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业化进程中商品市场发育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品市场论文,进程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工业化演进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村商品流通发展与变革的历史过程。农村商品流通的每一步变革,都是在工业化演进的历史背景下,依靠工业化过程中工业对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改造作用、渗透作用和耦合作用所产生的强力而得以实现的;另一方面,农村工业化的每一步推进,又都是在农村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的现实背景下,依靠农村商品市场的发育所诱致的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而得以实现的。可以说,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商品流通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密不可分。两者联结点在于商品市场的发育与完善状况。本文拟就商品流通社会化条件下,依赖于农村商品市场发育、净化农村商品流通秩序,以便更好地推动农村工业化问题做一深入的探讨。
一、农村工业化进程中我国农村商品市场发育的基本特征
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尚未突破二元经济格局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农村商品性生产与自给性生产并存、城市发达的生产力系统和农村落后的生产力系统并存的现象。农村工业化,从某种意义说,旨在实现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实现以缘约关系为经济联系方式的小农经济向以契约关系为经济联系方式的商品经济转变,实现原始的、落后的农业文明社会向现代的、先进的工业文明社会转变。综观我国本世纪70年代末才真正发动的农村工业化19年历程,我国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总体方向是健康的,发展速度是迅猛的。农村集市贸易开始向有序发展、合理布局、规模经营、法制建设方向发展,进入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逐步完善的阶段。并且,从总体趋势上看,一个有形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现货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村市场体系正在不断形成和发展,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商品市场间相得益彰,并行不悖。但是,我国农村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农村市场体系尚欠完善,农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农村市场发育水平与城市市场的发育水平明显不相协调,等等。表现出如下四大特征:
1.工农业增长速度差距过大, 在某种程度上不但恶化了二元经济结构,而且使得农村市场的发育比城市市场发育更为艰难。
进入90年代以来,工农业增长速度之比一直在4∶1左右,1994年达4.97∶1,远远超过了中国现阶段工农业发展的正常比例, 并由此引发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再次拉大。工农业比例的失调使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始终存在,并在短期内继续恶化。一方面,尽管1996年是90年代以来农业形势最好的一年,粮食总产量达到9800亿斤,工农业增长速度比例也达到2.6∶1,但是, 一旦松懈, 预定的我国粮食总产量从1984年的8890亿斤增加到2000年的10000 亿斤, 以及农民人均收入从1984 年的811元(按1990年的可比价格计算)增加到2000年的1200 元的目标也仍很难实现。另一方面,农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力显得不足。农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不但会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还会制约加工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在历史上所积淀下来的二元经济格局还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时,城市市场要比农村市场明显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这是因为,城市拥有较高的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的空间集约度,基础设施齐备,分工协作体系完整,信息准确灵敏,具有较高的集聚效应,由此决定了城市的生产经营只需支付相对低廉的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而我国农村市场空间分布的广延性使得农村生产经营者在缺乏先进的交通运输条件和现代化信息传递手段条件下,无法获得外部分工协作的好处,并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参与市场竞争时要付出比城市生产经营者高得多的相关费用。
2.农产品市场的忽收忽放以及农民负担的有增无减,严重地阻碍着农村商品市场的健康发育。
1985年1月,国家终于终止了在我国实施已长达30 多年之久的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对农产品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开始放开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农村集市贸易和城乡集贸市场迅速形成,粮食、肉禽蛋、蔬菜、水产品也纷纷涌入城乡市场,但是由于当时购销价格始终偏低,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不合理和农民收入偏低的问题。从国家购销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看,1993年国家制定的粮食保护价格水平偏低,多数地区加上价外加价部分才基本相当于市场价格水平,后期虽然多数省(市)放开粮食购销,粮食企业收购价格有所上升,但是也只能弥补生产成本。由于1993年底的“粮食风波”,1994年国家对粮食购销强化了计划手段,再次采用限价以及增加定购数量等颇具刚性的行政手段。有的地区甚至为了完成收购任务,强行关闭已开放的粮食市场,封关设卡,阻塞流通渠道,严禁个体粮贩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对棉花又强调“三不放开”(不放开市场、不放开经营、不放开价格)政策。虽然说这样做能保证国家的粮棉收购数量和粮食供给,但由此造成了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之间的较大差距。以“八五”时期最后一年的1995年为例,国家定购粮食执行的是1994年制定的每担104元,但据四川、湖北、河南、山东、河北、山西、黑龙江、 江西、陕西等13个粮食主产省的调查,1995年粮食市场综合平均价高达每担174元,价差每公斤达0.72元,有的品种高达0.8—1.0元, 农民交售定购粮棉的抵触情绪较大。
如果说农产品市场的忽收忽放还让农民在是否进入或者何时进入市场的问题上徘徊的话,农民负担的有增无减、似增实减则使农民委实感到失望。总的说来,农民负担在1993年的执行效果还是好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占农民总收入的4.64%,全国农民总计减轻负担10.3亿元。而到1994年1—9月份,全国农民的人均货币负担达23.03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2.4%, 比同期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速度快18.8 个百分点。1994年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约比1993年增长15.20%, 与当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基本持平。中央已取消的一些不合理项目,部分地区仍以多种隐蔽方式在实行,道路费、教育集资等收费有所抬头。
3.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渠道不畅,农资价格管理体制不够规范。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和价格管理体制关系到能否促进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提高,关系到能否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关系到能否防止和抑制通货膨胀的产生,关系到能否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农民间的关系。但是,由于生产厂家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企业生产成本的上升,远远超过国家对农资出厂价格的提价幅度,致使除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大化肥厂略有盈余外,其余大部分亏损。二是在流通领域内,一方面“一主两辅”的系统内部往往由于缺乏储备资金,主渠道的“蓄水池”功能仍没能发挥,难以保证“淡储旺销”。另一方面其他非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非法地经营农资,重叠环节不断增多。三是近几年国内化肥市场供求缺口一直较大,市场供应比较紧张。我们不得不依赖增加进口来保持各种品种化肥的供求平衡。尽管国务院曾专门下发(1995)45号文件控制进口尿素价格,力图控制在1540元/吨的价格水平内,但是,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调拨给地方的进口尿素价格仍高达1990元/吨。后来由于国际市场化肥价格猛涨,中央又把进口计划的一半分给了地方,可是地方政府依赖有限的地方财政补贴对巨大的价差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平抑进口农资价格。
4.农村市场建设中存在着忽视流通组织创新,忽视流通秩序规范化的倾向。
就农村集贸市场而言,其市场主体基本上仍局限于农民个体工商户,其经济能力极为有限,加上他们中绝大多数为农村季节性或永久性剩余劳动力,亦工亦农,属典型的小农经济阶层。而作为我国农副产品流通主渠道的国有和合作商业组织又均有自己的垄断性或准垄断性商品经营,不太屑于进入农贸市场开展小规模的贮运、批发和零售,许多粮食和蔬菜公司的商店又倾向于其他商品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产品的经营,而很少顾及鲜活农副产品的经营。在组织化程度低下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市场震荡越频繁,供求波动越大,对生产者所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尤其是在市场信息经常性失真或残缺的条件下,由于农户缺乏强有力的营销功能,农民参与市场能力还很脆弱,从而也降低了农村商品市场的运行效率。据北京市计委课题组对大钟寺批发市场的调查,一家一户的运销商占40%,小规模自愿联合的运销商占47%,运输大户仅占13%;蔬菜的买方中,使用平板三轮车运销的个体商贩则占80%以上。现阶段在农村商品流通中,商业组织滞后,中介组织更是微弱,而且农村商品流通组织中较多地保存着前资本主义的组织(如商人雇主制,高利贷资本)而比较发达的近代流通组织少,现代流通组织更少。
同时,由于在相当多的地方兴建农村集贸市场时,缺乏根据商品的生产特点、商流、物流、居民消费习惯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合理的布局,片面重视追求农村集贸市场,追求形式主义,以致于相当多的农村集贸市场层次低(如马路市场等),设施落后,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并存。另一方面,许多农村集贸市场缺乏对市场运行相应的监督制度和市场管理规范,即便是有也不够具体,无法实施操作。有些法规虽然较为完善,但执法不严,以致于流通秩序混乱。无证商贩比比皆是,假冒伪劣层出不穷。非法投机猖獗,交易合同履约率低下。有关农副产品市场管理部门和管理者存在急切收回投资的功利性,单纯谋求盈利性,具体表现为:向入市农户索要高额摊位集资款、高额摊位管理费,摊派各种不合理的费用以及市场管理没有一套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法。
上述四个特征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是协调我国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市场关系的难点所在。
二、加快农村工业化中商品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
1.农村诸市场内在逻辑相统一原则。
农村不同的商品市场与不同的要素市场间存在着内在逻辑联系,在农村市场建设中并非可以同时出击。尽管建立农村市场体系一开始就应提上议事日程,但在农村商品市场未基本放开之前,企图开放农村劳动力市场或资金市场就必然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在那些简单的、初级的或者是基本的关系尚未能消除扭曲的条件下,较为复杂的、高级的或者是非基本的关系要消除扭曲是不可能的,硬去尝试,没有好处。所以,农村市场的建设应当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来不断推进,但对此不能绝对化。
2.农村市场建设的结构优化原则。
随着农业的发展与农产品商品率的不断提高,农村工业化程度也不断提高。一方面,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必然要求以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以及生产资料流通部门为主体的农村商品市场迅速发育,另一方面,农产品流通规模扩大,导致农业生产区域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所以,农村市场建设必须考虑同特定的地区经济结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结构等因素相结合。其一,产业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高度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前者是指农村产业结构从低度水准向高度水准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当通过农村市场建设来调整农产品(稻谷、玉米、油料等)结构,带动农村非农产业的进步,特别是农村第三产业,我国1994年农村第三产业的平均比重31.8%;后者是指通过市场建设来努力提高农村诸产业间有机联合的聚合质量,即产业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各产业能力之和的整体能力。其二空间结构优化。即通过农村市场建设来抑止或缩小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程度。1995年,中国东部地区农村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6.5%左右,分别比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高出2.0和3.7个百分点。从市场占有份额看,东部地区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国的54.9%,比上年有所增加,但中西部地区却略有下降。城乡市场份额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1995年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分别为29.4%和25.2%,城市增幅快于农村约4.2个百分点。 这说明我国现阶段区域市场的发育存在着不相协调的一面。
3.农村市场建设的适度开放原则。
按市场经济规律发展农村市场,必然会产生对不同经济利益主体(早已存在的或刚加盟)的利益调整,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经济主体在制度变迁过程中都能得到好处。所以,农村市场发育还必须正确处理市场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使之保持在多数农村经济活动当事人所能容许的范围之内。在重视而且要勇于展开农村市场建设跃进的同时,也应当充分估计渐进的积累性和变革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渐变是飞跃的前提,不在许多细微方面做好准备性工作,农村市场建设是难能成功的;渐变又是飞跃的结果,如果农村市场跃进性的成果未能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渐变,其成果也将很难巩固。如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一主两辅”的渠道仍将维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同时,我国农村市场的对外开放还应当保持冷静,选择一个适当的开放程序和开放时机后才能真正考虑与国际大市场相对接。
4.农村市场的宏观调控原则。
农业是一个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产业,具有生产周期长,承受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特点,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当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无一例外地对农业加以必要的干预和保护,不同之处只是在调控形式、手段、对象或力度上存在着差异。我国农村市场建设如果没有政府力量的宏观管理,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三、加速农村商品市场发育,推进农村工业化的若干建议
1.因地制宜,优化农村集贸市场空间结构。
“九五”时期乃至21世纪初期,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应沿着多渠道、多成分、多形式、少环节、高效率、规范化的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体系目标迈进。其基本指导思想应当确立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具体进程,初步建成以商品集散面广、容量大、功能全、交易规范的全国性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中小型市场和遍及城乡的商业网点为基础,建设具有强渗透性、强辐射性、统一开放的、网络化的、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特点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我国农村集贸市场是农村内部商品交换和城乡副食品供给的重要形式,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现阶段,我国农村集贸市场正由自给半自给条件下的交换转化为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流通,商品交换形式正由产销直接联系为主转变为与商业媒介并重的市场,不少集市参加贸易的交换者愈来愈广泛,已不仅限于当地农民、小商贩和城镇居民的狭窄范围。
现阶段,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重视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论证, 应当充分结合本地农村资源、交通运输、通讯等条件和商流、物流、信息流等的运行特点,结合本地已有的相类似的农贸市场规模,结合拟建市场的辐射能力,从方便人民生活、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等角度合理规划农村集贸市场的布局,努力做到建一个市场,兴一种产业,富一方百姓,坚决避免“空壳市场”的不断出现。
(2)重视集贸市场流通方式的变革。 目前集贸市场上的交易双方多数仍停留在现款现货的一次性交易,并无固定的贸易伙伴关系。我们应当努力推进流通方式的变革和流通领域内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如商业代理制作为一种流通方式,有利于工商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进产品的合理流向,建立稳定的贸易关系;连锁经营方式将现代化工业大生产的原理应用于流通领域,实现了规模化、统一化、标准化、简单化的经营方式和经营作风。前者在浙江省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比较普遍;后者比较成功的典范是江苏省常熟市供销社供配货中心(超市连锁),为繁荣农村市场,沟通城乡经济联系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3)重视集贸市场流通信息的网络化。 通过同类集贸市场或相关集贸市场商品信息的全面联网,可以有效地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商品流通秩序。集贸市场网络内能够形成有序竞争,并能促进各个不同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不把价格作为唯一的竞争手段,而去考虑如何转向更为广泛的产品质量、服务经营等方面的竞争内容,以形成并推动文明经商、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商业道德。
(4)重视专业市场的扩散效应。 区域间专业化分工格局是以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为前提的,这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并且,市场范围和市场容量又决定着分工所能达到的水平。农村专业市场的兴起,使各个地区商品生产的市场范围得以向周边地区延伸,同时,区域间专业分工的发展,又为发展专业市场提供了基础。从80年代初期农村工业的小打小闹和简单的直接购销方式采购原材料或推销产品,到80年代后期专业市场的兴起,可以说是农村市场不断深化的一种必然结果,是一种市场制度不断地被另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市场制度取代的过程。我们应当重视专业市场建设,通过它不断推动农村城市化、农村工业化,促进农村人口城镇化,并通过其扩散效应(前瞻效应、后向效应、旁侧效应)带动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农村劳动力在不同的产业间、不同的部门间实现转移和充分就业。
2.系统协调,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诸环节。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极其重要的投入物,是稳定农业基础地位的物质保证。近几年来,农资价格及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基本上是实事求是的。但在以放为主,放调结合的价格改革指导思想下,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依旧混乱。现阶段,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应当特别注意抓住生产、流通两个关键性环节:
(1)扶持农业生产企业的生产,增加有效供给。一方面, 生产企业面对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和生产成本的急剧上升,过低的产品出厂价格使生产企业产销成本价格倒挂。另一方面,在市场化取向改革氛围中,个别生产厂家不得不擅自在旺季扩大自销比例,尤其是地方定价的生产企业自销比例更大,一般为30—50%,个别高达80%以上,从而也搞混了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的源头。为此,国家和各级地方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积极扶持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一是通过政府贴息贷款和一定形式的财政补贴,增加企业的技改投入;二是通过税收的适当优惠;三是根据国内外农资市场价格形势和合理的环节差价,适当调整出厂价格;四是谋求农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电力、交通运输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保证优先提供。从而最大可能地提高生产能力,熨平供求缺口,维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增加有效供给。
(2)管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监控农资价格。 流通是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全面改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境,可以抵销流通环节的不合理费用,淡化市场涨价的因素。为此,一是要根据“一主两辅”的精神清理经营渠道;二是要落实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的淡季储备。其前提是国家尽快落实农业生产资料的专项储备资金,以重点保证化肥,扩大农药供应,适当照顾农膜等的需要;三是严格流通渠道管理。中央和省级调拨化肥,分别由现行四级、三级批发,一级零售,改为二级、一级批发,一级零售以后,要确保主渠道畅通无阻,可以推广一些地方实行的由县农资公司与基层供销社联合经营,统一采购货源,减少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的做法;四是农业生产经营部门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综合作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