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理论中的主体性回归_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论文

生产关系理论中的主体性回归_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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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2)02-0063-07

在生产关系理论的教学过程中,常常面对以下种种问题的困扰:

既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么,中国引进西方生产力的同时,为什么不引进历史上 西方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

中国的生产力落后于美国,为什么要实行先进于美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既然上层建筑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阻碍与破坏异己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的中国为 什么要保护外资企业与私有经济成分?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无法回避。而由苏联哲学家制定的哲学教 科书体系无法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遵循邓小平理论和江泽 民同志的“七一”讲话精神,重新审视生产关系理论,回答时代提出的理论难题。

一、旧生产关系理论的根本缺陷

苏联教科书体系中的生产关系理论是大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时代的烙 印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使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机械唯物主义思想成 分。其在生产关系理论上表现得尤其突出。

第一,关于生产关系的定义。苏联教科书体系认为,“生产关系的概念,从广义上说 ,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形式的经济关系。例如,人们在不同生产部门中,如在采矿工 业和加工工业中的社会分工,就是这种经济关系”。[1](P439)这与马克思本人的观点 直接冲突。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多次地、反复地、明确地指出,“由协作和分 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那么,谙熟马克思经典著 作的苏联教科书作者,为什么要将分工作为生产关系呢?其目的是力图排除生产关系中 人的利益欲望等主体意志因素,得到一种像“分工”“协作”这类纯粹物质化、技术化 的生产关系概念,从而为其理论奠定机械唯物主义基调。实际上,这些劳动作业关系, 是抽去社会利益关系的“技能人”(无利益欲望的机器人)之间的技术性关系,属于生产 力范畴。根据马克思的一贯思想,只有生产活动中结成的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才 是生产关系。

第二,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的机械决定论理解。苏联教科书体系认为, “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过程的内容,而生产关系则是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辩证唯物主 义关于内容与形式的发展规律的原理帮助我们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的辩证法。作 为生产过程内容的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实现生产过程的经济形式”。 [1](P447-448)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被说成“脚和鞋”的关系,由此得出“有 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 力的变革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等被人们熟诵的教条。

其实,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不是离开人类主体的那种“物质内容与物质形式” 的关系。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辩证法,适应于社会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内部:生产力的内 容(机器设备等)与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分工协作等),生产关系的内容(如公有制等)与生 产关系的形式(如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不是内容与形式的 关系问题,而是社会利益结构与生产力的发展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超越人类主体利益的 那种作为抽象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苏联教科书对这一重大原理的理解错误, 在于否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中的人类主体利益因素。

实际上,生产力的任务是生产出社会利益,而生产关系则是人们分配社会经济利益所 形成的相互关系。生产力只能生产出作为争夺对象的“蛋糕”,而不会自动生产出人们 的利益关系来。只有当人们争取利益的主体目的和意志渗透到生产力中,争夺与分配生 产要素及其产品,才可能形成生产关系。因此,生产关系本来就是由生产实践中人类主 体利益目的与生产力共同产生和创造,而不是单纯由生产力所决定。因此,不是“有什 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同一生产力在不同的社会主体力量格局中会 形成不同的社会关系。

机械决定论不仅理论上站不住脚,而且对实践的危害十分巨大。按照这种理论,在194 9年建国之前,生产力落后的中国只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只有等到将来生产力发展到一 定水平之后,才能走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这正是所谓“二次革命论”的理论根据。 同样,按照这一理论,今天我们引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生产力,只能实行与其相 同的经济制度乃至政治制度,因而需要“全盘西化”。机械的生产关系理论,正是这些 错误观点的理论依据。

恩格斯在晚年(1890年)已经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 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他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 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惟一的决定性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 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这一批评是针对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说的 。如果把生产力说成是生产关系的“惟一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恩格斯指责的“荒诞无 稽的空话”。

第三,机械唯物主义的抽象阶级论。唯物史观的出发点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全部人 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 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 条件。”[2](P67)在阶级社会中,这些具体的人构成一定的阶级,这些阶级的人是具体 的,具有由社会实践塑造的主体特征,如民族传统、宗教信仰等等。然而,苏联教科书 体系却抽掉了阶级主体的具体特征,得到了作为纯粹客体的“抽象阶级”。世界各民族 不同文化背景的丰富复杂的人,被他们简单地归结为清一色的几大阶级。如果说,抽象 人性论把具体的、现实的人抽象为全人类统一的抽象的“一般的人”,那么,苏联哲学 体系则将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抽象为几种简单类型的“阶级的人”。相对于抽象人性论, 这是进步,因为它毕竟使人的概念相对地具体化了;然而它抽掉了活生生的人的民族性 、时代性等等,把社会中某一类型的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 的、把这部分人联系起来的共同性。这样一来,各个具体的阶级的民族性及其历史环境 特征、它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的特征等活生生的特殊性统统被抽象掉了,生动的具体的 国情被抽象掉了。于是,人类各个民族的活生生的历史被理解为机械的模式化的几种类 型的抽象阶级之间的斗争史。这一理论,为不顾各国国情的教条主义思潮奠定了理论基 础,危害极大。把这一理论套用在今天我国出现的各个阶级与阶层身上,必然得到否定 改革开放的结论。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只是指导我们具体地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工具。必须 还原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下,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特殊性相结合,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抽象阶级模式不能取代对作为具体主体的“现实的人”的具体分析。江泽民同志在“ 七一”讲话中,立足于我国社会现实,对我国各个阶级与阶层的特征和社会作用进行具 体分析,得到了科学的结论。这是对唯物史观的重大发展和突破。

第四,对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原理的机械性理解。由于苏联教科书 体系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机械对应理论,明显不符合历史与现实,它们于是被迫用 “反作用论”来补救。诚然,反作用原理本身是正确的,然而这种反作用,必须通过活 生生的现实的人,在塑造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践中才能现实地发生。而在苏联哲学体系中 ,这种反作用,被抽象为无主体的抽象的客观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在抽象阶级论的基础上,苏联哲学体系把上层建筑理解为各个抽象阶级的“一切社会 思想以及与这些社会思想相适应的机构”,于是,上层建筑被抽象为脱离人类活生生的 具体主体的几种类型,它们分别与历史上若干个阶级相对应。同样,经济基础也机械地 分为几种类型。于是,二者间的作用是外在的机械作用: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 破坏和阻碍异己的经济基础。这种机械的“反作用”理论,是束缚改革开放思想的根源 ——因为按照这种理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只能“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公有制,破 坏异己的经济基础——私有制”,不允许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存在。

旧生产关系理论上述错误的社会根源,是大工业时代的机械性计划经济体制,而其思 想根源则是旧唯物主义。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 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 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P54) 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阶级与阶级斗争这些最基本的活生生的事 物以及它们之间的活生生的关系,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基本理论思路是:把它们从活生生 的人的主体活动中抽象出来,定型为某种独立的、脱离具体主体的客观事物,即几种类 型的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和上层建筑,脱离具体的活生生的实践过程,分析它们之 间的相互关系——机械的对应关系与机械作用关系——如“对应”、“决定”、“维护 ”、“阻碍”等,并将这种机械模型套用到一切具体社会当中。他们不懂得:生产力对 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不是独立的抽象事物 之间的作用,而是通过活生生的人类主体力量结构,在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类主体的实 践活动中,用丰富复杂的具体形式来实现。

二、经典作家的观点与范例

实际上,历史是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生产关系作为历史产物,必然由人类实践活动 的主体与客体两方面因素共同生成。

生产力是生成生产关系的客观因素:生产力一旦被创造出来,便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 转移的客观存在的现实。它确定了社会能够开发利用的资源和利益的性质与总量,生产 出人们争夺的利益对象。

“社会的主体力量结构”——恩格斯所说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形成的结构,是 塑造生产关系的主体力量:“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 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 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 用的力量的产物”。[3](P697)这就是说,人类主体意志,在生产力的基础上,塑造着 社会生产关系。

这种塑造作用完全不同于苏联教科书体系中“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那 是抽象的“反作用”,它局限于阶级性质上的反作用。社会主体力量结构对生产关系的 塑造,则是拥有具体意识形态力量与政治、军事、法律力量等政治上层建筑力量的现实 的主体,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活生生的反作用。它不仅包括阶级性质方面的反作用 ,而且还包括其在人口数量、掌握的物质化手段(政治法律工具、军队等)、强弱格局、 生活方式与社会组织形式等方面对生产关系的作用;不仅具有阶级性,而且包括超阶级 的社会文化(宗教传统、风俗习惯、民族的文化水平与人口素质、民族心理结构等)对生 产关系的塑造作用。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力与社会主体力量结构分别从不同方面对生产关系起作用。限于 篇幅,这里仅仅粗略地概述如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可能性结构和总体规模。生产力决定哪些生产资料成为社会所 有制的核心——农业生产力决定以土地所有制为核心,工业社会生产力决定以机器设备 等资本所有制为核心,等等;同时,生产力的组织结构决定各个岗位之间的权力关系、 利益分配形式等等。

社会主体力量结构则塑造出生产关系中现实结构与特殊文化风格。各阶层根据他们在 其中的地位,决定哪个阶级与阶层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过程的各权力岗位和社 会利益如何分配,并由此而产生出生产关系的文化特征。

请看下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分析社会生产关系的几个经典案例:

案例1: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曾经详细地分析过法国小农阶层 的主体力量结构:“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 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 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这样,法国国民的广大群众, 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 那样”。这些小农拥有同一社会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所以他们形成同一阶级,然而没 有全国性的联系,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于是形成了当时法国农民的主体力量 结构:由皇权支配社会的“马铃薯口袋”式结构。

案例2: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日耳曼的、古代(古希腊罗马)的 和亚细亚的三种所有制形式的具体分析。马克思深刻而细致地分析了社会的主体力量结 构(包括其组织形态)如何造就了这些所有制之间的区别:“在日耳曼人那里,各个家长 住在森林之中,彼此相隔很远的距离,即使从外表来看,公社也只是存在于公社成员每 次集会的形式中,虽然他们的自在的统一体体现在他们的家世渊源、语言、共同的过去 和历史等等当中。”在古希腊罗马世界,“城市连同属于它的土地是一个经济整体:在 日耳曼世界,单独的住宅所在地就是一个经济整体”。而“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 无差别的统一(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干脆看作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 的赘疣)”。正是社会主体力量结构的差别,造成了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差别。社会 主体力量的组织形态,被带入到他们所创造的所有制之中。

案例3:在中国现代革命中,毛泽东同志没有抽象地谈论中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 对应关系。与陈独秀的“二次革命论”、王明、博古等人的极左路线相反,毛泽东同志 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等一系列著作中,具体分析了中国社 会的“主体力量结构”——各阶级和阶层的政治力量对比,科学地指出,中国民族资产 阶级异常软弱而且具有妥协性,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又受到强大的国际资本的制约,因 而在中国不可能建立纯粹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中国革命成为世 界革命的一部分,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 运的基本势力,正在迅速成长壮大。这种活生生的社会的主体力量结构,导致在同样生 产力条件下,中国不可能走西方式的资本主义道路,只能走新民主主义道路,建立新民 主主义生产关系。毛泽东这一思想在唯物史观上的伟大理论意义,正在于突破了机械的 生产力决定论,根据中国的国情,深刻指出了国际国内的政治军事等力量所形成的社会 主体力量结构,在生产关系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4:邓小平同志继承了毛泽东同志对唯物史观的这一重大理论发展,十分强调社会 政治力量对生产关系的塑造作用,将其成功地应用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当有人担心 三资企业会使我国的生产关系改变性质的时候,他深刻地指出:“多搞点‘三资’企业 ,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 ,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 ,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4](P373-374、374) 这些著名论断清楚地表明,我国政治、经济力量的格局形成的社会主体力量结构对我国 生产关系的性质与形态,具有强大的塑造作用。

从上述经典案例中可以看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生产关系被认为是由客观 的生产力与社会主体力量结构共同塑造的。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生产关系领域中 的生动体现。

三、主体性的重要表现:生产关系的民族文化特征

旧生产关系理论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过程,看成是独立于人的具体主体之外的抽 象物质过程。由此形成的生产关系是与历史上那几种的生产力相对应的从原始社会到社 会主义社会的“五类生产关系”。因此,生产关系世界通用,只有阶级性而无民族性, 只有政治性而无文化性。这种错误认识导致了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巨大失误。直到邓 小平同志提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旧生产关系理论才得到纠正。

历史的事实与这种机械唯物主义历史观正好相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反 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过程,是由现实的人进行的。因此,人们的民族特征、文化特征和时 代特征,必然地被带入生产关系中,给生产关系打上各个社会、特殊国情的印记。

西方国家、日本和中国的历史事实,生动地表现了生产关系的民族文化特征。由于长 期的自由移民等原因,西方人逐渐形成了个人本位与理性主义的文化模式。近代西方的 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实质上是这种文化模式在生产关系中的印记。在这种经济制 度中,自由契约成为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于是便形成了保护个人平等与自由、遵 守个人间自由契约的一整套经济行为规则,最后积淀为今天的市场规则。这种生产关系 不能仅仅用生产力来解释,还必须同时用西方人的社会文化特征来解释。

日本的传统文化是以地缘为基础的群体主义文化,它流传到今天,表现为日本人的“ 团体主义”或“集团精神”。明治维新之后,当日本人在本土上建立西方式的市场经济 之时,把这一文化特征注入到市场制度中,形成了与西方国家不同的东亚资本主义生产 关系。在企业内部,这种集体主义文化模式,表现为“会社主义”(即“公司主义”), 成为日本企业文化的支柱。在企业之间,这种文化产生了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政 府与行会共同协调竞争企业间关系的特殊机制,以及竞争企业间相互持股的既竞争又合 作的特殊的团结与制约机制。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设过程中,也必然打上了中国文化的特征。首先, 在中国,社会主义价值观深入人心,我国工人阶级力量与国有企业力量强大,以及国际 政治经济格局,使我国市场经济结构必然具有社会主义特征。其次,中国的传统文化在 塑造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时也起着重大作用。与西方国家和日本不同,中国人奉行伦理 关系至上的文化模式。它是中国在几千年文明发展过程中,以古代氏族的血缘关系为基 础,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逐步形成的。正如费孝通所说,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是以自己 为波纹中心,以血缘关系的远近而组成的外推式波纹网络。此结构最大特点是亲疏有别 ,远近有异。中国民众在建构市场之时,必然带着传统社会以及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 各种复杂身份,带着根深蒂固的“关系本位”的传统价值观念,把关系网结构和伦理法 则带入到市场中来,逐渐萌生出人情关系网的市场结构。这种市场经济结构,有优点也 有缺点。在面临共同的外国资本的挑战时,这种关系网市场经济结构能够把具有亲缘关 系的家族凝聚起来,集中资本与人力资源,同心协力,共同对付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 东南亚华裔商人之所以能够在国际资本的强大压力下,取得商战的辉煌胜利,得益于用 这种文化特征塑造的市场结构。此外,在市场经济制度发育不全,融资渠道和其他生产 要素流通渠道不畅的条件下,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网络及其延伸,可以作为规范化市场 网络的替代品和补充品,来促进市场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我国乡镇企业之所以能够异 军突起,这种关系网结构充当了市场网络的功能。然而,在今天,带有这种文化色彩的 生产关系的缺点正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网络化的腐败,以及地方 保护主义等等。如何克服关系网伦理文化对中国市场经济的侵蚀,发扬它的优势,是我 们面临的一大难题。

以上所述的生产关系的民族特征与时代特征,只有用主体在生产关系形成过程中的作 用来解释:因为民族文化正是创造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人的基本特征。这种解释本身,就 是对苏联教科书的那一套简单化理论的一大突破。

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的本质,以及如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苏联教科书体系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描述为“脚与鞋”矛盾——内容与形式的 矛盾。实际上,一切社会矛盾归根到底都是人与人的矛盾,不可能是无主体或超主体的 内容与形式等之间的矛盾。唯物史观要求我们必须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还原为 人与人的矛盾。

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开发和利用资源来实现社会人的利益目的的能力。生产力的发展, 增加了社会生产的总利益,从而有利于全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是社会整体利益目的的体 现。而属于某一利益群体的各个社会成员都生活在社会生产关系中,追求自身利益。于 是,社会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活动,与发展社会生产力从而增加全社会整体利益的 活动,有的一致,有的不一致,于是构成矛盾。这种利益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 矛盾的实质。它具体表现为:

第一,那些自身利益需要通过先进生产力发展来实现的社会力量,其自身利益与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他们的经济行为符合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三个有利于”的标 准,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力量,而不论其财产多少,所有制形式是什么,动机 如何。江泽民同志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 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 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所作的贡献。具体来说,看他们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现代社会,自身利益与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力量,当然以工人阶级为 主体,同时也是多元的,其成员是变动的。例如,高新技术的创业者与他们手下的员工 ,先进生产力的投资者与劳动者,经营先进生产力的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管理者与员 工,虽然有各自利益,但其根本利益都与高新技术的发展相一致。而且,人们的社会角 色也不是界限分明与固定不变的。所以,推动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社 会力量,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多元社会力量;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一致的社会 经济形式,也必然是多样的和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努力使社会生产 关系与上层建筑,能够解放一切对先进生产力发展有利的社会力量,允许社会经济形式 的多元化与多样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立足于工人阶级,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第二,那些依赖旧生产力营生,但不掌握社会资源支配权的劳动者群体,由于不能适 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可能倾向于维护落后生产力,甚至采取“破坏机器”之类的 手段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相应的生产关系的建立。然而由于他们未掌握社会资源的 支配权,这种阻碍是有限的。社会应当给他们提供机会,学习先进生产力,改造自己, 最后融入到先进生产力体系中。所以,要使生产关系能够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必须帮助和提高这类社会群体,使他们从消极力量转变为积极力量。

第三,掌握资源支配权,并且通过牺牲全社会总体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的社会力量, 是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最主要的消极力量。其中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利用权力直 接掠夺和滥用社会资源者,是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损害社会总利益的腐朽力量,如工 业革命时期的地主阶级,以及今天中国掌握资源配置权的腐败分子等等。此外,有些政 府官员与企业主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等不正当手段保护落后生产力,与现代化企业争夺资 源与市场,严重地阻碍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竭力阻碍生产关系朝着有利于先进生产力 发展的方向变革。对于这类消极社会力量,必须严加整治,从根本上摧毁他们所利用的 旧生产关系,以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由此而集中表现为人与人的矛盾: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要求的社会力量,与维护旧生产力的社会力量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是生产力 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的现实表现形式。如果那些代表落后生产力的消极力量及其行为占据 主导地位,而那些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充分解放,甚至处于受 压制地位之时,生产关系便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长期如此,社会总资源的有限性必 将使社会面临危机,社会追求集体生命的生存与发展的不可抗拒的伟大力量,将会导致 这一矛盾的解决,由此使自己也得到解放。苏联生产关系将会被改造为新的生产关系— —这正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的规律”的真谛。

收稿日期:200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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