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增长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决定性论文,全会论文,三中论文,若干问题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14)02—0005—0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最新重大成果。在《决定》中,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原则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可以讲就是“市场决定论”。这标志着我国将正式告别政府主导型增长方式,向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转型。只有正确认识这一重大转变,我们才能统一改革的思想与行动!
一、转变增长方式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因
改革开放三十五年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甚至形成“中国模式”。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改革,不断拓展改革的广度与深度?只有充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才能真正凝聚改革共识,才能告别过去、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改革的新征程。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因,是中国的内外国情发生深刻变化,原有增长模式已不可持续,建筑其上的体制机制也亟需转型。唯有按照“市场决定论”转变增长方式,实现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才能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基础、以资本积累与对外出口为主动轮的增长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以地方分权竞争与晋升激励为内核的机制安排。这一增长模式具有内在的协同性。政府既有能力也有激励招商引资并主导基础设施投资,从而突破资本稀缺与外部性产业投入不足的发展瓶颈,超过国内需求的生产能力则能通过出口保证价值实现。但这一增长模式也不断累积着自身矛盾。一是生产出的财富更多用于积累,必然减少消费,压抑国内有效需求,从而导致依赖外需消化国内生产。一旦外需减弱,过度投资就会在实体经济层面造成生产过剩,在金融层面累积政府债务。二是政府推动投资,虽然可在后发国家通过模仿先进国创造赶超效应,可随着发展差距缩小、后发优势减弱,政府犯错的可能性大为增加,极易导致资源错配。相较于企业在市场中不断试错、优胜劣汰,政府犯错的成本极其高昂。三是政府以经济增长为目标、专注资本积累,就难以全面履行其保障个体产权、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等各项职能。这是导致国内民众难以分享发展成果的重要原因。
中国内外国情的深刻变化是原有增长模式难以持续的根本原因。一是全球化格局发生重大变化。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第二次全球化浪潮,曾是中国通过开放利用外需的历史机遇。但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陷入债务危机,复苏艰难,贸易保护抬头。发达国家“再工业化”战略也使得高端制造业开始向母国回流。我们的全球化战略必须转向以扩大内需为基点。二是国内要素相对价格发生重大变化。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极度稀缺,而大量剩余劳动力却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但近十年来,我们的劳动力价格大幅上升,其上涨将呈长期趋势。人力资本则因大学扩招等供给结构变化,价格保持低位。物质资本总体充裕,但呈现二元分割,民间资金投融资成本高昂。而随着环境污染愈发严重,民众健康需求增加,环境价格上升。我们必须根据新的要素相对价格调整发展路径。三是国内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政府公共服务长期缺失,公众权益诉求迅速增加,社会冲突加剧,增长成本的社会承载能力正在迅速衰减。内外国情的变化内生于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迁。因此,我们既不能因当前的改革而否定原有增长模式的成就,亦不能因过去的成绩而懈怠抵触改革的全面深化。
在新的内外国情下转型中国经济,其根本点就是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转变为由市场决定。[1]只有在自由竞争中激发创新动力,在自发试错中探寻创新路径,在产权流转中保障创新实施,我们才能从以成本优势为特征的增长方式转变成为以技术优势为特征的增长方式。只有将分配消费与积累的决策交还个体,将运用资本的判断交还企业,将投资主体的选择交还市场,我们才能从盲目强调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的增长方式转变成为内需支撑性增长方式,从单纯强调政府投资拉动的增长方式转向同时重视社会资本和消费的增长方式。只有政府不再作为配置资源与促进增长的中心,切实担负保护产权、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我们才能从高消耗能源与高污染的增长方式转向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增长方式,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社会矛盾突显的增长方式转向公平、公正与和谐性的增长方式。而确立市场在经济增长中的决定性作用,正是《决定》阐释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突破。
二、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突破
《决定》将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突出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提出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新理论,按照“市场决定论”推进改革的新思路,完善现代市场制度的新举措。市场被置于增长的中心成为改革的新突破。
(一)新理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
“市场决定论”的提出是重大理论突破。它奠定了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的理论基础。改革开放以后,我们不断沿着市场化改革方向前进,不断深化对市场作用的认识,也不断探索市场与政府关系这一根本问题。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2]。党的十三大提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3]。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4]。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5]。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6]。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7]。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8]。但我们在理论上始终没有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孰主孰次,从而导致现实中政府居上、市场在下的权利格局,政府能以各种理由干预市场。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将其提升到必须遵循的一般规律高度,就是要实现市场在增长中起中心作用。《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定》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9]
“市场决定论”的核心是将私权交给个体,也就是重新界定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一是清晰市场与政府的职能边界。政府不再作为资源配置与经济建设的中心,而要成为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决定》要求,“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二是明确商品价格由市场形成。市场能够通过价格机制协调个体行为。《决定》要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三是保障个体选择的市场自由。个体在市场中平等竞争、自由交换。《决定》要求,“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9]
(二)新思路:按照“市场决定论”推进改革
按照“市场决定论”推进改革,是在内外国情变化后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并转型升级的新思路。它构成了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的主要路径。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科技体制,由市场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市场有利于激发创新动力、选择创新路径、流转创新资源、评定创新绩效、推动成果转化。《决定》要求,“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理应成为创新主体。《决定》要求,“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9]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由市场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方面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可以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决定》要求,“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另一方面城乡土地市场统一可以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权益。《决定》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9]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对外开放体系,由市场引领开放型经济发展。应对全球化新形势,根本在于融合国内外市场。一方面是引进来,关键是放宽投资准入。《决定》要求,“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另一方面是走出去,重点是赋予企业自主。《决定》要求,“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9]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文化体制,由市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能够扩大内需,增加消费。繁荣发展文化产业需要做到三点:一是实现文化单位市场主体化。《决定》要求,“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二是实现文化主体间自由竞争。《决定》提出,“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三是实现中外文化市场相互融合。《决定》要求,“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9]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生态保护体制,由市场引领环境友好发展。让市场作用贯通物质生产与生态保护,可以避免因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可以通过利益约束机制鼓励环保投入、减少环境破坏,可以将有限的环境资源流转向最有需要的经济主体以提高效益。《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9]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国企体制,由市场引领国有企业发展。市场机制能够激发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创新动力与供给效率。一方面是将国有企业本身纳入市场竞争。《决定》要求,“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另一方面是将国有企业员工纳入劳动力市场。《决定》要求,“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9]
按照“市场决定论”改革金融体制,由市场引领资本要素配置。国内金融资源由市场统一调节,将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增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支持。《决定》提出,“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国际与国内金融市场的统一,实现资本跨境流转顺畅,有利于以扩大内需为基点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地加入全球化进程。《决定》提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9]
(三)新举措:完善现代市场制度
市场应决定资源配置,但更重要的是,由什么样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完善现代市场制度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新举措。它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全面界定并充分保障财产权利,保证利润对经济主体的激励与约束。二是不同产权主体权利平等,公平竞争。三是市场进出自由,保证资源充分流动与组合。现代市场制度之所以能够优化配置资源,正是由于它允许所有个体自由成为市场参与者,在利润引导与竞争鞭策下发挥其创造性,自由寻找市场机会、组合生产要素,在不断试错中优胜劣汰。[10]它形成了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的主体架构。
第一,全面界定并充分保障财产权利
只有清晰界定并保护产权,才能将财产所有者利益、对财产的支配与财产使用的方式勾连结合,通过市场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决定》要求,“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并将其覆盖到三大领域。一是保护知识产权。《决定》要求,在科技领域“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在文化领域“加强版权保护”。二是实化土地产权。《决定》要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三是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决定》要求,“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9]
第二,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利平等
只有实现产权主体平等,才能通过市场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决定》虽坚持公有制主体性的一贯提法,却明确赋予非公有制产权与公有制产权平等权利。
一是地位平等。党的十二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2],赋予其合法性。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5],拓宽其发展范围。《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9]。相较过去单个“重要基础”的论述,两个“重要基础”不再区别非公有制与公有制主次。
二是保护等同。我国宪法始终强调“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直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才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11]。《决定》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不再区别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的高低之分。《决定》还进一步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9]
三是职能互补。如何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市场竞争极为重要。一方面,政府身兼国有资产管理者与市场竞争裁决者,很难做到不偏不倚。另一方面,坐看全民所有财产在市场竞争中受损也不利于全民利益保障。国有经济的战略转向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腾出空间,有利于“国”“民”共进局面的形成。《决定》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决定》尤其强调,“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1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9]
四是鼓励联合。非公有制与公有制经济互相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是“国”“民”共进的另一重要途径。它有利于打破经济成分约束,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开放产权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增加居民财产收入,普惠发展成果。《决定》不仅“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在性质上确立了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地位,将其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9]
第三,向非公有制经济全方位开放市场
只有保障市场进出自由,产权主体才能通过资源的自由组合发现并抓住市场机会,从而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优化配置资源。《决定》要求打破长期以来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准入限制,并明确向其放开九大领域。一是放开金融领域。《决定》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二是放开农村农业领域。《决定》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三是放开城市建设领域。《决定》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四是放开文化领域。《决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五是放开医疗领域。《决定》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六是放开军工领域。《决定》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七是放开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八是放开环保领域。《决定》要求,“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九是放开教育领域。《决定》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9]
三、转变政府职能是实现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动力
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最主要的推动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的对象本身。内外国情的深刻变化要求转变增长方式,我们为此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理论、新思路与新举措。但实现从政府主导型增长方式转变成为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增长方式,动力在于政府职能转变。其路径包含两条:简政放权与正确有为。
(一)简政放权
“简政”就是要减少政府的非生产性支出对经济的影响。一是减少政府编制。《决定》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减少政府消费。《决定》要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三是减少政府不当投资。《决定》要求,“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是杜绝政府工作人员寻租。《决定》要求,“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五是仍由政府配置的少量资源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决定》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9]
“放权”就是放开政府配置资源、管理社会的权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向市场放权。政府不再是资源配置核心,能通过自由竞争有效配置资源的都交给市场。《决定》要求,“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二是向社会放权。政府不再是社会治理的惟一主体。社会组织要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决定》要求,“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三是向企业放权。政府不再是经济建设的中心。企业能够自主决定的,政府不再干预。《决定》要求,“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决定》还提出,“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四是向地方放权。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实现央地优势互补。《决定》提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决定》还提出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权与事权。[9]
(二)正确有为
“正确有为”的本质是政府积极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责,保证市场有效运行。
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经济稳中求进。一是限定宏观调控内容,政府克服市场失灵的同时应保持市场自主,实现市场与政府职能匹配。《决定》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明晰宏观调控手段,尊重市场机制规律,实现政府与市场手段协调。《决定》明确宏观调控体系“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包含“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三是提升宏观调控能力,增强调控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实现市场与政府作用契合。《决定》要求,“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四是精准宏观调控发力,推动产业协调升级。农业是稳定之基,科技为发展之源。但市场机制中,两者皆因巨大外部性而投入不足。《决定》要求,“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9]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有序。只有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障利益最大化的个体行为与社会利益一致,否则将出现行为扭曲,甚至“劣币驱逐良币”。一是加强产权保护。必须严格保障产权所有者权益,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欺诈行为。《决定》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二是加强质量监管。必须严格保障消费者权益,尤其是生命健康安全。《决定》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必须严格保障劳动者权益,不能让鲜血成为利润与发展的代价。《决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加强环保的制度建设,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决定》要求,“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9]
强化和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公民受益均等化。一是文化服务。《决定》要求,“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二是教育服务。《决定》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三是就业服务。《决定》要求,“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四是社会服务。《决定》要求,“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五是社会保障。《决定》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9]
收稿日期: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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