是不一样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市场情况,结合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资本规模等因素,在全面衡量成本和收益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几点结论

1.对企业改组实质的不同理解,导致了两种对立的会计观。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股份公司经济的影响是不同的。诚如大多数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方法一样,企业股份制改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必要统一规定一种方法,而应由管理人员自己去选择。企业应根据发行时市场的需求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企业规模、盈利水平等因素,充分比较各种方法对股份公司的成本和效益,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便收益最大,成本最小。那种以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为由,而不考虑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呼喊要统一会计处理方法的观点是值得商量的。

2.企业对社会公众募集股本时,应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有关改组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便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能够合理衡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这一点国家应做出明确规定。

3.无论应用何种会计方法,为了使原有企业的净资产折股有依据,必须对原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但不一定非调整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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