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选修课与学生的个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选修课论文,个性论文,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无论是艺术作品还是科学成就,都来源于独立的个性”。(《爱因斯坦谈人生》第78页)。英国著名学者密尔在其《论自由》一文中也认为:“只有培养个性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1〕。当代重视个性化教育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而要有效地培养学生的个性,恰当地处理好课程的设置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如果说:必修课的教学使学生得到基本素质的种种训练,获得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那么选修课的教学则使学生开阔知识视野,培养兴趣爱好,强化素质训练,发展个性特长。因此,本文将就选修课与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及选修课的设置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课程设计中的误区:重必修轻选修
选修课是指教学计划中,由学生根据自已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自愿选修的课程〔2〕。与此相应的规定就是选修制。选修制度是现代中等教育的重要支柱。促进选修制度这一思想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知识的迅猛发展和分化与有限修业年限和授课时数之间的矛盾。为了不延长学制、膨胀课时,而又能适应知识的发展和分化的需要,增设有弹性的、有伸缩余地的选修课便成为势在必行。为此,18世纪末,选修制在德国诞生了。19世纪初,选修制传入美国高校。而到了20世纪初,不仅美国各大学普遍开设了选修课,而且美国各中学也设置 了选修科目。我国的中学早在1919年就引进了西方的选修制度。当时,包括上海中国公学中学部、上海浦东中学在内的一些学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积累了一些经验。1922年,当时的北洋军阀政府明令规定中学采用“选修制”,这样选科和分科的中学当年达49所,占全国547所中学的9%。但是好景不长。到了30年代,选修课程竟被通令一笔勾销。新中国成立之初,全盘照搬苏联的课程模式,只设必修课程而排斥选修课程。鉴于这种课程的弊病越来越突出,教育部在1963年颁布的教学计划中规定高三年级设置选修课,第一学期每周二学时,第二学期每周5学时,全年共计111学时。当时有极少数学校进行了这一实验,可惜这种实验没有坚持下去,未能开花结果。许多事实证明,忽视选修课的开设对我国青年一代个性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为此,1981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在此草案中提出了两种选修制度的方案:一是单科性选修(高三每周四学时),二是分科性选修(在文科或理科方面有所侧重的选修)。从此,我国中学课程结构的封闭、僵化、萎缩的状态有了改变的趋势。但在实践中,由于人们对培养目标的错误认识和事实上的“升学教育”,致使大部分中学现仍然只重视统考科而忽视甚至部分取消非考科、只重视必修课而忽视选修课,有些学校虽开设有选修课,但形同虚设,90%的精力仍是抓与高考有关的必修课,这种现象严重地违反了人才发展及其培养规律。
中等教育阶段设置选修课是由中等教育的特性决定的。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中等教育处于初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中介环节的地位。由于这一特点决定了中等教育既有统一性、又有差异性;既要为每个学生的继续学习或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又要为作为一个健全的公民作好准备;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突出人的个性。片面强调“统一性”单一的普通中学和清一色的必修课程势必招致“划一化”的弊病,违背中等教育的目标,从而既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也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健全发展。这已经被世界各国学者所共识。这也是为什么选修制度成为今日世界各国中等教育的一种普遍制度内在的缘由。我国数十年来,“千人一书”、“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所造成的巨大的“教育浪费”已不容继续了。根除这一弊端的唯一策略就是在保障共同基础学历的同时,加大选修课的密度。使单一的“独木桥”变成多渠道的“阳光道”。
二、选修课与学生的个性化教育
所谓“个性”,从心理学上讲:“个性指一个人的整体的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结构是多层次的、多侧面的,由复杂的心理特征的独特结构构成的整体。这些层次有:(1)完成某些活动的潜在可能的特征,即能力:(2)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即气质;(3)完成活动任务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方面的特征,如动机、兴趣、理想和信念等。这些特征不是独立存在的,是错综复杂交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一个整体,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节和控制〔3〕。而日本大阪大学教授扇谷尚从哲学上分析认为:“个性”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特征是认识自己;第二特征是发现自己;第三特征是“自我判断”;第四特征是“个人需要”〔4〕。而“个性化教育”即是求得“个性”与“社会”的高度统一。“个性化教育”一方面注重学生的差异性,它尊重学生的个性智能和气质特点,精选、设计适合不同学生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使学生在个体内部有效地形成较为稳定的符合预期目标的认识结构和行为模式。另一方面又承担起塑造学生成为社会出色成员的社会化的任务,作为学生,则应在学校教育期间学会认识自己、改造自己和发展自己。
选修课是使学生个性化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选修课是以学生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自由选择或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的课程,它的教学有如下特点:第一,教育对象是对本科目有兴趣、爱好的同学;第二,教学内容同学生发展特长的需要及生活实际结合比较密切;第三,教学目的侧重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各种能力:第四,教学形式和方法有较大的灵活性。由于选修课具有如上特点,因此,它在培养学生个性及使学生个性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在知识教育方面。选修课是改善学生知识结构的重要形式。与必修课相关的选修课,这类选修课的内容是相应的必修课内容的拓宽和加深。如对成绩突出的学生可以使其向深度发展,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可以从选修课中得到弥补。而与必修课不直接相关的知识选修课,这类课程的内容可以是介绍新的科学理论,扩大学生视野,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丰富学生文化艺术修养,陶冶情操等。职业类选修课,适应学生的兴趣和爱好,适应社会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未来选择职业打下基础。
第二,学习心理方面的作用。(1)选修课是按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的需要而开设的,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发挥学生主体的内在潜力;(2)选修课教学灵活,因此,它有助于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3)选修课有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手脑并用的能力以及劳动态度的养成。(4)选修课有助于学生在能动的学习过程中,学会求知的方法,提高思维能力。
第三,社会影响方面:(1)选修课有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创造性的、促进个性的和合作性的教学:(2)选修课有助于个人与社会沟通,学校与社会打成一片。
综观选修课的上述作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选修课在培养学生个性化的过程中,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必要的。
三、选修课的科学设置及应解决的问题
选修课有助于学生个性化的发展,这是由选修课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但是如何使选修课更好地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我们还必须注意如下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对选修课进行科学的设置。第一,明确选修课的类型。中学选修课有多种不同的类型。按学生选学的方式,可分为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课两种类型。按选修科目的性质和作用,可分为四种类型:(1)面向高一年级学校的提高性科目;(2)面向主要生产部门的职业性科目:(3)扩展科学视野的综合性科目;(4)发展学生特长的技艺性科目。若从选修课的内容上分,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职业性选修课,它包括:乡土类和技术类;另一类学术性选修课,它分为高深类、拓宽类和趣味类。鉴于学生个性发展的需 要,开设如下种类的选修课是比较适宜的。(1)提高性的选修课。是以提高相应的必修科目为宗旨的选修课。这类选修课的对象是那些智力发达,兴趣和特长比较定型并渴望扩大科学又化知识视野的学生。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提高他们的才能。这类课程有:数学专题、物理专题、化学专题、生物专题及文史专题。(2)拓宽性的选修课。是以加深学生基础学科的学习为宗旨的选修课。这类选修课的对象是那些对某一学科知识有兴趣且掌握较好的学生,可以促进他的能力进一步发展。这类选修课有:文艺学常识、文学作品鉴赏、科学发展史、理科基础讲座等。(3)补题型选修课。这类选修课主要针对那些基础差、跟不上年级教学步伐的同学开设的选修课。其目的是使这些差生跟上年级教学步伐。这类选修课有:语文辅导、数学辅导、物理辅导、化学辅导、外语辅导等。(4)应用型选修课。是使学生对某一项职业和技术有所了解,并使之有一技之长。其对象是那些对某一职业或技术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这类课程有:会计常识、打字、烹调、电器维修、家畜饲养、食用菌、农机常识、汽车机械、工艺制造、食品加工、计算机等。(5)文体型选修课。这类选修课主要为那些有艺术兴趣和体育爱好的学生开设。其目的是发挥他们的艺术才能和体育天资。这类选修课有:美学基础、美术简史、摄影、体育常识、运动心理、民族舞蹈、乐器介绍等。第二、我们必须考虑选修课的开设时间。美国在初三年级设选修课。前苏联从七年级(初三)开始设选修课。日本中学为“三·三”制,选修课从初一开始。英国的中学有五种类型,初中阶段一般为5年,文法中学从第四年起增设选修课,现代中学的头二至三年开设普通课,后两年开设选修科目。印度中学四年,初中、高中各二年,从高一起开设选修课〔5〕。从上述国家的选修课开设时间来看,选修课是在初二、初三年级开始的。这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情况是比较一致的。初一、初二为打基础阶段,一般不设选修课、必修课。初三年级面临升学与就业的决择阶段,开设选修课,既能促进学生的兴趣分化、又能提供一定的知识储备,从而有利于他们在初步的职业定向中寻找自己的最佳发展道路。对高中学生来说,选修课应从高一开始设置,这是满足学生个人兴趣爱好的需要。高二、高三面临人生道路中的第二次选择阶段,逐渐加大选修课,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三,我们必须考虑选修课的开设比例。美国九年级后的选修课比例在43%—50%之间,苏联7至9年级每周2节,10至11年级增至每周4节。日本初中每周3至4节,高中达48学分,占总学分的60%。印度高中的选修比例则达75%〔6〕<%袁祖望《外国普通中学选修课开设的比较研究》,《课程·教材·教法》1992年第6期第59页。%>。我国1990年调整后的高中教学计划,选 修课高一年级占9.4%,高二年级占12.9%,高三年级为53.3%。这种比例是否合理,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总之,选修课的开设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不同的年级、不同的管理体制、不同类的学生以及特定时期的教育思潮。因此,开设选修课时,我们应从多方面考虑。所开设的选修课应能做到:(1)有利于学生形成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2)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3)要与中学培养目标一致。即既要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新生,又要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劳动者。(4)要根据当时、当地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选修课的科目以及开设时间。
其次,我们必须解决下列实际问题。
第一,做好选修课指导。开设了选修课,就要重视选修课指导,否则学生的选课就会带有盲目性。
第二,要配好选修课教师。鼓励学有专长,学有特长的教师或校外的技术人员专任或兼任选修课教师。
第三,提高教师、家长对选修课的认识,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使选修课和必修课达到完美结合。
第四,保证教育经费,逐步改善相应的教学条件,充实教育设备。
第五,做好选修课的评估工作。其中包括对教师的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估。并把评估结果记入档案,作为教师考核学生升学和就业推荐的参考资料。
注释:
〔1〕沈建国《论影响个性发展的因素》、《求索》1993年第6期第69页。
〔2〕《教育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529页。
〔3〕朱智贤主编《心理学大词典》,北师大出版社1989年版第225页。
〔4〕钟启泉《选修制与个性发展》,《比较教育研究》1994年第3期第22页。
〔5〕〔6〕袁祖望《外国普通中学选修课开设的比较研究》,《课程·教材·教法》1992年第6期第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