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柏大师晚节与万历间佛教的生存空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节论文,佛教论文,万历论文,大师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紫柏大师(1543-1603)为晚明四高僧之一,名真可,号达观,晚号紫柏,吴江沈氏子,一生行事高蹈,徒众无计,盛得士林美誉。作为晚明党争的参与者,紫柏也成为政敌们的眼中钉,最终瘐死于锦衣卫狱中。 世人论紫柏死节,以其为“续忧危竑议”案牵连所致;叙述多以僧侣的角度,肯定紫柏弘法之行,而鄙斥整肃异己的沈一贯、康丕扬一流。这种出于美誉高僧的书写,早在紫柏殒后的塔铭及传文中就体现无余。但铭文的作者与紫柏大师间,关系非比寻常;其晚节的描述存在某种刻意的建构。如今细检晚明各部文献,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存不少待发之覆。厘清紫柏晚节,不仅有益于其生平书写,亦能窥知当日政治、思想风气的转变与晚明佛教生态的一角。 紫柏一生著述,在其逝后汇集为《紫柏尊者全集》与《别集》入藏,两集各收一篇综括紫柏生平的长文,为研究紫柏生平的第一手资料。前者卷首,即为上文提到的,晚明四大师之一、紫柏生前老友的憨山德清,为其所作《径山达观可禅师塔铭》;后者附录为私淑紫柏的宁波人陆符所作传文。陆为晚辈,并自述所作曾参考过憨铭,已非第一手材料。即便憨山所撰塔铭,也已有颠倒错乱、移花接木之笔,需先缜密辩证,方可为紫柏信史。今观憨山《径山达观可禅师塔铭》中,紫柏晚年的记述: (紫柏)每叹曰:法门无人矣。若坐视法幢之摧,则绍隆三宝者,当于何处用心耶?老憨不归,则我出世一大负;矿税不止,则我救世一大负;传灯未续,则我慧命一大负。若释此三负,当不复走王舍城矣。癸卯秋,予在曹溪,飞书属门人计偕者,招师入山中。报书直云:“舍此一具贫骨”。居无何,忽妖书发,震动中外。忌者乘闲劾师,师竟以是罹难。先是,圣上以轮主乘愿力,敬重大法,手书金刚般若,偶汗下渍纸,疑当更易。遣近侍曹公质于师,师以偈进曰:“御汗一滴,万世津梁。无穷法藏,从此放光。”上览之大悦,由是注意。适见章奏,意甚怜之,在法不能免,因逮。及旨下云,著审而已。金吾讯鞫,但以三负事对,绝无他辞,送司寇。时执政欲死师,师闻之曰:世法如此,久住何为?乃索浴罢。① 晚明陆符传、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等记载中,皆沿袭此说,今人研究亦然。②憨山此段紫柏生平,强调紫柏晚年,存两大事迹:一是发“三大负”,一是因妖书案而死节;然此二说皆有不妥之处。高僧憨山之撰述,一贯有其曲笔讳言、欲盖弥彰之处,③且紫柏案本身,关涉神宗朝大动荡,皆非此塔铭所能尽言。兹分别从“三大负”与“妖书案”两点入手,以窥塔铭所疏漏的紫柏晚节。 二、紫柏晚节辩证 憨山强调紫柏晚年存“三大负”的信念,入狱后仍始终不渝;即便在遇祸前夕,也只愿意“舍此一具贫骨”,终坐化囹圄。其中还插入紫柏进偈神宗的桥段,显示神宗与高僧曾有交往。这种暧昧笼统的文字,在万历朝后期,当然是需要的。本节试围绕塔铭中这段“三大负”的叙述,讨论神宗与高僧关系,紫柏所发究竟何愿及其晚年的实际境况。 (一)神宗与高僧 神宗朝君主与佛教的关系,关乎当日佛教中兴;研究界早已指出,包括紫柏真可、憨山德清在内的几代高僧,广结善缘,上至禁宫,下及文人知识界,共同造就此时盛况;并把此种复兴的来由,看作帝王禁宫的关注。④但是为何上层会在晚明时,有大力佞佛举动,而士大夫亦在佛学义理、文学唱和之外,与高僧保持密切接触,似今日研究界交代仍不甚明确;而神宗帝与其生母慈圣皇太后,对待高僧态度上的差异,亦难以解释。⑤ 这些需从考察高僧参与晚明党争的关系方可明了。万历初首辅张居正之后,朝中再无权相出现;清流士大夫开始活跃。他们结社讲学,品评人物,进一步到左右舆论、对抗内珰、起废官员,迄明室终。朱维铮先生指出,党争不过是中世纪常见的宫廷政争的外化,⑥晚清如此,晚明亦如此。晚明党争根由,可归结于万历朝后、妃二党对立,围绕继承权而起的“国本”之争;⑦虽非本文重点,略引一二而辩之。 陈寅恪先生《柳如是别传》引史惇《恸余杂记》“东林之局,始于神庙宠郑贵妃,有母爱子抱之意”语,以启晚明党争溯源的话题,遍引《明史》后妃、诸王等传,以证万历至南明之党争分野时言: 寅恪案,光宗生母王太后,乃其祖母,即神宗生母李太后,之宫人。李太后亦是宫人出身。光宗生母与福王常洵生母,虽俱非正嫡,但常洵之生母,其出身远胜于光宗之生母。光宗所以得立为太子,纯由其祖母李太后之压力使然。李太后享年颇长,故光宗遂能维持其太子之地位,而不为福王所替代。潞王翋缪亦李太后所生,与光宗血亲最近。由是言之,东林者,李太后之党也。嗣潞王常淓之亲祖母即李太后。此东林所以必需拥戴之以与福王由崧相抵抗。斯历史背景,恩怨系统,必致之情事也。⑧ 陈寅恪先生已指出,东林、复社一脉为后党一支,殊为精彩。慈圣为后党之不二领袖,内阁成员及朝野之大部分清流、支持皇长子继位者,多为其附和,如阁臣申时行、王锡爵、张位、将入未入之陆光祖,部院之曾同亨及兄弟乾亨、瞿汝稷,七卿之高攀龙、邹元标、黄辉、于玉立、樊玉衡等。而慈圣本人崇佛至深,且自造九莲菩萨名号,成为佛菩萨于俗世中之精神领袖;⑨僧人之附慈圣亦理所当然之事。则僧侣与清流士大夫,客观上成为一利益相近的团体,清流而为禅悦士大夫、僧人响应朝野的党争,则为互相示好之必要。 尤其在高僧结缘上层时,必须明确地显示自己的政治向背,如憨山德清把五台山无遮大会附会成为求储而得光宗,便是典型一例。又如憨山日后下狱,虽名为与道士争夺寺产,实际亦是中宫政治斗争的结果。⑩宗教信仰与政治现实的契合,使晚明诸多高僧皆与慈圣、后党保持亲近的姿态。 神宗皇帝显然非后党一边。因立光宗还是福王时的游移不定,神宗陷入一场波及内宫、外廷的漫长纷争,并与慈圣及其后党清流士大夫闹得不可开交。则此时后党辅翼之僧侣,是绝不受朱翊钧待见的,(11)而无论神宗少年时如何受其母后影响、亲近过佛教。(12) 紫柏、憨山等,为亲近慈圣之长辈高僧,其座下弟子亦与皇太后有过往还,(13)必然引起神宗的不满。憨山万历二十三年下狱,即为神宗对高僧某种警告;八年后之三十一年癸卯,楚王、妖书案牵连紫柏,更体现那时神宗对僧人的反感。所以紫柏塔铭中那段神宗“览之大悦”的紫柏偈,与神宗“意甚怜之,在法不能免”的说法,未必实情,难以掩盖君主对高僧的不满。憨山作塔铭,时在万历末年,自然不敢对神庙非议,遂阑入含糊了事。 (二)紫柏与“三大负”的关系 “三大负”说,自塔铭而始,为天下熟知。研究者多以紫柏秉此种理想,可为僧中义士,一如憨山所谓“程婴、公孙杵臼之心”。(14)然此言本为表彰先贤、谀墓溢美之词,于文学修辞虽有裨益,然落实到历史原貌,则难圆其说。紫柏究竟有没有“三大负”之说?如果没有,这“三大负”是如何与紫柏联系起来的,皆颇有可论之处。 观紫柏撰述全集、别集之中,似无任何有将“三大负”所关之营救憨山、矿税及僧传,并列讨论。如今则拆分此三条,逐一辨别。 憨山下狱后,紫柏确曾设法营救,这在书问之中多有体现,略举几例,全集有《复敬郎》一通: 比劳盛亦遭诬陷,吾曹有不知大体者,亦随脚跟乘风鼓谤。(15) “劳盛”即憨山建寺之东海崂山,此处当然代指憨山。又《紫柏尊者别集》则有与冯梦祯一封云: 道人抱病浔阳百余日,病稍愈,即劳盛狱起,带病冒暑北行,上诸公书。(16) 这些皆是紫柏曾奔走营救过憨山之证。别集所附《东厂缉访妖书底簿》所录“救拔德清”细节颇有趣: (紫柏与令誉)朝夕相往计议,救拔德清、张本,及纠结月清、戒山等,谋进佛牙云云。(17) 张本为慈圣皇太后内侍,曾代慈圣赐藏劳山、普陀等地,极受恩宠。因憨山狱事下狱论死得免;则紫柏不独救憨山,一并为内珰鸣冤,意不仅在于法门。至于谋进佛牙,对紫柏也并不陌生,可参看其献舍利及拜砖先例。(18)当然,此时进京之紫柏,营救憨山未必非常迫切,否则也不会待8年之后才姗姗来迟。 紫柏修“续传灯录”事,亦见前引《东厂缉访妖书底簿》载: (王)之祯又问:你为僧只合居山谷修行,是你本等,你来京,所干何事?达观回说:贫僧因化藏经,并修《高僧传》、《续传灯录》,因此来京暂住。(19) 此为紫柏文献中仅有的、关于其“传灯未续”的记载;研究界也有将之解释为开雕方册大藏。(20)鉴于紫柏本人确有过修撰宗教图书文献的理想与行动,则把紫柏此一“大负”解释成编撰宗教文献,或勉强可以成立。 最后则论矿税“一负”。然遍翻紫柏撰述及同时代人记载,几无发现紫柏之于矿税有过任何态度,独此憨山作塔铭识之。以今日所存文献推之,紫柏未必不关心矿税事;但憨山做塔铭时强调紫柏此一态度,则大有深意。 传世文献与不少研究,多谴责万历贪嗔误国,以征矿税,而议罢矿税者被视为正义者;如今从经济学角度重新审视矿税事件,则未必尽然。神宗朝所征之矿税,内容不仅有“山泽之利”,还包括了商业税与多种杂税系统的赋课。明政府对收取商业税的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21)商税税率很低,几乎不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但在晚明时,这个数额已经非常大。(22)这些丰盛的“矿税”财富,因得不到合理征收,不能为户部掌控,必然引得神宗及明政府的不满。神宗所派矿税监,征收各样税目的做法,与其说是宦官暴戾恣睢,不如说就是代皇帝行使“官僚权力”,越过了现有国家机器罢了。(23) 矿税大兴,固然有着自身不可克服的诸多弊病,但是从理性的角度看,确实是君主对前期商业税收制度的不足的匡正;(24)神宗之于矿税,绝不仅是一时私欲。但外廷对于矿税多有反对,加深了朱翊钧本人的执著,变得只相信内宫的宦官,不愿再循体制征敛税收,(25)君主锐意开启的经济改革在遭到反对后,仍执意推行,遂演变成万历朝的一场政治风波。 如此,则征收矿税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绝非片面的道德评价所能概括;反对矿税者也并非代表道德的制高点。从万历二十四年七月始派矿税监,反对矿税就成了清议之东林党人的一项重要议程,其中淮抚李三才因此名扬史册,《明史·神宗本纪》、《宦官传二·陈增传》、《李三才传》等皆详其事。有研究者指出,东林党中反对矿税监的人数众多,仅就《明神宗实录》、《明史》、《东林列传》统计,就有数十人。(26)这些最重要的反对者,本身却多与江南大户贵族关系密切。(27)东林议罢矿税,既有附和清流的参与者,也有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则不待繁琐证明便可推知。如此,东林不论从清流立场到经济利益,都有必要的理由抵制矿税。 这时,宗教与政治理想皆与之相近的僧人集团,也需要有所表态。观矿税事件中,支持或反对的态度,当然是政治站队的依据,此为晚明党争幼稚之处;这或许是憨山迫不及待想在紫柏塔铭中,表达其罢矿税决心的初衷。(28)同时,地方上寺僧的最大护持,并非中央、地方财政的支持;本地大乡绅、官宦及其庞大的亲属群体,才是檀施的主要来源。晚明蓬勃发展的工商业,已经让各地乡绅成为地方私有经济最积极的参与者之一;征敛矿税的直接受害者中就有这个庞大并握有话语权的集团。作为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的僧人集团,也必须有相应的回馈,憨山辈声援矿税则成理所应当之事;其述紫柏之语,仅可视作其主观遐想,不能轻易归属紫柏。 纵观此“三大负”:营救憨山,实则有之,紫柏最终下狱,也与之有关。但编撰图书与议罢矿税,则或多或少为憨山拼凑提炼,未必全是紫柏本念,则可以推知。而憨山作铭,强加紫柏“三负”概念,则意为标榜紫柏为僧中清流,乃其晚年党争思维影响所致;今人论紫柏以“三负”,则恐去紫柏本人益远矣。 (三)紫柏晚年境况 叙述紫柏晚年之前,需对紫柏一生追求有所交代,在此种理想之下,方可廓清紫柏晚年行实事迹。紫柏作为僧中领袖,代表晚明以来积极改革,推进各阶层僧俗交流的一派方外人士。此一僧人群体,学术上虽与阳明后学互有交错,容易被视为“狂禅”之伍,参禅学佛,有外道化与流俗化倾向。(29)其实,这时期的僧人也已开始推崇相宗义学,尚文字般若,兼采儒、道经典;并大力游走上层公卿之间,甚至禁宫内苑,尤其与当日第一流的知识分子相与结合,注疏经典,唱和诗歌,共引晚明佛教大盛。(30)憨山德清、雪浪洪恩及早期之云栖祩宏等,为紫柏义学改革僧侣同仁。明乎此,则紫柏一生可由其此理想追求的实现程度来划分。 观紫柏一生中最光辉之时,为其盛年时奔走京城、五台,开雕方册大藏,所历时间,自万历十四年(1586)春至万历二十年(1592)夏。当是时,紫柏、道开师徒,宗教威望已达一高峰,徒众遍布南北。其所主之五台山经场,亦刻印多部校勘精良之经籍,闻于禁宫。然而,万历二十年秋五台经场被迫停顿;即便很快经场南迁径山,也难回当日盛况。 是年,50岁的紫柏南归,游江浙、庐山等地经年。万历二十二年(1594),憨山德清入京,为慈圣皇太后50岁做寿,说戒于慈寿寺,因崂山道士告发等多重事端,于次年春下狱。(31)时紫柏尚在庐山养病,闻憨山南遣,遂奔走南北,与之会于南京江面而别。此后数年,憨山贬在南粤,紫柏游于庐山,京中佛教逐渐有式微之感。到京畿起征矿税(1596),朝中现“忧危竑议”案(1598),高僧们皆远其事端。直至南康吴秀宝案,紫柏才匆匆北抵京师,其实,这已是神宗征矿税第三年的事了。 紫柏为何从庐山北上,仅在其于弟子冯梦祯信中略略吐露: 古人出家,志在作佛祖,今者惟为利欲耳;贫道迟回长安,念头颇不同。然旧识皆劝我早离北,虽是好心为我,实未知我。大都为我者,率以利害规我;若利害,我照之久矣,实非我志也。我志在利害中,横冲直撞一两番,果幸熟肉不臭,徐再撑立奚晚?(32) 紫柏自言来京不为利,但又要“横冲直撞”一番;综合所言旧相识劝其早日离开,可能紫柏所参与的,确为议罢矿税之类的政治事件。 憨山塔铭中,以紫柏北上,为吴宝秀案奔走及狱中说法,为其晚年一大事迹: 庚子,上以三殿工榷矿税。中使者驻湖口,南康太守吴宝秀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愤以缳死。师在匡山闻之曰:时事至此,其如世道何?遂策杖赴都门。吴入狱,师多方调护,授以毗舍浮佛半偈,嘱诵满十万,当出狱,吴持至八万,蒙上意解,得末减。(33) 憨山此事记载,大有突出紫柏罢矿税之魄力,不过此纪年之“庚子”有误。若是指神宗初开矿税,当在万历二十四年丙申,若是指吴宝秀案,则当在二十七年己亥(1599),与“庚子”无关。吴案参《神宗实录》二十七年二月戊辰条载: 逮南康知府吴宝秀、星子县知县吴一元,巡检程资赴京究问。时税监李道于湖口激变,参宝秀等明谋阻挠,上命逮之。(34) 吴宝秀字汝珍,《明史》有传;(35)吴案最终由于内宫过问而不了了之。憨山塔铭里所谓紫柏“多方调护”吴宝秀,与所授之半偈“毗舍浮佛”,显然是彰显其附和清流的立场,或有夸大之嫌。(36) 值得注意的是,东林清流日后之政敌、时任首辅沈一贯,曾有疏救吴宝秀。氏著《敬事草》卷五有《救吴宝秀揭帖》,卷六有营救同样反对矿税下狱官员的《救华钰等揭帖》,(37)则首辅率群臣,为抗税官员求情,矿税狱事方才得解,为一合理解释;而沈一贯因政治态度陡变而被清流攻击,并直接置思想界“两大教主”于死地,则与其早期行事形成强烈反差。 二、沈一贯与“二大教主” 争国本起(1586),至光宗储君位置底定(1601),万历朝野已纷乱了15载。但仅过去2年,又爆发“续忧危竑议”案,牵连更广。此案导火索为同年稍早的楚藩案。二案虽发作于万历三十一年,但一年多前便已暗流涌动。李贽与紫柏这对“二大教主”,便是卷入这场风波而殒身锦衣卫的。今观“妖书案”中表现抢眼、此后遭清流一致攻击之对象首辅沈一贯,却曾为“国本”争储、议罢矿税时的清流功臣,此点久为研究者忽略。 沈一贯何以清流之身变为后党政敌,这与神宗之矿税制度有极大之关系。正因为沈一贯在关键时候变节,一改清流大臣作风,倒向支持强征矿税之经济变革,遂得神宗信任,而能借机攻击所忌之沈鲤、郭正域师徒,并黄辉、陶望龄等清流奉佛士大夫。沈一贯前后态度转变,致政治地位之升降,为晚明党争中临阵易帜之典型一例;由此可进而明悉,神宗朝后、妃二党内部皆非铁板一块,常有互相游移之变;二党拮抗,犹如化学动态平衡方程两边的反应物与生成物,相互间会发生可逆反应一样。试请论沈一贯得宠前后变化及与二大教主殒命的影响。 沈一贯,字肩吾,浙江鄞县人,万历二十三年入阁。沈一贯虽不致紧随神宗旨意,亦步亦趋,然其进退仍显暧昧。初入内阁时,他积极上疏争取立光宗储、出阁讲学、早日婚配;对矿税也是极力反对,并营救因之下狱的官吏如前论。然经历神宗三十年内宫“托孤”事件后,政治取向陡然一变;则此“托孤”案本非同小可,却久为研究者忽略,谨述于下。 冯梦祯《快雪堂日记》万历三十年(1602)闰二月初六载: 闻皇上示豫,罢矿税,起言官,被斥者欢声雷动。而复有后旨停,矿税俟三殿成,事不无可疑耳。(38) 万历帝于1602年春突然病危,帝国所实行的政策也欲一返清流,诸如罢矿税及罢江南织造、江西陶器、建言得罪诸臣咸复其官等。这个突如其来的喜讯,使远在南方的清流冯梦祯为之一振。但神宗又迅速变卦,即冯记中“事不无可疑”。此事来龙去脉,《神宗实录》记载颇详,略引于下。万历三十年二月丙子日“皇太子亲迎婚成”,后神宗突然不适,隔一日便宣布罢矿税,并单独召见首辅沈一贯。(39)据实录载: (二月己卯)巳时,上急召辅臣及部院等官至任德门,独召辅臣一贯入启祥宫后殿西暖阁。时中宫、翊坤宫皆养疴不侍侧。圣母南向立稍北,上具冠服席地坐,稍东偏西南向。皇太子、诸王罗跪于前。一贯叩首起居毕,上曰:“沈先生来,朕恙甚虚烦,享国亦永,何憾?佳儿佳妇今付与先生,先生辅佐他做个好皇帝。有事还谏正他讲学勤政。矿税事,朕因三殿两宫未完,权宜采取,今宜传谕及各处织造、烧造俱停止,镇抚司及刑部前项罪人,都着释放还职。建言的得罪诸臣,俱复原职,行取科道俱准补用。朕先见先生这一面,舍先生去也。”一贯呼“万岁”。(40) 此二日内,羸弱之神宗一反征矿税之令,与后党坐镇中宫有极大的关系。观皇帝病危,身边无皇后相伴,亦无妃党符号之郑贵妃在列,“中宫、翊坤宫皆养疴不侍侧”,殊可注意。此时现身“暖阁”的,仅慈圣太后、后党扶持之太子,与内阁首辅,甚可视作皇帝本人已遭到某种胁迫,作此决定已情非得已。此时之沈一贯,因曾上书立光宗为储、策划光宗太子册立之大典,而被内宫默认为清流后党一派,遂此托孤之举中“独召辅臣一贯”,恐是中宫后党之刻意安排,争取首辅支持,而预备政权交接;一如穆、神时之交接,密定张居正以易高拱,终成万历初之大业。(41) 然孰料一天后之庚辰日,神宗稍愈,迅疾反悔;沈一贯曾拒上意而未果。痊愈之神宗,除了赦免建言得罪诸臣等再行商量外,诸如两党间最大争议之矿税征敛更是恢复如前。(42)四天后之甲申日,连沈一贯的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乾清、坤宁宫兴工,辅臣沈一贯恭视,赐茶,每月为常。(43) 乾清、坤宁两宫重修工程,本为昭示天下征矿税的借口,而使之具有某种合理性;沈一贯以首辅身份视察乾清、坤宁宫工程,寓意不言而喻。果然,一周以后之“辛卯”日,沈正式以内阁口径,昭示天下重开矿税,而“如有抗阻者,一体治罪”,(44)则神宗与沈氏已达成某种一致,沈一贯背离后党而将与清流一脉为政敌矣。 “托孤”事后不出一月,李贽自尽于狱,即出自沈一贯手。(45)素来行为乖张之李贽,自万历庚子龙湖兰佛院被毁、背“惑世”、“宣淫”恶名以来,便流离失所,浪迹南国,终为老友马经纶收留于京东通州,然大祸即随之来。《万历野获编》“两大教主”条曾言: 忽蜚语传京师,云卓吾著书丑诋四明相公(沈一贯:引者注)。四明恨甚,踪迹无所得,礼垣都谏张诚宇原文小字:明远(问达)遂特疏劾之,逮下法司,亦未必欲遽置之死。李愤极自裁。(46) 李贽作书“丑诋”沈一贯,研究者指出当为丁应泰劾沈一贯隐瞒辽事时。(47)东林党耿定向师徒,素与李贽不满;张问达疏劾李贽便与东林士子教唆有关,终借沈一贯之万而置之死地。(48) 李贽与东林之若即若离、最终势同水火,非本节所关注;兹可注意,沈一贯变节效忠神宗之后,与之有私忿之李贽便因之而瘐死诏狱,实为沈一贯整肃政敌之序曲。果然一年后,沈一贯又如法炮制,借楚王案及“续忧危竑议”案,兴株连之狱,而酿党争之大祸。据沈一贯前后表现推知,其所能兴大狱陷沈鲤、郭正域一党,以济私仇,实乃君主所默许授其大权,而为神宗能子宫廷胁迫后,顺利恢复矿税征集之理想政治回报。(49) 尽管李贽自尽当年,紫柏仍无碍;然厂卫已盯梢上其行踪。张问达疏李贽后之次月初,三月乙丑日即祸及紫柏: 御史康丕扬,疏劾达观,狡黠善变,工于笼术,动作大气魄,以动士大夫。如广平太守蒋以忠拜参,公然坐受,先吏部尚书陆光祖访于五台山,盘桓十余日,地方官无不俟候。抚臣欲行提问,彼惧而随光祖归。后至真定,从讲益多,甚有妻女出拜,崇奉茹斋,跪进饮食。指以五台刻经,借取重利,复令吴中极无赖之谬慕台者鼓舞人心,捐财种福,一时收受数盈三万。(50) 张问达之科道同事康丕扬,即对另一位在京之宗教领袖紫柏下手。康疏所出之时机,正借李贽正法之余风,助其弹劾紫柏之分量;康疏中“昨逮问李贽,住在留都,曾与此奴并时倡议,而今一经被逮,一在漏网,恐亦勿以服贽心者,望并置于法”之语,疏劾紫柏,即由李贽而来。紫柏之威望于清流士大夫中犹胜李贽;对其个人之攻击,可株连甚众。如康疏中所点到“广平太守蒋以忠”、“先吏部尚书陆光祖”,万历三十年时或早致仕,或成故人,然仍有“近有一大臣,雅负时望”等语投石问路,似暗指黄辉、郭正域辈。(51) 李贽殒后一年,楚藩变故,宗人朱华趆等讦楚王华奎非恭王子。此事本与阁部几无关系;但楚王寻求首辅沈一贯庇护事发后,朝中清流郭正域议令“勘楚”,支持华趆,而与沈一贯针锋相对。世传楚恭王“不男”,华奎为藩府效吕不韦所诞,恐有其来历。(52)楚王案纷扬之际,京中又发生“续忧危竑议”案,触怒神宗,沈一贯遂兴大狱,株连甚广,郭正域亦遭革职,紫柏等入锦衣卫狱。 沈一贯因藩王家事主“存楚”,本无大过;而郭正域主“勘楚”,出于初任礼部,欲博清名,遂不顾事态影响,以显其清流面目,而与浊流之沈一贯抗衡,如此则必须将藩宗家丑播扬天下而后快,是为郭之清流用事幼稚之处。观沈一贯对李贽、紫柏及郭正域、黄辉下手,最终还是为了次辅沈鲤。沈鲤出自东宫侍讲,论与神宗亲疏,胜于沈一贯以外廷入阁的身份,所以一贯虽为首辅,但对待沈鲤犹如芒刺;其变节以求示好神宗,与兴清流之狱的原因,即在于此。(53) 很快发生的“续忧危竑议”案,为“忧危竑议”案(1598)5年之后,又一次出现的妖书案。纵观两次妖书内容及发生时间,无不因国本、立储而起。(54)事件经过为,次辅朱赓家门口发现《国本攸关续忧危竑议》一册,述福王将为太子事;而书其中所及内阁,唯沈鲤姓名不具,实为陷害沈鲤者。神宗大怒,敕沈一贯缉拿肇事,一贯借机攻清流一党,姜应鳞、郭正域相继被黜,而欲瓜连蔓引顷陷沈鲤,一网打尽。穷治之下,沈鲤虽受攻讦,而赖万历帝保全。 郭正域事发牵连至沈令誉,并搜得沈与紫柏通信,紫柏因之下狱。(55)陆符《紫柏传》言:那封信的内容是“营救清公(憨山),谓劳山海印之复,为圣母保护圣躬香火,今毁寺戍清,是伤圣母之慈,妨皇上之孝”(56),前揭《万历野获编·紫柏祸本》亦载: 紫柏书中又云:慈圣太后欲建招提见处,而主上靳不与,安得云孝?上始大怒。(57) 紫柏书信所言,关涉憨山狱事而关神宗母子和睦之关键,僧人而多论道皇家私事,自然惹怒龙颜,“狱事遂不可解”则在情理之中。 观紫柏下狱日期,颇有可论者。前引《紫柏尊者别集》末所附《东厂缉访妖书底簿》载紫柏被逮详细经过言: 万历三十一年(1603)十一月二十日申时,东厂番役李泰等报到,僧人达观由崇文门内观音寺起身,骑坐黑驴一头,带徒僧二人,俗人一名,到于北安门外观音庵住歇。五鼓出阜成门去讫。(58) 很快,就在潭柘寺被西司房办事逮捕入锦衣卫。今按:神宗生母慈圣皇太后生日为11月19日,万历朝大部分时候皆可视为一法定节日。万历三十一年之生日,为慈圣虚59岁寿辰,若据旧时“过九不过十”之说,则此年或可作60大寿观;紫柏此来疑为慈圣庆生,以结上缘。然即慈圣生日过后一天之二十日,东厂即盯上紫柏。紫柏身在城内寺庵驻足一日,不顾“妖书案”正紧,即西出阜成门欲赴潭柘寺,终究罹祸,成为晚明僧界威望最高的殉道者。 紫柏殒后,草葬于西城外慈慧寺。此寺为慈圣与内珰所建,有相当的禁宫背景;住持愚庵真贵,与黄辉等交好。则收葬犯僧紫柏,多少也有些慈圣怜悯的意味。(59)紫柏殒后次年,其众弟子奉龛归余杭径山,供于寂照庵中,此即刊刻《嘉兴藏》的所在地。万历四十二年,日后的首辅、奉佛士大夫朱国祯礼塔,知塔中有水,紫柏弟子法铠等,将紫柏龛移至径山鹏抟峰阳之“文殊台”,此地为紫柏弟子冯梦祯,于万历二十三年偶然觅得风水绝佳之地,冯氏流连颇久,然不意多年后乃师紫柏迁葬于此,(60)实因缘际会,莫名其妙矣。万历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憨山自南粤赦免东游,为紫柏举行荼毗仪式,(61)紫柏“荼毗”日安排正当日所奉之慈圣皇太后生日,此正为纪念紫柏游走皇太后门下,而为之蒙冤殒命之举,今特标出。 神宗欲变经济现状而肆意强征矿税,终酿举国抵制的政治事端,埋下晚明衰亡最重要的祸根。其对矿税的执着,自有时局压力所致,(62)然其因矿税得以顺利推进而嘉奖沈一贯,终成就一代权相之名。沈一贯以其政治家的敏感,在托孤关键时刻的倒戈,让自己在万历帝与妃党心中地位陡变;“续忧危竑议”案中,一贯大肆清理沈鲤一党而得到朝廷默许,未尝不是神宗的政治报答。则沈一贯终难容于清议,而为后世士大夫所鄙,与此对后党临危变节,不无关系。此一税收危机导致的清流士大夫失势,尤以李贽、紫柏之殒,为其中的一大牺牲。 三、京师攻禅余论 壬辰、癸卯年大案时,京中佛法已转入消沉期,如禅悦士大夫如黄辉、陶望龄、王尔康、袁宏道等,皆感京中攻禅之风盛行,相继避去;(63)然当权借机攻禅,亦有禅僧本身怪诞不羁,狂禅横行的行为所致。万历时人伍袁萃,曾论李贽兼及紫柏时云: 李见罗(材)戍闽中,巡抚许敬庵(孚远),行令有司以上官礼待之,而见罗竟偃然不辞,一怪事也。又有太守李贽,削髮为僧,仍腰金衣绯,乘四抬明轿,许公客之一寺中,日杀牲于佛座前,又一怪事也。顷,贽与僧达观,先后皆死诏狱,予以为朝中近来举动,惟此最快人意云。(64) 四库馆臣论伍袁萃时,认为其贬斥李三才、于玉立等清流的观点,颇有可取;但不足之处在“因力排良知之说,与王守仁为难,遂并其事功而没之,不免矫枉过正。”(65)上引文中之李材,字见罗,便是重要的阳明后学。李贽、紫柏的外学,也与王学有相当的关联,《万历野获编》有“紫柏评晦庵”条载紫柏论明朝学风,扬王贬朱,“晦翁精神止可五百年”。(66)浸染此种思想的知识分子,多给人以慷慨放浪之感;伍袁萃斥李材、李贽“怪事”、以“二大教主”死诏狱而“最快人意”,则未尝不是当时一些人的心态。就连对紫柏、李贽抱有极大好感的沈德符(沈为紫柏弟子冯梦祯婿弟),也略有微词,前引《万历野获编》“二大教主”条载: 两年间丧二导师,宗风顿坠,可为怪叹!虽俱出四明相公力,然通人开士,只宜匿迹川岩,了彻性命,京都名利之场,岂隐流所可托足耶?(67) 沈德符并不明指二人高蹈不拘,而怪其不该留恋“京都名利之场”,暗示大德当“匿迹川岩”。所以其人身遭横祸,自己也要负些责任,是为中肯。 被攻之方外自有处世不当之处,佞佛之士子也有其出格之为。佛教之于士子,不仅助长其交往结社之风,还会影响儒生所秉正统的儒家思想;援佛入儒就是当时学风之一。明代士子科考时就有以佛语代圣贤言,从根本上动摇大明思想根本,曾招致保守儒家排斥,更加大佛教生存的困难。顾炎武《日知录》中有“科场禁约”一条记载: 万历三十年三月,礼部尚书冯琦上言:顷者皇上纳都给事中张问达之言,正李贽惑世诬民之罪,尽焚其所著书,其崇正辟邪,甚盛举也。臣窃惟国家以经术取士,自五经、四书、二十一史、通鉴、性理诸书而外,不列于学官。而经书传注,又以宋儒所订者为准。此即古人罢黜百家,独尊孔氏之旨。自人文向盛,士习浸漓,始而厌薄平常,稍趋纤靡;纤靡不已,渐骛新奇;新奇不已,渐趋诡僻,始犹附诸子以立帜。今且尊二氏以操戈,背弃孔孟,非毁程朱,惟南华、西竺之语,是宗是竞,以实为空,以空为实,以名教为桎梏,以纪纲为赘疣,以放言高论为神奇,以荡轶规矩,扫灭非廉耻为广大。取佛书言心言性略相近者,窜入圣言,取圣经有“空”字“无”字者,强同于禅教。语道既为踳驳,论文又不成章,世道溃于狂澜,经学几为榛莽。(68) 疏后列举之前有举人答题用“无去无住”、“出世住世”语被处罚。冯琦在疏中建议,一旦士子引佛书,即应遭惩罚,引到三句就降黜;手段虽然非常笨拙,但是态度激烈。冯上疏即在李贽案时,神宗对之颇为首肯,称赞冯琦所奏“深于世教有裨”;那些甘愿佞佛、“有好尚者任其解官自便。” 冯琦(1558-1603)《明史》有传。传文中表现冯力主光宗入继、议罢矿税等行为,以及遭沈一贯排挤未入阁等事,明显是史官刻意塑造的清流形象。但是唯有一点,冯琦与余继登等反对士子作文窃释道言,似有不附僧侣集团的味道。在冯琦上此疏后,神宗“下诏戒厉”,禁止士子用佛语;(69)癸未攻禅之风遂起,可为紫柏案又一段缘由。 冯琦身体不好,上完此“禁引佛书”疏之后不久便去世,时年仅46岁。此时李贽刚殒,紫柏尚在。紫柏对冯琦提出的“科场禁约”似有不满。他在癸未年春,给弟子冯梦祯去信,大意为感谢南方檀越因京中形势复杂、劝其南归避世的好意,信中有一段颇为突兀: 客岁(1602)沈讱卿看冯琢庵脉,后谓贫道曰:“琢老若不速回去,则应酬不减,静机无繇,恐入春大命难保。”今年(1603)琢庵果死。(70) 不想紫柏当年冬也罹难坐化。观全信阑入此段,似难解其意;但其中言辞颇有不屑,或即与冯琦上疏去禅语相关。冯琦虽为清流而与沈令誉交,但倡议攻禅,便惹恼了高僧紫柏。不过紫柏大概也自信地认为,冯琦一死,或许会是这次攻禅之风的终结;不想这次大潮远没终止,自己也卷了进去。 这次京师攻禅事件,以紫柏瘐死、清流四散而渐入平息。但晚明学术经多年阳明、狂禅及高僧说法浸染后,一次政治危机不易根除学界旧习;顾炎武就认为: 然而旧染既深,不能尽涤;又在位之人,多以护借士子科名为阴德,亦不甚摘发也。至于末年,诡僻弥甚。(71) 经历“二大教主”案,思想积习也只是“稍为厘正”而已(顾语),晚明时乾竺、梵夹之学已深入人心,不能尽除,客观上也能见晚明佛教中兴的成果与影响。 壬午癸未的政治风波,虽不至于消灭一种思想,却成功带来了一种新思想,西洋天主教得以在僧侣淡出的北京顺利发展,继而对明清中国宫廷与地方产生深远的影响。 初来京城的天主教传教士们,很快目睹了李、紫之案的残酷。利玛窦遂决定通过以攻禅辟佛为手段,接近阁部官员沈一贯、冯琦及在湖广驱逐李贽的冯应京等士大夫,传教自保。同时修订撰写《天主实义》、《畸人十篇》等书,在宣扬天主教义外,力辨与佛教不同,而与儒学的相通之理,从而寻求上层庇护。(72)这时京中佛教已有式微的迹象;天主教虽然初来,但二者力量此消彼长,渐为旗鼓相当之势力,而为十数年后京师、江南的“辟妄”、“辟佛”之争的思想冲突,埋下伏笔。(73) 公元17世纪初的几年内,京中攻禅逐僧事件成为京师佛教势力衰落的表征,因神宗朝固有的国本党争及矿税事件为背景,加以神宗帝偶然病危一段加以发酵,终酿成政治大祸。同时,于晚明思想界而言,一直存在厌恶阳明“狂禅”破坏礼教秩序的保守势力,祸及僧伽方外;又值天主教士蛰伏南国十数年,终于北抵神京,客观上为攻禅推波助澜,则紫柏瘐死锦衣卫式的悲剧在所难免。而紫柏一生以荷担大法为己任,终限于神宗朝野党争不能自拔,为一时代之牺牲品。 ①《紫柏尊者全集》卷首,收入蓝吉富主编《禅宗全书》第50册,第161页上,台北:文殊出版社,中华民国七十八年(1989)。下引紫柏全集,皆出此版本。 ②紫柏生平,国内外已广有研究,如台湾范佳玲博士用力甚勤,然其《紫柏大师生平及其思想研究》(法鼓出版社,2001)一书对紫柏思想讨论甚精,生平却多有可商榷之处;例如全书《附录》一《紫柏真可年表》中“万历十四年”条载“西游峨眉”,误。《紫柏别集·送龙子归潭柘文》所言“岁在丁亥(1587,十五年),我将礼普贤大士于峨嵋……己丑(1589,十七年),我始东还,结夏曲阿于观察别墅。”紫柏游峨眉在万历十七年,十四年仍结冬在潭柘寺,参《紫柏全集·烧爆竹(有序)》载“(魏光中)于万历十四年冬,参予于潭柘山嘉福寺。明年仲春,仍送别于此”,可知。范著“万历十六年”条“十六至十七年时,馆于楞严”,亦误。十六年紫柏结夏济南五峰山灵岩寺,参《紫柏别集·祭了然关主文》:“万历戊子八月,余挂锡五峰山中。”十七年则如前引《送龙子归潭柘文》知紫柏游峨眉回,留在金坛于玉立别墅,未曾到嘉兴楞严寺。至于“万历十八年”条中“度法铠”、“访云居寺”、“慈圣皇赠紫袈黎”、“得佛舍利”等事,皆误将万历二十年事移植于此,因篇幅原因不一一修订。紫柏研究,还可参台湾释果祥《紫柏大师研究》(台北:东初出版社,1987年)。国内学者中,戴继诚曾编《紫柏大师简谱》(《法源》学报第26期,2008年)亦有筚路蓝缕之功。相似主题研究曾有高峰博士《论紫柏大师之死》一文可以参看,载《佳木斯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③憨山在紫柏塔铭记述有误之外,最著名的“误记”就在他的自订年谱之中。憨山于年谱中,将万历九年十月神宗下令祈储五台山,附会成为求储而得光宗,而实际为中宫王皇后临盘在即而在五台、武当办皇家法会而已,跟日后福王之母郑氏、光宗之母王氏都扯不上关系。可参香港梁绍杰《三则与晚明“国本之争”有关的传闻考辨》一文,收入《第十一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05年8月)。 ④晚明佛教复兴中宫廷所作贡献的研究,可参台湾陈玉女《明万历时期慈圣皇太后的崇佛》一文及其中所列兴建寺院明细列表,收入氏著《明代的佛教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6页。 ⑤如今研究界对晚明佛教复兴的佛学内部动力讨论颇多,如陈永革:《经世佛教与出世解脱:论晚明佛学复兴的困境及其反思》(《佛学研究》2002年)、夏清瑕:《心学的展开和晚明佛教的复兴》(《宗教学研究》2002年第1期)着重讨论经世思想与心学等因素,影响佛教复兴。而对佛教复兴的外部作用的讨论,尤以前引陈玉女慈圣崇佛方面的讨论,但也仅注意到内宫人主对佛教的偏好的讨论,属于“佛教复兴”充分性的揭示,但对为什么复兴会选择在万历朝才出现的必要性讨论,还有未尽之意。 ⑥朱维铮:《晚清的维新梦与“自改革”》,朱维铮、龙应台编《维新旧梦录》,三联书店,2000年,第35页。 ⑦现有研究中,梁绍杰《“国本论”与晚明政争》(香港大学博士论文,1994年)曾关注到此点。 ⑧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三联书店,2001年,第858页。 ⑨慈圣皇太后“现瑞莲”而自封“九莲菩萨”事,可见《明实录》册55《神宗实录》万历十四“年七月庚子”条,并可参毛奇龄《胜朝彤史拾遗记》、胡敬《胡氏书画考三种·南熏殿图像考》载。陈玉女于明代北京佛教会议时的论文《明万历朝九莲菩萨建构之多重意义》(收入《明代北京佛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3年)亦曾有所讨论,但未指出其与晚明党争的关系。 ⑩憨山德清求储事之第一手材料为其自订年谱“万历九年”条,前引梁绍杰文,知其参与中宫所安排之无遮大会;而憨山晚年将其附会成求储光宗。憨山下狱事可参其自订年谱“万历二十三年”条,将下狱原因偷梁换柱为:神宗本人不喜宦官建寺请用过烦,而自己在山东所建寺院便是慈圣与宦官所施而建,因此落得“私创寺院”的罪名,中间还夹杂崂山道士的挑拨,可参陈玉女《明代的佛教与社会》第113页。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憨山与道士争产而至下狱事,可参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张琰《泰山全真道与社会研究》(2011年)及秦国帅《山东全真教与社会各阶层互动研究,1368-1949》(2012年)所及神宗朝道教与佛教研究,其中用泰山道教文献,论及道士攀附内宫郑贵妃与福王,证耿义兰能得天听,是出于郑氏打击太后及僧人的需要。 (11)福征所注《憨山大师年谱疏》云:“皇言有云:‘举朝为和尚,我偏为道士。’遥结武当、五台一案也。”即为一例。《憨山大师年谱疏》,民国印光大师印本,上海:佛学书局,1934年,第48页。 (12)神宗于佛教关系,本来因生母慈圣的关系而非常密切,万历初京城、五台多座大刹皆以冲龄小皇帝名义而建。即便如西来之利玛窦也知道,“皇帝本人也是佛教徒,据说他曾亲手抄写过佛经”云云,见利玛窦著,文铮译《耶稣会与天主教进入中国史》(原中华书局《利玛窦中国札记》新译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310页。下引皆出此本。 (13)紫柏与慈圣交往,可参憨山所作紫柏塔铭,言其于万历二十年献舍利,“圣母闻之,赐紫伽黎,出帑金重藏。”(前引《禅宗全书》第160页上)。其弟子密藏道开有《上慈圣皇太后》信:“新刻藏经《起信论疏》一部一册、《笔削记》一部五册、《续原教论》一部一册,谨进上慈览。傥有一言半偈,开般若之门,植菩提之种,则不惟山僧藉以报三宝之恩,而刻经檀信,亦功不唐捐矣”云云。 (14)前引憨山著紫柏塔铭,《禅宗全书》第50册,第160页下。紫柏“三大负”研究颇多,然多站在解释“三大负”内容角度认可此说,如戴继诚《紫柏大师的“平生三大负”与憨山大师的“为学有三要”》(《法音》2004年第12期)。 (15)前引《禅宗全书》第50册,第561页下。 (16)《紫柏尊者别集》卷二,前引《禅宗全书》第50册,第718页上。 (17)《紫柏尊者别集》附录,前引《禅宗全书》第50册,第744页下。 (18)紫柏曾向内宫进献佛宝,献舍利事载全集《房山县天开骨香庵记》(前揭《禅宗全书·紫柏尊者全集》第160页上);献拜砖事,可参刘侗《帝京景物略》卷七(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12页)及神穆德著、义庵续编《潭柘山岫云志》续编“拜砖”条(广陵书社《中国佛寺志》丛刊本)。 (19)《紫柏尊者别集》卷二,前引《禅宗全书》第50册,第718页上、下。 (20)台湾蓝吉富曾辩“三大负”之“传灯未续”中不包含刻藏。蓝氏以为紫柏心目中,“编修一部大藏经的迫切性,并不如写一部《续传灯录》。”进而推知紫柏对《续传灯录》“有其个人的特殊感受”,此说似可商榷。大藏、僧传、灯录皆紫柏所并重,难辨其伯仲。而此佛教文献编辑大业,紫柏终虎头蛇尾,蓝氏文中亦有详论,然此非能证明紫柏轻大藏而重灯录之证据。参蓝吉富《〈嘉兴藏〉研究》,收入《中国佛教泛论》,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第138页。 (21)林枫:《万历矿监税使原因再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 (22)参牟复礼、崔瑞德编,黄仁宇著《剑桥中国明代史》第九章《隆庆万历时期》“税矿中使”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74页。另参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第六章“商税”条下,九州出版社,2007年。 (23)[日本]田口宏二朗的《畿辅矿税初探——帝室财政、户部财政、州县财政》,《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 (24)前引林枫《万历矿监税使原因再探》文中指出,万历二十七年开始,各省普遍加税,且幅度甚大,除浙江外,都以数倍、数十倍计,从而逐渐向与商业水平相符的应征税额靠近。值此之际,各省区商业水平的差异基本上得到反映,除福建、浙江外,其他省区的营业税额与商业水平大致在同一等级内,各省区商业水平与营业税额不协调的状况有所改观。 (25)唐立宗:《万历朝矿税事件研究回顾与起因补论》,《明清论丛》,2012年。 (26)王天有:《晚明东林党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8页。 (27)东林与江南富户关系,已有不少研究。如顾宪成、高攀龙祖上皆商人,顾、高后之复社两张、钱谦益等人亦江南望族;东林-复社一脉士人,皆可归于晚明经济界中与低商业税的获利者及大量民间资本的拥有者同一利益集团者,可参周学军《东林党人的作为:政治与经济的背离》一文,《江汉论坛》1988年第11期。文中虽站在东林党一边批评矿税,但提出顾宪成、高攀龙辈之“官民两利”的思想实际上是希望封建国家不要把国家利益与富户个人利益对立起来,这便可使富户免受抑富济国的痛苦,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28)憨山亦参与罢矿税事,参其年谱“万历二十九年”条,及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憨山大师清公”条:“矿税之使所至如毒龙乳虎,师以佛法摄受,莫不心折首俯,作礼而去”。上海古籍出版社,第700页。 (29)狂禅论述,如藕益智旭直接骂道“法师是乌龟,善知识是忘八”,见何孝荣《明代南京寺院研究》引智旭《灵峰宗论》语,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46页。并可参嵇文甫《晚明思想史论》“所谓狂禅派”章节下,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50页。同时陈玉女《晚明佛教致用思想的逐步落实》一文,从释宗本《归元直指集》考察晚明禅风陷入困顿,做出了精彩的论述,见氏著《明代佛门内外僧俗交涉的场域》一书;台北:稻香出版社,2010年,第99—106页。 (30)晚明僧俗重新注重义学,可参前揭《明代佛门内外僧俗交涉的场域》第一章《绪论》及第二章《明中叶以前禅教学佛模式之得失》,第5—87页。并可参释圣严《明末的唯识学者及其思想》,《中华佛学学报》(台湾)1987年第1期。 (31)憨山入狱事研究,前人虽广有涉及,唯研究道教用道教文献能证明其出于政治陷害,前引人大博士论文张琰《泰山全真道与社会研究》(2011年)及秦国帅《山东全真教与社会各阶层互动研究,1368-1949》(2012年)所及,已可证之。另憨山下狱一大根由,在于其度太后事,可参憨山自叙年谱万历二十二年弟子福征所作疏文:“赐衣之日,圣母命内侍传旨,欲延入宫,面请法名。师知非上意,力谢,以祖宗制,僧不入宫,乃遣内侍绘像命名以进。圣母悬像内殿,令上侍立,拜受法名。上事圣母至孝,此日未免色动。”为皇太后授法名,此当为憨山下狱根本原因。关于此节亦当另作文论之,附注于此。 (32)前引《禅宗全书·紫柏尊者别集》,第718页下。 (33)前引《禅宗全书》卷首塔铭,第160页下—161页上。 (34)叶向高等编《明神宗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第6126页。 (35)《明史》载:“(慈圣)皇太后亦闻(吴妻)陈氏之死,从容为帝言,至九月,与一元等并释为民。”中华书局,1974年,第6178—6179页。 (36)还有种说法,紫柏北上京师是被迫而为,出自郭正域之驱,见文秉《先拨志始》所载(见上海书店影印中国历史研究社本,1982),但文氏所记职官、地点皆难以符合,或脱胎于郭正域曾驱高僧雪浪洪恩的传说,而将紫柏与之相混淆。雪浪事可参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闰集卷三“雪浪法师恩公”条及“石头如愚”条。文秉为复社后进,其著《先拨志始》为抬高紫柏等清流一党中人物,遂高自标持耳。 (37)沈一贯:《敬事草》卷五《救吴宝秀揭帖》,收入《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9册,第251页。《救华钰等揭帖》则云:“查得四月间,南康知府吴宝秀等,逮系到京,蒙皇上至仁大德,竟从宽宥。臣子无不欣幸,天下无不传诵。今臣等不揆愚陋,敢乞将华钰等二臣,再敷天恩,一例曲贷。”《敬事草》卷六,前揭《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7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98页。 (38)冯梦祯:《快雪堂日记》,凤凰出版集团,2010年,第172页。 (39)据前揭《神宗实录》(二月)戊寅载:“大学士沈一贯以上召太医院进宫诊脉,具揭问起居。”己卯:“上有疾,召谕辅臣罢矿税、释逮系,补用科道,复建言诸臣职。”第6881页。 (40)前引《神宗实录》,第6881—6882页。并可参张廷玉《明史》卷二百十八《沈一贯传》、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壬寅岁厄”条皆相近。 (41)中宫取张居正代高拱事,见张廷玉《明史》“高拱传”、“张居正”传中,第5642页、第5644页。朱东润先生《张居正大传》论张居正为首辅事很详细,可参朱氏《张居正大传》,开明书店,民国34年(1945),第128—130页。 (42)参《神宗实录》:“癸未,谕内阁:朕前眩晕召卿面谕之事。且矿税等项目因两宫三殿未完,帑藏空虚权宜采用,见今国用不敷,难以停止,还着照旧行,待三殿落成,该部题请停止,其余乡再酌,量当行者拟旨来。”第6885页。 (43)前揭《神宗实录》,第6886页。 (44)辛卯:“重谕内阁,朝廷开矿税等项目因两宫三殿未建,帑藏空虚,权宜采用。昨已有谕,但传闻未定,向可传示该部院即行文与各处钦差内官并抚按等官都照旧遵行,待三殿落成,题请停止,如有抗阻者,一体治罪。前揭《神宗实录》,第6891页。 (45)李贽被逮自尽,最官方的材料出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年闰二月乙卯:“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疏劾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闻贽且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已而贽逮至,惧罪不食死。”前揭《神宗实录》,第6917页。 (4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第691页。 (47)林海权:《李贽年谱考略》,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49—450页。 (48)李珺平:《李贽之死与东林党人——兼谈〈明史〉的倾向性》,收入王晓纯、吴晚云主编《思想与文化研究丛书》之李珺平著《中国古代知识人思想个案剖判》,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及《大学生GE阅读》(第3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9)神宗朝对“矿税”的敏感,主要是其中商业税巨大的财富利润。前揭林枫《万历矿监税使原因再探》一文粗略统计了万历初商业税总额不超过340万两,至矿税起后之万历二十七年,岁入约480万两,较万历前期增长近40%。考虑到那几年万历朝西北用兵频繁,百余万两的合理财政收入是神宗迫切需要的,而沈一贯便是朝中少有关键时刻支持神宗的高官,则于神宗心目之中已大为不同。 (50)前揭《神宗实录》,第6926页。 (51)可参周祖譔《李贽下狱事探微》一文推测,《苏州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 (5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楚府行勘”条载:“一日,(恭王)忽出春申君、吕阳翟二传示之。沈(樟亭,沈德符族祖)知其旨,以死谢,不敢当。王意遂移,置不复道,而他有所属矣。”《万历野获编》,第127页。 (53)沈一贯与沈鲤关系,可参《明史·沈一贯传》中载:“一贯素忌(沈)鲤,鲤亦自以讲筵受主眷,非由一贯进,不为下,二人渐不相能。礼部侍郎郭正域以文章气节著,鲤甚重之。都御史温纯,吏部侍郎杨时乔皆以清严自持相标,置一贯不善也。”前引《明史》,第5758页。沈一贯研究国内尚不够深入,可参王克婴《明末浙党领袖沈一贯简论》,《南开学报》1999年第3期;孙立辉:《沈一贯与浙党研究》,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54)“续忧危竑议”及之前“忧危竑议”之“妖书案”,可参前引陈玉女《明万历时期慈圣皇太后的崇佛》文中“妖书案与紫柏达观之死”一节,及佐藤錬太郎《李卓吾と紫柏达观の死をめぐって》,明代史研究会编《山根幸夫教授退休记念明代史论丛》(下),日本:汲古书院,1990年,第1193—1206页,转引自陈玉女《明万历时期慈圣皇太后的崇佛》一文。国内研究成果,见于明代政治史研究,参何孝荣:《万历年间的“国本”之争》,《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妖书案”与高僧关系,另可见前引范佳玲博士《紫柏大师生平及其思想研究》一书相关章节;高峰:《紫柏大师与万历社会研究》,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6)及前引《沈一贯与浙党研究》相关章节有涉及。 (55)沈令誉字讱卿,嘉靖时南工部主事沈之孙,其因行医的关系与士大夫中清流者若郭正域辈多有往来,尤鉴于紫柏弟子的身份,亦即亲近后党一脉之人。紫柏下狱原因,据陆符《紫柏传》言:“居无何,妖书事发,上震怒,方大索。先是,江夏郭公正域为少宗伯,以楚藩事与政府抵牾。金坛于玉立比部故与郭交好,而吴沈令誉与于皆师弟子,以医游公卿间,尤往来江夏,称最善。政府私人,欲先得沈,以及于与郭,而并及师,乘妖书罗织捕沈,拷掠楚毒备至。”前揭《紫柏尊者别集》附录,《禅宗全书》50册,第741页上。传中于玉立为十一年进士,《明史》有传,为东林清流士大夫。沈令誉参冯桂芬《(同治)苏州府志》卷一百五有传,并可参《万历野获编》“紫柏祸本”条。刘若愚《酌中志》言,康丕扬因无人可诬告而急于在神宗面前邀功,遂由郭、沈信中线索,参紫柏入狱。此事因有内珰贾忠参与,而由同为内珰的刘若愚所录,可能性很大。见《酌中志》卷二,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3—14页。 (56)前揭《紫柏尊者别集》附录《传》,第741页上。 (57)前揭《万历野获编》,第690页。 (58)前揭《紫柏尊者别集》附录“十二月初一日,办事李继祖等,访得达观在西山檀柘寺潜住,西司房办事吴应斗拏获,锦衣卫候审。”第743页下—743页上。 (59)慈慧寺简介,参(明)李长春所撰《敕赐慈慧禅寺十方常住碑记》,收入佟洵等著《北京佛教石刻》,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第273—274页。另参黄夏年《明代〈敕赐慈慧禅寺十方常住碑记〉所载俗信群体研究》、《清代北京慈慧寺的衰落》,分别收入《2013明代北京佛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52页、《2014年清代北京佛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13页。 (60)参前揭冯梦祯《快雪堂日记》万历二十三年(1595)三月初十日,冯梦祯登径山访藏经期场日记载:“自殿左觅径登鹏抟峰。峰凌霄而来,下生小峰,所结即夕照元叟端公(径山行端元叟禅师,大慧宗杲四世孙——引者注)塔。□□新属刻经场,盖从程惟馨反复研审而后确……至文殊台静室解衣卧良久。”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82页。另参憨山《紫柏塔铭》:“(缪希雍)相得五峰内大慧塔后,开山第二代之左,曰“文殊台”,卜于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茶毗,廿三日归灵骨,塔于此。”前揭《禅宗全书》,第162页。 (61)前揭《紫柏尊者全集》卷首憨山所作《祭文》“维万历四十四年,岁次丙辰,十一月庚子朔,越十有九日丙戌。”《禅宗全书》,第164页上。 (62)神宗矿税事评价与意义以及其对明代政权的破坏力,可参前引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第二章“16世纪的现实与主要的财政问题”及第六章“商税”条。 (63)如陶望龄辛丑年给弟陶奭龄字君奭信中言:“此间诸人日以攻禅逐僧为风力名行,吾辈虽不挂名弹章,实在逐中矣。”见陶望龄《歇庵集》卷十二,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1365册,第436页上下。 (64)伍袁萃:《林居漫录》前集卷一,收入《四库存目丛书》第242册,齐鲁书社,1997年,第435页上。 (65)纪昀等著《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下策,中华书局,1997年,第1899页。 (66)前引《万历野获编》,第690页。 (67)同上,第691页。 (68)顾炎武著,严文儒等点校《日知录》,载《顾炎武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723—724页。此事正史、笔记中广有记载,连利玛窦也将其看做一件信仰与政治上的大事,并把此事与攻禅联系在一起,参前引利玛窦《耶稣会与天主教进入中国史》,第310页。 (69)《冯琦传》,见前引《明史》,第5705页。 (70)《紫柏尊者别集》卷二《与冯开之》共十六首之一,前引《禅宗全书》第50册,第720页上。 (71)前引《日知录》,第725页。 (72)利玛窦入北京及与攻禅事件相关研究已经不少,可参戴继诚《利玛窦与晚明佛教三大师》,《世界宗教文化》2008年第2期;李圣华:《利玛窦与京师攻禅事件——兼及〈天主实义〉的修订补充问题》,《中国文化研究》2009年第1期;李圣华:《京都攻禅事件与公安派的衰变》,《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73)佛耶之争已为思想史界一大话题,研究成果甚夥,如近有吴莉苇《晚明杭州佛教界与天主教的互动——以云栖祩宏及其弟子为例》,《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1期。此话题亦超出本文范围,遂附注于此。晚些时候紫色大师与万里大师之间的佛教生存空间_神宗论文
晚些时候紫色大师与万里大师之间的佛教生存空间_神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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