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心所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心论文,城镇化论文,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8年11月以后,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中国政府以扩大内需、刺激经济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有效保障了2009年国民经济的止跌回升。对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总量需求不可能依赖于海外市场解决,因此,扩大内需应是一项长久的基本经济国策。2010年,中国经济发展又到了一个转变方式的关键时期,如何认识和把握这一契机,对理清思路,选择对策,保持国民经济稳步较快地健康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小康等至关重要。
在近15年的历史中,中国已三次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1996年开始的“九五时期”提出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主要含义是在工业经济范畴内实现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的转变,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2002年前后,在形成第二个20年发展战略目标过程中提出了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要含义是在推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中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状况,实现低耗能、环保型的经济发展。与前两次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比,第三次提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和重心是什么?弄清楚此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取向、重心和内容等问题有着根本性意义。
一、加大消费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的重心所在
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需总是分为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两方面,由此,扩大内需应以扩大消费为重心还是应以扩大投资为重心自然就成为相关研讨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鉴于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高不下,且这种增长率容易引发经济过热,在贯彻扩大内需的政策中,大多数人从直观感觉出发,强调应以扩大消费需求为主,因此,主张政策取向应以刺激消费需求的扩大为重心。但是,这种政策主张是似是而非的。
1998年以后,我国就一直坚持着以扩大消费为重心的政策。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图1所示的GDP中消费率却从2000年的62.3%降低到2009年的48%。在国民经济中,最终消费由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构成。图2中可见,从政府消费来看,在1998—2008年的12年间,政府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从24%上升到了26.8%(与此对应,居民消费的比重从76%降低到73.2%);另一方面,从图3中可见,1998年以后各年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年增幅都明显高于GDP的增长率。由此,可得出结论,GDP中消费率的降低不是由政府消费减少引致的。从居民消费来看,在这一时期,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其中包括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视和通电话等工程(2009年以后,更是采取了家电下乡、轿车以旧换新的措施来刺激消费),提高了城镇职工的收入,扩大了基本养老的覆盖面等等,有效地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从图4中可见,1998年以后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率(扣除了CPI增长率)从7.6%快速上升到2009年的16.2%,期间虽然个别年份略低于GDP的增长率(如2003—2004年),但在大部分年份(尤其是2005年以后)均高于GDP增长率;另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总额的比重虽然从1998年的39.55%降低到2009年的38.97%,降幅在2个百分点左右,远低于同期GDP中消费率降低14.3个百分点的降幅。由此,似乎可以得出结论,GDP中消费率降低的主要成因也不是由“社会消费品销售增长率”指标所反映的城乡居民消费减少所引致的。在此,一个谜团突出地发生了:在消费增长率(政府消费增长率和社会消费品销售增长率)明显高于GDP增长率的背景下,GDP中的消费率怎么会一路下行?
图1 GDP中消费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图2 最终消费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图3 GDP增长率与财政收支增长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等。
图4 社会消费品销售增长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一些人将GDP中消费率降低的成因归结为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据此提出了提高居民收入以促进扩大消费的政策主张。但图3中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率快速上升的走势并不支持这种认识。另一方面,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走势及其增长率走势也不支持这种认识。从图5中可见,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96年底的36373.4亿元年增加到2009年底的260771.66亿元,年净增额从1998年的719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5351.14亿元和2009年的42886.31亿元;在14年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长率除个别年份(如2000年和2007年)略低于GDP增长率外,大多数年份都明显高于GDP增长率。从这些事实中可得出的直接结论是,城乡居民整体的消费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均没有低于GDP的增长率。因此,将消费率降低的成因归结于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是缺乏实践根据的。
图5居民储蓄存款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不难看出,仅仅停留于这一层面是不可能解释清楚图1中消费率降低的真实成因,也就不可能真正弄清“扩大内需”究竟是以扩大消费为重心还是以扩大投资为重心的。
要解开消费率降低的谜团,必须进一步细分城乡居民的消费内容、结构和趋势。城乡居民的消费从内容上讲可分为“吃、穿、用”和“住、行、学”等两大类6个部分。
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吃、穿、用”等项支出在居民各项支出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走势。恩格尔系数反映的是“吃”在居民支出中的比重。从图6中可见,1978—2009年间,中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从57.5%、67.7%下降到36.5%和41%;从图7中可见,“穿”和“用”支出占居民各项支出的比重,在1990—2009年间分别从13.36%(1993年为14.24%)和10.14%降低到10.47%和6.42%(2005年为5.62%)。中国在2000年实现了温饱型小康,这意味着对全国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已达到吃穿不愁的生活水平,要持续扩大以支持消费率的提高和GDP增长率是相当困难的。2009年,为了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在扩大内需、刺激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国推出了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扩大消费的措施,取得了一些当年可见的成就。但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以巨额的财政补贴为代价,而且只是将随后几年的这些方面消费能力提前到2009年实现,因此,很难持久,也很难依此来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图6 中国恩格尔系数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图7 “穿”、“用”占居民支出的比重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在城乡居民消费中,“住”指的是住房以及与居住相关的各种消费,“行”指的是医疗保健、道路和通讯等方面的消费,“学”指的是各类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方面的消费。在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提高过程中,城乡居民的这类消费占支出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从图8中可以看出,1990—2009年间,这些内容支出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变化分别是:居住从6.63%上升到10.02%,医疗保健从2.01%上升到6.98%,交通通讯从1.2%上升到13.72%,教育文化从8.79%(1994年)上升到12.01%。由此可见,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行、学”在消费支出所占比重呈上升走势。这是消费结构改善的主要内容,也是消费水平提高的主要表现。
图8 “住”、“行”、“学”占居民支出比重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图9刻画了1994—2008年的15年间城镇居民消费中“吃、穿、用”和“住、行、学”的分别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间的走势状况。从中可以看出,在15年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吃、穿、用”的增长率在大多数年份低于GDP增长率;与此不同,“住、行、学”的增长率则在大多数年份高于GDP增长率,这与图6—图8反映的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走势是一致的。但是,在GDP占比中,城镇居民在“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比重增加并不足以抵消在“吃、穿、用”方面的消费比重降低的程度。与1993年相比,2008年的GDP(按照现行价计算)提高了7.51倍,同期城镇居民在“吃、穿、用”方面的消费支出仅增加了2.96倍,虽然在“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支出增加了8.77倍,但依然不能抵补“吃、穿、用”占GDP的中比重的降低。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数额计算,如果“吃、穿、用”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相一致,到2008年底,城镇居民在“吃、穿、用”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额应达到13135.94元,但实际支出额仅为6117.55元;同理,城镇居民在“住、行、学”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额应为4012.33元,实际支出额为4606.99元;二者相减差额达到6423.73元,占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11242.85元比重高达57.14%。由于在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的过程中“吃、穿、用”在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呈现下落趋势是一个规律性现象(如图6和图7所示),所以,与GDP增长率相比,这一时期的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不足的主要成因不能归结于“吃、穿、用”占比的降低,只能归因于“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支出额增加过慢。由此来看,图1中所反映的消费率占GDP比重下降趋势谜团的正解是,居民消费中用于“住、行、学”方面的支出增长过慢。
图9 城镇居民消费增长率与GDP增长率走势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各年。
中国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或更高水平的小康),就居民消费构成来说,主要表现在“住、行、学”方面。换句话说,“全面小康”比“温饱型小康”增加了些什么?主要表现在增加了城乡居民的“住、行、学”等方面的内容。从目前中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情况看,真正处于严重短缺的消费对象几乎全部集中在“住、行、学”方面。这决定了,要有效扩大居民的消费,就必须着力解决“住、行、学”的供给问题。1998年以后中国实现了买方市场,但在“住、行、学”方面依然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格局。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是有效消费需求不足,恰恰相反,是有效消费供给不足,即“住、行、学”等方面的供给量严重不足,使得广大城乡居民处于缺乏充分选择权的境地之中。
如果说城乡居民“吃、穿、用”的绝大多数产品来源于工业生产,是工业化的产物,那么,“住、行、学”中的主要产品(如住宅、学校、医院和道路等等)就不可能直接从工业生产线上生产出来,只能通过投资来形成,即通过投资将工业经济中提供各种建材、设备和技术等集成为满足“住、行、学”消费所需要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消费性投资是指为形成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所进行的投资,与“非生产性投资”相近。① 长期以来,在以工业化推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对生产性投资比较重视,一旦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范畴,大多从“生产性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解和把握。由此,每当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是以压缩消费性投资为重心,使得消费性投资的增长率长期低于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需要。即便不说计划经济时期的欠账,也不说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投资不足,从表1中可见,仅仅2004年以来,与制造业的投资增长率相比,“住、行、学”方面的每年投资增长率通常低5至20多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的增长率始终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但“住、行、学”方面的消费性投资只有个别部门在个别年份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这一投资的严重不足,是引致“住、行、学”市场严重供不应求的根本成因。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曾提出过一个“真想”与“假想”的辩证关系。他认为,对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来说,“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如何发展重工业、内地工业?他强调“如果是真想,不是假想,就必须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特别是轻工业。”② 同样,面对“住、行、学”严重短缺的格局,也有一个“真想”与“假想”的辩证关系问题。要真想解决这一短缺,就必须加大消费性投资的力度,即通过消费性投资的增加来增加“住、行、学”所需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的供给。与此对应的政策取向应当是:分离生产性投资和消费性投资,有效调控生产性投资,适度放松对消费性投资的调控力度,努力使各项消费性投资增长率至少不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就长远发展而言,扩大内需的重心在于提高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的上升。但就目前中国的消费格局而言,要提高消费率,就必须先提高消费性投资的增长率。这决定了,在“住、行、学”短缺格局未改变之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扩大内需重心还在于扩大投资,因此,投资率上行是必然的。与以往不同的是,这种投资扩大的重心不是生产性投资,而是消费性投资。由于“住、行、学”短缺格局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较长的时间(如20年以上),因此,投资率居高的走势还将延续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资率的走势将沿着先逐步上行、然后在高位下行、最后下行至消费率之下的轨迹展开)。这一时间的长短与消费性投资的增长走势直接相关。
二、城镇化建设投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战场
通过扩大消费性投资的路径解决“住、行、学”等供给不足的过程,同时就是城镇化建设过程。如果说1950—2000年的50年间中国主要是通过工业化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话,那么,在此后的时间内,在积极推进“住、行、学”短缺格局改变的过程中,中国将更多地通过城镇化来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不仅仅表现在工业经济中的技术升级、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等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增加了城镇化的内容。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将此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表述为:从以工业经济为主要推动力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以城镇经济为主要推动力的经济发展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工业经济的发展将以推进城镇经济发展为取向并根据城镇经济的发展要求而展开。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要求调整经济结构。但在工业经济范畴内,不论在中外理论上还是在产业关联上,何种经济结构为合理,并没有一个确切或共识的标准。能够达成共识的相对原理是,经济技术规律。但这一规律,在存在多种替代品的条件下已很难在实践中成立。由于不能找到经济结构合理的最优解,在实际分析中,人们只能通过对比方法来寻求经济结构合理的次优解。例如,假定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相对合理,然后,以此为价值取向和实践标准,寻找中国经济结构的差距(由此,界定中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程度),选择实践对策积极予以修正。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危机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中国是否应当按照美国金融泡沫所推高的第三产业占比数据为依据来确立发展中国第三产业的目标?毋庸赘述,经济结构是否合理很难有清晰明确的尺度。但最终产品是所有生产(和服务,下同)的最终“出口”,任何的生产和供给都必须满足消费需求,因此,经济结构是否合理、升级和优化应以满足消费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优化为标准。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中国经济发展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目的,为此,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需要密切关注消费结构的变化,按照消费结构的变化展开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住、行、学”供给短缺,是在目前条件下调整中国经济结构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只要这类的消费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就尚未到位。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结构、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的“质”的飞跃,它不应当也不可能在经济低增长(或经济增长率大幅降低)的条件下展开。由此,提出了一个基本问题:经济增长的空间在本质上是由什么决定的?西方经济增长理论将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成因集中于供给角度,通过生产函数分析,强调的是资本、劳动和技术等因素的作用。这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是有意义的。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有缺陷的。对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从而,由所有产品生产所构成的一国生产能力)来说,制约生产潜力(从而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大小的因素,不仅在于生产能力(它由一定价格水平条件下资本、劳动和技术所形成的生产可能性决定)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对产品的需求能力方面。从供求关系上看,一种产品的供不应求规模和程度决定了这种产品生产扩大的可能空间。供不应求的规模越大、空间越大则这种产品生产能力扩大的可能空间越大。在产品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条件下,这种产品生产增长的空间趋于零,其生产能力的继续扩大的可能性也就严重减弱了。在此条件下,要使得生产能力能够继续扩大,就必须借助于新的技术生产新产品(以替代原有产品)和出口(扩大产品的需求空间)等来展开。自1998年以后,中国在“吃、穿、用”方面的绝大多数工业品已进入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格局,它意味着在这些方面的生产增长潜力已受到来自需求的严重制约,继续依靠这些产业的发展来支持国民经济持久较快发展是比较困难的。与此相比,在“住、行、学”方面,中国依然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同时,在消费结构调整过程中,城乡居民在“住、行、学”方面的支出不论是绝对额还是比重都将远远大于“吃、穿、用”。就消费需求而言,如果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经济以接近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通过“吃、穿、用”拉动的话,那么,在今后的30—50年间,“住、行、学”短缺状况的解决将成为支持中国经济持久较快发展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也是中国各项经济政策的重心。如果说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政策“抓手”,在过去的60年间侧重于“吃、穿、用”方面的话,那么,在实现了温饱型小康之后,在推进全面小康过程中,积极解决“住、行、学”的短缺问题就成为基本的政策“抓手”。
解决“住、行、学”的短缺,既是城镇化的内容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动力,也是带动工业化升级的主要因素。工业化有着独自的经济结构,城镇化也有着独特的经济结构,二者虽有关联,但不可相互替代,可选择的对策是互补互动。如果说2002年之前中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工业化推进,2003年以后城镇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就越来越大了(在近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城镇化的投资占比达到了50%左右)。这决定了,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不能仅仅以工业化要求为标准,还必须以城镇化要求为标准和内容。只有通过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城镇化的相得益彰机制,才能有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地较快发展,实现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和全面小康。
中国幅员广大,各地区差异甚大,城镇化将在五个层面上展开:第一层面为北京、上海等超大型城市,通过20年左右的发展,这些城市的基本定位是全球性城市;第二层面为南京、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广州、深圳等珠三角中心城市,天津等渤海湾中心城市,武汉、重庆、成都和西安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这些城市通过发展将成为以区域性为主要特点的大型中心城市;第三层面为各省、自治区的首府城市,它们在发展中将形成辐射本省区并对周边省区有重要影响的中心城市;第四层面为各省区辖内的非首府城市,它们将发展成为本地市的经济中心;第五层面为各县镇乡,它们是城镇化的基础性层面,对解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五个层面中,对中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和东部的一部分地区而言,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将以工业化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对它们来说,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但对东部地区的主要中心城市而言,城市化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诸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武汉、重庆、成都和西安等城市将逐步地以教育经济、文化(包括影视、娱乐等)经济、医疗保健经济、养老经济、旅游经济、总部经济、设计研发经济、房地产经济、物流航运经济、金融经济、商业经济和会展经济等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经济结构也将依此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将逐步形成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武汉、重庆、成都和西安等为中心的区域性都市经济圈。从全国的总体角度看,与上世纪相比,此轮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特点在于加入了城镇化的内容。
城镇化作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带动着上百个产业部门几万种产品,因此,具有主导性地位。城镇化中的主要新产业集中于第三产业部门,具有低碳、低能耗等特点,这对于改善中国经济发展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城镇化又是民生工程,既有利于协调城乡关系,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也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的安居、就业,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与文明水平。
城市化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概念。A.塞尔达(1867)在其《城市化概论》中最初提出了“城市化”(urbanization)一词。有关城市化的海外研究主要沿两条线索展开:其一,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分布状况变化。刘易斯(1954)最早提出了一个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二元经济模型,随后,费景汉和拉尼斯(Fei and Ranis)(1964)在考虑了工农业两个部门平衡增长的基础上,修正了刘易斯模型_中的假设,形成了古典经济学的Lewis-Fei--Ranis二元经济模型。托达罗模型(1969)进一步指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量取决于城乡工资差距、城市失业率及潜在的移民对机会的响应程度。卢卡斯(2002)将人力资本理论引入城市化研究,对二战以后的低收入国家城乡移民状况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劳动力从传统的土地技术密集型部门向人力资本密集型部门转移的城乡二元模型。其二,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鉴于城市“规模外部效应”和“集聚效应”的显著存在,多数学者肯定了城市化的演进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Duranton & Pugals(2004)认为,城市化带来集聚效应的同时也带来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的不良影响。Ravallion et al.(2007)指出,虽然城市化确实对消除总体的绝对贫困起到了作用,但它对城市“贫困”状况改善只是杯水车薪,在诸如拉丁美洲、非洲和东亚等国家和地区中,情况更为严重。Poelhekke(2008)对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国家自1980年以来的数据分析后认为,城市化演进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关系,城市化并没有为这些国家带来经济和就业的增长。在中国,城市化的研究在沿上述线索展开的同时,又增加了一个内容——中国城市化水平是否滞后于经济增长?在分析中,有的选用了钱纳里标准模型(1975)和周一星的对数曲线相关模型(1999),有的选用了中国工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的比较,有的选用了国际对比,从分析结论看,大致有三种:辜胜阻(1991)、余新(1994)、周一星(1999)、耿海青(2003)和黄毅(2006)等认为,中国城市化水平明显落后于经济增长(或工业化);刘连根(1997)、郭克莎(2001)和李金昌、程开明(2006)等认为,中国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增长大体一致,不存在城市化严重滞后的现象;陈阿江(1997)、董黎明(1999)和李强(2006)等认为,中国存在着过度城市化现象。值得一提的是,海外学者研究集中在“城市化”方面,但中国的特点将是“城镇化”。这是中国根据国情并总结他国经验后做出的选择。另一方面,中国学者虽然从国情出发对城镇化和城市化进行了分析探讨,但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角度进行研究的不多,尤其是没有论及在进一步扩大内需中“消费”与“投资”何者为先何者为重、在收入水平(从而支出水平)提高过程中城乡居民消费重心和消费结构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受到居民消费结构的制约以及发展城镇经济与实现全面小康的关系等问题。
对长期在工业化进程中发展的中国来说,发展城镇经济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有着一系列新的问题需要研究,其中包括:
第一,衡量城市经济发展的中心指标。在工业化时期,GDP增长率作为一个综合经济指标,对考核和衡量一个省区的经济增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GDP增长率的走势都特别关注。但在转向以城市经济为重心的过程中,随着每年新增工业项目(尤其是大型工业项目)的减少和工业的区域推移展开,一些中心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的GDP增长率将明显降低。从数据上看,2003年之后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等地的每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就先后呈下落走势;2009年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和海南等的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均低于10%,江苏、山东等省也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数。在此背景下,向城市经济为重心转移的地区,要继续维持GDP的高位增长,不仅是困难的,而且是不可能的。由此,对这些地区和城市来说,需要改变对GDP增长率的路径依赖,转变观念,调整经济发展的基本考核指标,探寻适合城市经济发展的中心指标和指标体系。
第二,加大消费性投资的价格效应。要加快发展城镇经济,就必然要加大消费性投资,由此提出了一个问题:消费性投资的增加是否必然引致通货膨胀?从图10中可以看出,在1996—2009年的14年间,尽管中国经济运行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处于高位运行(尤其是2002年以后在20%以上),但同期的CPI和PPI都没有因此而随之上行,这说明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与物价增长率之间并不必然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消费性投资的直接结果是创造“住、行、学”等方面的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它不会直接改变“吃、穿、用”等方面的供过于求格局。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不至于明显推高CPI的增长率。但加大消费性投资不可避免地增加对资源类产品的需求,由此,可能引致PPI增长率的上行。PPI上行是否将引致CPI上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穿”和“用”市场的供求格局。在这些产品依然处于比较明显的供大于求的条件下,PPI的上行主要通过处于“穿”和“用”产业中的企业消化,由此,CPI不致明显上行。
图10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与物价走势(1996—2009)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第三,加大消费性投资的产能效应。一谈到加大投资,有关产能过剩的问题就将提出。在仅仅将投资局限于“生产性投资”的思维中,很容易将扩大投资与增加生产能力联系在一起。但消费性投资并非生产性投资,这些投资完成后,形成的只是消费对象和消费条件,所以,它的增加不仅不会直接引致生产能力过剩格局的强化,而且有利于缓解产能过剩的压力。
在经济运行中,产能过剩大致可分为8种情形:其一,正常的产能过剩。市场经济以竞争为基本机制。要展开竞争,在供求关系上就要求供大于求,以达到一方面使消费者在市场上有着较为充分的选择权,另一方面在优胜劣汰条件下能够继续保持供给满足需求的态势。从图ll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来,美国的产能利用率一直没有超过85%。其二,短边性产能过剩。在经济学中有一个“短边规则”,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有一个“短线”概念,其含义都是说,由于在相互关联的产业中,某一产业的生产能力不足引致其他相关产业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其三,地域性产能过剩。在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这突出地表现为,某种或某些产品的生产能力就本国或地区的需求数量而言可能过大,但就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而言这些产能并不过剩。因此,如果仅仅局限于本国或地区的需求数量进行考量,就容易得出产能过剩的判断。其四,政策性产能过剩。这有着多种表现,当实行节能减排的政策标准时,不达标的产能就将进入过剩范畴;当实行限制出口的政策时,一部分原先生产出口产品的产能就可能进入过剩范畴;当实行宏观紧缩政策时,一部分产能可能因此而成为过剩产能;如此等等。其五,经济周期性的产能过剩。在经济高涨时期,产能充分发挥,同时,新的产能不断建设和投入使用;在经济衰退时期,这些产能中的一部分停止使用,成为过剩产能。其六,产品生命周期性产能过剩。在产品从研发、批量生产到成熟的过程中,对应产能逐步扩大;在产品达到市场饱和且被新的产品替代过程中,已有产能开始逐步显示过剩,当这种产品进入全面淘汰时期,产能过剩全面发生。其七,季节性产能过剩。受原料的季节性制约,一些产品的生产发挥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如水果罐头等),在原料淡季,产能处于过剩的闲置状态。其八,绝对性产能过剩。在产业升级过程中,一些落后产能(包括高耗能、高污染、低效能等)处于行将淘汰的过剩状态,这些产能属于绝对过剩。
图11 美国的产能利用率(%)
资料来源:美国圣路易斯联储银行数据库。
1998年以后,中国的产能过剩主要属于前四种情形,其中,“穿”和“用”方面供大于求的产能过剩还将延续,这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和技术创新所必需的;短边性产能过剩、地域性产能过剩和政策性产能过剩可以通过加大消费性投资得到缓解。
第四,加大消费性投资与城市政府的财力关系。在扩大消费性投资中,众多公共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展开,由此,自然涉及城市政府可用于投资的财力。其中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认真探讨:其一,在城市化建设中,城市政府的财力并不仅仅局限于财政收入,可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建设所需资金,其中包括,在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背景下的筹集资金方式的创新。其二,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城市政府的确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以支持各种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但这种情形不是一种永久性的投入。在城市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完成以后,城市政府的财政投入将主要集中在维护和修整方面,由此,已无必要再花费城市化建设中如此大的财力。那种强调地方政府的城市化建设将无止境地进行财力投入的认识,是不符合实践进程的。其三,城市化建设中相当多具有商业潜力的项目,并不一定需要由城市政府的财力投入,可以通过社会力量(包括引进外资)来解决投资问题。在这方面最重要的不是投资的资金筹措,而是相关制度的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以划清有关边界、界定行为,促使社会各方面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形成,保障他们的权益。
第五,城市化发展程度的经济标准。通常用于衡量城镇化水平的指标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图12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后,中国的人口城镇化率以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提高。照此速度,到2025年前后,中国人口城镇化率可能达到60%左右。但是,人口城镇化率只是度量了一国范围内的城镇化水平的一个指标,对于诸如北京、上海等众多中心城市来说,用这一指标衡量和判定城市化发展程度就不太适用了,同样,用这一指标衡量和判定上述五个层次的城镇化差别也不太适用,因此,需要探讨新的更加适用经济指标。从实践角度出发,也许可以选择城市经济产业创造的GDP数量及其在GDP总量中的贡献率(或占比)作为衡量指标。由此,一方面根据城市经济产业创造的GDP数量来衡量不同城镇之间的城市化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别,另一方面,根据城市经济产业对GDP的贡献率来衡量同一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其次,也许还可以利用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及其在城市人口中的占比作为衡量指标。由此,一方面根据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差别衡量不同城镇之间的城市化发展程度的经济差别,另一方面,根据中等收入群体在城市人口中的占比衡量同一城市的经济发展程度。在中国城镇化发展中,还可能创造和总结出更加适合的经济指标。
图12 人口城镇化走势(1978—2009)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
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城镇经济发展的关键
在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通过走中国特色道路,发挥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地发展,经济实力和居民生活水平都有了举世瞩目的提高,创造了世界近代史上的奇迹。但从城乡居民小康生活的角度看,这些成就还主要集中在解决“吃、穿、用”等方面,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产物。与此相比,城镇经济发展将是一场更为深刻的变革,必然引致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等一系列的转变,它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可能遇到的困难程度丝毫不低于前30年。为此,需要更加有力地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在发展城镇经济中,诸如教育、文化、媒体、医疗、保健、住房和体育等一系列领域将遇到思想观念的严重碰撞和冲突。一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是:这些领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共品还是私人品?在几十年的中国实践中,这些领域中提供的大多数产品和服务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质,广大居民对此不仅已经习以为常而且形成了路径依赖,同时,发达国家实施的各种福利政策也似乎证明了这些领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共品性质。但如果这些产品和服务均为公共品,它只能依赖于政府部门提供,既没有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空间,也缺乏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城镇经济发展的可能。在此背景下,仅仅依靠政府财政的投入,势必造成短缺状况的持久延续和愈加严重。事实上,教育、文化、医疗、保健、住房和体育等不论在供给层面还是在需求层面都是多层次分类型的,不可笼而统之地一概而论。以教育为例,在中国,从小学到初中的9年义务制教育是一种公共品,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子女能够有享受大学本科等教育机会,也可以对一部分大学实行公立制度,但另一部分大学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和各种类型硕士(包括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等)教育、博士教育以及成人继续教育等均有着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资本投入来改变目前严重供不应求状况的可能性。在后一部分教育资源的配置中,市场机制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教育的产业化展开就可能成为一种体制机制创新的选择。即便是从小学到初中阶段的教育,也还有诸如美术、音乐、舞蹈、外语、文化、历史、体育和IT等可以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力量进行补充性教育的空间。“产业”并非只是对一类经济活动的概括,它源于市场竞争,有着三个重要特征:一是在产业市场中,价格既不是由卖方单方面决定的,也不是由买方单方面决定的,它在买卖各方的竞争中形成;二是在市场竞争中贯彻着优胜劣汰的原则;三是在产业间存在着由资本流动引致的资本竞争。在中国目前条件下,教育、文化、媒体、医疗、保健、住房和体育等均有经济活动,但由市场机制导向的产业竞争并未充分展开,产业化的形成依然任重道远。产业化的推进有待于体制机制的创新展开,这一创新的要点在于,通过制度规范划定公共品与私人品之间的边界,推进私人品的产业化。
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城镇人口流动,给城市经济建设和展开提出了一个严重问题:运用何种机制处理好空间范围有限与流入人口近乎敞口的矛盾?换句话说,在户籍制度功能弱化的条件下,各中心城市应当运用什么机制来制约和协调人口的源源不断流入,以避免人口数量严重超过城市承载能力的情形发生?从已有的实践看,运用制度机制和主观机制来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或低层次城镇人口向高层次城市转移,是比较困难的。一个必然的客观机制是,通过消费成本高低的差别促使每个人(乃至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支付能力在人口流动中选择适合各自定位的城镇。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包括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收入水平较高的居民向中心城市迁徙必然拉高这些城市的消费价格水平上升;与此对应,一些原先居住于中心城市的居民可能由于消费支付能力的相对不足而选择转向城市周边或下一层次的城市生活。由此,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和城镇人口在不同层次的城市之间的流动将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这种人口流动不仅将引致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系列变化,而且将引致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行政区划关系和经济区域关系、相关政策制度等的进一步调整。发展中心城市的经济圈是一个有利于协调各种矛盾的重要机制,它的关键在于通过交通便利(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打造l小时经济区,以便捷的方式满足工薪阶层的上下班需求和“住、行、学”等方面的需求。一个中心城市的经济圈由若干个功能区构成,每个功能区都具有专业化特点,由此,经济圈成为由各个专业功能区相辅相成所形成的一个城市经济群。但要形成这种城市经济群,从制订规划伊始就必须突破由行政区划所界定的体制机制关系和与此关联的各种权益关系,放眼于经济圈内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未来10年左右时间内,城市经济产业的展开大约需要200万亿元的消费性投资。如此巨额的投资,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资和国有经济部门的投资是远远不够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之所以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基本成因是有效地推进了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与此对应,发展城市经济产业也需要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推动。在发展重化工业中,单一项目所需资金投入量常常达到几百亿元乃至上千亿元,相当多民营经济实体独自承担一个项目的投资建设显得势单力薄,因此,难以迈入产业门槛;与此相比,大多数城市经济产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投入量相对较低,只要制度有保障,民营经济是比较容易进入的,因此,城市经济产业的发展给民营经济提供了一个新的广阔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对中国而言,发展城市经济产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如何适应多层次城镇发展的各自特点要求,如何建立满足“住、行、学”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服务体系,在体制机制方面,需要进行一系列复杂且灵活的探索和创新。这种探索和创新,仅仅囿于国有经济部门既难以充分解决,也很难细化,需要发挥民营经济灵活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相关难题的作用。城市经济产业的发展将推进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时期和新阶段。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对外开放主要是引进海外的资金、设备、技术和管理等来支持中国的工业经济发展的话,那么,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引进海外先进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城市经济发展的理念和经验、城市产业发展方略和技术等等将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在教育经济、文化经济和媒体经济方面还是在医疗保健经济、养老经济、娱乐经济和体育经济方面,借鉴吸收海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创造中国特色的城市经济都是一个必然趋势。为此,在对外开放方面需要探寻新思路和新措施,突破已有的政策框架,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金融是推进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的主要特点是,通过存贷款、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等机制将社会各方面暂时闲置资金集中起来转移给相关实体经济部门的企业使用,由此推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在城市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的这些功能还将继续发挥,但随着城市经济展开和居民收入提高,直接服务于居民理财(或财富管理)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将明显增加。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服务的对象将从“机构”转向“个人”,因此更加突出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特性。另一方面,由于城镇经济的展开具有多层次特点,各个层次各个城市在发展重心、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发展速率等方面不尽相同,这决定了需要有不同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来满足它们的需要,因此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差异化将成为金融创新的重心。与此对应,金融监管的理念、方式和手段也需要做相应创新,以适应这种差异化的发展。
城镇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积极探索和认识这一发展中的规律和机制,深化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这一进程,将加快中国的城镇化建设,从而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反之,将使城镇化建设付出额外的代价和时间延后,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较多的摩擦、矛盾甚至冲突,使经济社会发展在波浪式起伏中前行。从理性出发,前一种选择是应积极争取的,后一种状态则应努力避免。
注释:
①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使用“消费性投资”而没有使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要原因是,消费性投资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是对等的概念。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一个内容复杂庞大的概念。《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对其的解释是“国家的固定基本设备,如公路、铁路、发电站、供水装置等”。在中国实践中,“基础设施”泛指为生产、消费及社会活动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和机构。按照城乡关系划分,它可分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两大部分。其中,城镇基础设施从不同角度可作出不同类型的划分。例如,从直接用途角度,城镇基础设施可分为三大类:其一,生产性基础设施。它大致包括服务于生产部门的供水、供电、道路和交通设施、仓储设备、邮电通讯设施、排污、绿化等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设施;其二,生活性基础设施。它大致包括服务于城镇居民生活的各种机构和设施,如各种商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保险机构,各类住宅,公用事业、公共交通、运输和通讯机构,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体育的机构和设施等;其三,公共性基础设施。它大致包括服务于维护社会运行稳定安全的机构和实施,如公安、消防、政法和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部门等。由此来看,“消费性投资”只是基础设施投资范畴的一部分。本文使用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突出基础设施投资中用于增加“消费供给”(以改善这方面消费需求严重不足状况)的部分,避免将消费性投资淹没在基础设施投资的大范畴之中。更何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包含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而“消费性投资”是直接针对“生产性投资”提出的,强调此类投资的结果并不引致生产能力的增加。
② 引自《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68—271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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