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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开拓创新,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转折点上。回顾和总结近年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历程,把握、提炼当前理论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改革与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一、哲学观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探索
以反思、追问究竟“什么是哲学”为目的的“哲学观”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根本所在,它决定着如何理解、解决所有其他哲学问题。然而,它又是一个众说纷纭、最难达成一致的问题。因为这种对于自身的界定是其一切探索的前提,而对前提的反思与批判往往是自身难以承担的,常常在本学科的视野和论域之外。当然,哲学之缺乏公认的定义 或“不可定义性”,同时也表征着哲学的理性自主性,保证了哲学对待自身的自由、开 放态度,保证了哲学不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尽管很难界定“什么是哲学”,但什么不是哲学倒是逐渐明朗化了。例如,自哲学和科学分化以来,凡是具有充足理由、可以实证检验、从而被纳入知识大厦的确定性内容,事实上都不再是哲学,而是某一具体科学的内容。哲学不能如同具体科学一样进行知识积累,各种有影响的哲学流派、哲学体系之间,很难说有直接的、确定的传承关系,它们往往都是从“什么是哲学”出发,从头做起,独立展开自己的思考的。因此,哲学不是科学、不是知识,而是一种不受知识限制的智慧、一种创造性智慧、一种“创意的生产方式”,它怀疑、追问其它一切思考的前提,否定、批判其中似是而非的观念,反思、提炼各种具体学科的结论。那种与科学、知识相混淆的哲学,使得哲学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怀疑意识,放弃了自我否定、自我批判的特性,实质上走入了误区。
哲学观上的迷茫也反映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如一直有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是知识,甚至还有不少人在一定程度上固守前苏联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范本的“传统教科书体系”,将之“知识化”、教条化、“实用化”。改革开放、拨乱反正以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摸索为背景,从反思哲学观、批判“传统教科书体系”出发,大多数学者们对什么是哲学、特别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了重新反思。通过重读马克思的哲学文本,正本清源,学者们发出了“回到马克思”、“走近马克思”、“走进马克思”的呼声。通过摒弃知识化、教条化、庸俗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强化了哲学的问题意识、解题意识,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取决于它把握、理解和解决时代重大问题的程度和水平。在重新理解马克思、从时代的重大问题中提炼马克思主义哲学、探索建构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是什么”的探讨,出现了各种极具启发性的新形态的萌芽。我们以为,如下一些竞争性思路是特别重要的:
(1)马克思哲学就是“人学”。一些学者认为,“传统教科书体系”坚持哲学是“知识”,而割裂了“对自然的看法”和“对社会历史的看法”,没有将实践观点、人文关怀等贯穿始终;忽视了具体的、历史的、活生生的“人”,甚至有人认为这种哲学是所谓“人学空场”;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及其作用,过分强调物对人的决定、制约作用,哲学 追求说“神话”而非“人话”;……这些学者力图重新理解和阐释哲学和人学的关系, 甚至强调马克思哲学就是人学:人的问题是整个当代哲学理论的中心,应该从具体的、 历史的、活生生的“人”出发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这种观点遭遇了两种截然不 同的质疑:一些学者认为哲学不等同于人学,而是包括人学,二者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不能混为一谈;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人学的外延更广,哲学乃至其它一切科学无不是 人学。
(2)“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理形态。许多学者通过重新解读马克思(特别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坚持从主体(人)以及人的实践去理解、认识和变革世界,是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实质。依据这种哲学观,马克思主义哲学将在重新理解的彻底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上加以构建。这种哲学不仅把实践当作对象,而且进一步把人类的实践方式变成自己自觉的思维方式;不仅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要科学地“解释世界”,更强调要革命地“改变世界”。当然,对于什么是实践唯物主义,学者们的理解差异较大,如有些学者进一步主张实践本体论、实践一元论、实践核心论等;有些学者坚决反对以“实践唯物主义”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命名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是唯物观点和辩证观点,实践观点只是其基本观点之一;还有些学者强调,实践论观点和唯物论观点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两者的有机统一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以往哲学的重要标志,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集中体现。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一些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划时代的哲学创造之所在,马克思并没有创立过历史唯物主义以外的任何其他哲学,“有着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为基础的现代实践,才是马克思新世界观的真正逻辑起点”。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方案所受到的批评主要是“以偏概全”,如被质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辩证法、认识论、价值论应置于何处?”当然,随着现当代社会实践的发展,以西方为代表的工业文明造成了广泛的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对峙,“人的异化”、“自然的报复”、“文明的冲突”、“文化的困境”成为普遍面临的问题。置身新世纪,应该如何把握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选择社会发展道路?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改革现行体制,实现人与社会的自 由全面发展?这既使历史观的讨论在挑战中得以凸显,又为其自身的与时俱进提出了全 新的课题。
更具体地,与上述哲学观相呼应,或作为上述哲学观的深化,一些学者还提出了其它一些新思路。有学者认为,“学会生存,学会做人”的“生存哲学”是“现代哲学的一种恰当的表述”。马克思是现代西方哲学“生存论”转向的重要开创者之一,其实践生存论所蕴涵的辩证思维和批判态度,对于我们理解和处理当代人类生存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学者认为,在对生活概念进行哲学诠释(即把生活理解为人的自我生成过程)的基础上提出的“生活哲学”,才是现代哲学的适当形态。它主张哲学首先是哲学家的生活,是他的生命或存在方式,其功能在于保持人的生成意识,而哲学要履行这样一种功能,就必须回归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应当以生活或人的生成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有学者认为,“文化哲学”作为内在于众多现代哲学流派和学说之中的哲学主流精神或哲学发展趋势,是一种真正回归生活世界、作为人类社会内在的批判性的文化精神和自我意识的哲学范式的新哲学范式。还有些学者热切地关注当代科技革命及其对生活、实践的改造,特别重视信息化浪潮中虚拟实践勃兴的意义,认为虚拟实践在改变人类存在、活动方式的同时,也深刻地改变了哲学的实践基础和对象性前提,促使哲学由“现实性哲学”转换为“虚拟性哲学”,等等。
尽管上述风格各异的探索尚不成熟,但透过它们,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正逐渐立体化、明朗化。上述思路的“哲学观”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否决了“科学”、“知识”哲学观,基本走出了前苏联20世纪30年代“教科书体系模式”,克服了其割裂对自然的认识与对社会的认识、忽视人(主体)和人的实践的缺陷。一种基于科学的实践观、具有深厚人文关怀性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和哲学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似已呼之欲出。当然,这决不会是一个一帆风顺的过程。如何进一步更新哲学观,通过文本重读切实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通过梳理东西方哲学思想史,寻求必要的、引领人们走向深入的学术资源,通过研究时代重大问题,在解题过程中反哺理论,最终提炼、归纳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还需要学者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行艰苦的探索与创新。
二、认识论的深化与范式转换
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之后,认识论一度成为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热点和重心。以实践问题为突破口,从重新树立实践的权威,进入到实践本身的构成要素、结构、特性及相互关系的探讨,继而由对实践内在结构的静态解剖、分析,转向对其动态的活 化的过程性分析,并进而引出对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中介及相互之间对象性、相关性 的分析,一些学者揭示了从“主体”出发理解主客体关系的重要性,突出了主体在认识 活动中的选择、反思、建构等作用,使“能动的反映论”获得了较为真实的“能动性” 。
然而,这些成就总体上都是在既有哲学观、哲学形态引领下取得的,主要还是认识论“内部”的深化。随着当代实践和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哲学观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探索,传统认识论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如有学者指出,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认识论”是“两大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四大部分”(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中的一部分,它以被抽象理解的物质观为基础,侧重探讨一般认识主体对一般认识客体的认识,缺乏对认识活动中“主体-中介-客体”系统的具体分析;它脱离人的社会生活、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与历史观、价值论相割裂,不过是一种被马克思批判和超越了的“抽象认识论”。这种“认识论”主要对人的“认知”活动作了一定反思,实质上只是一种“知识论”,而“认识论”和“知识论”是有实质区别的。认识论致力于对主体认识活动和知识成果的发生学考察,知识论则相信科学知识有一个内在的、绝对的本质,把作为认识成果的知识看作逻辑上先定的东西,致力于考察知识的本性、标识和知识的明证性的基础等问题。传统知识论中理性精神与绝对主义倾向之间的矛盾,使得知识论的历史演进表现为知识论和怀疑论、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相互更替的过程。
当然,反思、批判与重建的道路是曲折的。许多学者尽管痛感传统认识论肢解、曲解或背离了马克思哲学,却难以彻底摆脱教科书体系的桎梏。同时,现有认识论受到了新全球化、新技术革命、知识经济等的严峻挑战,特别是随着认知科学、思维科学等的兴起,认识论的传统领地不断被挤占,认识论似乎由中心滑向了“边缘”,甚至有人断言,认识论已经终结或死亡。认识论存在的必要性、合法性也成为申辩的主题。认识论面临的问题、挑战表明,它正处于转型过程中。这一转型过程是与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 学的转型相适应的。如何更新立场和研究方法,自觉以一种真正具有彻底唯物性、辩证 性、历史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新认识论”取代传统认识论,对此,如下认识论的具 体范式转换思路是值得关注的:
(1)社会认识论。有学者强调,必须打破传统认识论研究与历史观研究相互割裂的局面,从一般认识论转向社会认识论。社会认识论以人们认识社会的认识活动为对象,考察人们认识社会的特殊活动结构、活动方式、活动方法、进化过程和特殊规律,揭示社会认识“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它既是关于人们怎样认识社会的学说,又是对于人类自我认识之谜的哲学探索。社会认识论的建构与发展,既体现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念和哲学理解,也提供了一种在更广阔背景中理解哲学、从而促进哲学整体发展的思路与方法。
(2)文化认识论。有学者用“普通认识论”统称迄今为止的所有认识论,认为认识论研究要取得突破,必须迅速实现从普通认识论到文化认识论的转换,把人的认识当作认知文化进行研究,从文化学的视角审视所有古老的和新生的认识论问题。
(3)历史认识论。有学者认为,传统认识论中那种主客体分离的认识前提,其基础应该是社会历史的生活实践,因此,传统认识论问题的解决首先依赖于历史认识论的建构,这个建构在一般意义上是要勾画出社会生活中意识的形成。相对于传统认识论那种客观 观察而言,历史认识论中的人既是剧中人,又是剧作者,他总是处于历史性生存之中, 历史性构成了人的存在规定。这是马克思历史认识论中历史性视野的一个方面。
(4)生活认识论。有学者强调,与近代科学主义认识论不同,现代生活认识论寻求的不仅是结果的统一性,而且是活动、意义或功能的统一性,它要在生活或人的生成基础上将所有这些表达活动统一起来,它的宗旨或目的是要揭示所有这些活动的生活性或作为人的生成样式的特质。生活认识论不仅把认识看作人(即认识者)的生活,而且使认识指向生活,即以更幸福的生活、以人的发展和完善或生成为目标。它不只是拓展传统认识论的范围,更在于改变其性质,即从知识论向人学跃迁,真正体现出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特质。
从上述认识论范式转换的几种探索可以看到,它们都不约而同地突破了传统认识论、知识论等的狭隘视界,强调了认识与主体(人)的社会、历史、文化生活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显然已经触摸或捕捉到了前述哲学观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我们认为,虽然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论域很广泛:它既关注人们对于事实的认知活动和真理问题,也关注事实的价值、意义及其评价和理解问题,不过,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组成部分,认识论不再把认识视为外在于主体(人)及其生活、实践的孤立的认知-信息处理过程,而是把认识理解为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的自我生成过程;它的根本使命也不是以发生学等方式探讨认识的起源和本质,而是要达到人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总体的自我意识,实现人的自我认知、自我理解和自我超越。这种新认识论遵循实践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具有鲜明主体性、实践性、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的认识论。可以预见,随着人们以多种视角展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和当代形态的研究,认识论研究必将继续在多种角度、多个方面和层次上展开,一种彻底摆脱知识论桎梏的合理形态的实践认识论将逐步形成。
三、哲学的价值论转向与价值论自身的开掘
近年来,随着哲学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深化,特别是随着“人学”、“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等讨论的深入,价值论在哲学中的意义日益突出。众所周知,传统哲学,无论是与科学混沌一体的古代哲学,还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包括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都是“拟科学”的。在观察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归纳问题尚待解决、整体主义和历史主义哲学观重新抬头、特别是传统哲学忽视人(主体)和人的实践的缺陷揭示出来之后,哲学的“拟科学梦”逐渐破灭了。这促使哲学重新反思其对象、使命与任务。反思的结果之一,便是价值世界的“发现”:哲学不仅包括说明自然之谜的“宇宙智慧”,而且包括探求社会之迷、求索生活意义的“人生智慧”。直面现时代的一系列价值困境,如经济发展导致的人的“物化”与异化,科技发展(基因技术和克隆人等)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挑战,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加剧,等等。人们发现,这些价值困惑、价值冲突日渐普遍并相互交织,不可能就事论事、孤立地加以解决。在此背景下,一种寻求所有领域价值的共同特性的“一般价值理论”兴起了,哲学的价值维度或“价值论转向”也受到重视。
按照价值论转向的思路,坚持价值论的立场和研究方式,哲学观将出现重大的、革命 性的变化:哲学不仅仅是“世界观”,有关人们的信念、信仰、理想等问题的人生观、 价值观也是其基本内容;价值论与存在论、认识论等一起,构成哲学的基本理论分支; 价值思维成为重要的哲学思维方式,并促使哲学思维实现从客体的、直观的、实体性思 维向实践性、主体性、关系性的思维转变;哲学的使命不仅仅在于追求客观知识,更在 于从人出发,关心人与人类的生存状况和命运,建设一个“为人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世界。
当然,哲学的价值论转向并不认为价值论是哲学的唯一研究对象,并不将价值维度视 为哲学的唯一尺度。事实上,它并不否定一切传统的哲学问题,并不否定存在论(本体 论)、认识论作为哲学基本分支的事实。相反,它只是一种哲学视角和趣味、一种哲学 思维方式的改变。它意味着,要将人和人的社会的历史的价值生活、实践置于哲学思考 的中心地位,从哲学的主体向度或价值维度出发,重新审视和构造哲学。因此,在价值 论转向过程中,如何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上,冲破原来的认知、真理体系,按照事实( 真理)与价值对立统一的思路构造全部哲学,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新课题。
在哲学凸显价值论的同时,价值论自身的研究也在困境中酝酿突破。如前所述,传统哲学是“拟科学”的;按照拟科学的或认识论(知识论)的思路、方法处理价值问题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或者说已经形成了一种基本思维范式。咀嚼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否定价值论的一些极端观点和学说,如情感主义、规定主义等——它们按照科学的可证实原则和意义标准,认为价值不过是情绪、情感、态度、规定的宣泄与表达,价值问题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价值科学是不可能的——还是肯定价值论的观点和学说,如大多数自然主义、直觉主义价值学说,以及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典型的价值论著作和学说,常常都在依照科学认识论(知识论)的思路、方法和理论框架处理价值问题。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既然事实(真理)与价值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如事实[真理]是以对象 、客体为尺度的,其根本特性在于客观性;而价值是以主体[人]为尺度的,其根本特性 在于主体性),因而以之为对象的认识论(知识论)与价值论之间也就存在着深刻的学术 差异。这种区别和差异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地套用知识论、真理论的思路和方法去解决“另类的”价值论问题。
于是,如何把握认识论(知识论)与价值论的差异,寻求恰当的、甚至专属价值论的思路和方法,就成为价值论突破的前提。一些学者以实践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和实践观为基础,立足人的世界本身,立足价值的“主体性”,进行了一些很有意义的探索 。
例如,关于价值的本质,按照价值论的主体性方法,那种视价值为客体(“实体说”)或其属性(“属性说”),或将价值等同于人类的某种精神或心理现象(“观念说”)的观点,就是不能成立的。一些学者在对“需要”等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改造了传统的“关系说”,阐述了一种新型的价值“关系说”。它承认价值是一种关系现象,价值是作为一种特定的“关系态”或“关系质”产生和存在的。但同时又指出,价值并不是纯主观的,它的客观基础是人类实践所特有的主客体关系,是这种关系的基本内容和表现;价值的本质是客体属性同主体尺度之间的某种统一,是世界对人的意义。
又如,对于事关价值论之合法性的休谟问题(从“是”能否导出“应该”、从事实命题能否导出价值命题),在传统的认识论、形式逻辑框架内是无法加以解决的,坚持休谟法则的哲学家们已严谨地论证了这一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学者指出,必须从实践、从主体(人)出发,运用实践的主体的思维方式,通过创造性地总结、提炼生活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沟通事实与价值的各种方式,才有可能。从事实向价值的过渡,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毕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因而,以具体的历史的生活实践为中介,使客体、对象的各种性质、关系、功能、可能性与主体的结构、目的、需要、能力相联系,“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便在主体活动中不断得以沟通。
再如,对于理论上十分混乱的价值观的本质和结构问题,有学者认为,价值观作为人们的价值信念、价值标准和价值理想的综合体系,是主体利益、需要、心理和行为的内心定向系统。作为一定主体(民族、阶级、阶层和个人等)生活实践和文化积淀的产物,其结构必须从主体角度加以界定。如有学者认为,它主要由主体个人的历史方位感、社会秩序信念、社会规范意识、价值实践意识、价值本位意识等构成,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交织,形成主体心目中的“价值坐标系统”,成为人们评价、选择的标准和原则。
价值论是一种具有浓厚生活、实践气息的哲学学说。在讨论、处理各种现实价值问题的过程中,它独特的主体性思路和方法也是富有成效的。例如,对于全球化背景下“普遍价值是否可能?如何可能?”这一热点问题,有学者指出,普遍价值的根据和可能性限 度均在于价值主体,其根据在于各价值主体自身的一致性、统一性,其限度在于各具体 主体的多元化及其独特的利益、需要和能力。在目前世界文化多元化、西方文化占据强 势地位的情况下,必须特别强调,普遍价值的追寻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不断突破既 有限度的过程,合理的普遍价值应该建立在高度发达的主体意识和能力基础之上。目前 有必要更多地关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往、对话、沟通、合作,在理解与宽容原则下,寻 求逐步达成普遍价值之“契约”的途径。再如,在如何看待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价值观念的转型与变革问题上,有学者认为,与改革开放、市场经 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相适应,人们的价值主体意识普遍觉醒,主体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 这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于价值主体意识觉醒、价值主体呈现多元化,社会价值取向必 然从单一化走向多样化、立体化,价值冲突必会日益普遍、激烈,价值评价、导向机制 也必会不断重组、变革。
如果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价值论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哲学基础理论中一个新的分支已经基本确立,那么,目前,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价值论研究都处于一个有待深化、期待突破的时期。如何在理论上、方法上进一步把握价值论的独特性,在哲学新形态的建构中充分体现价值维度,还有赖于学者们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以主体性为中心,依据生活实践的逻辑进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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