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区:中国城市化的新阶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新阶段论文,市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口日益向城镇集中,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大城市的发展更为迅速,城市经济实力和辐射扩散能力大大增强,地域范围不断扩张,与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并出现了都市区这种新的城市形态。与一般的城市概念相比较,都市区是特指那些集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扩散发展具有相当规模,并开始由集聚为主阶段转向扩散为主阶段的大城市区域。都市区在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是城市面向未来的发展目标和重要空间形式,承担着带动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作用,并为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供相应的发展空间和条件。进入新的世纪,中国面临城市化进程的跨越,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产业跨越发展相对应,中国也处于以都市区化带动城市化的新城市时代,都市区将成为中国区域发展的基本组织单元和城市化的重要模式。
一、中国都市区的出现
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城市化过程中,当扩散作用强于集聚作用并占主导地位时,城市要素和职能开始由城市中心向外围移动和扩散。在郊区化阶段,城市性用地由中心向外不断扩大,原先受农业支配的非城市地域逐渐转化为非农产业为主的城市地域。与此同时,中心城与外围地区在经济社会方面的相互作用越来越强烈,功能联系越来越紧密,从而形成由中心城和外围地区共同组成并以中心城为核心的新的城市空间形态——都市区。约翰·弗里德曼认为,都市区是具有更广义性的城市,一个都市区是由一个核心城市和环绕在四周的“城市场”(Urban Field)构成。按照弗氏的观点,城市场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理想的城市空间形式,是由完善的社会经济联系网络深化成的有着相对低密度的、广阔的多中心区域结构。城市场包括了大多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空间,在通常的情况下,大都市的场域可以延仲至离核心城市数十公里以外的范围,形成一个核心城市得以扩张的空间,都市区也因此而成为一个整合的功能性或经济性的空间,囊括了实现城市机能良好运作所不可或缺的种种设施。毋庸置疑,世界上绝大多数大城市的行政辖区都包括郊区,这些外围郊区与中心城市一起构成一个共同的人口密集地区。但是,只有当这个大的人口核心与其外围郊区形成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时,才能称之为都市区。简言之,都市区是城市发展的一种高级状态,是具有影响力的中心城市与郊区城镇之间共同组成紧密关系的人口密集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有了长足发展,城市经济实力和辐射影响力大大增强,地域范围不断扩张,与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出现了类似西方国家都市区的新的城市空间形式,标志着我国城市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这一城市空间形态在我国出现较晚,因此,对这类城市区域的概念、名称、界定标准等都不规范,一般是引用国外文献中“Metropolitan Area”这一名词,但译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大城市区”、“大城市地区”、“都市区”、“大都市区”、“都会区”、“都市圈”等。其它的相关概念还有“城市密集地区”、“城市集聚区”、“城市群”、“城市带”“大城市带”“大都市带”等,而且这些名词经常混用,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和确上的歧义。在政府部门制定的城市发展战略中,也不管城市发展的实际如何,城市是否真正由传统的单一城市空间格局发展到城市和地区共融形成的城市区域格局,一概称之为“都市区”、“大都市区”,以提升城市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在我国尽快开展对都市区的研究和规划管理是十分必要而迫切的任务。
中国都市区的快速发展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根据预测,未来20年我国城市机动化将有一个大的发展,机动化一方面将极大地扩展城市功能地域范围,促进在通勤范围内(一般认为是1小时或45分钟)形成城镇群体组合的城市;另一方面,通过城市功能地域的交融,将极大地改变传统的城市与城市及城市与郊区的关系,城市功能的网络化与郊区的城市化趋势将日益明显,都市区的发展将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新潮流。(2)中国乡村有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发达国家的人口密度,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巨大的人口数量导致了城乡劳动力的同时过剩,因此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必须坚持走一条城乡共同发展的双轨型城市化道路,在大中城市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动小城镇的发展,实现乡村地区的非农化与城镇化。当前,大中城市拉动型的城市化模式已得到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认同,但目前普遍重视城市物质形态的建设,而对城市的功能和地域的扩展重视不够,通过都市区这种有效的空间组织形式可以促进城乡之间功能上的衔接和融合。(3)在我国大城市中,建成区的外围都存在着大量难以明确划分的灰色区域,这里非农化水平较高,围绕中心城市存在着城乡间密切联系的产品、服务、资金、信息、通勤等的双向联系。同时,大城市郊区是城市发展的集聚力量和扩散力量汇合的场所,来自城市和乡村发展的自上和自下的力量相汇合,使得城乡交接和市县交接的区域成为经济增长最为活跃的地区;但同时也是管理最为薄弱的地区,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暴露出严重的问题。因此,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寻求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已经成为城市研究者的共识,都市区的建立形成了具有有限行政权力的“都市联盟”,有利于满足城乡结合部管理的需要。
二、中国都市区概念的建立及界定标准
随着我国城市地域形态的新变化,国内学者开始探讨城市地域概念的重新界定。一般而言,城市地域概念包括三种类型,即行政地域、实体地域和功能地域。城市行政地域伴随着城市建制的设立就已明确划定,实体地域是准确反映城市实体规模的概念,功能地域则是体现城市人口居住、就业、购物、医疗、游憩等基本功能的地域范围。这三个概念各有其用途,缺一不可。我国城市行政范围是非常明确的,主要分为市区和市域二个层次,目前我国几乎所有城市统计数据均是根据行政地域范围进行的,但是由于城市行政范围往往与城市功能地域不相吻合,不能确切地反映城市功能的作用,因而给城市统计、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一些学者从日本都市圈的概念中得到启示,提出了中国的都市圈划分方案。杨建荣(1995)[1]在“论中国崛起世界级大城市的条件与构想”一文中,认为都市圈是中国城市化最有效率、最切合实际的模式,并提出了中国建立八大都市圈的战略构想。王建(1996)[2]对都市圈这种空间组织形式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提出到2010年在中国建立“九大都市圈”的设想。在城市规划界,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首次引入都市圈概念。随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1998~2020)使用了都市圈的概念,提出在全省建设南京、苏锡常、徐州3大都市圈的设想。邹军(2002)[3]等提出江苏省的都市圈界定标准为:中心城市(城市区域)人口规模在100万人以上,且邻近有50万人以上的城市;中心城市(城市区域)CDB中心度>45%;中心城市(城市区域)具有跨越省际的城市功能;外围地区到中心城市(城市区域)的通勤率不小于其本身人口的15%。以上关于都市圈的含义实质上相当于城市经济区或城市群,而与都市区的含义有较大差别,其空间范围比都市区要大得多。
1987年,周一星在借鉴西方国家都市区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中国城市功能地域——“城市经济统计区”的设想。[4]2000年,周一星等正式提出了中国都市区的界定方案,认为凡城市实体地域内非农业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地级市可视为中心市,有资格设立都市区,而都市区外围县(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全县(或县级市)的GDP中来自非农产业的部分在75%以上;(2)全县(或县级市)社会劳动力总量中从事非农业经济活动的占60%以上。[5]这一方案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特点,是对中国都市区概念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探索,并在京津唐地区、辽中南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作了实证研究。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存在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外围地区非农化水平指标来界定都市区范围是可行的,75%以上的非农产值比重也比较恰当,但非农劳动力比重指标则值得商榷,其原因是现行统计口径仍把大量亦工亦农的农村劳动力或实际上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统计为农业劳动力。同时,数量日增的外来劳动力绝大部分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他们创造的产值已在统计数字中反映出来,但他们作为非农劳动力却未能从统计数字中反映出来。因此,可以考虑以城镇人口比重指标来代替非农业劳动力比重指标。城镇人口比重数据统计准确,容易获得,而且城市化水平和非农化水平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建议以城镇人口比重在40%以上作为都市区外围县(市)的界定标准之一。关于都市区中心市的人口规模,以市区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为宜,因为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密度高,大、中城市数量多,如2000年中国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达到311个,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也有94座。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育程度并不高,绝大多数城市仍处于以向心集聚为主的发展阶段,20~50万之间的中等城市更表现为强烈的向心集聚,城市形态多为集中块状结构,城市边缘组团和卫星城发育不明显,并未形成一个包括周边地区的城市化区域,不具备都市区的基本特征。按照我国城市规模分级,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才称为大城市,那么以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为核心来组建都市区才顺理成章,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如果再进一步细分,可将中心城市人口在50~100万之间的称为都市区;中心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称大都市区;由2个或2个以上相邻的大城市构成的都市区称为联合都市区。
总之,要建立公认的、比较完善的中国都市区界定方案,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反观西方国家都市区的概念都是在官方定义的基础上,经过长期反复修改逐渐完善的。[6]因此,建议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如国家统计局或建设部)尽快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尽早确定和推广。
三、中国都市区的形成机制
(一)城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用地不断扩张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经济出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然后重点转向城市,特别是在城市土地使用、户籍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对外开放政策的带动下,我国大城市更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变。首先是城市经济快速增长,城市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城市经济功能日益优化,很多原来“工业生产型”城市已转变为多功能的地域中心城市。城市的商贸、交通、金融、信息、文化娱乐、旅游等设施大量增加,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地域经济网络初步形成,城乡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与此相适应的是,城市建设发展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建设活动由过去单一的国家计划投资转化为国家、集体、个人、外商等多元化投资格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城市建设面貌日新月异。随着城市经济的增长,城市用地也不断扩张,大批成片的居住区、工业园区、各类开发区等新区在城市边缘地带崛起,部分大城市的卫星城镇也迅速发展。1999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1525km[2],比1985年的9386km[2]增加了12139km[2],增长幅度达129.3%。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大城市空间扩张出现进一步加快的趋势,其共同特点是大规模的新城区建设和城市重心的转移,如广州、杭州、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都在积极开辟新区,建设都市区。
(二)大城市郊区化现象开始显现
随着我国大城市人口和经济的不断集聚,城市中心区已出现十分拥挤的局面,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大城市病”现象日益明显。于是,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中心区人口和产业开始大量向郊区迁移,即开始出现郊区化现象,如北京、上海、沈阳、大连、广州、杭州等。我国城市的郊区化与西方的郊区化有明显的不同,表现在郊区的发展与中心区的繁荣并存;中心区人口的减少与整个都市区人口的增加并存;部分大城市的郊区化与绝大多数城市的集中型城市化并存。我国的郊区化不仅没有造成中心区的停滞或衰退现象,反而使中心区更加繁荣,中心区的经济职能在不断加强,其原因是:首先,我国城市发展总体上仍处在集聚发展阶段,中心区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依然是城市经济活动的核心;其次,经过CBD优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以及城市用地“退二进三”的调整,原有的市中心工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污染较大的工业搬迁至郊区,而向心性很强的商业、金融、办公等第三产业集结于市中心,加强了中心城市的现代化功能;第三,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城市建设资金有了着落,大量资金投入内城改建,使市中心区获得了生机,从而变得欣欣向荣;最后,我国郊区化过程中迁出去的主要是工薪阶层,中心区仍然是富裕阶层的首选区位,富裕人士聚居市中心,从而使各种经济活动特别是商业、休闲娱乐业蓬勃发展。但从对城市空间演变的影响来看,我国部分大城市的郊区化对分散中心区的部分功能、引导城市空间的合理拓展、促进都市区的形成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乡村城市化的作用
乡村城市化是由我国城市二元经济结构的国情所决定的。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农村经济不发达,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我国城乡、工农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形成了对农业劳动力的巨大拉力。而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人口迁移、乡镇企业、小城镇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的变化,使得这两股力量同时发挥作用,大大促进了农村地区非农化、城镇化进程。1984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出台,“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小城镇。同年,还颁布了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新政策和新的设镇标准,使得乡镇企业在全国蓬勃兴起,大批小城镇得以恢复和新建,城镇人口大增。乡镇企业发展为小城镇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城镇结构、规模、功能发生了深刻变化。相应地,具有一定规模的小城镇又为乡镇企业提供了更好的集聚条件,为中心城市经济扩散提供了吸纳的空间,也为乡村经济提供了良好的综合服务。与此同时,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还往往依托于区域中心城市,就近取得技术、人才、信息的支持以及生产上的分工协作,从而使得小城镇和周围农村地区与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密切,最终促进都市区的形成。
(四)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了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我国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对都市区形成影响最大的当属市管县体制的普遍实施。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1983年开始在全国施行。到1994年底,全国除海南、台湾以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试行了市管县体制,共有192个市领导741个县、31个自治县和9个旗、2个特区,另代管240个县级市。领导县的市占直辖市、地级市总数的比例达到93.8%。市管县体制的实施尽管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市、县利益冲突、中心城市实力不足等,但总的来看,市管县体制在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城乡之间的统筹规划、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合理配置生产力、促进城乡之间社会经济联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都市区的形成起到了推动和催化效应。此外,其他有关城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措施如“县改市”、“县改区”、“市改区”、“乡改镇”、“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地级市升格为副省级市”等也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扩大了城市的地域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都市区的形成。
(五)企业的空间行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企业具有更多的自主权,企业的选址也更加自由、更加适应市场需要,企业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也日益凸现。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传统的决定经济集聚的作用降低了,城市发展产生了新的动力,出现了“生产转包”这一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城市发展形式。“生产转包”是指企业分解生产活动,把部分加工生产向外转移,给同行业的别的独立厂家去生产。在“生产转包”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结构变化中最为显著的是:公司总部、研究与设计机构以及管理人员与专业人才多在中心城市,而大量的分厂或占地多、技术含量低的简单的加工组装企业则分布在次级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加快了城市空间的外延扩张,促进了周围地区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以生产联系为纽带,许多个同类企业、与之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的服务业高密度地聚集在一起,形成所谓的产业集群(Cluster)。产业集群对城市空间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经济和市场力量对城市行政界限的冲击,使城市空间“经济流”、“市场流”的作用日益增强,城市间的功能组织成为一种由市场力量主导的“网络联系”,形成以生产联系为主的城镇网络,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同时,由于城市空间拓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也要求城市在空间发展上作出相应的变化。
四、结语
都市区是城市发展的一种高级状态,是具有影响力的中心城市与郊区城镇之间共同组成紧密关系的人口密集区。都市区空间组织的形成和演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国家区域政策积极引导的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的快速发展,大城市将突破原有的空间结构尺度,都市区作为新的经济体系中的空间地域单元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国都市区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形成的,城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都市区形成的根本动力。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都市区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股力量交织作用下的产物,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大规模的开发区建设、及时的行政区划调整和适当的城市规划引导加快了这两种力量的结合,从而导致中国都市区的形成。都市区的出现对我国传统的城市发展战略提出了挑战,也对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都市区的发展需要相当多的资源来保证其有效运行,促进其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达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更好地发挥其对区域社会经济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都市区的概念、界定标准、空间演变规律、规划调控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引导其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