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之我见_经济论文

民营经济发展之我见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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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经济正在迅猛发展。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在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发展的同时,必须从法律上、政策上加强对私营经济的科学管理。

关键词 经济 私营经济

1957年之后,由于不断地割“资本主义的尾巴”,铲私有制的根子,个体私营企业几乎面临“绝种”的边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死灰复燃”,且发展势头强劲,正在日益显示其旺盛的生命力,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畅游。尤其是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之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的私营经济获得了令人瞩目的迅猛发展。到1993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13.96 万户,从业人员231.8万人。其中,农村私营企业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占83%以上,资金占83%以上。以苏州为例,截止1993年底,全市经核准登记的私营企业共有1133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92户,合伙企业117户,独资企业524户,从业人员17516人(其中投资者2098人,雇工15418人),注册资金35449万元。与此相关,提出了许多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诸如:为什么在中国大地上消失已久的私营经济又重返经济午台?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是否权宜之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否其存在的必要,有否发展前途?如何加强管理?如此等等,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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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在个体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着“四怕”:一怕政策多变;二怕负担过重;三怕强制兼并;四怕露富惹事。在部分干部中也存在着种种思想障碍:怕私营经济发展挤垮了公有制经济;怕私营经济的发展会走上歪门邪道等。一些干部产生不同程度的“恐私症”和“恐资病”,于是,采取了“限、压、卡”等措施,致使私营企业主白天不敢干,摸着黑干;明的不敢干,暗地下干;在本地不敢干,跑外地干,造成人财物外流,肥水流入外人地,既影响了本地集体经济的发展,也不能促使私营经济健康地发展。面对现实,不少领导干部认识到不扫除思想障碍就不能使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并采取具体措施使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予以适当分工,各得其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坚决贯彻党对私营经济的16字方针:“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许可范围内,利用本地特色,大力发展私营企业,建立私营经济开发区。只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管是公有制经济,还是私营经济;不管是务农,还是经商,领导都予以大力支持,并对私营经济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如:“三放”(放开地域、放开经营、放开登记),“三不限”(不限规模、不限比例、不限速度),“三不准”(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检查、不准乱购买),“四个优惠”,(优惠税收、优惠购房、优惠入托、优惠供应水、电、资金等)。这些政策的推出使私营企业经营者深深感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活力与生机。思想障碍一冲破,加之有效措施,使私营企业如同一匹骏马在市场经济的大草原上奔驰。

私营企业的腾飞一靠党的政策,二靠干部的引导,三靠群众的精神,四靠市场机制。领导眼盯市场,心怀群众,手握政策,不失时机地把握住机遇,审时度势,调整战略,破浪远航。具体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第一,灵活的发展机制。私营企业是在发展商品经济中应运而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蓬勃兴起,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继续,它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市场,具有灵活的发展机制。私营企业按市场需求来配置资源,依据市场信息安排组织经营。在“新”字上做文章,在“活”字上下功夫,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市场需要多少,就生产多少。“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廉”。产品“小字辈”,品种“多样化”,坚持以小补大,以小搞活,以专补缺,以专配套,以精取胜,以优求盛。企业组织结构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而调整,效益好的兴旺发达。效益差的,甚至连年亏本,只得宣告破产。

第二,灵活的营销机制。私营企业是属“鸡”的,得自己找“食”吃。资金靠自己筹集,原料靠自己采购,人才靠自己引进,“两头在外”,完全靠市场调节。因此,供销人员的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企业兴衰成败,必须特别重视人员素质,选派精兵强将,高薪聘用技术人才,实行营销经济责任制,报酬与销售紧密挂钩,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发扬“千山万水跑,千辛万苦干,千言万语讲,千方百计销”的营销精神。

第三,灵活的分配机制。私营企业没有“铁饭碗”可捧,没有“大锅饭”可吃,分配多寡完全由企业经济效益及个人劳动实绩而定,普遍推行计件工资制,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真正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分配中较好地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既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又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得到增强。

第四,灵活的用人机制。私营企业瞄准市场,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以需定销,以销定产,根据生产任务来招收员工。尤其是在我国乡镇兴办的私营企业,根据农业生产的自然特点及生产规律灵活招工。农闲时,适当增加些生产任务,多招些员工;农忙时,适当减少些生产任务,少招些员工。这些员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是当代的新型农民,他们时而是工人,时而是农民,亦工亦农,这种灵活的用人机制,一方面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又避免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的现象,是一条农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商品化的有效途径,是农民摆脱贫困走向温饱、奔向小康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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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私营经济加工区、私营经济开发区正在迅猛发展,并日益显示其不可忽视的地位与作用。据1994年10月,零点调查公司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资料表明:(1)到1993年底, 大陆企业资产上亿元的私营企业有50家左右。(2)据国家信息中心预测显示,到本世纪末, 在中国大陆的工业产值中,全民企业占1/4,集体企业占1/2,私营企业占1/4;而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占1/3,集体占1/6,私营占1/2,全民、集体和私营经济将三分天下。考虑到集体经济中的私有因素,实际构成将为国有与私有平分天下。

第一,私营经济是公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指出,“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改革以来,在一些原来公有制经济薄弱的地区,如浙江省的温州、福建省的晋江、河北省的清河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十分显著,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大力发展了私营企业。在上海、江浙两省及沿海开放城市和地区,个体私企开发区相继出现,使城乡经济更富有生气。即使在偏僻的云贵山区,个体私营经济也出现了增长的势头。1993年底,云南省个体工商户达44万户,从业人员63万人,自有资金17.8亿元;私营企业发展到1563万户,从业人员3.4万人,注册资金3.59亿元。同年年底,贵州个体工商户31.7万户,从业人员42万人,自有资金11.3亿元;私营企业37333户,从业人员6.16万人,注册资金3.59亿元。私营企业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大潮涌进云贵山区,使人们的生产方式在发生根本变化,使人们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私营经济正在日益发挥其公有经济所缺乏的长处:如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决策果断、经营灵活、关注市场、重视信息、管理科学、要求严格等。今后,我国城镇每年都有几百万劳动力需要就业,农村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出现,必须给予这些劳动力广开就业门路,无疑,发展私营企业是一条不可忽视的有效途径。全国各地私营企业迅猛发展的事实足以说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且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特别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比起个体经济具有更多的长处,无论是集中资金,还是组织经营:不管是开发新品,还是规模经济;或者是吸收就业,或者是创收外汇等诸多方面,都一一证实,在现阶段,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第二,私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公有制经济。1994年6 月江泽民在福建考察时强调指出:“非公有制尽管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但它们毕竟处在补充作用的地位,而起主导作用、占主体地位的始终是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内的公有制经济。”今日的中国,如果没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必然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果没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支撑,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兴旺就不会长久。国有大中型企业,现在是,今后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我国公有制经济仍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据统计,1990年全民和集体工业在工业总值中仍占94.3%,在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全民和集体商业仍占74.2%。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还是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控制着生产和流通,在经济领域各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

在私营企业中,小型企业居大多数。这些企业虽然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拓宽,竞争激烈,势单力薄的“小船”却难以承受得了市场经济大海的冲浪。小企业难以抵御竞争的强大压力,有的小企业亏损严重。因此,小企业有必要挂靠公有制企业这条“大船”。有的地方引导个体工商户到集体企业参股入伙;有的组织股份合作制,促使个体私有企业增强经济实力;有的引导小业主当大老板,引导一批有较好基础的企业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变“小船”为“大船”。通过银行贷款等办法要求私营企业在经济规模、发展后劲上狠下功夫,对私营企业实行“放开、放手、放活”的原则,鼓励他们搞大投入,做大买卖,当大老板。

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柜架结构中,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私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公有制经济,“小船”还需“大船”带。

第三,私营经济应享有与其他经济形式同等的经营条件。如果说,吸引外国私人资本主要是一个扩大开放的问题,那么,促进民族私营经济的发展,则主要是一个深化改革的问题。从总体来看,前一时期对国外私营经济和民族私营经济的政策位置处在极其相反的两端,在某些地方还构成了尖锐的矛盾。例如,在某些地区,一方面允许外国私人资本“跑马占地”,进占最有利的商业地段;另一方面,在因此而引起的地区改造中,私营企业的拆迁却得不到起码的补偿。放手发展国外私营经济与限制国内私营经济,是一个明显的政策悖论。对于外国私人资本热情、优惠;而对于本国私营经济却持另一种态度,这种不公平造成了“假合资”、“假外资”的应运而生。如果以牺牲国内私营经济的发展为代价,为国外私营经济的发展拓展空间,势必会导致社会心理的失衡。近几年,随着国内私营经济的发展,人们愈益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从政策上、管理上对私营经济限制逐渐放宽,但是,比起给予国外私人资本的条件优惠程度要差一些,能否使国内私营经济在平等竞争中求生存并发展,值得研究。

同时,私营经济也应享有与公有经济同等的经营条件。有的地方,曾经出现过私营经济挂“红牌子”,即以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的名义出现,而在私营经济中发展得较快的也正是这些挂“红牌子”的企业。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私营经济热衷于挂“红牌子”?原因就在于这些企业可以两面沾光。公有制企业的优惠条件可享受;又有私营经济的灵活机制。正因为这种“假集体”集中了公有制企业与私有企业的长处优势,所以发展顺利,欣欣向荣,生意兴隆。在此,是否给予我们一个启迪:若在现实生活中,赋予私营经济一定的“父爱”,赋予公有制经济一定的灵活,各自扬长避短,不管哪一种经济形式,不就都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充分显示其巨大的活力了吗?

第四,私营企业必须提高其内在素质。据全国首次私营经济抽样调查数据,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主中的中共党员占13.1%,共青团员占7.3%,民主党派占6.5%,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不能算差。另据调查, 私营企业主中25%前身是工人,22%是干部,17%是农民,12%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体户只占9.2%,其他闲散人员占5.5%。全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1992年有12万人“下海”经商,其中就有一些人投资开办私营企业。所以,私营企业主文化程度并不低,他们中,文盲仅占1%,初中、高中专、中技水平的占72%,具有大学学历的占16%,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占45%,有中高级职称者也占1/3, 可见这支队伍文化素质也不算差。一定的文化水平带来一定的经营效益,户均资产水平最高的为硕士以上学历者,其次为小学以下学历者。据调查,私营企业主业余时间用于看报看电视的占77%。作为以事业为主的私营企业家,在财富积累到一定水平后,无论是在时间、精力,还是在追求上,更为强烈的趋利动机、事业兴趣往往会压倒个人的挥霍愿望。

但是,在私营经济中,有的以偷工减料来降低成本,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有的以冒牌商标招揽顾客,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有的以次充好,使消费者受骗上当;有的钻国家政策法规空子,变成暴发户,却使国家蒙受损失;有的利用公有制经济无暇也无法覆盖的市场面之机,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这一系列非法行为说明私营经济有必要提高其内在素质。

有的私营企业主具有提高内在素质的自觉性,从思想境界上、业务技术等诸方面不断努力。将陈旧的设备、落后的庄户作坊“鸟枪换大炮”,向科技靠拢,开发“高精尖”产品,发展技术水平高、精密度高的优质产品与项目。实施“外向劳动”战略,在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外资,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打破陈旧观念束缚,敢于引进人才,借脑生财;引进技术,借梯上楼;引进项目,借船出海。私营企业主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靠科学技术,运用经济手段开展正当竞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大展宏图。

第五,对私营企业必须加强管理。私营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其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日益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然而,决不可忽视对私营企业加强必要的监督与管理。管理的最大问题是在法律上、政策上如何将它从其他经济组织中划分出来。目前私营企业有不少混杂在集体企业中,特别是混在乡镇企业中,私营企业以集体企业名义经营,或者挂靠在集体企业上经营。这样做各有一定的目的动机。从集体单位来看,为了增加收入,同时名义上经济力量也相对增大;从私营企业主来看,这样做可以受到保护,便于在现行体制下存在,可以因此而少交税或减免税,从而增加企业积累,个人也可增加收入。但是在管理上却带来一些混乱。例如,有的私营企业主明明在化费自己个人的钱,却有人告发他贪污集体“公款”,甚至被押上被告席,甚至被误判为死刑,给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悲惨遭遇。也有的私营企业打着“集体”的旗号,经营盈利归个人所有,经营亏损却是集体承担、国家受害,侵犯了国家与集体的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条件下,私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不可忽视其积极作用一面;同时,也要看到私营经济唯利是图、剥削雇佣劳动者的经营动机,有其消极作用一面。因此,在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允许其存在,鼓励其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监督与管理,引导私营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目前,私营企业并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不够,需要继续支持与鼓励。这就需要我们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包括在雇工方面,提供适宜的社会经济环境。尽管私营企业存在着种种弊端,但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色彩。”〔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营企业也必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光的普照之下,兴利抑弊,健康发展。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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