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联合政府”主张的提出及其实现过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合政府论文,过程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2)02-0055-08
一、毛泽东“联合政府”主张的提出
毛泽东“联合政府”主张,其提出主要有三大因素:国际上有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最初提议,国内有共产党军事力量的不断壮大,国民党政府的独裁、腐败和军事上的失利。毛泽东运用“联合政府”口号,开始是想利用和谈手段从国民党手中争取一部分执政权,它一经提出就得到中间党派即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拥护并成为一种多党联合执政的政治目标,在实施过程中最终演变成经过武装斗争胜利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非党人士联合执政的政权形式。
“联合政府”最初是由作为中国抗日战争的盟国美国当任总统罗斯福提出来的。1943年11月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因中国内部纷争问题向蒋介石提议:国民党“应该在战争还在继续的时候,同延安的共产党成立一个联合政府。”[1]P146罗斯福的“联合政府”,带有美国民主政治的色彩,也是本着美国的政治利益和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需要。1944年7月7日,罗斯福提出将国、共军队全部交史迪威指挥。美国驻华大使高思建议在蒋介石领导之下组成一个联合军事委员会或联合最高统帅部,以便团结中国各党派共同抗日。高思告诉蒋介石,他并没有想立即改组政府,尽管他相信在危机时刻组成各党派代表参加的联合政府也许不失为有效办法。[2]P5027月下旬,美军观察组前往延安,美国的外交官员谢伟思等也受命同往。谢伟思对国民党政府持批评态度,于是热心与中共中央领导人讨论联合政府问题。1944年9月1日,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讨论“联合政府”时说,此事是谢伟思告知的,美国政府有训令给高思大使,要促成中国的联合政府。谢伟思问我的意见如何实现?我说召集各党派代表会议,成立联合政府,共同抗日,将来建国。[3]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根据国内外情况的变化,及时地提出建立“联合政府”主张,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
在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夕,毛泽东认为可以相机公开提出改组政府、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1944年8月17日,他在董必武向周恩来的请示报告上作了这样的批示:“应与张(澜)、左(舜生)商各党派联合政府。请周考虑拟复。”9月1日,毛泽东在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关于提议成立联合政府等问题时说:“联合政府,三条政纲,可在答复张、王时提出。”[3]9月4日,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周恩来在为中共中央起草致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飞的电报中指出:“目前我党向国民党及国内外提出改组政府主张时机已经成熟,其方案为要求国民政府立即召集各党、各派、各军、各地方政府、各民众团体代表,开国是会议,改组中央政府,废除一党统治。”9月5日,国民参政会在重庆开幕。会上,林伯渠在报告中代表中共中央提出:“希望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召开国是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4]P589这一主张提出后反响巨大,得到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支持。
在国共会谈中,毛泽东认为应把成立联合政府作为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9月27日,他在为林伯渠起草的复王世杰、张治中的信中指出:“现在唯一挽救时局的办法,就是要求国民政府与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专政的局面,由现在的国民政府立即召集全国各抗日党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民众团体的代表,开紧急国是会议,成立各党派联合政府,并由这个政府宣布并实行关于彻底改革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新政策。只有这样的新政府,但决不是请客式的、不变更一党专政实质的、不改变政策的所谓新政府,才能一新天下之耳目,才能实行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三民主义,才能保障人民有充分民主自由的权利,才能发出积极抗战的军令与民主主义的政令,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而把全国人民动员起来,增强抗战力量,停止敌人的进攻与实行我们的反攻,也才能实行真正由人民选举的国民大会与实现民主选举的政府。有了这样的新政府,国家统一也就可能实现了。”[5]P214毛泽东之所以提出这样的主张,是因为他认为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力量得到了很大发展,共产党可以同国民党讲平等了。他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上发言时宣称:“现在解决中国问题,必须估计到我们。”[3]
进入1945年,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已发展到91万人,民兵220万人,在全国19个抗日根据地拥有近亿民众,因而要求建立“联合政府”的意愿更加强烈。为了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争取中国的光明前途,中国共产党在1945年4月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毛泽东专门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清楚说明了自己的政治构想。毛泽东在报告中指出:“中国急需把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代表人物团结在一起,成立民主的临时的联合政府,以便实行民主的改革,克服目前的危机,动员和统一全中国的抗日力量,有力地和同盟国配合作战,打败日本侵略者,使中国人民从日本侵略者手中解放出来。然后,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更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6]P1029在阐述一般纲领时,毛泽东认为:“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6]P1056在论及具体纲领时,毛泽东强调:“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即“成立一个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和无党无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临时的中央政府,发布一个民主的施政纲领”,“以便恢复民族团结,打败日本侵略者”。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有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步骤是将来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总之,都是联合政府,团结一切愿意参加的阶级和政党的代表在一起,在一个民主的共同纲领之下,为现在的抗日和将来的建国而奋斗。”毛泽东认为“中国只能走这条路。”[6]P1066-1069在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中,毛泽东具体设想了联合政府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坏的可能性,“即要我们交出军队去做官”,“但政府还是独裁的”。第二种可能性,“形式是民主,承认解放区”,“实质仍是蒋介石的独裁政府”。第三种可能性,“是以我们为中心,在我们有一百五十万军队、一亿五千万人民时,在蒋介石的力量更加缩小、削弱,无联合可能时,就要如此做,这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规律,我们要建设的国家就是这样一个国家。”[5]P277这里,毛泽东既清楚阐发了“联合政府”的主张,也考虑到共产党因武装力量壮大发展到不再与国民党联合而建立政权的可能性。
显然,毛泽东1944年秋提出“联合政府”主张,其主要内容是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改善国共合作关系,与其他民主党派的团结协作。
二、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曾被蒋介石断然否定
1944年秋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向国民党提出建立联合政府主张时,美国政府对中国国内政局也非常关心。1944年9月,美国总统罗斯福派赫尔利少将作为总统特使来到中国。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愿意美国政府协调国共关系,并欢迎赫尔利到延安访问。11月6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讨论赫尔利到延安谈判问题时,毛泽东认为“谈判的中心还是政治问题、联合政府、政治纲领等。”[7]P34411月赫尔利抵延安时,毛泽东等领导人同他进行了会谈。赫尔利称自己的任务“是企图帮助中国一切军事力量的统一,来与美国合作,击败日本。”他还说曾与蒋介石交谈,蒋表示愿意与共产党达成谅解,等等。赫尔利拿出一份他起草的“为着协定的基础”,其内容是:“一、中国政府与中国共产党,将共同工作,来统一在中国的一切军事力量,以便迅速击败日本与重建中国。二、中国共产党军队,将遵守与执行中央政府及其军事委员会的命令。三、中国政府与中国共产党将拥护为了在中国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孙中山的原则。双方将遵行为了提倡进步与政府民主程序的发展的政策。四、在中国,将只有一个国民政府和一个军队,共产党军队的一切军官与一切士兵,当被中央政府改组时,将依照他们在全国军队中的职位,得到一样的薪俸与津贴,共产党军队的一切组成部分,将在军器与装备的分配中得到平等待遇。五、中国政府承认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地位,并将承认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党的合法地位。中国一切政党,将获得合法地位。”[8]
在接下来的会谈中,毛泽东就赫尔利的五点建议提出具体的修改和增补意见。几次会谈后,经过讨论修改的协定草案是:“一、中国政府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应共同工作,统一中国一切军事力量,以便迅速击败日本与重建中国。二、现在的国民政府应改组为包含所有抗日党派和无党无派政治人物的代表的联合国民政府,并颁布及实行用以改革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新民主政策。同时,军事委员会应改组为由所有抗日军队代表所组成的联合军事委员会。三、联合国民政府应拥护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建立民有民享民治之政府的原则。联合国民政府应实行用以促进进步与民主的政策,并确立正义、思想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向政府请求平反冤抑的权利、人身自由与居住自由。联合国民政府亦应实行用以有效实现下列两项权利:即免除威胁的自由和免除贫困的自由之各项政策。四、所有抗日军队应遵守与执行联合国民政府及其联合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应为这个政府及其军事委员会所承认,由联合国得来物资应被公平分配。五、中国联合国民政府承认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及所有抗日党派的合法地位。”[9]同赫尔利进行最后一次会谈时,毛泽东在协定草案上签了字。
然而,赫尔利回到重庆后,蒋介石断然拒绝接受协定草案,并提出“反建议”,其内容是:一、国民政府允将中共军队加以改编,承认中共为合法政党;二、中共应将其一切军队移交国民政府军委会统辖,国民政府指派中共将领以委员资格参加军委会;三、国民政府之目标为实现三民主义之国家。[10]蒋介石的“反建议”完全站在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立场上。11月17日就任美国驻华大使的赫尔利将“反建议”转交周恩来后,周恩来感到赫尔利背弃了他已在延安签字的协定草案,决定中止国共谈判,于12月7日与董必武回到延安。当天毛泽东主持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听取周恩来报告同国民党谈判的情况。全会认为,国民党所提的三条反建议是不同意成立联合政府。12月12日,毛泽东和周恩来复电在重庆的王若飞:“牺牲联合政府,牺牲民主原则,去几个人到重庆做官,这种廉价出卖人民的勾当,我们决不能干。这种原则立场我党历来如此,希望美国朋友不要硬拉我们如此做,我们所拒绝者仅仅这一点,其他一切都是好商量的。”
不过,共产党此时仍没有放弃谈判,尽管一时无法再同国民党讨论如何建立联合政府的问题。1945年1月22日,毛泽东回了赫尔利邀请谈判的电报:决定派周恩来再赴重庆。周恩来去重庆前,毛泽东叮嘱他继续谈判的主要方针是争取建立联合政府,和民主人士合作。
然而谈判时赫尔利和国民党方面代表却关注军队整编等问题,因而周恩来拒绝。毛泽东于1月28日复电周恩来表示支持,并在电报中指示“不赞成在国土未完全恢复前召集任何国民大会”,“在联合政府成立后也是如此”。在“没有联合政府”的条件下,宜“征小党派同意,共同抵制蒋的国大把戏”。
但蒋介石根本没有联合政府的概念。2月13日,他在会见赫尔利陪同下的周恩来时竟说:“组织联合政府是推翻政府,党派会议是分赃会议。”[11]由于蒋介石态度蛮横,国共两党这次谈判仍无结果,赫尔利的扶蒋行为则助长了蒋介石的气焰。蒋介石3月1日在重庆宪政实施协进会上发表演说时称:不能结束党治,也不同意成立联合政府,并宣布将单方面召集“国民大会”。但国民党搞一党专政越来越令人不满意,中间党派及无党派人士转而寄希望于共产党,这使毛泽东的“联合政府”主张影响更加扩大。
三、1945年重庆谈判期间“联合政府”的主张未能成议
在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的重庆谈判中,“联合政府”的主张再次受挫。本来,建立联合政府、结束一党训政是毛泽东为重庆谈判准备的一个重点问题,在8月25日发表的《中共中央对目前时局宣言》中,共产党向国民政府明确提出:“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项重大问题,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结束训政,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的联合政府,并筹备自由无拘束的普选的国民大会。”[12] P3但在谈判过程中联合政府的口号却未被接受。
蒋介石尽管三次电邀毛泽东速到重庆“共定大计”,但并不是真的想通过谈判实现国内和平,更无意建立联合政府。他的如意算盘是:如果毛泽东不赴重庆,就可加罪共产党拒绝谈判、蓄意内战,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如果毛泽东来重庆,则可以利用谈判争取时间,调兵遣将以部署内战。8月29日,蒋介石“提出谈判三原则:一、所有问题整个解决。二、一切问题之解决,均须不违背政令、军令之统一。三、政府之改组,不得超越现有法统之外。”[13]P430-431显然,蒋介石邀请毛泽东到重庆谈判规定的主题是政权与军队,他是想将中共的政权和军队统一于自己专制的国民政府。
蒋介石之所以采取这一立场,关键在于他成功地争取到美、苏的支持,让国际社会肯定了国民政府的惟一合法地位,使之不因联合政府的挑战而再被质疑。这极大地限制了中共对于两党关系的调整,从而规定了重庆谈判的政治基础。在此基础上,蒋介石能以合法的名义提出统一的要求,迫使中共交出其政权和武装,以求“政令军令统一”。
美国作为援助中国抗日和直接对日作战的国家,在国共关系问题上偏袒国民党政府是明显的。美国促进国共接近不仅是维护美国的在华利益,也是为了避免美、苏因国共问题而在远东走向对抗。
另一方面,苏联也支持蒋介石政权的统一,不过不希望战后的中国完全倒向美国,而希望中共能进入“联合政府”,维持自己在中国的一定影响力,并使中国在美苏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平衡。重庆谈判前,斯大林曾两次致电中共中央,称中国不能再打内战,如果再打内战,这可能把民族引向灭亡。又说蒋介石再三邀请毛泽东去重庆协商国是,在此情况下一味拒绝,国内国际各方面就不能理解了,如果打内战,战争的责任谁担负?[14]P686斯大林亦不相信中共有打赢内战的实力,不愿意看到中共在内战中被消灭,因此劝说中共和国民党政权妥协。
在这种国际环境中,谈判期间毛泽东放弃了“联合政府”的主张,将谈判目标定为为自己及其指挥的军队取得平等合法地位,这也是向执政地位迈进的步骤。经过艰苦谈判,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纪要提出:“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现三民主义。双方又同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论,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路。”纪要还提出“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等。从内容看,纪要至少为中共参与执政和民主政治建设打开了方便之门。然而,国民党对民主政治、和平建国毫无诚意,和谈期间不断发起反共战争。
四、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的“联合政府”协议亦遭破产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虽使人们看到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希望,但国共内争接连不断。于是,国民党统治区内爱国民主运动高涨,人们要求停止内战、实现民主政治。1945年12月15日,美国新任总统杜鲁门也发表对华政策的声明,赞成中国召开全国主要政党代表会议,以谋早日解决目前的内争,以促成中国之统一,并派马歇尔将军来华调处国共冲突。12月25日,英、美、苏三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发表关于中国问题的协议,要求中国“必须停止内争”。1946年1月5日,国、共、美三方代表组成的最高三人会议为解决两党军事冲突达成原则协议。1月10日,国共双方正式签订关于停战等协定。蒋介石因内战连连失利,在美方敦促下也不得不考虑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到会代表共38人,其中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社会贤达(无党派人士)代表9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在政协开幕式上致开幕词。周恩来在开幕式上表明:“政治协商会议,就要请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一起来订出如何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的方案,并在此过渡时期中,我们提议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之上,实现各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合作的举国一致的政府。”[15]P248这实际上委婉地提出了联合政府的主张。
会议协商的焦点是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问题。在会议期间,中共代表与民主党派代表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并团结无党派人士结成反内战、争民主联盟。对于实现政治民主化问题,其焦点是改组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国民党代表提出《扩大政府组织案》,声称不是改组政府,而是扩大“国民政府委员会”。这表明国民党要继续实行一党专政,不想实行民主和宪政,只是想增加几名其他党派人士参加政府装潢门面,还妄图在“统一国家主权”名义下要共产党交出解放区。中共和民盟代表相继反对这一提案,坚持改组政府。经过反复协商,会议通过《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案》等五项决议案,这虽然未体现中国共产党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但否定了国民党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否定了国民党反人民的内战政策,迫使国民党承认党派存在的合法性和各党派的平等地位,确定了民主改革方向。这些都符合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愿望,有利于政治民主化。
在军队国家化问题上,各方代表存在较大分歧。国民党代表坚持先军队国家化才能政治民主化,即共产党先交出军队,再由政府给点民主。共产党代表则坚持军队国家化必须以政治民主化为前提,若把人民军队交给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会断送政治民主化事业。民主同盟等代表主张国共双方都交出军队,军队应立即脱离任何党派而归于国家,达到军令、政令之完全统一,并希望共产党在军事上让步,国民党在政治上让步。共产党代表在这个问题上作了有原则的让步,周恩来表示赞同军队国家化的原则,但坚持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必须同时进行。经过反复讨论,最后通过了军队属于国家,军党分离,军民分治等一般性原则,以及由国民党、共产党、美国代表三人小组继续商定整编国共两党军队的办法。
政治协商会议的成果,以曲折方式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联合政府主张。因此,共产党准备维护和遵守停战协定和政协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中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为非武装的群众的议会斗争,国内问题改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16]P62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充分考虑到中国民主化道路是长期的和曲折的。2月9日,毛泽东与美联社记者谈话称:“政治协商会议成绩圆满,令人兴奋。但来日大难,仍当努力,深信各种障碍都可加以扫除。”[17]P56不过,毛泽东在3月17日致重庆代表团电中又提出:“如果蒋介石要修改宪法原则,我们便须考虑是否参加政府及是否参加国大的问题。”[17]P56
国民党中常会也一致同意通过政协决议。在政治协商会议闭幕式的讲话中,蒋介石对会议及其决议给予相当高的评价,称政府对协议必然十分尊重,“一俟完成规定手续以后,即当分别照案实行。”然而,蒋介石只是迫于美国压力,他于协议并无诚意。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亦放肆诋毁政协协议,一些人认为政协会议“系国民党的失败”。1946年3月1日,国民党召开六届二中全会。全会通过的宣言和13项决议案几乎推翻了政协协议,包括关于国会制、内阁制和省自治制的协议,继续坚持国民党一党独裁和中央集权制。接下来国民党主持召开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在中共参政员不参加的情况下通过了否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议案。
与此同时,国民党的特务统治活动也在加剧,不断加害维护遵守政协协议的民主人士,并先后发生了“较场口事件”、“下关惨案”、“李闻惨案”等。1946年7月,国民党政府以国防最高委员会名义宣布决定召开“国民大会”。尽管共产党、民主同盟等党派代表分别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但蒋介石一意孤行,在国民党军队于1946年10月攻下晋察冀首府张家口的当天,国民政府即宣布“国民大会”于11月如期召开。至此,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联合政府”主张破产。
五、1949年新政治协商会议“联合政府”主张得以实现
中国革命的特点是武装斗争,靠战争解决问题。国民党政权之所以拒绝“联合政府”的主张,在于它有强大的军队。1947年,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全面转入战略进攻后,“联合政府”的主张又被提了出来。1947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宣称:“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8]P1237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并且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P1465月1日,毛泽东致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沈钧儒,认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订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20]P90毛泽东在信中还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地点为哈尔滨,会议的时间在秋季。共产党成立“联合政府”的号召得到了多数民主党派的响应,各党派负责人分批秘密北上,参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
又经过一年时间的战争,国民党在军事上大势已去。1949年元旦,蒋介石发表声明退位以求和。1月4日,毛泽东即发表“评战犯求和”的评论。1月14日,毛泽东又以中共中央主席身份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提出和平谈判八条件:“(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18]P1389
1月22日,接任国民政府的国民党代总统李宗仁见国民党军事上失败惨重,即向共产党发起和平攻势,公开表示接受和谈八项条件。1月24日,颜惠庆、章士钊等4人组成的上海和平代表团到达西柏坡,将起草的八点协议提交毛泽东。协议中亦提出迅速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南京政府参加新政协及联合政府之人选,由中共(包括民主人士)与南京政府商定之,等等。[17]P461-462 4月1日,南京政府派出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和谈代表团赴北平,开始还想国共联合政府。而后来周恩来拟好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中则称:在国内和平协定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未成立以前,南京国民政府及其府院部会等机构,应暂予保留,向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领导。4月13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同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政府代表团举行第一次正式谈判,南京代表团基本上接受了“实为一纸降书”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4月15日第二次正式谈判后,南京代表团内部对此表示接受。
1949年4月20日,李宗仁等致电南京和谈代表团,明确拒绝《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过长江。6月15日至19日,为成立“联合政府”作准备的新政协筹备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等23个单位的代表共134人。毛泽东在会议开幕式上讲话时指明了筹备会的任务:“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以最快的速度肃清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力量,统一全中国,有系统地和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国防的建设工作。”[18]P1463
政协筹备会在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常务委员会之下设立六个小组,分别完成如下任务:(一)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二)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三)起草共同纲领;(四)起草宣言;(五)拟定中央人民政府大纲;(六)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和委员126人到会。会议原则通过常委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同意将起草大会宣言和拟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两项工作移交给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报告的提议;通过常委会提出的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会议决定,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合作筹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会议的45个单位分为党派、区域、军队、团体四类。出席会议的662位代表中,共产党代表约占44%,各民主党派的成员约占30%,各界无党派代表约占26%,基本上体现了共产党的“三三制”原则。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会上通过的《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它宣布:“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宣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21]P64
《共同纲领》体现了毛泽东的“联合政府”构想,其中心思想是对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中共代表提出的党派协商、共同纲领、联合政府主张的继续和实施。
新政权的“联合政府”形式表现在: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另6位选举产生的副主席中,民主党派人士占了3位;56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民主党派人士占了27位。周恩来任政务院总理,另4名副总理中有2名属各界民主人士;15名政务委员中,有9名属各界民主人士;30名部、会、院、署、行正职负责人中,有13名属各界民主人士。同时,在63位各部、会、院、署、行副职中,有29位属各界民主人士。除政务院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所辖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等部门中,也有各界民主人士负责。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由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政府确实是个“联合政府”。尽管它仍是多党派的结合,但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三民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组织构成也发生了变化。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也宣示了“联合政府”构想在实践上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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