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融合的视角分析民族问题的成因及对策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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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整合探析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根源论文,对策论文,民族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02)04-0007-04

在民族理论对“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的研究中,民族问题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长期以来,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一直停留在“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这一层面上,对这一重要理论甚至有简单化的倾向,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可以通过社会发展来解决民族问题;或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社会的发展民族问题就会自然的消失。以致在民族政策层面上有了“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的重大决策。事实上,从工业革命以来民族问题的发展历史突出的显示出这样一个基本特点:社会愈发展,民族之间的冲突越激烈,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亦越大。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形成了世界殖民体系的建立,但最终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和胜利致使世界殖民体系解体;社会主义社会在短时间内的迅速强大,成为两极世界中的一极,亦最终因民族纷争导致苏、南解体等。因此,我们应投入必要的精力去深入研究民族矛盾这个社会解体性因素是怎样在社会日益发展的过程中孕育伴生的。从社会结构自身整合方面去寻求民族矛盾因素产生和积累的根源及相应的解决对策,也许是一个可行的途径。因为社会整合是与社会解体相对应的范畴,既然民族问题从性质上来讲是一个社会解体性因素,那么从与它相对应的对立面去寻求解决或消除此解体性因素措施,从理论逻辑上讲应是一个正确的思路,本文试图沿着这一思路尽自己所理解的社会整合与民族问题的关系进行尝试性分析,以求教于诸位专家学者。

一、民族、民族成员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关系

社会整合是社会发展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社会整合”概念在费孝通主编《社会学概论》一书中曾被解释为:“使整个社会关系表现得结构完整,活动有条不紊,各方面配合默契,整个机体运转灵活,生动活泼。”但实际上,“社会整合”一词在不同场合使用有多重的含义,本文认为“社会整合”与“社会解体”这一对范畴的出现其基础在于对社会存在形式和状态的认识,认为:“社会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为基本前提,从静态看,社会整合就是指将组成社会的各种要素如人,各类物质资料等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原则构建为统一的社会有机体的过程或活动。从动态看,社会整合则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有机体的各种构成要素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相互选择乃至社会有机体在发展中自我更新,使构成社会有机的各类要素按照社会的自身的发展规律实行自我组合的过程或活动。相反,社会有机体的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的终断,乃至构成要素,从社会有机体中分离出来的现象,则是社会解体。由于所有社会活动都是通过具体的人的活动完成的,所以无论社会整合还是社会解体表现上均是人为活动的结果,但人的活动是受社会发展规律制约的,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正如仅管每个民族都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每个民族的成员都试图极力维护本民族的存在与发展,但在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始终存在弱小的落后的民族被淘汰,被同化而消失的客观历史现象一样,社会整合和社会解体亦有其客观性的一面。由于物质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我们认为社会有机体的核心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故此在本文中讨论社会整合问题时,我们主要围绕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社会整合为中心展开。社会整合研究的目的是减少社会冲突,解决社会解体问题。我们将社会整合与民族问题联系起来,一方面是因为民族问题是伴随社会发展长期存在的一类特殊的社会冲突;一方面则是希望找到通过社会整合来消除民族矛盾这类特殊的社会解体性因素的方法。但要从社会整合的角度去研究民族问题,必须首先解读民族与社会物质资料的关系。纵观两者的联系不难发现,民族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一般来说并不是直接相统一的,即民族不是构成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基本单位或构成要素,如世界上大量的跨界民族的存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亦不是以民族为单位组织起来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是以国家为单位构成的,如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但两者之间又不是毫不相干的事物,将两者连结在一起的桥梁是民族成员。民族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这已是人们普遍的共识,但在构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时,不是以民族整体甚至不是以民族的部分,而是将民族分解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人纳入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即民族成员是以个人的身份而非民族的身份,根据其拥有的物质资料生产所需的生产技能,作为生产力要素被组合进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但民族分解为民族成员进而被整合为一个新的社会有机体的这一过程并未能消除人们的民族界限。第一,民族成员参加到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获取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生活资料,并非他们生存的全部内容。至少,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社会存在与发展所必需的两类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人类自身的生产活动并不包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民族这个人们在逐步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以共同语言,共同风俗习惯,共同心理素质等一系列社会生存手段为内容的,统一而相对独立的社会生存体系,在不断地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生产出一定程度上社会化亦民族化了的劳动力,以确保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因人的自然新陈代谢和社会发展引起的劳动力要素持续不断的更新。第二,以个体身份进入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民族成员并非彻底脱离民族群体。他们是一些被民族化了的个体,他们的民族特征因他们仍生存于民族群体之中而被不断地得到巩固。民族通过其自身特有的社会组织方式,如民族社会生活中,相同民族成员之间必须的相互交际关系,使民族语言得以传承;家庭成员乃至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民族风俗习惯的广泛流传,使民族的价值观念、审美观念等民族文化信息、民族特征、民族素质等在民族成员身上得以传承;在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制约下形成的民族成员的自律和监督机制,使民族成员始终保持其民族属性,从而也使民族特征得以保持。

综上所述,由于民族成员只有参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才能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获得他本人和家庭成员乃至民族生存所必需的物质基础。民族成员参与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就成为联结民族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天然的纽带。它使民族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既有机地结合为一体,又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通过民族成员这一桥梁,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为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民族则源源不断地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输入核心构成要素(劳动力),使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得以构建和正常运转,两者互为存在的条件。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由于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是由国家政权直接组织并指挥其运转的,所以民族与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关系,同时是理解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关键点之一。如果上述联系存在于单一的民族国家内部,是以国家为单位构建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因其组成人员的民族属性单一,其构建与运转只与该民族的社会发展有关,基本上不涉及民族之间的矛盾关系问题。在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成员共同构建同一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一方面各民族成员进入该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方式、在该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社会财富分配状况等不同,形成复杂的民族关系,直接影响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共生于同一国家之内的各民族自身的状况,民族之间社会发展水平,民族文化特点等方面的差异成为该国构建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基础,甚至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该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水平和运转状况。当今世界上192个国家中只有30多个国家是单一民族国家。其他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所以从民族成员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社会整合探讨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具有较为普遍的现实意义。

二、民族问题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关系

对民族问题的界定至今是民族理念争论的焦点之一,从讨论的内容来看,民族问题涉及民族之间的矛盾和民族自身发展两个方面的内容。若从国内民族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方面的民族问题都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组织和运转直接相关。从微观角度看,如前所述在构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时,将各种经济资源(劳动力、资金、设备等)整合为一个具体生产单位的过程中,并不以民族为选择标准,所吸纳的只是具有一定生产技能的个人,但民族的成员受民族社会发展水平和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等因素制约,其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受教育的程度和所受教育的内容等直接影响各民族成员获取就业的机会,就业后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决定着其最终获取物质利益的多少,进而使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民族成员的分布呈现出一定的层次结构特征。众所周知,民族问题的核心内容是与民族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民族间社会物质利益的矛盾关系。如上分析,民族利益矛盾的根源在于各民族成员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最终获取的利益的多寡等。由此看来,要彻底的清除民族间物质利益冲突,实现民族间的平等要经长期的社会发展。当因民族成员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的非均衡分布决定的民族利益分化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导致民族之间矛盾由潜伏状态发展成民族对抗,这种对抗关系又会反过来影响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有效运转,甚至会导致该体系的分解。即民族成员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的非均衡分布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从宏观角度看,在任何社会条件下,各种经济资源整合为统一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的过程,均不是自然的自发形成的,总是在特定国家政权的干预下,按照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构建起来的。即国家政权和社会经济制度直接影响着各民族成员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的地位和最终社会物质利益的分配,进而影响着民族关系的发展状态。这一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无论社会经济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还是国家政权的运作均是特定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人为的过程,所以上述“影响”具有可操作性或可控制性特征。使民族关系的改善民族问题的解决具有可能性,即可以通过国家政权的干预,社会经济制度的调整,调节民族成员的社会利益分配关系,使民族间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分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通过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整合机制自身消除产生民族问题的根源。另一方面,国家政权及社会经济制度的阶级性质和在国家政权中各民族成员的地位、分布状态、人数规模等因素的制约,使上述“影响”在特定历史阶段,受社会物质利益对抗关系的左右具有阶级特色和民族的倾向性等客观的特征。使通过国家政权的干预和社会经济制度的调整等方法去改善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国家政权和社会经济制度是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

综上所述,民族关系的发展状况,民族问题的解决程度是一个各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政治上的平等不能代替经济上的不平等,只为实现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的平等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国家制度中剥削制度的存在亦并不意味着民族关系均是民族压迫状态,并不排除民族间因民族对抗形成的民族关系的平衡状态。并且各类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不是孤立的在发挥作用,均围绕各民族的共生关系构建成为统一的有机整体。在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共生关系由两个基本的结构组成:一个是相对独立的民族共同体之间构成的民族群体关系;一个是由各民族成员共同构成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其中后者是各民族共生关系的核心内容,所以正确的构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特别是各民族成员在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中,社会关系合理公平的整合就成为从整体上调节各民族共生关系,消除民族问题产生根源的基本途径只一。

三、社会整合与民族问题

国家的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应是该国各民族所有人口赖以维持生存的基础。每个民族成员都直接的或间接的同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国家在组织构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时亦总是尽可能有效地解决各民族所有人口的生存问题。即将各民族所有成员整合为一个有秩序的协调运转的社会有机整体为目标取向。或者说,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那么,民族问题又是怎样产生的?产生的根源是什么?令人费解的是许多起初为解决民族问题开展的工作,后来却成了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如为了解决民族问题,我国开展的发端于五六十年代的人、财、物方面的大力支援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水平。但其中人力资源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弥漫于民族之间的排外情绪;财力、物力支援等则养成了“等、靠、要”的惰性意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中西部民族地区的布局,初衷之一在于构筑带动民族地区经济腾飞的龙头,后来不仅变成了脱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体系的一个个经济文化孤岛,而且成了影响当地民族关系的焦点。其问题的关键均在于社会整合方式选择失当造成的。要解决此类问题必须打破民族地区的社会二元结构,使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活动与当地少数民族生存质量的提高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实践民族地区社会一体化建设,才能真正消除产生民族问题的根源。我国民族地区要实现这一社会整合方式的转变,除了应及时彻底清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一系列人为障碍外,应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促进民族经济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的变迁,这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市场对劳动力等经济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受市场支配,在自由竞争中自我组织与自我更新成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体系社会整合的基本方式。因此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处于自然经济状态或刚刚步入商品经济生活中的少数民族成员必然处于竞争关系的弱势地位,或游离于市场经济体系之外。这种状态若任其自然发展,民族间共同利益关系将逐渐减弱,民族利益冲突关系则会日益增长,当这种社会解体性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成为引发民族问题的根源。要清除此民族矛盾因素,只能是通过发挥国家在社会整合过程中的积极主导作用,通过发挥国家权力的宏观调控作用,在不损害市场机制的条件下,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教育水平来增强民族成员的劳动力素质和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加大民族地区产业投资力度,扩大区域经济产业规模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少数民族成员的就业水平。以达到改善民族间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目标,使民族间社会物质利益关系控制在有利于民族关系和协健康发展的范围之内,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

[收稿日期]200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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