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露天堆垛由于在室外,火灾危险性不高,一般不易引起重视。本文通过一起箱纸堆垛自燃火灾事故调查为例,谈一谈对露天可燃堆垛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看法和理解。
【关键词】堆垛;火灾隐患;勘验;自燃;火灾;消防安全;管理
一、火灾基本情况
××××年6月14日23时40分,淮北市×××工业园20号淮北×××绿色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露天箱纸和纸浆堆垛发生火灾,淮北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动淮北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出动四车20人赶赴现场,23时53分特勤中队到达现场扑救火灾,6月15日2时25分,火灾基本得到扑灭。火灾烧损厂房1间,露天箱纸和纸浆堆垛15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2500元,无人员伤亡。
二、询问和现场勘验情况
本次火灾事故调查中,辖区消防大队火调人员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包括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名值班在岗的副总经理、火灾第一发现人、门岗值班人员、现场扑救人员等共6人,经过询问了解情况后,火调人员获得了如下基本信息:(1)火灾发生的时间为接近夜里凌晨时分,火灾发生时该公司现场值班人员只有2名副总经理和1名值班看门的老同志。(2)火灾发生当天,该公司为了给分租的单位腾空,擅自将储存于仓库中的纸浆搬离仓库,堆放在成品车间东侧的露天场地。(3)露天堆垛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箱纸堆垛,堆放时间有半个月之久,另一部分就是纸浆堆垛,是火灾发生当天才堆放的。(4)火灾发生当天天气为阴转小雨,所以该公司防止堆垛淋雨,用大塑料布将堆垛包裹着,密不透风。(5)当天干活的工人于当日下午5点半结束,全部下班回家,厂区除了3名建筑工人外无其他闲杂人员驻留。(6)该公司一直善待员工,未出现过或发现有员工对公司不满的现象。(7)上班期间,该公司有规定禁止员工在车间、仓库等可燃材料场所吸烟。
经过现场勘验火灾调查人员获得了如下基本信息:(1)经过调取厂区监控录像,火灾发生前在成品车间和堆垛附近无人员出入或徘徊。(2)堆垛周边无电气线路经过或穿过。(3)火灾现场痕迹看,成品车间东墙除了最南侧窗户玻璃全部烧失外,其余部分几乎无过火痕迹,且外侧烧损情况重于里侧。(4)从堆垛勘验情况看,覆于箱纸堆垛外侧的纸浆堆垛烧损情况明显轻于箱纸堆垛。(5)从箱纸堆垛勘验情况看,位于西南方向的堆垛烧损情况明显重于东南方向的堆垛。整体看,堆垛里侧烧损程度明显重于外侧,部分顶部箱纸仍有残留。(6)从位于西南方向的箱纸堆垛勘验情况看,自堆垛由西向东烧损情况逐渐加重,自堆垛由南向北烧损情况逐渐加重。(7)堆垛四周除西侧靠近成品车间外,周边均为空地,无加工锻造、电气焊、锅炉等意外引火源。
三、火灾事故认定情况
经过询问和现场勘验,认定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为堆垛位于西南方向的箱纸堆垛,起火点为箱纸堆垛由东向西数第一排和第二排之间最北侧的个体堆垛。经过现场勘验和询问,现场监控录像和该公司人文环境排除了人为纵火可能;由于下班时间到发生火灾时间有6个小时之久,不具备吸烟阴燃引发火灾的条件;堆垛为露天堆垛,周边无电气线路,排除了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排除了外来火源或飞火引发火灾的可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经过比对和分析,火灾原因的可能性最终落在了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主要基于考虑因素有4点:一是箱纸自燃点为130摄氏度左右,自燃点较低;二是箱纸堆放时间为15天左右,长期堆放未翻身,构成了蓄热可能;三是火灾发生前半个月,淮北的天气以高温、多云、小雨为主,潮湿度较高,满足了箱纸长期堆放不通风、内部蓄热使温度达到自燃点的条件;四是现场勘验情况看,火灾起火部位和起火点位于堆垛内部,火灾由内而发,并非外部原因造成。经过综合分析、比较,该起火灾起火原因认定为箱纸堆垛长期堆放在高温露天处曝晒,内部蓄热纸箱自燃引起火灾。
四、火灾事故教训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从这起火灾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位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明确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员,单位保安人员较少,晚上只有一个看门卫的老大爷,几乎面临着消防工作无人问津的局面。二是未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火灾发生时只有当班的两名副总经理在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且无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发生时报警人为隔壁单位的值班人员。四是单位主要领导不重视消防工作,企业只是单纯追求利益而忽略了安全。
(二)缺少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主要表现在:一是不了解纸的自燃点较低,一旦长期大量堆放且在高温下曝晒,长期不通风蓄热容易达到自燃点温度。二是堆垛与成品车间防火间距较近,几乎紧靠在厂房的东侧,如果不是发现及时、报警及时、扑救及时,一旦火势较大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三是单位厂区只有1个室外消火栓,火灾发生时无消火栓扳手,只能使用附近厂房的室内消火栓灭火,压力不够、距离较远、灭火效果差。
五、对可燃堆垛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可燃堆垛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要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对于堆垛的管理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明确堆垛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部门、具体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检测,一旦发现了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做出处置方案,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把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堆垛的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4.5节,对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作了明确要求,对于该起火灾的可燃物打包废纸的防火间距是这样规定的:一个堆场的总储量分别为10t≤W<5000t、5000t≤W<10000t、W≥10000t时,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5m、20m、25m,相邻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堆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间距。同时,对于堆场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都作了详细说明,堆垛在放置时应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三)自燃点较低的可燃堆垛应因时而异。像稻草、谷草、麦秸、各种牧草等植物杆棵及其产品,像各类纸张、箱纸、纸浆等,在水分过大、管理不善,条件具备的条件下易发生自燃火灾。所以在这类可燃堆垛的放置和管理上要因时而异,对于高温酷暑、阴暗潮湿、通风不畅等自然环境条件下要特别注意,在生产时能够使用较快的尽量让其堆积时间不宜过长,在确保防火间距的条件下应尽量让其堆积在室外通风效果不错的地点,对于不常使用的堆垛应定期对其进行翻腾,以便堆垛不会积聚热量。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作者简介:
贺跃,男,工学学士,现任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工程师。
论文作者:贺跃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8月总第2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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