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现状及平衡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辅导员论文,现状及论文,冲突论文,高校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2)09-0151-03
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工作家庭冲突的研究成为热点。Greenhaus认为工作家庭冲突是来自于工作和家庭领域的角色压力引起的角色间冲突,在某些方面是互不相容的。因工作方面的要求而产生的工作家庭冲突为工作—家庭冲突(work—conflict—family,简称WCF),因家庭方面的需要而产生的工作家庭冲突为家庭—工作冲突(family—conflict—work,简称FCW)。工作家庭冲突有基于时间的冲突、基于压力的冲突和基于行为的冲突三种形式。[1](p76-88)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由于辅导员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为了扎实细致地做好学生工作,必须结合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规律来开展,因此辅导员除正常工作时间外还需要利用学生的课外时间、其中大部分也是辅导员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开展工作,再与当前学生工作的复杂性叠加,导致辅导员工作呈现出时间长、压力大、任务多等特点,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明显减少,容易产生工作家庭冲突。因此进行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家庭冲突现状研究,对稳定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被试主要选取自湖北省各类型高校的专职辅导员,问卷采取匿名方式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45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426份,有效回收率为94.7%。有效样本的人口学特征:男40.0%,女60.0%;专科1.2%,本科48.5%,硕士49.4%,博士0.9%;25岁以下28.8%,26—30岁50.6%,31—35岁14.1%,36岁以上6.6%;未婚未恋爱25.2%,未婚已恋爱31.8%,已婚42.0%,离异0.9%。有效样本所在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16.8%,省属本科院校22.7%,独立学院28.0%,高职高专32.5%。
2.研究工具。
高校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的测量工具采用的是Carlson等研制的“工作家庭冲突量表”,[2](p249-276)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问卷包括两个维度:一是工作干扰家庭,即工作—家庭冲突,指员工的工作要求对他(她)家庭责任产生的冲突程度;二是家庭干扰工作,即家庭—工作冲突,指员工的家庭要求对工作责任产生的冲突程度。采用Likert 5分等级量表。1代表“非常反对”,2代表“反对”,3代表“中立”,4代表“同意”,5代表“非常同意”,所有条目评分均为正向得分,即得分越高,冲突程度越强。数据的统计分析工具为SPSS17.0。
三、研究结论
1.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较高,主要表现为工作—家庭冲突。
根据“工作家庭冲突量表”的Likert 5分等级量表反应方式中“3”表示中立,“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分量表各9题,因此设定27为同意和反对的性质分界值即存在冲突与否的分界值,大于27表示存在冲突,小于27表示无冲突。将被试在问卷“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两个方向的总得分均值与分界值27比较,结果显示见表1:
被试在“工作—家庭冲突”方向的总得分均值(30.0964)显著大于分界值27,而在“家庭—工作冲突”方向的总得分均值(23.1022)显著小于分界值27,表明在统计学上辅导员存在工作—家庭冲突,不存在家庭—工作冲突。为了进一步了解两种冲突的统计学差异,又对总得分均值大于27的被试人数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总得分均值大于27的被试中,“工作—家庭冲突”方向有289人,占总人数的67.84%,“家庭—工作冲突”方向有57人,占总人数的13.38%,可见高校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主要表现为工作—家庭冲突。
2.辅导员基于时间、压力和行为的工作—家庭冲突都存在。
“工作家庭冲突量表”中“基于时间的工作—家庭冲突”(TWCF)、“基于压力的工作—家庭冲突”(SWCF)和“基于行为的工作—家庭冲突”(BWCF)各3题,因此设定9为同意和反对的性质分界值,大于9表示存在冲突,小于9表示不存在冲突。将被试在时间、压力和行为三个维度的工作—家庭冲突的各自总得分均值与分界值9进行比较,结果显示(见表1):“基于时间的工作—家庭冲突”(TWCF)总得分均值为10.5626,“基于压力的工作—家庭冲突”(SWCF)总得分均值为10.0190,“基于行为的工作—家庭冲突”(BWCF)总得分均值为9.5118,均大于分界值9,由此可见我国高校辅导员在时间、压力和行为方面都存在工作—家庭冲突。
3.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存在显著差异的变量。
单因素方差分析表明(见表2),高校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在“性别”、“收入水平”、“学校类别”(P>0.05)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在以下因素上存在显著差异:
(1)在“年龄”(P<0.01)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由“均值(即M值)”可以看出年龄低于25岁的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程度最低,31—35岁辅导员工作—家庭冲突程度最高,25—35岁呈上升趋势,36岁以后又有所降低,但仍高于31岁以前的年龄。
(2)在“文化程度”(P<0.01)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由于被试中专科5人、博士4人,被试数太少,因此仅对本科和硕士学历的被试进行了分析。由“均值”可以看出硕士学历辅导员的工作—家庭冲突显著高于本科学历辅导员。
(3)在“婚姻状况”(P<0.01)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被试中离异仅4人,被试太少,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离异的被试进行分析。由“均值”可以看出从未婚未恋爱、未婚已恋爱至已婚,工作—家庭冲突逐步上升。
(4)在“周工作量”(即工作时间)(P<0.001)上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由“均值”可以看出随着周工作量的增加,工作—家庭冲突逐步上升。
(5)在“工作年限”(P<0.01)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对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计为“0年”,由“均值”可以看出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长,工作—家庭冲突逐步上升。
四、原因探析
1.工作家庭的世俗边界被打破,时间向工作边界内偏移。
工作家庭边界理论认为,边界是对工作或家庭范围的界定,是与范围相关的行为的起始点。边界一般分为三种主要形式:物理的、世俗的和心理上的。物理的边界,定义了与范围相关的行为在哪里发生;世俗上的边界,划分出什么时候工作结束,什么时候承担家庭责任;心理上的边界,是由个体创造的规则以指导他们思考模式、行为模式以及适应于某一特定范围的情感。[3](p55-59)人们每天在工作和家庭两个范围内转移,边界跨越者与这个范围以及与其中的成员之间的关系会受到影响,工作家庭平衡可能被打破,产生工作家庭冲突。根据高校工作的特点,辅导员的工作和家庭的物理边界比较确定,它不同于有些行业或企业的工作与家庭物理边界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基于组织的要求和辅导员的职业责任,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时间不能仅局限于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必须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规律相适应,才能开展好学生工作,如开班团会、干部会、学生谈话以及组织或参加学生的集体活动等。因此辅导员只好利用中午、晚上和双休日等大量休息时间开展在八小时工作制内不能开展的工作,需要承担的部分家庭责任被工作责任取代。辅导员工作与家庭的基于时间的世俗边界因此常常被打破,辅导员心理上的边界向工作倾斜,导致工作边界扩大,而家庭边界被较大程度地缩小。随着周工作量的增加,工作对家庭的冲突也愈明显。繁重的工作负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导致辅导员回家后身心疲惫、情绪低落,再叠加上投入家庭时间少,容易导致辅导员与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影响家庭成员关系。因此辅导员存在基于时间和压力的工作—家庭冲突。
2.工作角色与家庭角色冲突,家庭角色责任被迫部分放弃。
社会角色理论认为,个人在角色扮演过程中会发生角色冲突,即角色扮演者在角色扮演情境中在心理上、行为上的不适应、不协调状态。角色冲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角色间冲突和角色内冲突。其中角色间冲突,是指同一角色丛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角色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角色冲突。角色冲突的最终表现为角色行为。[4](P40-41)在日常生活的不同时段,辅导员需要扮演工作角色和家庭角色。而休息时间也正应该是辅导员像其他教师一样在家里承担家庭角色,如做家务、照顾子女、照顾老人等,但因工作原因无暇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家庭中,导致在时间和行为上工作角色与家庭角色冲突,家庭角色被迫部分放弃,由此带来工作对家庭冲突。
截至2011年4月,湖北省高校专职辅导员6664人,学历结构为:专科及以下占3.3%,本科占58.3%,研究生占38.4%:年龄结构为:21—30岁占58.4%,31—40岁占25.2%,41—50岁占11.8%,50岁以上占4.6%。[5](p181)可见,辅导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正逐步趋向合理,但仍偏年轻,学历结构也有待进一步改善。从辅导员队伍现状来看学历越高一般年龄越大,工作年限越长年龄也越大,因此更多研究生学历或工作年限长的辅导员除工作角色外,既要扮演子女角色,还会扮演恋人、丈夫(妻子)或父母的角色,家庭角色对辅导员的要求越来越多,因此在“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和“婚姻状况”四个变量上,工作对家庭的冲突差异显著,它们之间也得到了相互验证。由于不同角色间的任务不同,采取的应对方法也不相同,因此基于行为的工作—家庭冲突必然存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念虽已经改变,女性仍承担者较重的家庭角色,因此在“性别”变量上虽没有显著差异,但女性工作对家庭的冲突略高于男性。
五、平衡对策
1,组织干预策略。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政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明确指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高校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主动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学校应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对辅导员在政策和待遇上给予适当倾斜,使辅导员成为学校其他人员向往的“职业”,要着力解决辅导员配备严重缺编的问题,避免辅导员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减轻工作对家庭的冲突。
二是广泛开展家庭关怀。通过家庭走访、节日慰问、家庭聚会、集体旅游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辅导员家庭进行关怀,既可以了解家庭遇到的困难并帮助解决,增进家庭成员对辅导员工作的理解,使家庭成员获得组织依靠感,又可以促进家庭成员和辅导员工作范围内成员的相互理解和认识,明确辅导员或家庭成员在另一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使辅导员得到家庭的更大支持,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工作的源动力和创造性。学校也可以通过增强辅导员工作时间弹性的方式,使辅导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更多灵活时间处理家庭事务,减轻工作对家庭的冲突。
三是积极提供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设立教职工咨询服务中心,向辅导员提供家庭问题和工作压力排解的咨询服务或心理辅导,以帮助辅导员缓解精神压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案。对辅导员进行职业生涯辅导,使其快速适应职业,及时解决其职业生涯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其职业发展的道路上顺利发展。
2.个人应对策略。
一是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员应认真学习学校的人事政策,熟悉辅导员的职业发展目标与发展路径,为自己做好详细、客观、可行的职业生涯规划。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家庭因素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回避或应对家庭对工作的冲突或工作对家庭的冲突。在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阶段,要能够有选择性地放弃部分家庭职责,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中,为自己谋求更高的职业发展空间。跨上更高的职业发展阶段后,既提高了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力,又可以将工作角色适当向家庭角色偏移,弥补对家庭投入的不足。
二是科学管理工作时间。各班级课程安排不同,课余时间也不尽相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统一时间难度比较大。为了减少在时间上工作对家庭的冲突,辅导员既要学会将时间合零为整,又要能化整为零。如遇到自己日常工作繁忙,又需要面向全体学生布置工作或安排活动时,可以利用学生课余和自己休息相交叉的时间召开全院(系)或年级学生大会,节约自己的时间;如果自己日常工作比较轻松时,可以化整为零,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和自己工作交叉时间采取小型多次的方式落实任务。对于个体性学生思想工作,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来完成,如在家里通过电子邮件或QQ等进行交流。
三是辅导员间相互支持。作为同一院(系)的辅导员,在工作上即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和支持。当某位辅导员工作与家庭发生冲突时,其他的辅导员能积极帮助或代替其开展工作,及时补位。辅导员之间还可以定期开展交流,彼此介绍工作经验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了解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互相帮助解决,减轻基于压力和行为上的工作对家庭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