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建国50周年经验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社会主义制度论文,周年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综观建国五十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十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之所以能够走上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此时期我们进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乃至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一、我国由实行计划经济转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程
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30年代,曾经在帝国主义包围下建设社会主义的苏联发挥过积极作用。因为它在工业化初期能够集中社会资源,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进行大规模的重点建设,并为尔后的经济和科技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50年代,它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们依靠了正在形成的计划体制,集中全国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重点进行了以苏联援建的156 项工程为主的经济建设,较快地奠定了新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应该说,从当时我们在国际上面临经济禁运、封锁和军事威胁,国内能用于建设的资金、物资又很少的情况下,如果不通过计划体制把这些有限的力量集中在中央手里进行重点建设,那么,一些全局性的紧迫问题就难以解决,工业化的基础部门也搞不起来。
但是,随着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联系日益复杂,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某些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就逐渐暴露出来了,愈来愈不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事实表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来安排,是很难把数以百万计的企业投入产出以及流通活动合理、紧密、及时地衔接起来的。这种计划体制抑制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影响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再加上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后我国出现的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几乎完全排斥市场机制作用的倾向,很快引起了商品短缺、商业网点减少,以及和人民生活相关的各种服务业的迅速萎缩。曾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长期存在的高投入低产出,企业技术进步缓慢、各种产品严重短缺的现象,正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所固有的弊端的集中反映。
应当指出,对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这些弊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是早就有所觉察的。例如,毛泽东早在1956年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就指出,要以苏联经验为鉴,研究“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他认为指令性计划范围不应太广,要给地方和企业以权力,“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跃”,要让企业有点“独立王国”。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陈云等在这个时期也都对经济体制问题作过一些论述。但由于1957年“反‘反冒进’”、1958年“大跃进”的冲击,60年代“文化大革命”的破坏,这些旨在按照经济规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主张都未能得到贯彻,而被群众性政治运动所取代,我国国民经济被引入上面放权就乱,上面收权就死,但又没有其他出路的恶性循环之中。
只是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以后,才真正开始了由实行计划经济转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历程。
首先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镇企业的兴起,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速了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而随着企业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和经营机制的逐步转换,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的流通体制的逐步形成,又促进了物资、劳力、资金、技术、信息在城乡市场的流动,初步显示了市场的作用和活力。正是这种实践基础在有力地推动着我国由实行计划经济转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历程。
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从简政放权起步的。随着放权内容和范围的改变,国民经济运行方式也开始发生变化,市场调节机制逐步形成。
1982年4月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 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原则,以及对不同类型企业分别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改革模式。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4年这个《决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超越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和模式,确立了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以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在总体上实行指导性计划的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和模式;而且它把视野扩展到在企业、政府、价格等有关社会经济运行主体和运行机制的范围内寻找一个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适当的结合点上。 1985年党的代表会议据此对改革模式作出新的概括,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包括三个方面,即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管理体系。
针对着在全面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出现“新旧体制并存状态”以及严重的体制摩擦状况,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改革原则和改革模式作出了新的概括,认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就把市场和计划看作同一层次的范畴,在理论上确认了市场机制作用范围的广泛性,从而带来了改革模式的进一步细化。
1989年6 月邓小平提出“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同年9月江泽民阐发说,这既不是回到“过去那种集中过多, 统得过多的计划体制”,又不是“全面否定计划经济”,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努力创造一种适合中国情况的、把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1989年11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指出“向地方、企业放权让利,以利于搞活经济,是改革;合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健全调控体系,也是改革,而且是更艰巨的改革。”并强调经济改革模式中新确立的调控体系,是一种“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是一种“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市场经济概念作了新的界定,重申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同年6月, 江泽民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第一次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指出建立新经济体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在国家宏观控制下更加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郑重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深刻阐述了这一改革目标的理论原则,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既有计划、又有市场的经济体制,它要“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对此“必须运用计划的方法来处理”。1993年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个立足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综合配套的改革方案。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20年,使这一新经济体制更加成熟、定型。
二、邓小平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于计划和市场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坚实基础
应当指出,早在50年代开始,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就陆续对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进行了改革,并形成了几次大的改革浪潮。它们在扩大企业权限、放松或放开价格管制、鼓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曾经取得过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却未能找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正确途径和有效形式,以致不仅未能摆脱原有的经济困境,而且被商品严重短缺、通货膨胀、外债剧增等新问题所困扰,直到发生1989—1991年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为什么在它们遭到失败的地方,我国却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呢?
根本的原因在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来观察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即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另一方面理直气壮地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地从理论上根本解决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他们所处时代的情况,运用抽象方法预测未来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时,曾经设想在资本主义以后的未来社会里,最终将走向统一的全社会公有制,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也将随之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计划经济。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在后来随着实际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对自己的思想进行补充和新的阐发。早在1891年批判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时,恩格斯就针对纲领草案绪论部分第四段所说:“根源于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本质的无计划性”,敏锐地指出:“这一句需要大加修改”,因为“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么,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 270页。)。过了27年以后,列宁在俄共(布)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为维护关于目前形势的决议而发表的讲话》中,又再次重申“关于资本主义问题的提法,不估计到托拉斯的作用,却说‘资本主义的特点是无计划性’,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尽管“有计划性并不能使工人摆脱奴隶地位,相反地,资本家将更‘有计划地’攫取利润”,但毋庸置疑的是“现在资本主义正直接向它更高的、有计划的形式转变”。(注:《列宁全集》第29卷,第435—436页。)
此后,虽然现实生活不断冲击着“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两种对立的社会制度的基本属性”的观念,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论是苏联,还是中国,无论是列宁、斯大林,还是毛泽东,都未能摆脱这个观念所形成的桎梏。俄共(布)中央在1922年1月12 日通过的决议中指出:“新经济政策容许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同力图复活的资本主义,在通过市场来满足千百万农民需要的基础上实行经济竞赛。”(注:《列宁全集》第4卷,第58页。)但在同时, 列宁仍然认为市场经济在性质上是资本主义的,因为“商品交换和贸易自由就意味着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必然出现”,(注:《列宁全集》第41卷第269页。 )“流转就是贸易自由,就是资本主义”(注:《列宁全集》第41卷第232页。 )。因而,在列宁看来,容许市场存在,只是一种暂时性措施,是“进攻前的退却”,“不愉快的手段”乃至权宜之计。
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在1929年下半年过早地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并提出和实行用仅仅允许消费品进入、并由国家规定商品价格的“有组织市场”去取代“无组织市场”的政策(注:《斯大林全集》第13卷,第185页。)。此后逐渐形成了排斥商品经济的、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在1952年发表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斯大林肯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仍然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必然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不会导致资本主义;价值规律是一个很好的实践的学校,可以教育我们的经济工作人员,等等。斯大林的这些认识无疑是一个进步。但与此同时,斯大林又否认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商品生产单位,否认生产资料也是商品,否认价值规律在生产资料生产领域也起调节作用,把社会主义经济看成带有商品经济外壳的产品经济(注:《斯大林文选》下卷,第581—583、586、 612页。)。这就说明斯大林仍然没有摆脱商品、 市场与社会主义经济相对立的传统观念。
在现实生活的冲击下,毛泽东也对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方面他深深感到社会主义还要搞商品生产,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城乡、工农进行经济联系并为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形式,甚至认为“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注:《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2册,第572页。),并认为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决不能不严格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但在另一方面,在理论上,毛泽东也没有摆脱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把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则等等说成是“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在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时,他又把商品流通、商品形式、价值法则说成是不能一下子破除的资产阶级范畴。因为他认为商品生产有消极作用,可以引出资本主义的鬼,因此要限制它、否定它、提防它,“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注:《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2 册, 第568页。)。正因为这样,毛泽东才在1958年“大跃进”中, 主张限制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支持批这些“资产阶级权利”;在1975年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中,又说社会主义的商品制度货币交换等等和资本主义没有多大差别,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几经尝试、始终未能找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正确途径和有效形式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运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去解除传统观念的束缚。
早在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副总裁吉布尼等人时,就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的高度,去破除给市场经济打上资本主义的烙印,致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敢理直气壮地利用市场经济去发展生产力的偏见。他强调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
在1982年10月的一次讲话中,邓小平又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17页。)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是把市场机制正式引入我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此,邓小平给予了高度评价。
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8—149页。)
在党的十三大之前,邓小平在1987年2月6日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又一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3页。)
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
邓小平在1992年初的南方讲话中,又一次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在我国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拿它与东欧国家为把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而进行的探索相比,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逐步、稳健地确立起来,关键性的原因在于,邓小平始终牢牢抓住从根本上解除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这就势如破竹地、透彻地解决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到底可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到处引起争论、阻碍改革前进的重大问题。反顾东欧国家一些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历经数十年而未获应有成果,关键性的原因就在于他们虽然反复论证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市场调节,以及把它和计划调控结合起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却始终没有抓住破除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隶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观念的束缚这个根本问题,以致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有人出来批判“市场社会主义”的时候,就把他们的探索吹个精光。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
社会主义市场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的市场经济,它和资本主义经济既有一致之处,又有原则的区别。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致之处在于,市场经济都以企业为法人主体,自主地决策、经营和自负盈亏,让产品、资金和劳动等生产要素依据价格成本自由流动,并通过市场信号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的原则区别,则在于它是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首先表现在它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并在多种经济的共同发展中,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邓小平曾多次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我们在改革中要“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江泽民也指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与此同时,国家又“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第19—20页。)我国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点不仅构成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西方国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区别,也构成了我国同苏联东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明显区别,同时,它还打破了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的传统偏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市场经济,仅限于资源配置方式,只是在经济运行机制的层次上推进市场经济,而不是也不能追求私有化,否则不仅不能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还必然像苏联、东欧国家转轨那样招致社会混乱、经济下降乃至倒退到资本主义的严重恶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结合,首先表现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与计划两种手段的长处,把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在资源配置方面,现代市场经济比传统的计划经济更为有效。因此,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市场经济;但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又有其固有缺陷,不仅市场结构本身难以达到完全竞争和提供完全信息,而且市场调节本身还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特征,仅靠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转,是难以避免周期性危机,难以实现长期经济稳定,难以应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对未来重大挑战的。为此,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市场经济的时候,又必须有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计划调控,来干预市场的运行,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所作《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中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单纯强调这一面、轻视或忽视另一面,都不利于改革和发展大业。”(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第17页。)
还应看到与市场经济相联结的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和资本主义的政府干预之类的计划相比,无论在调节内容的范围上,还是在计划实现的方式上,又是有原则区别的。因为社会主义国家能够自觉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可能使计划有效地发挥作用,如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的中长期计划,集中资金从事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而仅靠市场调节不易进行的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行产业政策,积极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运用国家力量支持重点产业的优先发展,发展基础科学、尖端科学研究,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协作攻关。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17页。)。 和市场经济相联结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这种优越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要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去防止和克服市场本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得到进一步发挥的同时,市场经济所包含的利益驱动机制和自发性,又易于诱使人们在追逐物质利益时,采用种种手段去损害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易于造成人们之间贫富差距的扩大,从而与社会主义原则背道而驰。为此,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特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利益观”,在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的同时,又引导人们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以防止和克服人们只顾竞争、自主、效率、先富、经济效益,而无视协作、监督、公平、扶贫、社会效益,我们提倡把这种种关系的两个侧面结合起来,反对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这样,我们就可以把社会主义原则深入贯串到市场经济领域中去,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使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成为一整块钢铁铸成的那种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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