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永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 437100
摘要: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建筑质量以及建筑安全十分重要,现阶段各个建筑施工单位对于建筑的安全都有较高的要求,同时也设立了相应的监理部门。对于监理部门来说,需要承担一定的安全责任,这样可以保障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监理部门主要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审查方面的失误造成的事故责任,也就是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有效的落实安全责任可以更好的保障施工中每一个步骤的质量问题,并且可以减少二次施工的机率,即使是有工程整改,也可以提高整改部分的安全性,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风险;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安全责任的关键内容
1.1有关建筑工程审查安全责任
建筑工程的审查是安全责任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很多的施工技术,并且施工步骤繁多,因此只有保障每一个步骤的施工质量,才能保障建筑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这就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每一个步骤进行审查,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一般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之前的防护措施是否合格,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在每一个步骤完成施工任务之后,对施工状况进行审查,保障每一个步骤的高质量。并且对于施工人员也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例如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制度佩戴专业的防护工具,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规定,施工材料是否合格等。这些审查工作可以让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更加稳定的进行,并且有效的保障施工的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1.2有关工程整改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需要对自身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工程整改是监理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旦工程整改失败,或者是有其他方面的损失,就会大大降低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同时还会降低建筑工程的安全性,需要进行二次施工。要想避免工程整改带来的安全问题,首先需要监理工作人员对整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行详细的审查,确保整改工程的安全性,尽可能的保障工程只经历一次整改,因为整改会大大降低建筑工程的稳定性。其次,在审查整改工程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是进行二次整改,这样可以确保整改工程的质量是和合格的。因此监理部门需要对整改工程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整改工程的质量,保障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降低整改成本,保障建筑工程的利润。
1.3有关建筑工程法律安全责任
建筑工程的监理部门要非常关注建筑工程的法律安全责任,如果出现建筑工程的某一步骤或者某一施工技术违反了相关法律,就代表这是监理部门的失职,监理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触犯了法律,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将大大降低,对建筑工程的损害需要监理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落实责任制也可以更好的促进监理部门提高工作质量以及效率,保障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并不只是作为一种形式存在,保障每一个施工步骤都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监理部门或人员因为一些原因而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审查标准,并且已经导致了建筑工程出险安全事故的情况下,监理人员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上缴一定的罚款。如果造成的后果非常的严重,会根据实际情况加重对监理人员的惩罚,因此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需要负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监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真正保障建筑工程可以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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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监理企业存在的风险
2.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总指挥缺少对作业人员安全保护意识,导致相关施工人员也没有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完全忽视了工人合法劳动保障权益。又因为个别员工素质较低,在高空作业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违章作业行为,造成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升高。
2.2安全管理基础较差
受到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影响,安全管理相对较差,对于建筑进程、质量和监督之间的关系无法得到确认,造成安全管理基础较差主要原因是:个别作业人员技术较差,无法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工作进度也相对落后;我国安全防护用具、设备相对陈旧,工业化水平较低;作业人员素质较低,总指挥人员无法对其规范化管理。
2.3建筑体系尚不完善
虽然我国颁布了很多与建筑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存在一定局限性,对于违法处分条例尚不明确,具体执行能力不强。
3建筑监理企业防范风险的措施与建议
3.1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安全风险
规范建筑工程市场是解决监理行业问题的关键。仅仅只是整个市场建筑监理企业之一的某一企业是很难改变全局的。但各个企业都可以通过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制度,来影响整个监理市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在发展中只有不断地完善它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以国家建筑工程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编制一套属于监理企业的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将国家要求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监理项目部的每个人都清楚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人都熟悉掌握岗位监理安全职责后,才可能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到各尽所能、各施其责控制项目安全风险。
3.2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风险防范
(1)对资金运作不良,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运作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很难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的投入随之减少,不可避免的为监理单位带来风险。(2)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应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杜绝“霸王条款”。(3)表明立场,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单位。选择业绩、资质、人员都过硬的单位,切勿迁就。(4)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设计变更,还是经建设方口头同意的工程量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签注意见。在经各方商讨协定后,监理应有明确的观点并留下文字依据。
3.3重视建设工程监理保险工作
在如此严峻的安全监理风险面前,监理单位应采取规避和转移风险的双重有效措施,保险制度是目前倡导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监理单位风险意识日渐增强。虽然监理合同进行投保仍持观望态度,但监理行业的保险制度,尤其是安全监理的保险,必将成为监理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的重中之重。
3.4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控制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在对其进行辨识和评价基础上进行的。按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结合工程的实际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的危险源管理标准,并构筑现场施工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应急反应制度,针对不同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针对不同项目所涉及的地域、施工条件的差别,施工单位应该首先确定施工过程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安全隐患,并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性质、关联性、后果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最终提出切实有效地安全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中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如何通过安全监理的方式防范各种风险,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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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汪廷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5
标签:建筑工程论文; 责任论文; 建筑论文; 风险论文; 工程论文; 危险源论文; 部门论文; 《建筑细部》2019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