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什么?_股权分置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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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分置的利弊

(一)股权分置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运行初期的管理

股权分置是我国证券市场独有的现象,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本市场在探索中前进的必经之路,在我国证券市场诞生初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项制度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要搞资本市场,要引进股份经济,使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能够直接融资,又要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存在基础,保证国家能够管理企业,控制国民经济大局,所以采取股权分置的方式是稳妥的。事实证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在股权分置的基本框架下显示了勃勃生机,资本市场法制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都日趋完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投资者队伍不断增长,资本市场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我国境内1287家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已累计筹集资本近9865亿元,参与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帐户超过了7000万户。股权分置政策在证券市场建立初期使国家通过低成本控股的方式,牢牢地掌握着上市公司的经济资源,使得在新的企业形式中,企业的运行方式不会受到资本市场的冲击,从而确保金融改革稳步进行,遏制了针对国有资产的恶性投机行为,在保持发展经济的同时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对二级市场投资者而言,这种设计曾经让人们获得了大量的经济福利,正是因为有了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国家作为控股人,使得上市公司不会轻易破产,市场风险大为降低,整体股价得以抬高,各种投机炒作风险降低,从而导致A股的整体性高溢价。

(二)目前股权分置成为了我国金融证券市场发展的障碍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虽然股权分置在证券市场建立初期具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成熟,股权分置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这一问题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我国股市价格悬空,蕴涵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者信心。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包含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三分之二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对于单个公司来说,由于其大部分股份不能流通,致使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易于受投资机构操纵,股价波动较大和定价机制扭曲。

2.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公司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缺乏共同利益基础。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而非流通股股东对此并不热心,二级市场的股价对其经济利益而言并无直接关系,其真正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这样就使得二级市场的股价与企业的业绩不相称的现象时有发生。

3.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由于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所以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购并重组。以国有股份为主的非流通股转让市场是一个参与者有限的协议定价市场,交易机制不透明,价格发现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和估值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只有让市场定价才是杜绝腐败,维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最有效方式。

二、彻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稳健的过程

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5月9日“五一”节后首个股市开盘日,证监会就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4家试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标志着政府开始着手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问题。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性以及具体企业如何操作两个层面进行思考分析。

(一)证券市场的完善必须与时俱进,步伐稳健

证券市场的完善要与时俱进,一个制度的存在是与客观环境分不开的,在我国的金融市场日趋成熟,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的条件下,股权分置制度的弊开始大于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行改革,但是制度与规则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论是市场,还是市场的投资和融资者都已经在不同程度上适应了这样的规则,而且很多的交易就是在这样的规则前提下才达成的,一旦规则改变了,大家都会不适应,即便这种变化是合理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发展的新兴市场,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大力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搞改革,一方面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另一方面要立足国情,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规律的资本市场规则。

本次证监会在宣布试点企业的同时,还透露了“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思路,这从政策层面上也印证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长期性。

所谓“试点先行”就是在解决股权分置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不急于整体推进,而是通过审慎试点;“协调推进”就是要以落实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若干意见》为重点,全面推进市场基础建设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为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条件。

所谓“分步解决”就是要在改革进程上,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具体的阶段划分和进展速度,要取决于试点的效果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并且要着重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节奏控制问题,避免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改革试点的公司过于集中影响市场稳定;二是市场秩序问题,按照“分散决策”的思路,每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从酝酿到出台的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容易引起内幕交易和跟风炒作,必须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必须在反复的尝试中寻求解决股权分置的有效途径

解决股权分置是由国有股减持和股份全流通的概念演变而来的。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本制度的改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本质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要达到这样的改革效果,政府和企业都必须在反复的尝试中寻求解决股权分置的有效途径。

此项改革的基本框架应该是“国家出政策,企业想对策”。即是,在试点企业的先一步改革过程中,政府可以适当的传达积极的政策信号,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探索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把握改革对市场的影响规律;在随后的全面推进过程中,政府作为国有股的持有者,必须和不同的企业一起,针对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更加细致的方案。由于A股和国有股,法人股发行时不同价,但流通后又应该同股同权,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现象,所以上市公司要对A股股东进行适当的补偿,已经成为各种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的共识。然而,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试点企业探索的方法,与企业的具体情况要结合起来也需要一个调整过程。同时,在国有股,法人股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后,使得市场监管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监管部门必须通过政策的调整来应对随之出现的新问题,防范恶意投机行为,利用国有股“松绑”的机会巧取豪夺侵吞国有资产。

三、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一)从近期看,将不会给股市造成强烈的冲击

从2005年5月9日第一批四家试点企业推出以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股市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上证指数跌至1000点附近,创下了8年来的新低,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局面是由于管理层、上市公司非流通大股东、流通股东三方博弈所造成的结果,管理层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态度坚决,非流通大股东利用手中制定具体实施方法的权利,企图以尽量少的补偿换取流通的股权,而流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民在改革中权利有限处于弱势,因而尽早割肉离场观望是最安全的选择,这样就形成了眼下股市下跌的局面。但这是对三方均无好处的非平衡状态,作为掌握主动权的管理层、上市公司两方一定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作为管理层只有采取稳健的过程,才能减小市场压力。公股在数量上虽然显得巨大,但那是就整体而言的,公股流通并不是所有公股一起流通,重要的是把好批次关,稳健推出试点企业,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不搞“批发”,这样才能够消除制度变革的突然性给市场带来的压力。欲速则不达,用渐进的方式最终才能达到改革的目的。

作为上市公司则应该把重点放在合理的配售方式上,能够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中小股民的利益,使广大投资者对市场有信心,只要有了信心市场就会稳定,良好的政策在稳定的市场上才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企业在最初用来补偿A股股东的部分利益,必定在今后的市场融资中得到补偿,只要市场上的系统性风险减小,投资者信心没有受挫,那么随之而来的牛市才会使仍然在上市公司手里的部分股票升值。相信以上这种平衡态势,会在数月的多方调整之后出现,本轮对股市的冲击将随之结束。

(二)从长远看,将有利于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

从微观上,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本运营机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改变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取向不一致的公司治理状况,有助于巩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减少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成本。同时,有利于高成长性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信心。当然,要真正实现预期的公司治理目标,还需要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人员的诚信建设,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等诸多方面的有效配合,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从宏观上,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预期,完善价格形成基础,为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谋求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评价改革得失要看其实施过程是不是符合“三公”原则,运行机制是不是体现了市场规律,改革成果是不是体现为资本市场功能的更有效发挥。赋予国有股、法人股流通性,使国有控股股东面临股权方面的市场竞争,有利于改革国有资本的经营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效率,这对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有直接的作用,这种作用将会提升二级市场的股价。

总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恢复资本市场的固有功能,即价格发现功能和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功能。同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和国际化进程。

摘自《财经科学》(成都),2005.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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