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研究_国家创新系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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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189(2001)03-0057-07

一、区域创新系统与典型模式

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来源于国家创新系统。最早提出国家创新系统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他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是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影响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此后,美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国家创新系统的基本框架设计上,各自提出了一套有代表性的做法。

(一)美国的模式

美国的国家创新系统在结构上一般分为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和国际互动5大部分:(1)创新执行机构——指企业、大学、国立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的主力,大学是知识创新和知识传播的主体,国立科研机构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补充力量,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环节。(2)创新基础设施——包括国家技术标准、数据库、信息网络、大型科研设施和图书馆等基本条件。(3)创新资源——指人才、知识、专利、信息资源和资金。(4)创新环境——是国家政策与法规、管理体制、市场和服务的统称。(5)国际互动——是指国家创新系统应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包括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以及国际贸易。上述国家创新系统的5个部分,构成相互密切关联和互动、缺一不可的网络系统,各部分必须协调、均衡地发展,才能有效地运行。

(二)经合组织模式

经合组织认为,创新是不同主体和机构间复杂的互相作用的结果。创新系统的核心是企业,此外,科研机构和高校、中介机构则是创新系统中的主体。他们把国家创新体系作为一个动态系统来对待,其四大要素包括:(1)创新动力——指企业以及影响企业创新的直接动力因素;(2)转移因素——是指影响企业了解和传递创新信息的人文、社会、文化因素;(3)科学和工程基础——是指已积累的知识和科技机构,包括大学、基础研究、公共R&D机构和技术培训系统等;(4)环境条件——是指为创新提供规则和机会的国家体制和结构因素,包括国民基础教育、通信基础设施、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

经合组织强调以下四种知识和信息的流动:一是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尤其是联合研究活动和技术协作;二是企业、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之间相互作用;三是知识和高技术向企业扩散;四是人员的流动,重点是技术人员在公共、私有部门内部或之间的流动。这些技术和信息的流动是创新过程的关键所在。

(三)其他模式

还有一些国内学者提出将创新体系分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应用和知识传播四个系统(方面)。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设计原则

区域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中的部分单元。区域由于其在国家内部相对的完整性、独立性以及独特的“个性”等特征,因而,在创新活动中也就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这就使得各个区域或地方在建立自己的创新系统时,不能简单照搬国家创新系统的做法,需要按照各自的特色来设计区域创新系统。

(一)区域创新系统设计的原则

1.渐进性、动态性、阶段性和有限目标。创新系统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创新系统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不仅对于创新系统而言,不同的阶段完成的主要任务不同;就是对于政府来说,在不同的阶段调控的主要内容也不同。创新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组成部分的变革与进步,对整体的推进也只能是渐进式的,加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也就决定了建立和完善创新系统必然采取渐进式、阶段性推进和有限目标的方式。

2.长远性、战略性与可持续性。创新系统的设计与运行,不仅要考虑近期实施的需要,更主要的是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只有走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真正保持企业产品或产业的持久竞争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

3.实用性、有效性、有序性或可操作性。建立创新系统的目的,在于培育与激发创新欲望和创新机制,壮大创新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的创新环境,培养和壮大新兴产业、主导(重点)产业,激发老工业基地的活力(改造老国有企业、传统产业),为实现“两个根本转变”、提升整个产业结构水平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创新系统的设计将紧紧围绕解决现存问题和未来发展的需要而展开;按照阶段性目标,针对不同时期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循序推进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创造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方面、创新机制方面进一步提高。该项原则也是检验创新系统能否成功的重要内容。

4.开放性、系统性。开放是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源泉。当今社会,技术创新过程本身就是开放的。搞系统封闭也是行不通的。任何一个区域或城市,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所需资源、资金、人才、技术、设施、信息等不可能应有尽有。如果仅局限于自身开展技术创新,那将会走入死胡同,窒息创新活力。这就要求在建立区域创新系统的过程中,强化知识、技术流的形成,淡化部门概念、隶属概念、地域概念、系统概念,强调区域整体的开放性,使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及其组织机构间,具有明显的开放特征,充分吸收和利用外部的条件,推动区域创新系统的完善和创造经济发展的活力。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目标定位

1.培育与激发创新欲望和创新机制,建立良好的创新环境。通过对一些区域或城市的分析发现,目前存在着创新欲望(观念)并不强,技术改造越多包袱越重,研发困难仿冒容易,盗版难治效益外流,创新机制与环境欠佳(研发成果保护不力、转化投入不足、优惠政策不落实)等问题。区域创新系统的目标就是要从机制和体制上着手,建立良好的创新环境,解决这些不利于技术创新活动的重大问题,真正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壮大创新能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根据区域或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以及资源的可支配性和可获得性,实施有重点的、分阶段的培养和壮大新兴产业、主导(重点)产业,或激发老工业基地的活力(改造老国有企业、传统产业),以加快创新能力的获得和扩散,有效地利用技术成果,创造出有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最终提升整个产业技术结构水平,使区域创新系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时序进程

区域创新系统从建立到成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其中有渐进式,也有跳跃式。实际上,创新本身就意味着非“常规”。不同的阶段可以有不同的发展模式。总体上来看,区域创新系统的模式变化可以分为几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也就是创立阶段。该阶段系统正处于构建时期或雏形期,其组成要素并不完整,系统的建立要靠政府来推动(可称创新系统的政府主导型),企业和科研院所虽然进入到创新领域中来,但其科研开发力量仍是分散的、无序的,合作开发是脆弱的、随机的(偶然的);市场的作用还很不突出;此时,中介机构很不健全。

第二阶段:也就是成长阶段。这一阶段开始由政府单独推动技术创新逐步转变为向市场多元主体共同推动技术创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在市场的作用下,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得到较大发展。企业与创新系统的实力得到增强,表现在新产品不断涌现,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改造速度加快,经济得到较快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快改善。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市场和政府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可称创新系统的政府与市场共推型)。

第三阶段:也就是成熟阶段。创新系统的产业化和商品化水平基本跟上社会需求,创新系统的对外输出占有较大份额,此阶段的特征是政府的作用已退居次要位置,而让位于市场(可称创新系统的市场主导型),市场在组织、调整、配置资源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此时,中介机构十分发达。

区域创新系统的模式变化的主要阶段特征

阶段企业政府市场

 中介机构

一、雏形阶段

主体(弱小)

主导作用弱

 不健全

二、成长阶段

主体(壮大)

共同作用

共同作用

大发展

三、成熟阶段

主体(独立)

引导 主导发达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基本框架设计

学习和借鉴国外建设国家创新系统的经验,参照我国目前建立国家创新系统的设想,区域创新系统应以激发创新欲望、提高创新能力、建立有效的创新机制和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为导向,由多元化的创新主体、网络化的创新过程和阶段化的创新目标所共同组成的开放的组织和系统。从系统结构上来说,区域创新系统框架建设包括创新机构、创新资源、中介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创新机构指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如政府直接推动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不包括中介机构。其中企业是最重要的创新活动行为主体,它应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知识应用、创新投入的主力。创新体系必须充分激发各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协调与联合。科研机构应为创新活动提供知识和技术的支持;大专院校要为创新人才的培养、知识的创新和传播发挥基础作用。创新资源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素。创新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资源;资金是创新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多渠道的创新资金投入体系是创新系统的关键环节。对于信息、知识及知识产权等资源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同样应给予重视。中介服务系统在技术和知识转移过程中起着桥梁的作用,发展中介机构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管理系统,创新需要政府对创新目标进行引导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制定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如包括建立起有利于创新资源和要素流动与互动的公平竞争机制、有利于创新活动的分配激励机制、有利于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政策。

区域创新系统构成如下图:

(一)创新机构

1.企业是实施创新的主体。企业能否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系统建立成败的关键。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点,是经济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体现。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必须切实加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地位,促使企业把加快技术进步放在企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并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首先必须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必须解决好创新的活力与动力问题,主要是在机制和体制上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目前,困扰我国大多数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外部因素是:市场体系发育不够和市场规则不健全;企业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缺乏技术创新所需要的资金;缺乏市场和技术信息及其他可利用的外部服务;难以找到适用的人才;对技术创新的扶持和激励薄弱等。为此,淄博市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的几种形式还是值得提倡的。如一些大中型企业或骨干乡镇企业,或是出资控股科研院所中的相关部分科研单位,买断其科研成果;或是以利益共享、风险由企业负担的优惠条件与科研院所合办技术开发机构;或是直接在科研院所建立自己的科研机构,把其最新成果用最短的时间转化到企业。

2.科研机构是创新的源泉之一。科研机构通过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动区域的科技创新。科研机构一般有政府所属和企业所属两类。淄博市24所开发型专业科研机构,已有半数多进入企业,成为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开发中心。在淄博市的一些行业性的研究机构,如齐鲁石化公司研究所,技术力量强大、设备先进、实力雄厚,主要承担着国家比较长远性的任务,其目的是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建设支持,但也进行一部分商业性的技术开发。他们既为国家也为当地发展提供双重服务,因此,他们是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一些自主经营的研究与发展机构,如淄博市民营科技企业已有较大发展,目前有316家,从业人员20665人,科技人员占到半数以上,1998年这些企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5.43亿元,年产值超亿元的有8家,过千万元有38家;有12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它们的研究重点是面向市场,开发具有近期商业价值的项目。这些机构创新的速度快、周期短,对于保持经济的活力有一定的益处,在创新系统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区域创新系统来说,并不是要求多建科研院所或自身完整的研究体系,重要的是突出地方特色、突出主攻方向,因为毕竟还有外来成果、外部资源可以利用。

3.大专院校在创新系统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大专院校在创新系统中,既可承担研发任务,又可承担教学任务,进行培训和知识传播。传播知识是其一方面的任务,但更重要的是,今后在创新系统的发展中,它们的职能主要是为当地、为企业培训和输送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出来办企业的人越多,转化的科技成果越多,在知识传播、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大。

在进行先进技术开发或引进中,需要避免过去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单纯追求高技术嫁接改造生产或工艺的问题,因为这并不意味着经济效益一定提高,反而会加大生产成本;致使一些企业造成“技术改造不改等死,改造找死”的局面。同样,追求高附加值产品也有类似的问题,要看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出路。衡量标准只能以产品有无市场来定。

(二)创新资源

创新资源由三部分组成:(1)创新资金。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技投资体制主要是依靠政府的投放。这种格局在今后一个时期不会有大的变化。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以国家、集体、外资、社会(个人)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将会成为方向。目前,创新系统的投融资系统,应主要以财政为主、银行等配合,作为技术创新的“种子”投入。同时,积极建立金融市场(风险投资)等新兴手段,包括利用基金等其他融资渠道,为创新系统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远期的融资系统,应以市场运作为主,包括积极吸引外资,发挥风险基金(投资)的功能。由于有些地区财政负担较重,基本属吃饭财政,政府近期难以拿出较多的资金进行公共创新基础建设。可考虑在动员社会资金的基础上,实施流动递增建设思路。即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支持某一领域的技术创新,待取得创新成效后,从增加税收中拿一定比例用于增加公共创新基础建设投资。(2)创新人才。人才是创新之本。发挥现有技术人才的作用,调整人才结构是创新系统构建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首先要制定对创新者(包括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激励政策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政策。建立人才的引进与使用的虚拟网络,通过期股、住房、奖励、创业基金等方式鼓励人才进行技术创新,并促使人才流向技术开发第一线,是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重要措施。经验证明,一方面要发展和支持大型的企业或集团公司进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光有大的还不够,还需要放手让科技人员去领办各种中小型技术公司。企业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活跃;创新活动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的战略眼光;科技成果商品化的成功实际上取决于企业家对创新过程的成功管理。(3)专利、知识、资源信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推动,网络社会、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等发展迅速,科技对外开放随之扩大。拥有或可以及时得到有关的信息资源,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在扩大自身信息资源拥有量的同时,还应积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智力,进行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国外科技机构或企业合资合作创办研发、咨询机构。

(三)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是市场机制的重要载体,是联系科技与经济的中介,它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创新、衔接创新组织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这些中介服务和技术支持系统的作用是催化、裂变、促进、服务。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咨询公司、经纪人组织、技术评估机构、技术争议仲裁机构、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及技术市场、科学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技术创新源于市场,依赖于市场。市场环境是促进技术创新的一个基本动因。为了增强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益,需要一个开放的、统一的、有序的、能够进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技术创新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技术创新的来源包括技术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市场的需求,技术创新的成功又是以创新产品或服务取得市场上的成功为主要标志的。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区域或城市在信息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经纪人组织等方面的建设还较为薄弱,这方面将是区域创新系统未来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系统)成长的政策方面,主要包括:信息业、咨询业、教育培训业、技术服务业、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和发展的激励政策。目前,可以先扶持隐含在企业或科研机构内的有关市场信息机构、技术信息机构、中介机构的成长,到一定阶段,使其脱钩分离。

(四)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是指政府为了建立和管理区域创新系统的机构和机制。也就是说,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市场)、法制手段,进行的调控、整合、监测、评价工作系统。当企业需要从外部获取创新资源时,往往需要政府部门提供某些帮助。

政府在促进技术创新工作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在创新系统的建立和成长阶段起着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在创新系统的成熟阶段,政府的工作在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政府作为区域创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要素,既是区域创新系统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区域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在国家宏观管制日渐放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发展的直接指导组织,一方面贯彻国家的宏观指导政策,另一方面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当地发展的计划和设计执行有关区域发展的各种机制,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

创新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政府促进创新的首要职责。政府在创新中要充分行使目标引导和创造环境两个主要职能,完成三个机制的建造与监督运行,即:规范机制运行(发现和确立新型的、更加有效和高效的机制)、协调机制运行(消除矛盾,达成共识,创造合作机会)、参与机制运行(平等参与,弥补市场作用缺陷)。创新不仅需要短期的扶持政策,更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目前,政府的管理或干预,主要应集中在对创新环境的改善上,而技术的发展仍然是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行推进的。

政府促进技术创新和创新系统发展的政策手段主要有:政府对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的直接拨款;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传统技术改造的各种大型技术计划;各种财政金融手段如贷款、补贴、减免税、风险投资等;对研究活动的协调;专利系统的改善;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完备性;鼓励创新活动的各种奖金和奖励措施;为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环境的宏观和微观管理,各种教育培训计划。政府政策的出发点应放在如何更好地启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上,只有通过政府的政策使市场机制得到有效的发挥,政府的政策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

创新活动包括一系列环节,诸如开发决策、研发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过程。在这些不同的环节上或过程中,都需要有相应的政策加以支持,如:

研发过程:鼓励建立中试机构、技术支持(大企业支持机制)组织的政策。

研发资金的筹集与使用:制定技术开发基金、开发贷款担保、财政与税收(折旧、减免税、基金)的优惠政策。

开发决策过程:制定信息收集、处理等科学的民主的决策程序,如提供标准顾问团、专利与市场信息、不干预企业决策的规定等。

研发成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研发成果的支持包括专利申请资助(开发基金)、技术评估后向银行推介;对成果转化包括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与有关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业)联合开发和转化的政策以及引进国外技术的鼓励政策(引进和吸收外国技术)等。对技术成果产业化包括贴息贷款、质量监督、建立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激励机制等;在市场开拓方面包括行业自律管理、保护知识产权。

(五)创新系统的关联机制与调控

在市场经济下,推动和实施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今后,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与运行都将以企业,特别是以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为中心展开。主要的创新者是企业家。在一般情况下,研究机构只有部分的技术创新功能。对于有些由政府推动的、特别是一些重大的技术创新项目来说,政府也成为创新的主体,政府的有关管理人员和负责人也是创新者。

创新主体、研发、融资、中介、管理等各系统之间的关联,是依照内在的利益机制和外部的竞争压力机制,相互依存、相互约束、相互作用。其中基本的机制包括利益驱动机制、决策信息机制、竞争协作机制、学习培训机制。关联机制中的一大关键是,处理好地方与中央企业发展的关系,打破条块分割、封闭开发状况,相互沟通、借力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因此,发挥区域集成优势,优化配置当地资源,是政府调控的重要目标。关联机制的另一方面问题是企业的大小关联、强弱关联、不同所有制的关联。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存在着一些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不想不敢创新、一些缺乏创新能力的企业却仿冒严重的问题,长期下去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和创新系统的持续创新能力。大企业创新活动一方面拉动了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但另一方面却造成大企业产品的仿冒,削弱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应引导创新扩散与模仿,引导中小企业正当模仿,使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产品合理分工,有序跟进。大企业与小企业可形成一定的配套分工体系,建立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小企业支撑大企业的创新组织体系。强化关联在于以发展产业链为纽带、以市场为中介、以效益为中心,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协作、配套、服务。

技术创新系统在于把社会上分散的、局部的、单项的活动,按照一定的目标和一定的规律组合成为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的有序的系统(美国著名的曼哈顿计划、阿波罗计划、星球大战计划、信息高速公路便是如此)。由此看来,政府的作用不可缺少,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更需要政府来组织。政府在促进技术创新政策上的三个基本点是:支持创新者,减少创新障碍,建立创新机制(技术文化)。引导企业建立起可持续的创新机制和企业的教育培训系统(持续性教育),倡导名牌、优质品牌的创新。政府直接与企业关联,参与企业的活动,以支持重点发展的产业或产品。类似美国的“集成电路技术发展公司”,1987年由联邦政府和10家(包括IBM、AT&T、INTEL、HP等)私营公司各出资1亿美元组成,其目的是为了振兴美国的集成电路工业进行创新前沿研究。

政府的扶持、调控、协调、管理等都需要站在较高的层次上进行,并且力争用最低的管理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或效率。这就离不开战略研究。技术创新所需的不仅仅是研发的投入,以及市场刺激因素,而且还要有战略研究、科学决策和管理技术,正是由于后者,才把新技术的可能性与市场的需求结合起来。

总之,由于区域的差异,不同的区域在构建自身的创新系统时,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以适应新世纪市场经济、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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