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技术幻灭与道德幻灭_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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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争论中,人们非常真诚地希望以道德匡正技术,以价值理性祛魅工具理性。这当然不乏合理性。然而,问题的另一方面是:道德是否先在地就是善的,是否无条件地具有拯救现代技术的资格与功能?“道德对于技术究竟能做些什么?其合理性限度是何?”可能是我们在思考现代技术及其价值合理性根据时必须加以正视的问题。

1、道德是否可以担当技术选择的仲裁?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担当这种仲裁?

道德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匡正现代技术?是在“真”的意义上还是在“善”的意义上?所谓“真”意义上的匡正,是指直接对现代技术本身是否准确揭示自然必然性并合自然必然性程度之匡正;所谓“善”意义上的匡正,并不是指道德可以赋予现代技术某种固定的善或恶之特质,而是指在道德在人的目的性活动中通过对使用现代技术的价值目的性及其手段的价值规导,使其使用合乎人性,合乎人的目的,为人类造福。

技术属于实然领域,是事实判断,道德属于应然领域,是价值判断;技术所面对的是真,道德所面对的是善,技术所服从的是必然律,道德所服从的是自由律;(注:康德关于因果必然性与自由意志性的思想就集中表达了这一信念。)技术所指向的是“能做”,道德所指向的是“应做”。科学技术自身并不能告诉人们应做什么,应做什么须听从道德良知。虽然技术与道德分别居于实然世界与应然世界,然而,技术与道德都是现实存在着的人的活动,现实存在着的人为了获得存在的自由,必须寻求技术与道德、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根据亚里士多德、康德、马克思的思想,实践理性并不能直接改变“真”,但实践理性却可以通过行为主体的目的性,通过自由意志选择而作用于“真”,使“真”成为“善”的。真为善提供客观必然基础,善为真提供价值目的性,使真为人的自由解放服务;技术为人的自由解放提供客观手段,道德为人的存在确定自由解放的目的性。真与善、技术与道德,在人的自由存在中实现统一。

严格地说,技术既然具有作为人的自由解放的客观手段性质,那么它就有独立善的价值,这种独立善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为人类的自由解放提供实现之手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本身就具有某种独立善的性质。(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合理理解20世纪初中国五四运动将“科学”作为民族的自觉价值追求之一的历史意义。)不过,由于技术本身在根本上只是一种手段工具性存在,缺失独立的价值目的指向性,在这个意义上,它又是价值中立的,因而,它有一个获取价值灵魂或价值规定性的问题:究竟服务于何种价值目的性?以何种价值态度运用这种工具?不同的价值立场、不同的价值态度,会使技术的实际运用给人类带来截然不同的实际效果。道德所能做的正是这种价值立场与价值态度方面,是要以善匡正真,以善濡养真。就现代生命技术而言,道德并不能直接判断何种技术自身是善(或恶)的,无法仲裁何种生命技术自身是否合乎自然必然性。道德并不能直接解决技术本身的问题,但是道德却可以解决技术的无头脑无精神之缺憾,使技术成为自由意志的自觉实践。这正是道德对于技术选择的关键作用之所在。

概言之,道德对现代技术选择的匡正或仲裁,其直接着眼点及其有效性并不是现代技术本身合理性程度,并不是真的程度,而是其应用的善的目的性及善的态度。

2、技术何以有禁区?道德能否为技术划定禁区?

现代生命技术尤其是克隆人技术出现之后,人们对其产生某种恐惧感,期望道德能为技术确立某种不可僭越的禁区。(注:事实上已有一些国家政府以立法的方式对克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这种愿望本身固然善良,然而却值得反思。道德是否能为技术划定禁区?技术是否有禁区?在何种意义上有禁区?

“技术有禁区”是一个充满歧义需要仔细辨析的命题。它至少有三种不同意蕴:

第一,康德意义上的。康德在科学认知领域否定了上帝的存在,但是在自由意志领域却又引进了上帝。在康德看来科学对于以上帝为标识的信仰,具有无法理解与不可言说之无能性。科学技术并不能解决道德、信仰问题,如果硬要科学技术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则会陷入谬误,这种意义上的禁区表明:道德、信仰的问题只能通过道德、信仰自身来解决,科学技术措施对此无能为力。

第二,价值目的指向性意义上的。技术应用的价值目的指向性有禁区。这个禁区是要为技术应用确定价值合理性前提,其实质性规定是只能为善不能为恶。这通过技术应用主体的价值动机、行为目的与实践态度得以规定并显现。这个意义上的禁区针对技术的工具性而言,强调工具性存在须服从与服务于善的目的性。

第三,纯粹技术意义上的。在纯粹的技术范围内,由于技术本身的不成熟性、局限性而直接规定的所谓技术禁区。这种意义上的“技术有禁区”是任何一种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然而,技术进步的历史与技术进步的辩证法又揭示:技术本身正是在不断冲破这种禁区过程中得以进步。这种禁区不能靠道德解决,只能通过不断挑战禁区并促进技术进步来解决。当然,道德对于这种意义上的“技术禁区”也并不是说毫无意义。一方面它可以通过强化行为主体的道义责任感,谨慎对待技术上的有限性,避免因盲目使用不成熟技术而可能导致的对人类危害;另一方面,它鼓励与倡导人类对于未知必然世界的探索。

根据上述分析,所谓道德为技术确立某种禁区之理念,严格他说,其合理性只在于:技术只能做技术自身能做的事,技术并不能解决价值问题;技术应用应当为了善的目的,并且在技术应用中应有严谨科学的态度。它所指向的只是技术应用必须有善的目的与行为态度,而不是为技术本身划定某种发展中的不可逾越之禁地。

就技术本身而言,在一个开放性过程中审视,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禁区。尽管在一个特定阶段由于某种技术的或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原因,存在着某种自然的或人为的禁区,但是这种禁区终究是会被冲破的。因为技术从根本上来说是属于社会生产力范畴,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第一推动力,作为社会生产力中极为重要方面的技术,有着自身发展的内在冲动与发展逻辑。技术作为满足需要的手段在满足既有需要的同时,又创造出新的需要。(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揭示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得以存在的第一前提的论述,也可以理解为是对技术的价值地位的揭示,因为劳动作为一种现实的活动,总是以特定的技术为其现实规定。)技术的这种特质,标识了人的存在的超越性特质。确实,在人类既往历史过程中,不乏囿于政治、道德、意识形态对技术所设定的种种禁区,尽管这些禁区也事实上阻扼了技术进步,不过,最终技术仍然按照自己的内在逻辑发展。

道德对现代技术应用的匡正作用,是对现代技术应用的干预。这种干预尽管必要,但却隐藏着必须正视的风险性:有可能阻碍社会技术进步。(注:笔者曾在不同维度探讨过道德风险问题,并从两个方面分析了现代生命技术的道德风险:基于科学技术人员道德品质而引发的道德风险,或者技术作为一种工具手段为反社会反人类势力所用而引发的道德风险;新技术手段使用所可能引发的社会伦理关系重大变化之道德风险。——参见高兆明:《制度公正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3章第269页以后;《论人类基因组工程技术应用的道德风险》,《东南大学学报》,2001,第1期;《克隆人技术应用中的“能做”与“应做”》,《东南大学学报》,2002,第1期。)

善的道德所能做的就是确立技术应用的合理价值目的性、使用的正当性与严谨性。道德并不能规定技术本身何以可为、何以不可为。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只有通过技术进步解决。

3、是技术离开了道德,还是道德离开了技术?

泛泛地说道德与技术的分离,失于简单空泛。因为无论是道德还是技术都是人的现实存在方面,并都统一于人的现实活动。任何一种技术行为,都贯注着行为者的价值目的性与价值理念,都标识着行为者的道德情感与道德责任意识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与技术根本无法分离。在其现实性上,道德与技术的具体内容都是多样性的,因而,当人们说道德与技术的分离时,应当被理解为是某种技术与某种道德内容的分离。这样,通常所说“道德与技术分离”这一命题,在作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或“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一般抽象典型概括意义之外,就不是一个真命题。当进入具体分析时,“……技术与……道德分离”,才可能是一个真命题。

“……技术与……道德分离”这一命题首先是一个事实描述,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人们无法就这一分离事实本身做出究竟是善还是恶的价值判断,——除非居于某一特定道德价值立场。这就意味着当我们对特定技术与特定道德分离现象做出道德评价时,首先应当证成这种具体道德内容的合理性正当性,证成作为道德评价标准自身的现实必然性。

如果我们进一步用“现实性”(或现实必然性)来规定技术与道德,那么,拥有存在理由的是那种具有现实必然性的道德与技术。(注:“现实必然性的技术”可以被规定为具有“真”的属性的技术,此真与伪相对立,并表明技术自身上的先进性。)这样,真正应当获得道义上否定性评价的技术与道德分离现象,则是如下两种情形:其一,特定的技术失却了具有现实必然性的道德的规约,进而可能是有害于人类的;其二,特定的道德失却了具有现实必然性的技术的支持,进而有可能因为成为这种技术的对立面而阻碍人类技术进步。

特定技术与特定道德的分离甚至有可能是技术获得解放的一种方式,即它有可能标识具有现实必然性的技术从某种既有阻碍技术发展的道德中获得解放。这里的关键在于技术本身的真与否,及道德本身的合理性与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技术与失却存在理由的旧道德的分离甚至自身即是一种善。

一种道德内容是否具有合理性,应当从技术中获得价值辩护,这种价值辩护并不是直接通过技术的方式给予技术上的证明,而是考量这种道德内容是否能够为人的自由解放提供现实的价值指导,在技术层面上是否能够为人类获得更大自由的先进技术提供充分的价值存在空间。道德并不是无条件先在地成为价值的终极确定性标准,道德自身必须从人的现实生活世界获得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证明。如果一种道德非但不能成为现代技术进步的促进,反而成为现代技术进步的阻力,这种道德存在的合理性是值得存疑的。

由现代生命技术发展及其应用所引出的技术与道德分离,并不简单的是技术与道德的分离,亦可能是道德与技术的分离,它潜藏着双向分离的律动。在这双向分离律动中所隐藏着的价值主旨是:技术应用的目的善与态度善;道德的时代性及其自身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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