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的张力与挣扎:基变视角的农村社会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村庄论文,视角论文,农村论文,张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3969/J.ISSN.1674-1471.2001.01.006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471(2011)01-0028-04
修回:2010-12-07
在我国,“三农”问题正如李昌平所言,“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1]。面对严峻的形势,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聚焦“三农”问题,学术界更给予了大量的关注。然而,可否运用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理论视角观察“三农”问题,可否使用社会工作的独特方法和技巧介入“三农”问题,尤其是对后税费时期出现的农村问题的历史脉络和现实情境深入分析,为“三农”研究和农村发展贡献智慧,为解决中国农村问题提供一种新思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通过对农村社区进行调查,探究了村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张力与挣扎,然后运用基变社会工作研究框架和思路,在优势和基变视角下,发现及重新肯定村民能力、天赋、智慧、求生技能及志向,以及社区的共同财产和资源,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激发个人的乐观情绪、希望和动机,改变其原有社会生活的根基或基础,使当地民众成为农村发展的真正主体,以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工作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的目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运用基变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尝试介入农村社区问题,特别是在后税费时期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张力与挣扎,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也是需要实践的行动领域。
一、基变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一个研究框架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基变社会工作不仅进一步张扬了社会工作的本质,即社会工作既是一种政治实践,又是一种道德实践,而且创造了一种社会工作的新型方法途径。其超越了传统的以纠正或矫正问题为导向的社会工作方法倾向,走出了“修修补补的守成或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工作”的困境。“基变”的含义是指从基本上改变某些人受政策或行动所揭示或者激发个人及社会生活的根基或基础。基变社会工作是指从社会结构上更加清晰地理解生活世界,并形成一套精密的政治哲学,借此付诸行动,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因此,基变社会工作不是一个实施领域和技巧,而是一种与传统社会工作对立的途径,是一种理念[2]。与相对于传统的社会工作,基变社会工作强调对人的解放,主张解放性,要求社会工作者帮助工作对象提升自尊,动员工作对象依靠自己的力量(天才、知识、能力和资源)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标和愿望。因此,基变社会工作强调发展应重视能力建设,换言之,就是将工作对象视为积极的能动主体,通过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使“他们的声音被听到,需要得到满足,不公平受到重视,从而实现他们的梦想”[3]。
在农村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如果仍然将农村问题归结为诸如农村人口素质低下(教育落后等)、自然资源匮乏(耕地不足等)、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等)、农业技术落后(传统耕作等)等因素上,就会将服务对象问题化,对服务对象“具有蚕食效应,重复的次数多了之后,就改变了案主自己对自己的看法和周围人对他们的看法。长远来看,这些变化融入了个人对他们的自我认同(越来越没有自信心)”[4]。而以基变社会工作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把村民定位拥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群体,尊重他们具有的乡土知识和技能,认为发展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在这里,能力建设是一种对待生活和发展的态度、培育批判精神的过程,而不只是学习先进地区的技术,它深深地根植于社区文化和地方性知识中。通过增强村庄中人们的能力,社会工作者和村民的共同努力解决社区问题,而不是仅仅依赖政府的拨款、救济、单纯的技术移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外源性措施。
“一般来说社区的能力存在于人们所掌握的知识、技术、物质财富、价值观和他们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生活信念与目的追求中,它表现为人们利用各种资源服务于个体目的的能力”[5]。而张和清认为有两种能力需要我们注意:一是在现代变迁和主流知识的建构中被逐步消解的村民本身就有的潜能和地方性知识;二是在现有能力基础之上建设新的能力[6]。因此,在能力建设过程中需要把参与式发展的理念融入社区发展,充分发挥村民主人翁的精神,让他们主动参与社区事务,让他们自主决定自己需要做哪些事情,社会工作者只是资源的协调者、策动者、社会支持网络、联系人,而不是要“亲自”为他们做事情。这样有助于村民更好地解决问题。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切忌把参与式理念仅仅作为一种搜集讯息、记录图像和分析的工具,导致对培训手册的照本宣科。
此外,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并不是说社区能力建设在孤立的环境中发展,绝对排斥外来的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也要注意内源与外源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能力建设要求必须与村民“同行”,既不能摆出“专家”的架子,也不能刻意“矮化”自己。当然,能力建设有可能走向其反面——依赖,所以社会工作者如何恰当的退出也需要认真的思考。总之,基变社会工作强调以内源为中心的能力建设,关键是村民主动地参与农村事务,强调发展中核心是能力的发展,并通过社区能力建设为社区发展培育内源动力,这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后税费时期农村发展的张力与挣扎
“张力”一词原本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意指受到拉力作用时,物体内部任一截面两侧存在的相互牵引的力量,这里“张力”指有机整体中矛盾冲突而又平和共处和相互构成的辩证关系。“挣扎”意指用力在夹缝中生存。笔者用这两个概念来说明后税费时期我国农村发展的现实状况。在免征农业税后,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世界”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农村居民与基层政府的互动多以“非正式运作”代替正式制度、关系的运作;二是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新型贫困”,即以贫富之间财富占有悬殊和收入差别不断扩大为特征的“丰裕中的贫困”发展起来[7]。由此看来,中国农村发展面对的张力是村民处理权力关系时在国家—社会层面所呈现的“非正式规则”机制,面对的挣扎是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新型贫困”。其中蕴含的是权力关系和农村发展是中国农村社会工作面对的核心问题。
(一)村庄发展的张力:非正式运作机制
“非正式运作”的运用使得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得到认可,特别是获得了与国家的对话权。在正式的制度框架范围之外存在的非正式运作的方式,使得社会政策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地扭曲、变形,使得铁板一块的格局不复存在。面对硬性的正式社会关系与制度,农村社会中的人们总是能运用各种策略——逃避、变通、宣泄、退出、表达等使问题得以解决。在正式制度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他们在架空既有的制度安排,而用“非正式运作”代替正式制度、关系的运作。据笔者在L村的调查发现,现在的农村居民经常会运用一些非正式运作机制来“对抗”政府的政策,和管理部门进行博弈。
L村集位于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百年老集,逢农历二、七为集。周围农村社区居民大都会利用逢集的时间该集市赶集。L村集市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规定因管理开支等需要,需要对经营业主(大多为周边农村社区居民)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摊位管理费、卫生费等),收取的标准是每个摊位(2m)600元/季度,但是,这一收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笔者在对L村集市100位经营业主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管理部门人员不是按照实际测量的摊位进行管理,而是估计一个约数,经营业主有时也“谎报”摊位面积。对于相同的摊位面积,有些经营业主缴纳600元/季度,还有的缴纳400元/季度,更有甚者不用缴纳费用的,很多经营业主向笔者反映了这一情况。此外,许多小摊位的经营者按集缴纳管理费,摊位管理费为10元/集,卫生费为10元/集,而拥有大摊位的管理者通常按照按年缴纳的方式缴纳管理费,即使摊位面积相同的所缴纳的管理费用也不同,其中在我们调查的100位经营者中,有25位经营者的摊位长度为4m,但是,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每年缴纳的管理费不尽相同,最多的缴纳4800元/年,最少的缴纳3500元/年,相差1300元。在访谈中,笔者也了解到一些小摊位的经营者往往采用偷费、漏费的方式“对抗”管理人员的收费,这一策略往往也起到所谓“较好”的效果,有时,基层管理人员也会利用一些变通的手法使政策得以落实。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政策被“架空”了。
作为经营业主的村民之所以能够“变弱为强”居于局部强势,是因为他们恰到好处地运用了两件“武器”:一是村民的法不责众、竞相攀比的“搭便车”心理和行为。用耍无赖的方式牺牲自己的脸面来诱导社会的同情,最终造成基层政府对行为的默认。二是以“弱者的武器”无视社会的规则,公开的违规表达弱者对社会游戏规则的不合作。这些非正式规则机制使得原本在“乡政村治”下代表国家的管理部门干部和代表个人的农民间的干群关系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方面使得乡村社会不再是一潭死水,具有了发展的活力与空间,另一方面,也往往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国家合法性在乡村出现危机,对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很大的侵蚀作用。
(二)村庄发展的挣扎:新型贫困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许多农村已完成了从“糊口经济”到“物质的丰裕”的转变,然而在现代化的意识形态里,农村是先进地区行使文化霸权的对象,他们通常用自己的话语体系去解构农村的文化和价值观,村民只能是发展的客体,而不能是主体,在各种原因下,大量农村出现“丰裕中的贫困”。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农村的新型贫困[8]。这种忽视农业市场信息的畅通、农村社会资源与支持网络的建立、政策的执行中的公正、农村生活价值观发扬和继承,单纯的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语境中发展经济的路子最终还是把现代化、发展主义当做“指路明灯”,当作人类唯一可以拥有未来的方式。但是其最终结果只能是一种“幻象”。
以社会政策的执行偏差为例,笔者在L村的探访发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是造成农村新型贫困的部分根源。例如在大型项目征地补偿中,中央强调征地时应保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但事实上,村民完全不可能与开发商或征地的政府讨价还价。在征地过程中,基层政府拥有最终处置权,他们不需要给农民赔偿,只需补偿,补偿多少还要取决于基层政府的仁慈程度。L村原来的部分土地被某大学征用,后来又修铁路、高速公路都是在村民不知道的情况下突然通知的。最后村民在每亩1.6万元的补偿后,却无依无靠的被抛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村民没有技能和权力,要以区区几万元作为重新置业的原始资本显然不足。笔者在L村随机抽取了200人作为调查对象,获取了村民人均收入分布情况(见附表)。
从附表可见,L村村民大多属于中低收入。近几年,L村人均收入比以前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慢慢致富,而是趋向新型贫困。
此外,农业税的免除,使得基层政府少了一项重要的“收入”,为了发展经济和上级领导对基层政府领导的评价,他们只好在一些农村社区大搞产业结构调整,在L村,乡政府为了让村民改换种植作物,于是,带领村民小组长和文书外出参观,给农民补贴。在这样的引导下,村民纷纷改换了种植作物,却因种子、化肥、农药的不断涨价和规模种植后价格波动最终“折本”。虽然,政府也有为农民增收、增产的愿望,但在市场化浪潮中却事与愿违,损害了农民利益。在这里,政府过多的干预农村事务,扮演“仁慈的家长”,造成另一种贫困现象:农民对政府的依赖。而作为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却被忽略了。由此可见,在新型贫困形态中,发展主义及贫穷落后的身份文化建构造成村民生计和身份的双重危机。
三、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与路径
农村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切入点。笔者倡导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提出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路径选择,以期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有所启示。
(一)从基变社会工作思路出发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
第一,农村社会工作不等于发展工作,单纯的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语境中发展经济的路子最终还是把现代化、发展主义当做“指路明灯”,当作人类唯一可以拥有未来的方式。但是其最终结果只能是一种“幻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强调内源发展为核心,依赖本社区的文化脉络、内部的知识、资源等来进行社区发展,把村民定位拥有自我发展能力的群体,尊重他们具有的乡土知识和技能,强调发展的主体是村民。
第二,看待农村问题要摒弃缺乏视角,而采用优势视角下的资产评估与建设。评估村民的资产和关系网络有哪些?他(她)们能够提供哪些资源?强调能力建设,了解农村社区居民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建设以及怎样建设。因此,需要把参与式发展理念融入社区发展中,通过社区能力建设为社区发展培育内源动力,这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基层政府部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容易造成农村中非正式运作机制和新型贫困的出现,往往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农村社区居民趋向贫困。因此,需要注意,在制定农村政策时,一定要充分对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状况充分调研,了解农村历史脉络和现实情境基础之上,并且需要民众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中;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多方的监督评价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农民得到实惠。
(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的路径选择
第一,城乡统筹发展。“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而应站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这样才能为农村社会工作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繁荣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培育新型农民,依靠科技、知识致富,谨防新型贫困的发生。
第三,完善村庄治理结构。只有民众自组织力的提升才能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内源动力,村庄的善治有着密切关系,要强化村内民主制度的落实,形成良好的干群关系,为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