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以检察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论文_张健

浅谈如何以检察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论文_张健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

摘要:近年来,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拓宽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传统的行政方式已远远不能应付现代检察业务的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已经成为抓好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强基石和助推器。司法公正的有效实现,离不开司法效率的提升;司法效率的提升,离不开科技的支持。进入新世纪以来,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整个人类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要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实现检察技术工作的新发展。

关键词:检察技术;科技强检;作用

一、充分认识检察技术工作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检察技术工作是提高侦查办案水平的有力保障

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中心,也是检察业务工作的核心,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都是围绕证据这个中心来展开工作的。而检察技术工作本身就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原理和方法,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和鉴别证据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强检察技术工作有助于改变以口供为中心的侦查模式,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减少刑讯逼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检察技术工作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

检察机关要履行法律监督权,就离不开对证据的审查,检察技术部门通过对技术性证据资料进行文证审查和把关,发现和提出原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漏洞。通过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以保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的质证质量和胜诉率。

(三)检察技术工作是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保障。通过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提高检察机关其它业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能。大力加强科技强检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建成以网络为基础、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检察信息资源为中心的综合化体系,可实现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业务网络化和规范化,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公正执法;又能以科学技术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只有通过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为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才能为发展和完善检察工作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技术工作,全面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当前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检察技术工作仍然存在着与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经费、检察技术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现有管理机制难以提高检察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总体上影响了检察技术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制约着检察机关的科学发展。如何加强和完善检察技术工作,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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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费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检察技术工作发展最大的瓶颈,也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难题

各院要把检察技术经费列入检察经费的开支范围,并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检察技术工作。根据检察技术工作的需要,及时向地方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以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

(二)进一步提升检察技术部门自身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检察技术工作规范。加强对检察技术人员的教育,加强检察技术人员的培训,使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并大力组织科研活动,实现技术手段的创新,不断提高检察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技术队伍。

(三)稳定专业技术队伍

一方面要从人生观,价值观方面进行正确引导,树立技术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另一方面要尽可能的关心他们的后顾之忧,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科学的技术干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四)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的调动作用,协助并支持甚至引导职能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检察技术的改革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强全体检察干警对技术工作的认识。让检察人员有技术概念,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首先要想到的是技术,运用到的是技术。要进一步加强和检察业务部门互相联系、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和各业务部门沟通,了解检察业务和管理对技术的需要,以及应用技术时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地完善各项检察技术。

(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现有的检察技术,重点发展信息技术

一手抓传统检察技术的完善,一手抓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和推进检务信息化,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发布系统、内网邮箱、视频会议、专线电话的使用功能,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全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应用,加强标准规范建设,注重应用系统整合,提高网络应用整体水平。组织建设检察业务信息系统、办公信息系统、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应用平台,健全完善较为完整的检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并要不断推动执法观念的更新、执法机制的创新和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确保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全面促进检察技术工作的科学发展。

“科技强检”发展速度极快,随着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努力以检察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这样才能促进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不断提升检察的地位、凝聚人心、增强实力。

参考文献:

[1]叶永亮,许冬蕾.信息技术条件下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J].法制与社会,2015.

[2]董雪珍.对检察视听技术工作的再思考[J].决策探索,2016.

[3]苏道敬.职务犯罪侦查与检察技术协作初探[N].中州大学学报,2015.

论文作者:张健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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