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企改制“黑洞”不容忽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容忽视论文,黑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江苏省一些地区,企业改制的脚步迈出不久后,社会上便对企业改制的做法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前改制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改制可以使原来承包经营而发生严重亏损的“企业包袱”得以甩开。职工群众却认为,改制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将使改制前多少还有点资产的“摊子”烂得更大。究竟孰是孰非?
一
企业改制从开始到结束总需要有一个过程。改制企业中,一些不想购买企业的厂长(经理)在掌握到企业将要进行改制的信息后,突击利用转移资产、加大存货等违规手段,使得原本不亏或微亏的企业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突然变成了资不抵债企业。调查中有的企业产品莫名其妙地被贬值,低价销售;有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在短期内剧增,最多的够企业用5至7年。而一些对改制后的企业有购买欲望的原任厂长(经理),认准了唯有他们才有购买企业的实力,便肆无忌惮地捞取集体资财。一个纺织企业职工要用围裙,厂长家里就有专卖店,印个火柴盒大的标字需要每字一元的高付出;一个企业要用办公桌,厂长家里就突然新建起了木器间,价格几倍往上翻等情况屡见不鲜。
江苏一些地区的乡镇企业长期以来实行高积累、低分配的方式,职工根本没有多少钱,而原经营者由于对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收入一般是普通职工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沿海有家乡镇企业改制前承包者年收入近30万元,而工人年平均工资还不到4000元,面对在改制中经营者持大股的要求和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资金,职工群众只能望洋兴叹,自动退出角逐。一些闯市场较早的个体工商户虽多少有点资产,但怕乱求稳、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使跨行改行来参加竞争者廖廖无几,因此企业的改制没有形成社会性竞争。改制后,旧企业主人的确也大多数是新企业主人。原企业中看不惯承包人的做法和提过承包人意见的干部职工在改制后大多被首当其冲地“优化组合”掉。甚至,在原企业讲奉献,把企业搞得很红火,个人收入却不高的经营者,因改制时拿不出足够的资金认购企业或参大股、控股而被“淘汰”。同时,这种无力的竞争,还必然引发“富方丈”们讨价还价,迫使急于“甩包袱”的企业主管部门,摆出种种优惠条件,“半送半卖”地拱手相让企业。
另外,在改制企业中,本来购买集体资产或股权的资金应该尽可能做到一次性到位,但是实际操作中几乎没有一家能够做到这一点。江苏射阳县特庸乡一个建筑公司清产核资后总资产高达482.7万元, 但实际拍卖企业时,法人股东只拿了2万元抵押金,其余都是以转嫁单位、 个人和银行的债权、债务来抵冲的,中标者出钱少,压力小的情况占整个改制企业的80%以上,这对改制以后经营者能否真正对职工负责、搞活企业、扭亏为盈,无疑是个巨大的问号。
二
在江苏,乡镇企业改制大多采用出让、租赁和股份制企业三种形式。资产数额较大的仍采取租赁承包。先交纳租金,财务人员由上级实行委派制,一部分这类企业在行政或经济实力雄厚的原主管部门的庇护下,容易取得银行支持,恢复生产运行时间较快,而且部分经营者原动力增强,管理变严。射阳县第二缫丝厂在租赁形式转制政策出台的第二天,原企业的行管干部就由63人锐减到31人,后勤人员由19人减少到8 人,企管主任的家属也从门卫下放到车间一线。同样的企业,同样的市场,同样的生产经营者,就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实现了扭亏。但也有一部分这类企业的经营者想:交几个微不足道的租赁费何足惧哉!待到租期已满,早就将所交租赁费拿回头。因而河水注河泥,没有新着子,企业的一切仍和过去差不多。
在转制后的股份制形式中,重新组建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乎没有,而大部分都是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的原净资产整体出售,实行先售后股,一些股东入股根本没有拿出现金,多数是以债权转股,这样新企业募集的股金仍是一个由债权抵帐的空头支票,企业无实到帐的注册资金、流动资金,金融部门对这些企业的信誉度差,又不肯再追加投入,启动速度相当缓慢。更重要的是股东之间不是坦诚相处、拧成一股绳的经营者,而是为及早将债务转移成债权的临时捏合之众。法人股东也不紧紧依据《公司法》和股东章程去组织指导生产。一位砖瓦厂的法人股东对未来企业的发展直言不讳:“先干一段时间再说,能搞好了更好,万一搞砸了,个人有限的投资顶多不要,但总不至‘杀头’。”这也是大多数法人股东的心态。
对转制以后的私营企业,由于个人的融资能力有限,加之生产活动从集体到个人的适应过程,因而企业启动运行时间同样较长,最明显的变化是原先正常性的生产变成了零星式、季节性的生产。
总之,改制企业的运行启动时间长,生产连续性远不如改制前,一定时间内很难肯定运行质量好坏。
三
应当承认,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本身没有错,企业改制使资产的拥有者和经营者变成“一张皮”,肯定能促进企业强化管理、明确责任、把握机遇,增强全体生产经营者的凝聚力,推动企业最终甩掉包袱,但其中的关键是决不能马虎,必须严格按章办事。
经营者买断企业,要尽可能达到60%以上的资金到位,即使不能到位,也要安排专人和所有债权、债务单位见面,落实转移手续,并通过法律部门公证。
清产核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过去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坚决追究对一定时间内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的、非正常压价出售产品的、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种种的行为,要对原始投资的社区群众和企业的职工负责,使“富方丈”不正当的财富还归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