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业”还是国家工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业论文,民族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国内正围绕如何发展“民族工业”展开热烈的讨论。笔者以为,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应首先对“民族工业”进行语义考察,厘定其内涵。
一
何为“民族工业”?查阅了多数现存的辞源辞海、词典都没有明确解释,就连最权威的1988年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也无专门的词条,倒是在该书经济学卷中发现一条对“民族资本”的解释,即:“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民间投资经营的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通称商办企业,与清政府和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的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相区别。稍后的文献中,它们又常被称为民族工业,以区别于买办性企业。民族资本一词应用较晚,大体是相对于国民党政府的官僚资本而言。”这段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商办企业、民族工业、民族资本是一回事,同指民族资产阶段兴办的私人企业这一对象,只是因不同历史阶段而提法不同而已。第二,民族工业是私人企业,不包括历代政府所兴办或管理的企业。第三,民族工业是一种特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近代工业,不是泛指近代工业或资本主义工业,也不是全世界和中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对此,浩瀚的近代工业史料也做出了明确的佐证。
鸦片战争前,中国已进入封建社会末期,自然经济趋于解体,明朝末年和清朝前期都已出现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这就是历史学家通常所称的资本主义萌芽。这些属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工场之所以叫工场而不是近代工业企业,根源在于它们没有完全具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征,没有使用近代大机器生产。鸦片战争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军事和经济侵略,加速了中国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解体,为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工业造成了诸如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客观条件和可能,于是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便应运而生了。最初的民族工业投资者多是一部分华侨、商人、地主和官僚,投资集中于缫丝、轧花、榨油、碾米等轻工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采取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到了1956年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均实行了公私合营,逐步将民族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至此,民族工业、民族资本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和组织形式,成为一个历史概念进入了历史博物馆。
二
如果抛开历史因素不谈,仅从纯经济角度将当代国人所办企业泛称为“民族工业”行不行呢?这同样经不住推敲。第一,目前谈论“民族工业”本身就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是相对大量出现的合资企业、外国独资企业而言的。既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又有从纯经济角度看问题难免陷入逻辑上的混乱。第二,从事物的本来面目来说,“民族工业”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政治概念。首先,它同一定阶级相联系。1980年版《辞海》对“民族资本”注释为:“殖民地、半殖民地或民族独立国家中民族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资本,一般为中小企业。”而我国早已摆脱了半殖民地状况,消灭了民族资产阶级,没有民族资产阶级哪会有民族资本呢?根据前述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没有民族资本等于没有“民族工业”这个概念。其次,从主观上看,民族工业与民族资产阶级的救国理想相联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有一股实业救国的热潮。在这个热潮中,一些近代实业家如张謇、张无济、穆藕初、卢作孚、荣宗敬、刘鸿生等抓住时机、著书立说、奔走呼号,向人民宣传实业救国。张謇说,外国对中国的掠夺使中国人民“即不亡国,也要穷死”,要救中国必须发展实业。因此,兴办民族工业就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商战,而是反抗侵略者的一种经济表现形式,充满着救国的政治热情。其三,民族工业是特定政治环境的产物,它的发生发展同帝国主义在华活动息息相关。民族工业随着中国半殖民地程度的加深而发展。从1894年到1913年,投资超过1.5亿元,是前50年总和的30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它又获得了所谓黄金发展时期,1914年—1919年5年投资就超过亿元。 这条发展曲线生动地展现了民族工业的浓厚政治色彩。
三
根据以上对民族工业的历史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民族工业”不仅是一个历史概念,而且是个政治概念,绝不是简单的经济术语。因此,再笼统地称当代中国工业为“民族工业”便有明显的不妥之处。那么,对当代中国的工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怎样定位呢?我认为,当代中国除外国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外,所有形式的工业可统称为“国家工业”,以代替当今仍沿用的“民族工业”旧称,其理由有三:
(一)“民族”与“国家”在英文里是意思相近的同一个字根“nation”。该字根派生出来的字均有“民族的”和“国家的”两种意思和说法,只不过在翻译时强调重点不同而已。
(二)符合世界潮流,易于同世界接轨。在帝国主义瓜分世界时,许多国家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在这些国家,既有民族资本与官僚买办资本、外国资本的严重对立,又有争取民族独立的重要任务,所以在涉及文化、经济领域中的概念多采用并突出“民族”二字,不言而喻含有争取民族独立的意思。二战以后,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但国家工业体系仍被外国所控制,发展本国工业有个抗争问题,帮“民族工业”一词又延续了相当一个时期。而近些年的发展,许多国家的民族工业获得了长足进展,外国资本逐渐让位给本国资本,“民族工业”的概念逐渐淡化。至于西方发达国家,自始至终“民族工业”的概念就十分模糊,而“国家工业”概念十分明确。当然,国家工业不等于国有工业,二者有明确的界定。
(三)同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特点相吻合。我国在1949年已取得完全的民族独立,现在再提含有争取民族解放意义的“民族工业”显然欠妥;另外,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消失,民族资本或民族工业的阶级基础也已消灭,“民族工业”这个概念已是无本之木。从法律角度看,尽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所有制不同,但都是国家工业体系的组成部分,都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都在社会主义旗帜下从事着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都享受着同等的国民待遇,这些方面体现出来的主要是国家性而不是民族性。所以,以“国家工业”代替“民族工业”是顺理成章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