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的市民社会:一种阐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特征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商业性论文,中国论文,视角论文,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过许多重大事件,比如后勤社会化、院校合并、实行学费制度、自主择业、扩大招生规模、设置独立学院等。与中国丰富的高等教育改革实践活动相比,从国际比较视野对此进行相对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则比较少,造成国际社会对于中国高等教育了解不足。以许美德(Ruth Hayhoe)教授为核心,由四名成员组成的研究团队,抓住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重要时期,通过深入的个案分析来勾画走向大众化阶段的中国高等学校群像,从而揭示高等教育大众化这一事件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含义,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在《二十一世纪中国大学的肖像:迈向大众化高等教育》(以下简称“许著”)的“序言”中,作者提出:该研究有三个主要目的:第一,中国大学从自身文明中提取了哪些文化资源?当中国大学登上全球舞台时,它们的文化资源是如何通过活动表现出来的?第二,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如何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和中国特有文明所决定的民主形式的出现?第三,高等教育大众化如何影响着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以及对于入学公平、高等教育提供形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显然,该研究的立意非同一般,它不仅是对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本身的分析,而且还站在社会发展和跨文化对话的高度,分别从文明、市民社会建设、公平等角度,阐释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和文化意义。研究者希望了解在特定历史和社会背景下的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多重含义,既探讨中国发展模式的独特性,从中观察中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揭示中国发展过程的世界意义。应该说,许美德教授研究团队所采取的研究视角,对于挖掘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地方性知识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实现这个目标也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一、两种研究范式
在有关中国高等教育问题研究方面,存在着不同的范式。根据实践和理论旨趣之不同,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研究的主流范式,如同其他中国社会问题的研究范式一样,它倾向于将源于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和发展模式看成是一种普适性的规律,是任何国家完成现代化的必经之路,[1]从而用西方的理论去判断中国实践的合理性,对于那些不符合理论的实践活动予以排斥[2]。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从西方国家“进口”了大量的学术术语、概念、理论和方法,抱着对中国社会的现实关怀和改变中国落后状况的良好愿望,采取了一种批判现实和寻找中国发展途径的研究范式,试图从“他者”那里找到解决自身问题的“灵丹妙药”,为中国问题“把脉”和“开处方”。[3]这种范式具有“向前看”(未来)和“向外看”(特别是少数发达国家)的特点。但是,在这种范式下,研究人员往往缺乏一种“文化自觉”意识,把与西方理论不吻合的中国实践当做奇异现象看待,忽视中国社会实践特殊表象可能具有的理论意义和世界意义。[4]
第二种范式与第一种范式有很大的不同,它有很强的文化自觉意识,对于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没有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是试图从不同的学术理路来探讨中国社会实践和变革问题,将当下的问题与历史事实联系起来,特别是对于那些特殊表象予以理论上的解释,阐释其可能具有的普适价值。这种范式具有“向后看”(历史)和“向内看”(现实)的特点。张汝伦提出:“全球化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日趋同质化和一体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各个特殊群体渴望认同自身的过程。”[5]因此,不同社会虽然在实现现代化目标方面具有相似性,但是在实现现代化途径方面有可能不完全相同。金耀基指出:“全球化在西方激发了一种反应,即重新去发现特殊性、地方性与差异性,从而产生对西方现代性本身之限制的反省。”[6]刘世定指出,“如果我们搞清楚西方理论建立的前提条件,并且将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与西方的社会理论进行对话,就有可能扩展西方的社会理论。”[7]在跨文化比较方面,人类学家选择“从边缘看中心”的视角,通过对田野调查资料的细致分析,为扭转东方和西方、传统和现代相割裂的二分片面认识作出了表率。例如,有研究对法国一个村落调查后发现,那里的村社制度与中国的村社制度具有惊人的相似性,从而提出:分别用“家族主义”、“村社主义的一盘散沙”与“国家主义”、“民族国家的共同文化”来概括中国和西方国家之间的差异是片面的。[8]
笔者将上述第一种范式称为“批判现实”范式,将第二种范式称为“理解现实”范式。随着中国学者文化自觉意识、理论批评意识和社会反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倾向于采取第二种范式。无疑,社会现实的复杂性决定了任何一种解释范式的相对性和局限性,也提醒我们要把某一项研究结论看成一种暂时的结论、可以继续讨论的结论。一切试图将历史变动纳入一个整齐系统的努力都是失败的。[9]因此,研究有关中国社会问题,宜采取开放和包容态度,倡导从多种学科和多种理论视角进行探索。
许美德教授领导的研究团队采取了上述第二种研究范式。他们从比较文化角度关注中国社会的特殊性以及可能的世界意义。在“许著”的最后一章(第15章),作者试图从文化视角和理论高度,概括中国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他们提出,中国高等教育并非西方大学模式的简单移植,而是西方大学模式与中国文化冲撞的结果。唐朝的国子监机构和宋朝尊崇的“四书五经”以及科举考试制度,与西方中世纪出现的大学制度大相径庭,中国文化是造成中西大学制度差异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其实,早在1992年,许美德教授就在加拿大多伦多组织了“东西方大学与文化”的国际研讨会,并且出版了《东西方文化交流与高等教育》一书。[10]在更早的时候,许美德教授就开始关注中国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在《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一书中提出,中国传统的高等教育,无论是形式还是内涵,都与欧洲国家有重大的差别,比如知行合一、官学不分、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以及整体性地对待知识和治学。[11]
从不同的视角出发,研究人员会对相同的事实材料抱有不同的敏感度,也会对材料作出不太相同的阐释。在探索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特殊性及其普遍理论意义动机驱使下,许美德教授等人在很多层面上肯定了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首先是他们的研究侧重于从历史和文化比较角度出发,基于事实提出学术见解,为中国的一些传统作法赋予新的生命含义,提醒我们不要盲目地将有保留价值的传统完全改掉;其次是他们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要素(历史、建筑、文化符号)对于大学今天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给予了乐观和肯定的评价。
二、商业性市民社会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特征
基于上面的感受和思考,本文在肯定许美德研究团队采取第二种研究范式的前提下,愿意就涉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问题中的研究概念、分析和价值判断,与作者进行一些商榷。
选择历史和比较文化的视角研究中国民办高等教育问题,难以深入刻画当代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当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虽然中国具有悠久的私学发展史,一直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但现今的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可以说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私学、书院、私立学校没有直接的历史继承性;[12]第二,虽然现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可以被纳入西方的“私域”范畴,但西方非营利组织、市民社会、第三部门等概念和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分析它们。近些年,国内外似乎倾向于将好事与民间组织联系在一起,而将坏事与政府联系在一起,这样就不免会夸大民间组织好的方面。[13]
民办高等教育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是在公共高等教育资源和机会不足的情况之下,允许和鼓励公民个人或团体参与办学的结果。至今,民办高等教育已经走过了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三十年的发展历程表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是公共体制之外的产物,涉及诸多体制、公共目标和利益关系问题,其发展道路并不平坦,充满着政策分歧和争议。[14]“许著”试图阐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对于市民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对三个案例民办高校采取了比较乐观和正面的介绍与评价。本文想从一个不同的侧重面,带着一种现实忧患或危机意识,谈一谈对于民办高等教育问题的看法。
“市民社会”是“许著”中所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那什么是市民社会呢?其实,市民社会这个概念的含义并不十分清晰,具有多重含义。[15]王绍光对这个概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概括出如下三种主要含义。第一,在自然法哲学中,它是指与自然社会相对立的文明社会,文明社会是以政治社会和国家的建立为标志的。第二,与第一种定义不同,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由三个部分组成:市场经济、自愿组织和法制系统,包括我们今天所谓的第一、第二和第三部门。第三,托克维尔认为,国家控制之外的私域就是市民社会,他强调的是第三部门,是与专制制度不同的广泛的民主参与制度。[16]对于市民社会的看法,有二分法和三分法的区别。所谓二分法是将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立加以区分;三分法则是将市民社会与经济和国家相对立加以区分。[17]上述两种定义,对于市民社会范围的界定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二分法将市场机制和私人产权看成市民社会必备的条件,而三分法则将市场和商业活动排除在市民社会的范围之外。因此,在讨论问题之前,必须对于所使用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定义,否则就容易产生混淆。在本文中是按照三分法来定义市民社会的,特指政府和商业部门之外的领域。
一些学者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社会生态学概念,只有放在具体的社会情景之下,才有现实意义。[18]进而言之,“市民社会”不是一个超越历史阶段的术语,它必定与特定的历史阶段发生联系。传统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总是超越政府控制和市场营利行为,建立在民间自治、自愿行为和非营利性组织基础上。[19]但是,在现实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界线经常会被打破或改变。如果将市民社会看成一个静止不变的概念,就无法反映变化中的事实及其复杂性。Weisbrod等人在研究20世纪末美国医院、博物馆、大学等传统非营利组织行为后发现,非营利组织具有越来越多的营利组织特征,与营利组织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如大学承担企业委托的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为企业所垄断而不能成为公共产品。于是,他们提出“非营利部门的商业转型”(The Commerci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Nonprofit Sector)。[20]受此研究的启发,笔者提出如下的问题:中国是否存在一个独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私人领域呢?虽然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改革的总体趋势是不断缩小和改变政府干预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范围和方式,扩大市场和民间组织活动的空间,建立一个“小政府和大社会”的新格局。同时,改革还强调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但是,中国转型社会所具有的特点,使得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三者之间,难以有一个十分清晰的界线划分,民间组织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均不能完全独立。[21]如果说市民社会正在中国兴起,那么,这个市民社会同时具有受政府管制和市场影响的特点。以比较独立和充分发育的非营利性为主要特征的西方市民社会特征,在中国一方面表现为受政府管制较多,另一方面表现为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不得不与市场紧密挂钩以求生存和发展。在“市民社会”之前加上“商业性”这个限定词,可能更有利于分析中国社会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一些特征。商业性是指,民办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市场中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受供求关系的制约,由价格机制所决定。
从历史变化的角度看,与中国高校扩招前的1998年相比,2008年民办高等教育规模有了大幅度的增加。除了新增设的322所独立学院外,可以独立颁发文凭的本专科学校从22所增加到318所。本专科在校生从1998年的2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401万。[22]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有如此快速的发展,原因何在呢?再回到上面提出的那个理论问题,即“市民社会”还是“商业性市民社会”更适合分析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特征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除了政府允许和鼓励性政策外,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供求力量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国民办高等学校是在几乎没有公共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很少的情况下实现规模扩张的,所需要的运行和发展资源主要依靠学生缴纳的学费。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者的动机是什么呢?虽然尚没有看到建立在严谨研究基础上的结果,但是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共识,即民办高校举办者在为社会提供教育机会的过程中,可以获得一定的或者丰厚的经济回报。这种诉求反映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就是有关“合理回报”的妥协性条款。办学者所获得的经济回报,从理论上讲,既可以被用于进一步扩大学校规模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被办学者作为利润进行分配。虽然法律不允许办学者获得利润,但是对此难以严格监管,实际上营利行为是普遍存在的。总之,民办高校办学者的动机可能是多样的,他们在为社会培养人才、提供多元化教育的同时,营利性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源就无以为继。于是形成这样一种悖论,如果民办高校能够获得公共财政预算,就可以减少对于学费的依赖程度,但是由于其营利特征,无法保证政府提供给民办高校的财政经费可以被用于教学等公共事业,这就阻碍了政府提供公共资助的行为。
营利性或趋利性反映在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诸多方面。
第一,是治理形式,虽然法律要求民办高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但是,学校的重大决策主要掌握在少数办学者手中,有些民办高校甚至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方式,由家族成员掌管着学校的财务和人事权力。[23]
第二,在利益机制驱动下,许多民办高校将扩大学生规模作为发展的核心内容,因为学生规模与学校的办学资源密切相关,只有获得办学资源才能谈得上质量和其他问题。
第三,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一般都是比较低的,因为民办高校要将很大比例的资源投入到征地、盖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在教学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另外,民办高校办学质量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对它们限制有一定的关系,比如招生的批次被限定在靠后位置,使得民办高校只能录取到成绩较差的学生。同时,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工作保障度和社会福利水平较低,使得民办高校难以建立起稳定和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等。
第四,民办高校主要靠学费运营,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很少民办高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制度。民办高校学生比公立高校学生支付较高的学费。
第五,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民办高校如同企业一样,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据不完全统计,从1993年至2007年期间,总计减少了453所民办高校,其中多数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从1992年至2002年期间,陕西省有关部门一共批准设立了145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但是有91所被合并或者被注销。[24]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表现出特殊性,与中国社会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状况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处于矛盾频发的冲突状态呢?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实践情况看,这种机制仍然可以实现某种“均衡”。640所民办高校为400多万名学生提供了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机会,弥补了公共资源不足和公立高等教育机会有限的问题,并且办学的规范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也在不断提升。因此,这里“商业性”对于市民社会的限定并没有任何贬义,只是试图揭示目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存在现实。
三、商业性市民社会与案例民办高校行为特征的再阐释
“许著”所选择的三所案例民办高校,是中国民办高校中的精英,它们均达到了目前能够独立颁发本科文凭的最高层次。因此,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系统,具有比上述i所学校明显得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商业性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更适合反映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情况,特别是处于系统低层的学校,但是用来分析“许著”中的三所精英民办高校,仍然具有一定的适切性。以下,我们试图从“商业性市民社会”这个基本概念出发,对于书中的一些资料,给出新的补充性的阐释。“商业性市民社会”是一个复合词。我们先来谈“市民社会”对于三所案例民办高校的含义,然后再谈限定词“商业性”的含义。
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中国市民社会兴起的背景和它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有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空间,中国教育改革趋向分权化和多样化,以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和弥补政府资金的短缺,不仅催生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而且使其能够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比较大的规模且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社会对于高等教育的巨大需求。在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使得教育和个人以及家庭的社会地位紧密挂钩,社会成员通过接受教育和参加科举考试,可以实现从社会的低层向高层的迁移,这导致中国人对教育极其重视。“文革”期间实行的极“左”路线,使得教育的社会迁移功能弱化,代之以家庭成分和政治信仰,破坏了社会自然发展的秩序。改革开放重新提升了教育在社会地位升迁方面的功能,导致社会对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需求的增加。没有这样的社会流动机制,民办高等教育也不会有今天的发展。
第三,民办高等教育子系统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政府财政能力约束,扩大了高等教育的供给,改变了政府办学模式单一的局面,丰富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多样性。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民办高校积极寻找或开拓市场的“利基”(niche),能够对教育需求和市场需求做出有效的反应。
第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民办学校的创办者和管理者,在拥有一定办学自主权的条件下,个人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挥,表现出领导者的独特魅力。
第五,随着一些办学者个人财富的积累,他们也开始表现出对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并且开始出现实际的捐赠行为。
从另一方面看,如前面所提到的原因,案例中的三所民办高等学校也具有“商业性”的一面。所谓商业性,是指民办高校办学者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市场供求关系,在办学过程中追求成本的最小化和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即趋利性行为是其突出的行为表现。与此相关,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目的,在管理形式上趋向于采取集中管理方式。下面,主要利用“许著”中提供的_二所案例民办高校的调查材料,分别从办学模式、经费来源和使用、内部治理三个方面,分析它们所具有的商业性特点。
书中的第一个案例学校是黄河科技学院,它是中国民办高校中的开拓者,是最早获得独立颁发专科和本科文凭的民办学校之一。该校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滚动发展起来的,创办者的原始投入只有几十元钱,随着规模的扩大,资产不断积累,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现有两万多名学生,不仅有本科和专科层次的学生,而且有自学考试学生。学校这种注重扩大学生规模和学生构成多样性的发展特点,是由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取决于学生缴纳学费的约束所决定的。该校经费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学费,学生缴纳的学费占总收入的90%。从经费支出来看,用于建筑的支出高达37%~42%,这势必会减少直接用于教学的支出,从而在一定的时间内可能会对教育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当然,随着基本建设的完成,市场机制促使民办高校增加对教学的投入,以增强其竞争力。再看学校的管理形式,从书中提供的资料看,创办者的家人介入了学校的管理。
书中的第二个案例学校是西安外事学院。学校致力于为没有机会到公立大学上学的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根据中国传统的说法,学校的使命就是将“鱼转变为龙”。学校的创办人具有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善于开拓,走与市场相结合的道路。他不仅在西安地区办学,而且将办学范围扩大到中国其他地区。通过创业教育走一条新的解决毕业生就业的道路。另外,该校与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机构合作,联合办学,走国际化的道路。该校是一所大型学校,在校生规模超过了4万人。据学校创办人介绍,他的办学思想经历过一个转变,他本想建立一所小规模的精英型民办大学。在他看来,招生规模太大,学生的入学水平势必较低,教育质量也难以达到一个理想的水平。但是教育质量是难以测度的,质量信号是模糊的,于是,他最终选择了走扩大规模的学校发展路径。该校学费占学校总收入的90%以上,在学校年度支出中,花费在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占36.6%。学校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创办人在学校重大事项上,具有最终决策权。
书中的第三个案例学校是蓝天学院。在三所案例民办高校中,该校规模最大,目前在校生规模达到5万人。与前面两所学校类似,学校的经费收入主要依赖于学生缴纳的学费,占98%~99%,学校经费支出中相当大的比例用于基建,占35%~40%。
综上所述,从三所学校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它们与中国市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相伴随,即是市民社会环境的产物,又反过来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但从另一个方面看,特别是从学校的规模扩张模式、经费收支结构和治理形式看,商业性的特点十分明显。将上述市民社会和商业性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得到一幅比较全面的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系统的画像。
四、商业性市民社会的普遍意义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私立高等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快速的扩张,表现出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和动向,其中在有些方面,与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私立教育发展的动力是什么呢?私立教育快速扩张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的社会需求与公共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公共财政资源无法满足社会接受教育数量和类型的需求,再加上国际化和市场化的驱动力,使得市场力量在举办教育事业中扮演了比以往更加突出的角色。换句话说,依靠捐赠作为私立大学重要经费来源的只有美国等少数国家。对于多数国家来说,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依靠学费收入。
私立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表现出以下若干特点。[25]
第一,多样性。从私立高等教育方面看,既有少数“精英型”和“半精英型”的私立大学,也有占较大比例的“大众型”的私立高等学校,甚至出现了一些被称为“异类大学”(pseudo-university)的教育或培训机构。许多私立高等学校在教育价值观、办学目标、管理形式等方面,与传统的以学术为导向、以学术自由和学校自主办学为表现特征的“精英型”大学存在着显著的差别。“精英型”和“半精英型”的私立大学只出现在少数国家,比如美国、日本、韩国、巴西等,即使在私立高等教育具有较长发展历史的美国,只有极少数私立大学属于精英型,多数私立大学仍然属于质量平平的大众型学校。
第二,自发性。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是自发的,其多样性是私立高等教育系统自由发展的结果,在很多方面超出了政府的预计,或者换句话说,私立高等教育的基本发展格局不是由政府事先规划或设计出来的,多数国家的私立高等教育采取了“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
第三,无序性。自发形成的私立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及合理性基础。如果从传统公立高等教育角度看,则会对其有不同的判断和评价。私立高等教育自发性产生的结果是,扩大入学机会,增加教育选择机会等,而同时也有许多私立学校办学以营利为导向,进行内部集权管理、家族式管理,注重招生规模而忽视教育质量,聘用较多非全日制教师,在招生中采用营销手段,用夸大其辞的广告吸引学生,最严重的甚至出现了欺骗等违法办学行为和学校倒闭的问题。
因此,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之一,营利性不仅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特有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目前全球私有化的潮流下,营利性不仅作用于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而且也作用于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以美国为例,近些年来,公立大学也参与了一些营利性活动,或者与其他营利组织进行合作,使得非营利的属性不像过去那样纯粹。例如,根据全国大学商业负责人协会1991年对395所大学进行的一项调查,这些学校将所获得捐赠的89%用于金融投资。[26]另外,大学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研究,研究成果具有私人产品的属性,但是却享受公益产品免税的优惠。另外一个备受争议的活动是,大学的体育比赛具有商业性质。[27]
五、小结
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转型改变了中国社会流动的机制,从过去依靠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等先赋性因素,转变为依靠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工作绩效等后置性因素,恢复了依靠读书改变个人命运的传统。在这个文化因素影响下,同时在政府放松管制、扩大社会参与程度作用下,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在中断三十年后,于20世纪80年代得以重新恢复,并且不断发展壮大,扩大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
在从公共组织、非营利组织到营利性组织连续光谱上,中国民办高等学校更接近于营利性组织一端。因此,可以说“商业性市民社会”,可以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中国社会以及民办高等教育的时代特征。当然,由于学校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不宜一概而论,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以充分展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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