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促进收入公平分配,就必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解决”问题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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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方式是经济体推动自身经济发展所依靠的主要模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会导致经济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全面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作为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方式关系密切。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如何以保增长、调结构为契机,实现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化,是当前迫切需要加以研究的课题。对此,不少学者展开了多维度的探讨。

白暴力、傅辉煌(2011)指出,劳动收入偏低是引起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因,而收入差距的扩大又导致了总消费需求不足,进而引发宏观经济失衡。戴洁、汪华燊(2011)认为,先赋性地位、制度及结构性地位、权力性因素在分配过程中的过大影响是造成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不公的主因。范合君(2011)认为,片面化的产权及行业准入制度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文洋、张振华(2011)揭示了外贸、消费与收入分配间的有机联系,并就从调整外贸结构入手改善现有收入分配格局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王君斌、薛鹤翔(2010)分析了扩张型货币政策与工资、就业的关系,认为扩张型货币政策虽然有利于提振经济,但其对就业的促进效果则取决于对真实工资的限制力度。冯素杰(2008)认为,收入分配恶化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农业、劳动服务业和建筑业等部门的发展会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而高档消费品、生产资料、现代服务业和基本消费品等部门的发展则会拉大收入差距。

上述研究表明,学界在探讨收入分配问题时,已经注意到它与社会消费性需求、行业垄断、进出口、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及社会权力结构等其它经济社会子领域间的复杂关系,并能围绕其开展富有针对性的阐释。然而,经济社会领域里的诸多变量间是彼此影响、相互牵制的。除了“一对一”的相互影响外,更多地体现为“多对一”的综合性影响。因此,要研究经济发展方式与收入分配结构间的关系,不能只采用单一变量与收入分配间的比较静态分析,而应将多个变量置于一个整体性框架中进行探讨,形成系统性认识。这将有助于我们全面把握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不公产生的深层原因,进而提出综合性的改革方案。

二、传统发展方式的缺陷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就已经意识到了传统生产方式的弊端,并多次做出转变生产方式的宣誓。但长期以来,我们并未就这一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思路。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正式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立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即:“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三个转变”的提出,表明我国在长期的摸索和尝试后,终于就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明确方针,从而也为我们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入手研究收入分配问题提供了依据。

(一)由投资推动型发展向消费推动型发展转变

我国属于比较典型的投资推动型经济。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主导投资推动型经济发展,使国民经济患上了“投资依赖症”,负面影响不容小视。

第一,经济增长的动力结构失衡,固定资产投资对GDP的拉动作用远远领先于出口和国内消费。从2001年起,固定资产投资对GDP的拉动率一直凌驾于出口和国内消费之上(如图1)。

图1 1999-2010年投资和消费分别对GDP拉动率

资料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图2 2010年5类行业国有成分比重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第二,在投资推动型经济增长模式中,具有优势的国有部门容易挤占民营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和空间,造成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总体上看,我国国有经济成分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明显下降。1978年,我国国有经济占比为56.2%,到2010年,按照单位数量、工业产值和资产总额计算,国有经济占比已分别下降到5.51%、31.55%和48.28%。①但从具体行业看,重要行业和领域中的国有企业不但没有退出,反而在行业垄断格局中获得空前发展。而在真正体现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制造业领域,国有成分却远远低于民营,显示出国有资本在行业选择上具有高度的“要素偏好”(如图2)。

国有部门的膨胀是以牺牲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为代价的,垄断国企在各种资源的获取上具有远胜于民营企业的优势。有统计显示,仅2008年一季度,全国各大商业银行发放的2.2万亿元贷款中,只有约3000亿进入了中小企业。②部分金融机构披露的数据,也进一步佐证了民营中小企业在贷款融资中受到的歧视性待遇(见表1)。与此同时,国有垄断企业却大受金融机构青睐,资源配置领域的结构性失衡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为追逐利润,垄断国企往往还具有偏离主业进行跨行业扩张的内在倾向。根据1999年的限制性规定,国企只能在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由国家垄断的资源型行业和公共产品及社会福利供给行业等3个领域中存在。但近年以来,实力雄厚的国有垄断企业逐渐突破这一界限,在趋利动机下广泛涉足其他行业,特别是房地产业。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出现泡沫与虚火过旺,部分大型国有企业的深度介入是重要推手。

第三,投资推动型经济发展模式使我国经济过度依赖投资性需求,忽视了对消费性需求的培育。国内消费的培育有赖于民众消费预期的提升,如果民众在诸如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上负担过重,就必然没有增加消费的内在冲动。因此,要培育消费性需求,必须增加社会福利支出,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对投资推动型发展模式的一味坚持,使大量资源进入投资领域,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社会福利体系长期得不到完善,直接限制了居民部门消费能力的提升(如图3)。

图3 2000-2009年我国居民部门消费情况

资料来源:2000-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由出口导向型发展向内需导向型发展转变

改革开放30余年以来,我国业已形成“两头在外”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格局,东部沿海地区率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并依次向内陆扩散。这一布局符合产业发展的“雁行模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劲动力。但随着我国产业规模的逐渐扩大,“两头在外”的产业格局却使我们陷于被“两面夹击”的被动境地,缺陷日益明显。

首先,我国遵循的是由“以自然资源和人口红利为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以资本和科技为比较优势的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升级的发展思路。然而,长期出口退税政策庇护下的以低质易耗品生产为主的产业结构,使我国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只能停留在以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为主的阶段。在整个国际分工当中,我国的制造业消耗着大量劳动力和资源,获取的利润却十分微薄,无法控制利润链高端。以纺织行业为例,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的行业利润率长期不足4%,2010年全行业平均利润率仅为0.6%,许多企业仅靠出口退税政策勉强度日。其次,长期出口导向的发展加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使我们在原材料进口和产成品销售环节均受制于人,利润空间受到二度挤压,经济风险也显著提高。原材料进口方面,资源的大量消耗使我国先后成为煤炭、石油、铁矿砂等主要工业生产资料的最大需求方,资源定价权受到削弱。为满足国内制造业的原料需求,不得不选择高价进口上述资源,从而导致制造业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缩水。以钢铁行业为例,近年来的国际铁矿石价格上涨就对我国钢铁行业利润率形成了巨大挤压(如图4)。产成品销售方面,当大量中国制造的优质产品以低廉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时,外国政府却动辄以倾销为由阻碍中国商品出口,又使我国工业品的正常销售屡屡受到限制,严重影响了我国制造业企业资金链的稳定。

图4 2003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利润率与铁矿砂进口价格波动情况

资料来源:上图中铁矿砂进口年均价格数据根据“国研网”及中国海关统计咨询网数据整理而得。

图5 1999-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电耗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图6 1999-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电耗降低率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因此,“两头在外”的出口导向型产业发展模式,使我国制造业的利润空间遭到两头侵蚀,进而难以获得产业升级所需的资本和技术,只能在劳动力和资源大量消耗的同时陷入低水平循环积累之中。

(三)由粗放、高能耗发展向集约、低碳式发展转变

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还导致了资源的无序开采和环境的严重破坏。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量占全球能源总消费量的20.3%。其中,原油和煤炭消费量分别占全球总消费量的9.96%和48.2%,而同年我国创造的GDP只占全球的9.49%。③如扣除人民币升值影响,2010年我国创造的GDP更是仅占全球总量的7.76%。在能源消耗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能源利用率却未有显著提高。1999年至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虽然有所下降,但单位GDP电耗上升迅猛(如图5)。2001年至2004年和2008年至今,两大能耗指标的降低率明显呈现出两个升降周期(如图6),始终无法步入长期稳定的下降通道中,显示出我国当前经济结构中存在着对能源利用率提升构成刚性限制的因素。

从集约低碳式发展的要求来看,有两个方面因素导致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长期陷于粗放、高能耗的模式中。一方面,我们长期忽视了国土的主体功能区划分,各地经济发展不是按照功能划分各有侧重、集约发展,而是一哄而上地布局工业、兴建基础设施和开采自然资源,结果造成耕地锐减、资源开发过度、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另一方面,我们未能按照集约、低碳式发展的要求,提出一套差别化绩效考评办法和区域分类管理政策,从而导致各地官员在“晋升锦标赛”模式下盲目追逐GDP和财政收入,并将粗放增长带来的负外部性转嫁给社会。这两个方面交互影响,形成了目前的局面。没有明晰的国土主体功能区规划,就不可能有分类指导的区域政策和差别化的绩效考评办法。后者的缺失,必然导致要素禀赋各异的地区经济发展同质化、粗放化。尽管我国于2010年12月出台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但建立在《规划》基础上的以集约、低碳发展为导向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尚未出台,从而无法对各地施加集约发展的硬约束,使其具有自觉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内在动力。

图7 1993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利润率及其主要产品产量

资料来源:各类产品产量数据来源于“中宏产业数据库”,利润率数据来自1994-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经济的粗放式发展还引起各地在经济发展中盲目的重复投资,使同质化的产能大量积累,引发结构性产能过剩。以钢铁行业为例,我国钢铁业集中度低,落后产能占比过大。产能的不断扩大又使钢铁业对铁矿石等国际大宗原材料需求增强,利润遭到挤压。为了弥补生产成本,钢铁企业只能通过价格机制转嫁生产成本。这正是当前我国钢铁行业“微利运营”与钢铁制品价格不断上涨同时出现的根源所在。2009年我国钢铁行业56%的投资来自技术水平低下的小钢铁企业,而具有高技术水平的大中型钢铁企业投资只占44%,全行业利润水平约10美元/吨。同年,我国钢铁行业排名前5强产量只占全国钢铁总产量的31%,而同期美国4家钢铁企业总产量却占全国的61%,日本4家钢铁厂的产量更是占到其全国总产量的75%(耿双,2010)。在这种背景下,2011年1-9月,我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2.99%,远低于工业行业平均水平,形成了愈演愈烈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如图7)。

三、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对收入分配的负面影响

在以“三个转变”的逻辑理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进行剖析的基础上对经济发展方式给收入分配领域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实质上就是遵循一种“多对一”的论证关系。具体而言,当前经济发展方式对收入分配产生了以下一些负面影响。

(一)居民部门劳动报酬过低

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使我国居民部门劳动报酬逐年下降。在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下,我国“两头在外”的制造业发展模式使许多企业购销大权旁落、成本畸高、利润微薄。广大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吸纳了大量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加工企业——必须想方设法缩减成本以维持生存。直接结果就是工人工资涨幅缓慢,居民部门劳动报酬逐年下降。以保守口径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呈显著下降趋势,由1995年的53.4%下降到2010年的45.01%。④换而言之,劳动报酬占GDP比重15年间下降了8.39%。与此同时,一、二、三产业中劳动报酬占增加值的比重也均呈下降趋势(如图8)。目前,尽管学界对劳动报酬占GDP比重的确切数值因统计口径的差异而尚存争议,但对这一比重逐年下降的忧虑却成为共识(李强,2010)。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工业化国家虽然商业更为发达,资本集聚度更高,但其国民收入中的劳动报酬占比却普遍高于我国。据计算,2009年美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为56.38%,同年,英国的这一比重为55.49%,而我国2009年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却只有46%,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⑤。传统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直接约束了劳动报酬的提升。

图8 1989年以来我国各产业劳动报酬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1979-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9 我国能源行业利润总额与职工福利费增长趋势

资料来源:中经网统计数据库。

图10 五大行业人均工资及人均福利费总额对比

资料来源:中宏产业库。

(二)行业垄断扭曲收入分配机制

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强化了国有经济成分在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导致我国收入分配机制被进一步扭曲。

第一,垄断国企利润占国民收入份额比重过大,容易滋生福利腐败,直接拉大行业间收入差距。我国垄断国企直到2007年才开始向国家上缴利润,且利润上缴以10%封顶,上缴额十分有限。剩余利润中相当可观的部分被用于派发职工福利,造成了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以能源行业为例,牢固的垄断地位和多年积累的垄断利润使国有能源企业福利与业绩脱节。即使在亏损的年份,职工福利开支依然呈上升势头(如图9)。而对比行业职工人均收入数据便不难发现,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人均收入及福利发放水平远远高于其他行业(如图10)。

第二,垄断导致行业集中度过高,形成卖方市场,垄断价格造成对民众收入的直接剥夺。在保障行业安全的大旗下,我国事实上形成了默认寡头垄断的现实。特别是在所谓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内,明显存在着产业集中度过高的现象。其结果就是许多关系民生的领域形成了卖方市场,广大消费者完全不具议价能力,造成了垄断国企对全民收入的掠夺。以石油行业为例,我国石油行业出厂价格常年高于国际油价,反市场规律的垄断油价大大增加了普通民众的出行成本(如图11),而国内石化行业巨头却坐收暴利。

第三,垄断企业的跨行业扩张引起民营经济萎缩,在导致就业规模下降的同时,增加了竞争性行业产业集中度,从而部分地将垄断行业中的价格掠夺带入了竞争性行业。以房地产业为例,据统计,截至2009年,有76家大型央企涉足房地产市场,不少央企还成为北京、上海等城市黄金地段的“地王”,在近年来房价的疯涨过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于泽远,2010)。垄断国企在推高普通民众生活成本的同时,却形成了大量的非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图11 2005年1月-2010年10月国内外油价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国际三种原油价格、国内石油行业出厂价格指数数据来自中宏产业数据库;2005年3月至2010年5月国内汽油价格数据来自凤凰财经资讯(http://finance.ifeng.com)。

图12 “大萧条”以来美国社会福利支出占GDP比重趋势

资料来源:美国政府支出网(www.ungovernmentspending.org)。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缓慢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福利市场化,大大加重了普通居民家庭的消费负担。而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又恰恰制约了对收入分配改善具有正影响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首先,我国的投资推动型经济发展模式不具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动因。在西方,投资推动型经济发展模式是与福利国家模式混合推进的,在这种特殊的“凯恩斯—贝弗里奇范式”(Keynes-Beveridge paradigm)下,西方各国的财政支出中有很大比例流向了公共福利领域。虽然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淡化了这一取向,但由于社会福利本身所具有的刚性,其福利水平依然相当可观。即使是在社会福利领域相对保守的美国,“大萧条”以后的社会福利支出依然增长迅速(如图12)。正因如此,西方各国才得以始终保持强劲的消费需求。而我国主要为促进经济增长而鼓励投资,期间忽视了对消费预期的培育,2010年社会福利支出仅占公共财政支出总额的10.1%。这样一来,我国居民部门不得不压缩消费性需求以应付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在内的开支,内需的启动遂成为空中楼阁。

其次,投资推动型的发展模式加上片面化的官员绩效考评体系,使社会福利投资难获重视。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是有利社稷民生的大事,但由于投入多、见效慢,往往不会成为各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因而自然不是投资的主要方向。尤其是在“唯GDP主义”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各地必然更愿意将有限的资本进行硬投资,即投入到各类基础设施及工业项目等立竿见影的工程中去,而根本不会有进行社会福利体系投入这类软投资的内在动力。因此,长期以来,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项目的大量投入,使我国社会福利领域的投资规模十分有限。

再次,福利的非均等化现象普遍存在。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有助于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然而,目前我国却面临着三个维度的福利非均等化,社会福利领域被扭曲。第一,二元经济结构下对工业的培育和对农业的抽血,导致了城乡间福利差距,农村公共服务远远不如城市;第二,长期出口导向的产业布局导致的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断扩大,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福利支出相对较高,福利体系远比落后地区完善,形成了区域间福利差距;第三,行业垄断格局下,不少效益好、掌握了要素市场的单位往往给职工以高福利待遇,从而产生了福利歧视,造成了行业间福利差距。这三个维度的社会福利差距,导致了相当复杂的福利非均等化局面,在加剧我国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同时,进一步助长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四)复合型通货膨胀不断蚕食普通居民收入

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了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和和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使我国深陷复合型通货膨胀之中,不断影响普通居民收入。

在粗放、高能耗经济发展模式引起结构性产能过剩,造成局部需求拉动型通胀的同时,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又引发了资源型产品价格的暴涨,从而推动下游产业成本上升。除此以外,我国制造业受累于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而长期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下积累的大量外汇资产,在我国特殊的结汇制度下又转化为通货膨胀的强大推手。2007年,我国因出口结汇投放的本币占流通中货币M[,0]的比重达到65.55%,而2009年和2010年由于全球经济危机导致的出口疲软,这一比例明显下降,但仍达到25%~35%的规模(见表2)。在人民币尚未实现国际化的情况下,这些因出口结汇而投放的巨额货币进一步增加了需求拉动型通胀的压力,从而在多重诱因叠加下,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复合型通货膨胀格局(如图13)。这种复合型通货膨胀不断蚕食着以固定收入为主、收入积累缓慢的中低收入者的有限积蓄,进一步放大了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效果。

图13 我国因净出口结汇所投放本币额、大宗原材料进口价格指数及CPI、PPI变动趋势

资料来源:CPI、PPI及因净进口结汇增发本币额数据来自相应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大宗原材料进口价格指数系根据中经网统计数据库中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对策建议

分析可知,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对不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产生了强支撑,是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的深层次原因。要有效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现状,必须进行结构性优化,彻底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

(一)引导国内消费需求,提升普通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对于整个经济发展方式而言,无论是由投资推动向消费推动的转变,还是由出口导向向内需导向的转变,都离不开对国内消费需求的提振。而要提振国内消费,就必须从引导国内消费和提升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入手。

首先,要以住宅领域为突破口,引导住宅投资向住宅消费转变,以鼓励刚性消费、抑制投机性消费为根本目标,着力消化存量。将住宅投资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住宅消费型经济发展方式。目前,住房价格的居高不下是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瓶颈,而住宅领域内的盲目投资则是产生这一现象的主因。盲目投资商品化的住宅项目非但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有碍于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因此,控制商品化的住宅投资,鼓励非投资性住房消费成为政策首选。第一,应加快推进城镇房地产税收改革和针对住房消费的特别财税政策,明确住房消费的政策奖励和限制举措,使我国的住房消费政策成为收入公平分配的重要调节器。在总结上海、重庆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和部分高房价城市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收改革,切实加大住房投资成本,降低高收入阶层住房投资回报预期,提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消费预期,释放住宅市场存量。对在住宅开发过程中过度占用土地资源及建设奢华住宅项目的开发商按高额税率征税以示惩戒。对开发节能及资源节约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商予以税收优惠,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引导住房消费;第二,应适度引导市场化集资建房,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市场化集资建房的管理规则、信息平台和相关法规制度,降低住房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刺激中低收入阶层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住宅消费需求;第三,大力鼓励公共廉租房建设,不断增加公共廉租房的市场供给能力,让低收入阶层有房可租,并通过公共财政安排专项预算补贴资金用于低收入阶层住房租金补贴。此外,在引导住房投资向住房消费转变过程中,应明确进行某些法律或制度设计,坚决杜绝住房投资和消费过程中的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明确开发商和银行收取大额现金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洗钱、黑市交易等非法交易行为。

其次,应当减轻普通消费者的支出负担,提升国内消费预期和消费能力。第一,应继续关注民生,完善社会保障建设。推动实现包括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缓解民众支出负担,提升中低收入群众的消费预期;第二,清理整顿国有垄断行业乱收费和高价服务费行为,特别在与消费领域关系密切的金融行业和部分物流行业,进行上述清理尤为迫切。目前,名目繁多的金融机构收费项目和过高的存贷利差,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消费负担,限制了普通居民购买力的释放,也加剧了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间的收入不平等。应大幅度取消部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调低金融基础服务价格,特别是各类贷款利率。这将大大降低中小企业成本负担和普通居民消费负担,扩大就业,增加国民收入,同时有效缓解国内行业间收入差距;第三,在现行外贸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出口消费品税收政策进行微调。取消对高档烟、酒等各类奢侈品的出口退税,增加相关消费品的国内市场供给能力,有效平衡国内消费需求,引导国内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再次,制定并实施全国统一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至少应该对采掘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制定不同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对条件艰苦、环境恶劣以及严重影响工人身心健康的采掘业,应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采掘业成本,淘汰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差、环境污染严重的中小资源开采企业,引导我国自然资源的有序开采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人为主观,抹杀了行业间的劳动差异,而且不利于人力资源要素的跨地区、跨行业流动,直接影响到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应以立法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将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与行业GDP增长速度挂钩,并明确规定行业最低工资增幅必须高于当年行业GDP增幅;在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的同时,还必须严格限制国有垄断企业管理层的工资,从而有效缩小收入差距。

(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引导国内资本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部门转移。制造业和服务业是吸纳就业的主要部门,在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中扮演着基础性角色,应果断调整财政政策,以减税为核心,引导资源向竞争性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民营经济转移,不断增加就业。特别地,我国增值税税负与其他经济体相比明显偏高。据测算,下调增值税税率一个点,即可减免企业1500亿元左右的税负。因此,在试点营业税转增值税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最直接方式。同时,应扩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建议对年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或年利润额在6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一到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对其它企业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

提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议改革我国高新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原有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方法改为对自主创新能力的认定,并制定相应的评定指标。对国家认定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继续实施研发投入所得税优惠政策。此外,应配合相关政策,扩大企业设备引进资金抵扣范围。比如,对企业引进的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的除尘、净化设备,或对企业产能提升及工艺改进意义重大的设备可加大抵扣比例。

调整资源相关性税收征收细则,逐步改善国内资源无序使用状况。对纯资源、资源加工品或生产过程中单位资源消耗量较高的产品出口,应一律取消出口退税。对稀土、钨、锑等稀缺性资源出口则不仅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相应地应加征出口关税。同时扩大国内资源税征收范围,明晰资源税征收及税款使用细则。根据资源稀缺程度,不断完善实行级差化税率。明确资源税分成比例地方得大头的原则,主要应用于地方环保和社会建设事业。在加大地方公共品供应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在东、中、西部间的差距。

(三)改革行业准入政策,增加要素领域市场化程度

放松行业进入壁垒,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国有资本控制的领域。应特别结合“新36条”相关规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化解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时所遭遇的现实难题。例如,针对许多案例中出现的民资可进入,但无话语的尴尬现实,可通过在项目公司内强制推行董事会负责制的办法,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维护民营资本话语权。针对部分行业资本密集度高、单一民企难以涉足、多家民企难以协调的问题,则可通过放活民间信贷,让市场组织筹资和协调分成的办法加以解决。

针对国有企业偏离主营业务,广泛进行跨行业投资经营的乱象,政府应当制定行政性“片面行业准入壁垒”,严禁垄断国企违规进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行业中牟利。

(四)引导地方协调硬投资与软投资比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社会福利的配给承担着三次分配的职能,社会福利体系的完善既是启动内需的基础,也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入手缩小收入差距的直接举措。为此,可从继续扩大地方政府民生类项目考核范围和突出中央财政均等化作用等两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第一,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民生类项目考核范围,严格奖惩机制。对民生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是当前在引导地方软投资方面最为有效的办法。目前,我国已将“安居工程”等民生类项目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收到较好的成效。因此,可将这一考核所含范围继续扩大至包括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在内的其他社会福利项目。此外,应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奖惩机制,使这一尚具弹性的制度刚性化、制度化,从而引导地方主政官员落实民生导向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二,针对地方财政在民生工程领域配套压力过大的问题,应在完善以资源税为代表的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基础上,突出中央财政的均等化作用。制定以人均效用为标准的转移支付数额核定机制,保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口规模和不同资源禀赋的地区获得在人均效用水平上而言“公平的”转移支付金额,从而缓解地方财政配套压力,保障地方民生工程的推动。

①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②数据来源:转引自丁永健、刘培阳(2011)。

③我国能源消费情况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全球能源消费情况来自《BP世界能源统计2011》。其中,我国GDP占全球GDP比重系按2010年美元对人民币年平均汇率1∶6.7695换算而得。

④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5-2011年)。

⑤美国、英国和我国的劳动报酬率占GDP比重数据分别来源于美国经济分析局(http://www.bea.gov)、英国国家统计局(http:/www.ons.gov.uk)和《中国统计年鉴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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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促进收入公平分配,就必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解决”问题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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