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 广东 东莞 523000
内容提要:从红军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军队的纪律在古中外军队建设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其核心内容包括政治纪律,军事纪律、群众纪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正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无论处在哪个历史阶段和社会发展时期,群众纪律作为我军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本文从人民军队初创、抗日战争时期、和平发展三个时期着手,来看人民军队对的群众纪律。
关键词:人民军队 群众纪律 东江纵队 法治
一、初创人民军队,高度重视群众纪律。
严明的群众纪律是我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初期,就以严明的群众纪律与旧式军队划清了界限。1927年的“八·一”南昌起义标志着人民军队的诞生,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在江西永新县三湾村进行改编,针对部分官兵破坏群众利益的行为,毛泽东宣布行军纪律:“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不拿群众一个红薯。”10月23日,在向井冈山前进途中,毛泽东又强调了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群众一个红薯。”这是人民军队发展史上最早的三大纪律,其中第三项属于群众纪律。
1928年1月4日,工农革命军攻占遂川县城,在部队发动群众的过程中违反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比如有的战士借了老百姓的门板和稻草没有主动归还,在借来的许多同样的门板中,又往往弄错,睡过的地方也没打扫干净等。毛泽东了解到上面的情况后,1928年1月25日,在遂川县城李家坪召开了全体工农革命军指战员大会,并宣布了工农革命军的“六项注意”,就是:“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请来夫子要给钱;不打人骂人。”六项注意都是属于群众纪律,其中的每句话,都是老百姓日常的话,非常通俗、易懂。
1928年3月,工农红军南下湘南。 4月3日上午,毛泽东集中了部队,对工农革命军全体指战员,桂东县沙田一带的赤卫队员、少先队员,正式颁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农一点东西;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这也是毛泽东创建井冈山根据地以来第一次比较系统、完整地颁布工农革命军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这次他还将原来的“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农一点东西”。此后,毛泽东、朱德在赣南、闽西开辟根据地期间,对六项注意做了修改,加上“不得胡乱屙屎;不搜敌兵腰包”两项。至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条款上被完整提出来了。
为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真正得以贯彻执行,红军各级领导除经常对广大官兵进行教育,讲明执行革命纪律的重要性外,还实行监督机制,对执行好的给予表彰和嘉奖,对违反纪律的则按规定进行处理。工农红军实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军纪得到明显改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 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三大纪律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从具体内容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大多是对于强调军队的群众纪律。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军队的纪律要求,它的形成和提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从建立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的角度出发,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的结果。在严格的纪律要求之下,使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和旧军队有了明显的区别, 严明的群众纪律,使老百姓信任红军,拥护红军,人民军队得到人民的拥护支持,不断发展壮大,为革命取得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坚持长期抗战,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抗战时期,人民群众是中国坚持长期抗战的有力保障,是夺取抗战胜利的决定力量,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严格要求官兵遵守群众纪律,走群众路线。如华南敌后战场最大抗日武装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东江纵队孤悬敌后,制定了严明的群众纪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依靠人民群众建立了抗日根据地,从而成为华南抗战的中流砥柱,为抗战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东江纵队第五号布告:“查最近不少歹徒假冒本队名义强迫殷富借钱借枪,间亦有本队人员违反队规,乱作胡为,此种情形不独破坏本队信誉,且足以破坏军民团结,扰乱地方秩序。妨害抗战大业,本队必严予究办和取缔,嗣后凡本队人员在外一切筹借事宜,如无支队以上机关印信为凭,概属无效。特此布告仰军民人等一体知照此布。”
这是1945年4月15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司令部发布的第五号布告,布告印发时,时值抗战胜利前夕,东江纵队司令部针对社会上和纵队内部出现的严重扰民现象,专门发布此号布告以整肃军纪,维护社会秩序和军民团结,切实巩固部队的群众基础。这份布告描述了歹徒冒用纵队名义以及本队人员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多种现象,分析了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明了纵队对其严肃查处的意见和方法,并告知群众预防再次发生此类事件的方法,同时也是制订内部相关纪律。通过这份布告,一方面可以提高群众警惕,以免歹徒利用纵队名义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对我党我军的误解,另一方面又可以整肃部队纪律。布告最后一句“特此布告仰军民人等一体知照此布。”既有督促军队内部人员相互监督之意,又体现了实行群众监督的民主思想。这份布告是东江纵队对群众纪律的严格要求,在全国抗战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关键时刻,安抚了人民群众,协调了军民关系,维护了党和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模范形象,进一步为部队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为游击队取得更大的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艰苦卓绝的抗日游击战争中发展起来的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爱护和支持是部队生存、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因此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群众着想,以群众利益为先,严格群众纪律,不贪不占,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取得了革命的最终胜利。
三、继承优良传统,坚决遵守群众纪律。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担负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使人民军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形式和内容上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军队的纪律随着时代也在不断完善,其中群众纪律依然是军队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2年,毛主席根据军队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提出“五统四性”,指出军队要有“统一的纪律”,并在教育训练中培养“纪律性”。同时,我军纪律法规的建设也开始起步。1951年2月,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华人名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军队的第一部《纪律条令》。1977年12月,中央军委作出《关于加强军队组织纪律性的决定》,部队纪律建设在经历“文革”的混乱后又重新走上正轨。《决定》重申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要尊重和爱护人民群众,不得与民争利和侵犯群众利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军队的纪律发展也呈现出新面貌,针对部队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的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在这一时期反复强调军队要严格纪律。20世纪90年代,我军的纪律同军事法律、法规、规章等联系更为紧密,体现出鲜明的法治性。2010年,新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颁布,其中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军的纪律要求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第(五)款“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见附录一)”,依然强调群众纪律。2015年4月,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强军之基,我国的法律法规,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严格依法办事,是我军与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要求,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日益发展,严格依法治军成为我军严明群众纪律,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整个国家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人民解放军成了国防军,不用像从前那样,直接从老百姓手里筹粮筹款,部队也由民房住进了营房。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军民交往领域和环境有所变化,但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人民军队与人民的血肉联系一刻也没有变,人民军队要继续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保持在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形象,必须依靠军队严明的纪律。
综合以上所述,革命战争年代,因为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挤,才取得了土地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新历史时期,人民群众仍然是人民军队生存之本、力量之源,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来于人民,离开人民,人民军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真因如此,回顾我军历史上可以看到,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五统四性”;从《纪律条令》到《决定》及其完善,再到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强军之基,人民军队始终以铁一般纪律著称于世,群众纪律永远是军队铁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论文作者:陈梦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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