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预防腐败的“双重防线”及其耦合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防线论文,预防腐败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腐败,几乎是与国家相伴而生,与政权相随而行的。古今中外各个国家都与之进行着不懈的斗争,特别是处在现代化进程之中的国家,一方面是腐败的高发时期,另一方面也是与之斗争最激烈的前沿阵地。我国正处在向现代化转型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反腐败斗争也进入了攻坚阶段。党中央适时进行了反腐败战略调整,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凸显了“预防腐败”的价值优势和战略地位。预防腐败战略的顺利实施,首先要解决的关键课题是选择合理的路径。笔者认为构筑预防腐败的“双重防线”——“思想道德防线”与“制度防线”,并充分实现二者的耦合,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本路径。
一、预防腐败的路径选择——构筑“制度”与“道德”的双重防线
“预防腐败”实质上就是要设法设法铲除腐败所赖以生存的土壤,防患于未然。从腐败行为发生的发生的机理来看,任何腐败都是行为者主观上产生了某种腐败动机并在其驱使下,借助或利用客观上的某种腐败机会而完成的。“腐败动机”与“腐败机会”是构成一切腐败必不可少的两个核心要素。因此,预防腐败的关键也就在于如何消除“腐败动机”与“腐败机会”。纵观众多的理论视角和历史与现实的经验,无不昭示着:抑制腐败动机需要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消除腐败机会则必须构筑严密的制度防线,并实现二者的耦合,乃预防腐败的正确路径选择。
1、构建双重防线的理论逻辑
马克思主义人性论认为,人性是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为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而表现出来的本质属性。它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不存在一成不变永恒的人性,故不宜简单地断言性善性恶。在现实社会中人性表现为个人对恶的事实性趋向和对善的价值性趋求的矛盾,以及社会对恶的防范性制裁和对善的引导性追求的矛盾。矛盾的存在和解决表明了扬善的可能和抑恶的必要。因而预防腐败也就既需要建立思想道德防线来启迪人的心灵,抑制恶的一面,弘扬善的一面,促使恶性向善性转变,从人的内心深处遏制腐败本源;也需要建立制度防线来限制恶性的膨胀,任何厚此薄彼均不可取。历史上不同的人性论设定了演绎不同的治国路径和反腐方略,以性善论为基础的东方文化偏重德治教化,以性恶论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则注重法治惩腐,制度防腐。这种传统的反腐方略也曾在特定时期产生过较好效果,但其固有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二者的有机结合才是上乘之策。
社会控制理论认为,腐败属于越轨行为,需要进行控制。社会控制按其方法和手段的不同可分为硬控制和软控制两种。以法律和制度为手段的控制为硬控制,也称外在控制或正式控制、制度化控制。与之相对应的软控制就是控制主体对受控客体通过舆论、信仰、伦理道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引导,使其按照控制主体的意愿行事,也可称为内在控制或非正式控制。社会控制按其出发点的不同还可分为积极的社会控制的消极的社会控制。预防腐败便是对腐败的一种积极的社会控制,也得从硬控制和软控制或者或外在控制和内在控制两方面着手。
从行为发生学的角度看,人的行为的发生有一个从需要到动机再到行为的过程。需要是动机的源泉,动机是行为的动力,但动机并不一定就必然引发行为,主体在对目标的相关信息进行理性判断的基础上,才会决定是否将动机实施为具体的行为。而主体理性判断的标准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通过对“利”与“害”的权衡比较,然后决定自己的行为取舍。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样是由不合理的需要诱发贪财图利的动机引起的,在一定外部环境条件有利于自己目标的实现的情况下,权力行使者便会着手实施腐败行为。因而预防腐败的路径也就在于通过构建思想道德防线指引人们保持正当的需要,抑制不正当的欲念及满足此类需要的动机,通过构建完备的制度防线使人们感觉到任何非分之想难以得逞或者得不偿失,从而放弃腐败动机。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人的行为总是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经济学派所说的“制度”是指激励或者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则,它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实际上,这里的“非正式制度”相当于“思想道德防线”的基本范畴,只是制度经济学赋予的名称不一样。我们参考制度经济学派运用制度研究与行为研究相结合的理论范式分析腐败现象,便会发现在“需要——动机——行为实施”这一腐败现象发生的链条中,无论是正是制度因素还是非正式制度因素都在腐败行为发生的各个环节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要想有效地控制腐败行为,也应从正式的制度和非正式的制度建设入手。预防腐败的双重防线也是对经济学这一理论的现实引申和发挥。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引用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时,不能忽视其对非正式制度的重视。
2、构建双重防线的历史与现实依据
腐败是一个历史现象,自古有之,在治腐防腐策略上,中国历代统治者对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教化的功能和作用看得太重,制度建设虽有一些进展,但远没有达到它应有的地位和程度,对腐败惩治的主观随意性也太大,所以,以人治为特征的中国封建专制王朝无法克服自身的腐败,也逃脱不了“周期率”。
腐败也是一个世界现象,当今国际上反腐败斗争获得良好效果的国家也不少,如韩国,但其成功也是得益于制度与道德的双管齐发。
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比较严重的原因,既有思想道德意识方面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和查处不力的原因。一是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以及自身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方式未能与时俱进而被严重弱化,而腐败文化则悄悄滋生蔓延,造成价值失范和道德约束乏力,少数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再则权力仍然过于集中,缺乏有力的监督和制约,人治倾向还是很严重;制度的短缺也给无孔不入的腐败提供了极大的空间;腐败“黑数”的大量存在在客观上刺激了意志不坚强者的思腐取向。源于体制的腐败仅靠教育和惩处是难以奏效的,简单的纠风和专项治理带来的也只能是彼伏此起的局面,必须双管齐下才有可能扭转局面。总之,历史与现实的经验及理论与实践的启示均向我们表明,遏制和预防的腐败,必须抓住腐败的两个源头:思想道德意识源头和体制机制制度源头,通过持续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构筑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制度防线,才能有力抑制腐败动机和减少腐败机会,有效地预防腐败,实现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战略目标。
3、双重防线的基本内涵
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是指通过全面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优化和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公权力行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廉政文化氛围,形成抑制腐败动机的内在机制,来防止腐败的系统工程。
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是指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消除体制机制的缺陷和制度的漏洞,建立完备、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用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从源头减少腐败机会,来防止腐败的系统工程。
制度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作为预防腐败的两种不同工具和手段,它们发挥作用的方式、范围、行为约束的力度等各不相同,各有其特点和价值功能。思想道德防线可养廉,制度防线能止贪;思想道德防线可绝恶于未萌,制度防线既可惩恶于已然,也可禁恶于未然;思想道德防线是扬善抑恶,制度防线是抑恶扬善;思想道德防线重在抑制腐败动机,制度防线重在消除腐败机会;一个强调自律,重自我约束,是柔性的,属软控制,一个强调他律,重外部约束,是刚性的,属硬控制。思想道德防线建设侧重于基础性、长效性作用,制度建设侧重于规范性、强制性作用。
二、思想道德防线与制度防线的辩证关系
相对于“惩治腐败”这一治标措施而言,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制度防线都是反腐败“治本”之策。当前部分人把“治本”等同于制度建设的认识是片面的,在实践中也是非常有害的。并不是有了制度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现实生活中腐败现象严重的领域并不是没有制度。实际上制度建设犹如“治本”的硬件,思想道德建设好比“治本”的软件,抓“治本”必须硬件、软件一起升级才能收到理想的整体效果。预防腐败的两道防线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1、思想道德防线与制度防线具有共通性
思想道德防线和制度防线一个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一个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尽管两者范畴不同,但两者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之间有众多共通之处。其一,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都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都有利于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一个是主观内控的自律为主、一个是外部规约的他律为主的两种控制手段。其二,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任务,主要都是为提高公职人员社会责任感、促进公职人员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提高党政干部整体素质,都是通过调整和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来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即追求公平、正义、民主、平等、秩序、和谐。在根本问题上是相通的,有着共生的客观基础。
2、思想道德防线与制度防线具有相互依存性
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是官德建设和廉政文化氛围的营造,而官德或称从政道德正是制度防线的基础。官德建设通过强化公职人员特别领导干部的道德良知,增强其经受形形色色诱惑考验的能力,逐步养成应有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力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就会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自觉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即使有时制度不健全,无人监督,也能自律,有了道德这道防线就使制度防线有了坚实的基础,否则制度大厦无异于建造在沙漠上。另一方面,制度防线又是思想道德防线的保障。制度防线建设得好,就能够有效地规范和制约人的思想和行为,使思想道德防线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更充分地发挥作用。制度建设既可以培养人的法制意识,又可以促使人们的思想道德升华。如果离开了制度的保障,思想道德建设也很难达到目的。两者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而是相辅相成,道德是内心的制度,制度是强制的道德。
3、思想道德防线与制度防线具有互补性
在现实的各种诱惑面前,道德的约束力有时是非常有限的。相应地,制度防线可以弥补道德约束上的缺陷,它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是一种刚性的硬约束。但它也有其局限性,一则制度难以涵盖到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制度的供给不足是永恒的,一些暂时没有制度的领域只能靠思想道德防线发挥作用;二则客观世界的变化是纷繁复杂的,世事如棋局局新,人类社会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制度条文的精确性永远只能是近似值,而且具有滞后性,这也需要道德这种非正式制度来起弥补作用,对人的行为进行价值向导;三则在有制可依的情况下,制度的执行也不一定能到位,未必有规矩就一定能成方圆,缺德者总是千方百计规避或破坏制度。权威只存在于崇尚权威的人心中,制度的权威只有在遵守法纪的人那里才能发挥作用,而良好的道德自律恰恰是遵纪守法的基础。因此,只有同时构筑思想道德和制度的双重防线,两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产生理想的预防效果。道德防线的约束使人不思腐,制度的防线使人不易腐,不敢腐,从而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三、在道德制度化与制度伦理化的实践中实现两道防线的耦合
“耦合”本是物理学的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运动形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现象。预防腐败的双重防线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耦合的。其耦合的机制蕴含在道德的制度化和制度的伦理化的丰富的实践中。道德制度化和制度伦理化是实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客观需要,也是发挥预防腐败的双重防线耦合功能的重要途径。
过去我们谈道德建设,常较多地从思想意识和信仰层面出发,忽视了道德在规范层面上的机制性特征,往往过于强调道德自律性一面,忽视道德他律性一面。这样,道德往往只表现为一种软约束,缺乏社会强制力,这也是当前道德失范的原因之一。因此,不仅官德建设要强化“他律”,加快我国公职人员伦理法立法步伐,而且整个社会道德建设都要走制度化建设之路,以增强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道德制度的核心是“道德立法”,即在保留道德形式的基础上,把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道德价值得到道德规范与法律的双重确认,增强其硬约束力,发挥道德与法律的互补作用。在道德制度化特别是法制化的过程中,始终应把握好弹性适度的原则,只能将社会道德中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都必须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道德准则法律化,而不能不切实际地将非底线道德规范上升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一体遵循的法律规范。违反道德义务制度化、法律化的底线原则,将会导致大量的制度约束相对人因难以企及这种道德要求而受到制度的惩处,这样不但会削弱道德制度对社会的调控力量,而且对道德制度化建设也是一种损害。
道德制度化建设的另一重要内容是道德监督制度和道德赏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道德监督和道德赏罚向来是道德建设的薄弱环节,监督和赏罚力度通常比较柔弱,特别是内心信念缺乏坚定性和社会舆论比较紊乱的情势下,更是如此。构筑坚强的思想道德防线必须加强道德的社会监督制度建设,包括群众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和法律监督制度的建设,尤其要重视组织监督制度的建设。同时也要加强道德赏罚制度的建设,诸如“缺德发财无德当官”、“英雄流血还要流泪”、“老实人吃亏”,以及对不道德者隔靴搔痒般的谴责一下便不了了之的局面,无疑是社会文明的一种缺憾。因此应强化道德生活中的赏罚机制,适度地在道德赏罚领域引入利益机制,确立用以监督道德主体遵守道德准则的事后奖惩措施,推动良好道德氛围的形成和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使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更为坚固。
另一方面,在推行道德制度化、法律化的同时,也要推进制度理论化,使所制定的制度,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法律的等等制度本身蕴涵着对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的肯定和认可,制度本身应具有合伦理性、合道德性,人们可以从制度系统中汲取道德观念和伦理意识。制度不仅应该是完备的,也应该是公正的、合理的,社会制度安排不能仅仅考虑效益原则,也要考虑公平原则,考虑到社会发展的政治目标和伦理道德目标的和谐一致性,确保“老实人不吃亏”。如果不能通过制度安排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些人可以通过不道德的甚至不合法的手段获得政治的或经济的利益,道德便会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同时,这样的制度本身也就丧失了本应有的组织、评价和导向功能,它也就成为了阻滞良制建立的恶制,不仅不能抑制反倒可能助长腐败的滋生。伦理化的制度的实施,方可保障道德行为获得较大的收益,缺德或败德行为付出较大成本。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官员通过活生生的现实将可体悟到,德行和廉洁既是美好的,也是实惠的,缺德和贪婪最终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从而时时警醒自己,促使其洁身自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避免权力的滥用,远离腐败漩涡。
总之,道德制度化和制度伦理化将有力地促进制度防线与道德防线的耦合,其耦合的过程也就是思想道德防线与制度防线辩证统一的过程,也就是预防腐败体系逐渐形成和功能充分发挥的过程。预防腐败体系的建成之日,也就是清廉的和谐社会到来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