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称理论的后现代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后现代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指称理论的演变历程是与“语言学转向”和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泛起密切相关的。在这一过程中,“后现代”语义学的设定为指称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后现代”语言实在观的基底,由此使得指称理论能够冲破绝对确定性观念的束缚和对心理观念的禁锢,逐渐地确立具有深刻“后现代”特征的非确定性和心理意向性观念,同时,在这一演变过程中也始终贯彻着整体语义分析方法的深化。因此,从宏观上揭示指称理论后现代演变的特征,对于透视整个语言哲学的后现代发展趋向,具有深远的认识论意义。
一、从传统语义学的解构到“后现代”语义学的设定
历史地讲,语言哲学与后现代主义趋向的契合始于指称理论在传统语义学研究中的“战略性”失败。后现代主义向所有传统范式下共同遵循的元科学纲领发动猛烈批判的精神,驱散了笼罩于传统语义学之上的迷雾。它高举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反表征主义的大旗,从否定性的视角出发,把一切语义表征、真理一致性和语词指称等都看作是依赖于语言概念框架而生成的,因而本体论的范畴就嵌在指称说明中,并且这些说明是历史地和文化地变动着的。这使得语言哲学家们在指称理论研究的一切方面能够不断地走向“开放”、“弱化”和“建构”这三个最基本的趋向性上。从而,在消解传统语义学和构建后现代语言实在观的基础上,描画出“后现代”语义学的蓝图。
1.现代指称理论的困惑
在传统的语义学中,指称理论所探讨的是关于语言的指称语词,也即关于名称、谓词以及它们指称或应用的对象和原因的理论。其重要性就在于它研究语言表达式与非语言的外部对象之间的关联,即它直接地揭示了语言和实在之间所具有的某种对应的或映射的关系。这一研究方向及其目标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决定了指称理论的命运。我们看到,在“前分析”和“分析”时代的语义学中,大致有四种探讨指称理论的途径,它们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指称难题进行了特定的求解:
(1)现代符号学是一种直指式的理论, 它要求语词的使用者必须先在地把握对象,从而在头脑中产生作为该对象的自然符号,以使这一符号通过与指称该对象的语词之间的关联而被约定地表达。
(2)因果论者倡导从对象到语词使用者心灵的分析途径, 在他们看来,对象在使用者的头脑中引发了一个通过语词而被表达的陈述或大脑事件,而语词正是借助其与这些陈述或大脑事件之间的约定性结合而因果地指称了对象。
(3 )“逻辑—数学”理论则是从自然符号及思维过程中抽象出来的,主张指称是一种从语词集合到对象集合的映射,因而指称理论的目标,就是检验建立在非循环地给定的各语词的语义域和各种类型对象之上的关系结构。
(4)早期的分析理论则追求在精确的或理想的形式语言基础上, 通过语法分析来建立对象和符号之间的确定关联。从而,遵循严格的“投影规则”,在科学和数学的形式体系中,确定每个语词所具有的相应意义和指称,从本质上讲,这种理论途径是在“逻辑—数学”的方法上进行的。
站在世纪之交回顾语言哲学家们所做的这些工作,我们至少可以发现“前分析”和“分析时代”在指称问题上所存在的几个理论缺陷:
其一,出于构造精确语言的需要,他们大都是在概念构造的基础上展开其特定理论的,所以,内在地讲,指称理论是“来自一个人如何尽可能合理地在论争解释和理论所能证明的对象中达到指称”(R.J.Nelson,Naming and Reference:the Link of word to object,Routledge,1992,p.26)。因此,对G.弗雷格而言,指称是一种抽象关系; 但对G.皮尔士来讲指称则是认知的形式,是一种假说推论; A.塔尔斯基、R.卡尔纳普以及他们的后继者所称道的“纯粹语义学”,则事实上是一种数学的形式系统,根本不包括指称理论;而N.乔姆斯基所开创的生成语言学,在其形式上同样如此。总之,理论语言学家们注重于整体上作为语法构成的语义学,而忽略了作为语词指称的语义学。
其二,现代认识论是他们共同的认识基础,这种笛卡尔式的认识论预设了心灵或观念与物质世界的对立和分离,而指称恰是精神存在与物质世界之间的一种关联,表明了“词—表象—对象”之间的关系。指称在这里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但由此却产主了一种误导:似乎传统的诸多难题纯然是误用语言或混淆了范畴的结果,哲学家们只要通过语言或范畴的分析和批判,就可以一举消除认识中的全部谬误,达到崭新的、绝对无误的观念。
其三,无论是弗雷格的涵义理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还是前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论,都是一种描述性的理论,即静态地对专名、通名的对象给予相应的描述性说明,而不追求在具体的语境、特定的语用或动态的命名中赋予指称的因果性或历史性。在这里,最明显的缺陷在于仅仅从语言的内部去探究语词指称的方式。
正是由于理论自身的这种缺陷和不足,许多语言哲学家基于各自不同的背景和需要,从后现代性的研究视角上,对指称理论作了新的构建和诠释,使指称理论的研究自然地走向了“后分析时代”或“后现代趋向”。
2.“后现代”语义学的语言实在观
在现代思想状况下,实在论者们所要做的是为理论术语寻求指涉或为科学理论的真理探求一致性的解释。为此,在指称理论方面,他们所追求的是语言的表象或指涉论,即语言必须是通过标示它指称的对象或事实来获得它的基本意义。他们超越了早期的“朴素实在论”和“批判实在论”者,已经从经验的极端表象立场上作出了理性的后退。因而,他们强化了科学语言的隐喻本质,并把科学模型和理论看作是现存的、可选择的和可尝试的表象,而不是仅仅当作本质的字面图景。同时,他们也不只是在一种静态的句法形式结构内部寻求指称,而是把“命名”看作一种首要的、事物获得其名称必不可少的“仪式”。可以说,这是一种“分析时代”或“现代思潮状况下”适当的指称态度。
然而,这种企求于一一对称“映射”式的指称理论仍是一种具有二元论色彩的立场,它把世界对立为两极,一端是语言的语词世界,另一端是对象的实在世界。而且指称成功的标志是真理的符合论,具体表现为追求指称的唯一确定性和绝对所指。它预设了语言和实在、命题和现实之间的同构性,并试图在这种预设的阿基米德点上构建起语言哲学的整个大厦。
“后分析”或具有后现代研究趋向的哲学家们敏锐地看到,传统指称理论的错误在于其根基于主张只有具备确定性所指的语词才有意义的语言实在观。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抛弃绝对所指的语言实在观,确立“后现代性”的语言实在观,就成为设定“后现代”语义学的第一要务。因而,W.奎因、D.戴维森等人明确限制自己在科学的新领域中为“实在”和“存在”的语词使用给出约定。在他们看来,对“实在”和“存在”的讨论只能限定于在语言的界域之内。倘如我们不是把语言当作一种社会地、历史地和文化地决定的仅仅是人类本质上为了实践的和社会的目的创造的产品,那么语言就具有了一种已为分析哲学传统所拒斥的本体论性。因此,任何对象的存在均是相对于特定语言的存在,并因而是以那种语言为基底的。在这里,语言和实在是同一的,由此,“本体论所描述的对象依赖于人们使用变元和量词所意指的东西……,因为在任一情况下,问题并不在于实在是什么,而是人们所说或意含的实在是什么。所有的这些都表明,实在依赖于语言”(W.V.O.Quine,Existence,in W.Y.Yougrau & A.D.Breck [eds.]Physics,Logic and History,New York-London:Plenum Press,1970,p.94)。可见,本质的东西就在于,“不能把语言看作是‘自我’和‘世界’之间的媒介;它不是媒介,而是确定的客观实在,一种不断进化的实在”(郭贵春:《后现代科学实在论》,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页)。
不难看出,“后现代”语言实在观的确立是指称理论“后现代”演变的基础,正是它昭示了“后现代”语义学与传统语义学截然不同的世界图景,也改变了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语词—实在”对立的观念。更重要的是,正是从这一宏观的背景改变出发,指称理论在其所有的基本问题上,开始了朝向“后现代”的演变。
二、从绝对的确定性到相对的非确定性
本世纪中叶,语言哲学家J.奥斯汀、L.维特根斯坦的开创性工作使得“指称使用”观念逐渐在整个思维领域全面扩张起来。一方面,强调语词的主要功能在于语用而不是语义,无疑是对“弗雷格—卡尔纳普”传统语义学所倡导的“内涵—外延”严格区分观念的消解;另一方面,也使得指称理论不必再执著于追求确定的指称,更不可能仅满足于在静态的语法结构和语句层次内部寻求这种指称的意义。为适应由于这种中心消解的“后现代世界”所导致的“非确定性”(indeterminacy )特征,人们更多地关注了在动态的命名活动中指称的相对性和语境把握的整体性。
1.指称使用观念的确立
指称使用观念的普遍认可,极大地促进了语言哲学的后现代演变,尤其是指称相对非确定性态度的确立,是由语言哲学的发展以及指称理论自身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
首先,“精确对应”神话破灭之后,需要寻找一种促使语言哲学发展的新动力。严格区分了指称的内涵和外延的传统语义学,把内涵对应于语词的外延,使后者成为语词应用的对象集,而前者则成为事物所具有的使它在外延使用中适合于其身份的属性。其本质要义在于,所有的语词均具有特定的意义和指称,而语词的指称取决于语词的意义。在这样一种“内涵中心论”的引导下,它所建立的指称理论表现为对指称对象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也就是说,不仅每个语词均具有固定的决定其所指对象的意义,而且正是语词本身而非其它显示了对象的存在。问题在于,为了追求精确的“语词—实在”对应,不惜抛弃日常语言而建构的理想形式语言,不仅未能真正地建立起来,而且,就连其认为最重要的两个问题也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两个问题是:(1 )“同一可替换性”(substitutivity of identicals)问题,即两个具有相同语义价值的语词却具有不同的认知价值;(2)虚名问题, 即有意义的虚名却没有指称。在这样尴尬的境况中,“分析时代”的哲学家们显得无能为力。
其次,日常语言面向生活讲话的本质,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了这一需求。维特根斯坦在其后期坚定地反对私人(纯粹表达的)语言,而认为我们必须设想一种纯粹“指涉的”语言游戏。对他来讲,言语形式的意义和理由必须建立在人类话语世界之中,而不是超语言的独立实体中。他之所以提出“一个词的意义即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是因为他意识到人们常常被语法形式引入歧途,因而忽视了不同语法形式被赋予的不同用法。事实上,是什么东西表达了一条规则以及它所表达的规则是什么,这取决于它的用法而不是它的形式。因为,一个人是否理解了一个表达式,理解到了什么,这可从他使用它的方式中,也可从对他人用法的反应方式中看出。这不是一种理论建构,而是表达式的用法规则。这样一来,指称成为意义的核心,而意义的关键又在于语用,在这个基点上,语言便可与“生活形式”(实践活动)联系起来。由此,作为后现代性的一个显著特征,指称理论便由探求作为词项与所指对象之间静态关系的“指称”(reference),转变为作为动态的、 使用中的“指称”(referring)。这充分地表明, 形式词项的指称是与它们的现实使用不可分割的。
2.指称相对性的转化
长期以来,指称的确定性问题是语言哲学家们探讨的中心。这不仅源于早期的分析哲学家们大多以数理逻辑为工具,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妨碍哲学进展的主要障碍是对日常语言的迷恋。因而,放弃日常语言、追求具有确定意义和指称的人工语言,就成为“分析时代”哲学家们所期望的目标。然而,语词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各种不同的职能,并不存在绝对的确定性,因此,不可能仅仅赋予它们唯一的属性。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后现代”语言哲学家们吸取了前人的教训,在“指称使用”观念的直接引导下,毅然地抛弃了绝对确定性的迷信,进而把指称的相对非确定性当作语言哲学发展的合理趋向。在他们看来,相对非确定性决不是语词的盲目指称或“主体的任意选择”,而是在更为广阔的“语境”之中,在相对“弱化”的意义上,赋予指称语词或实在以确定性。这主要表现在:
(1)放弃“完全翻译”的幻想。传统的绝对确定性观念主张, 既然语词与实在之间具有确定无疑的对应关系,那么,给予适当的条件,一种语言和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语言之间必定可以进行完全的翻译,即“翻译手册”可以人为地编纂出来。然而,这一理想却在实际的操作中遇到了不可解决的难题:首先,当一个语言学家在着手建构其母语与另一种语言之间的翻译手册时,他实际上是通过观察语言使用者的语义事实进行语词与实在对照的,然而,“任何真正的语义事实都是通过行为所构成的,而行为本身并不足以确定意义或翻译”(Simon Evnine,Donald Davids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p.122)。因此,不存在确定的意义或翻译。其次,即使使用同一语言的语言学家,他们各自的翻译手册可能完全与所有参与者的行为相适应,但他们之间却彼此并不相容。第三,事实上,即使是同一种语言的学习者,也不得不在学习该语言之后继续观察、概括、检验和再检验;因为,尽管他们对语词意义的把握通过语音的一致、周围习惯的和谐以及意向网络的统一得到加强,但当他们面对翻译手册时也仍然存在迷茫,受制于同样的非确定性的影响。由此可见,理想的完全翻译从来都不会达到。
(2)在语境中赋予指称确定性。 传统的本质主义和表象主义反对经验世界服从于不断的变化和分解,认为变动不居的经验世界不可能成为知识的对象。因此,倡导不可改变的、完全的、永恒的经验实在的表象,从而使得共相、数学和价值语词的指称在绝对的方式上为通常的谈话提供了客观意义。这样一来,面对自我解释、自我包含和自我充足的世界,所谓知识的问题就成为多余的了。但是,科学和哲学的发展恰恰证明,对象的确定正是在变动不居的世界中进行的,“一个对象应当在不同的条件或不同的语境中表现出差异或展示出其未预料的属性”(Richard H.Schlagel,Contextual
Realism, a
metaphsical framework for modernscience,Paragon House Publishers,New York,1986,p.xx.)。因而,所有的经验知识均是相对于各种对象、条件、历史或文化的语境,并且随着语境的变化而改变。我们不可能也无需求助于人工语言来消除指称的歧义。丰富的语境本身已经为语词的指称设定了灵活、生动、可变换的可能世界。所以,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指称才能获得其有效的意义。
三、从心理观念的排斥到心理意向的重建
随着形式语言绝对化的不断削弱和自然语言合理性的逐渐回归,以及试图在语形、语义和语用的统一语境中研究指称理论的后现代态度的确立,使得“心理意向”在指称理论的研究中获得了重建。
1.“布伦塔诺论题”的重新发现
在早期的分析哲学家那里,心理观念严格地被排斥在指称理论之外。弗雷格在《算术的基础》一书中明确地表示,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地区别开来。作为哲学观念的第一条基本原则,这不仅是建构理想语言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语词的指称只有在客观的逻辑规则和语法结构之中,才能获得与实在世界的一一对应,任何主观的心理参与,均会使得指称打上随意性和模糊性的烙印。
然而,这样一种排斥心理观念的态度,随着语言形式化运动的“失败”而失去了它往日的价值。我们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彻底地离开自然语言,而一旦进入自然语言,有关“心理实在”的问题就会重新回到议事日程上来。事实上,早在本世纪初,奥地利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就提出了以“布伦塔诺论题”而著名的“意向性是精神标志”的思想。在他看来,意向性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根本特征,它表明的是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之间的关联。在这里,精神关系并不排斥物理关系;相反,它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因为,无论是实在的还是抽象的对象均以意向的方式存在于心理现象之中。
布伦塔诺关于心理意向的思想,由于后现代“语境”概念的提出和指称的相对非确定性使用而具有了全新的意义。一方面,它重新恢复了主体在指称过程中的地位。传统的确定指称对象的依据,大都是在“内涵”的基础上,用语词的意义来决定词的对象或外延。H.普特南和S.克里普克把语句的意义看作语句中原始成份指称的函项,认为语词对象的确定是一种历史的因果的命名过程,从而为指称对象的选择提供了更大的范围,由“内在论”走向了“外在论”。应当说,这种因果关联的指称对象的确定是必要的,但却是不充分的。后现代心理意向性的重新发现进一步完善了这一观念;人们主张虽然在语境相关的外在指涉中确定指称对象是合理的,但在因果链条的每一阶段和层次上,主体的心理意向性都起着很大的作用,都存在着对具有意向特性的事件的要求。因而,首要的问题就在于,在确定指称对象的过程中,既要看到语词的具体语境的使用,更要关注构成语境要素的主体的偶时意向。在这里,决定指称对象的不是语词本身所具有的“内涵”,而是语词使用者当下的“认知态度”。
另一方面,它所倡导建立的“意向整体论”观念,使我们并不因此而陷入心物对立的二元论泥坑中。因为一旦指称和信仰是整体的,便没有了对非实体精神的单纯许诺。“意向整体论”的具体化容纳了日常语言,预示了意向行为并将行为动机归因于谈论的意向主体。这表明信仰、愿望、行为等是在相互作用的“脑事件”的本体性中被因果地反映,是一种内在的活动,它不受制于形式的逻辑法则。这使得我们不仅可用心理、思想、行为和语词来恢复人们的清晰图象,而且提供了心理的本体性和因果性相互作用的“意向推定归纳”。在这里,没有必要担心失去逻辑规则“统治”的“意谓指称”会引起什么严重的“指误”后果。事实上,“由于语言成份范围的可能差别所造成的自然语言的模糊性,应完全由语境来负责”(J.M.Moravscik,Nature Language and Formal Language:a tenable dualism,R.S.Cohen and M.W.Wartofsky [eds.]:Language,Logic and Method,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3,p.236)。这就是说,在具体的语境使用中,正是心理意向选择对象所造成的指称相对非确定性本身,显示了这一问题所具有的“后现代性”特征。
2.心理意向的“语境化”建构
在语境域中,指称离不开具体的语境使用。因而,主体的意向性或态度作为语境构成的必要组成部分,对于指称的确定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至少在下述两点上,心理意向与后现代指称理论的命运不可分割地结合起来,并由此获得了自身的重建:
(1)“实在论要求意向性”的趋势, 使得“意向语境”在实在论的立场上得到了重建的依据。(Ron Wilburn, Semantic Indeterminacy and the Realish Stance,in Erkenntnis,Volume 37,No.3,November,1992,p.281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在这一问题上, 实在论坚持两个原则:“(Ⅰ)成熟科学的语词典型地具有指称,(Ⅱ)属于成熟科学的任一理论的规则典型近似地为真”(H.Putnam,Meaning and the Moral Sciences,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78,p.20)。这一原则客观地表明,实在论要求理论语句为真并坚持相关理论语句的本体论的存在性,事实上,这是一种相对的本体论承诺;也就是说,它与指称本质上是相对的语义“非确定性”论题内在地相容。由此可见,“实在论要求意向性”这一趋势存在这样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在指称的确定性问题上给出了一个隐含的价值,即具有意向特性的、作为心理表征对象的命题态度是实在地存在着的,因而可以在“意向实在”的基点上深化实在论的研究;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在心理意向和与其相关的对象特性之间构建由此达彼的桥梁,从而将命题态度、指称对象以及科学理论的不同逻辑结构内在地统一于具体的语境使用之中,展示心理意向性重建在指称理论中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
(2 )虚指和“同一可替换性”问题使语言哲学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某种困境。从本质上讲,这是由于对指称意义的混淆而引起的。为了消除这种混淆,R.罗蒂严格地区分了通常的“所论”(talking about )和“指称”(reference)。在他看来, 前者指的是特定语词表达和某种非存在对象之间能够确立的纯“意向”关系,而后者则指的是哲学意义上纯技术性观念的指谓,特指存在于语词表达和特定实体之间的实际关系。对于一个虚构词,它不具有“指称”的可能性,但却存在“所论”的意义。通常的错误就常常出现在未加区别地把纯技术性的“指称”当作日常应用的“所论”,并不适当地要求对它及其对象的关系作出实在的说明。事实上这种要求是没有意义的,而真正有前途的出路在于重建意向概念,强化意向性在指称确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使得虚构和真实之间的解释差异在心理意向性的调节下获得消解,同时也满足“同一可替换性”问题在具体的语境使用中的要求。
四、从微观语义分析到整体语义构造
在“后现代”语言实在观的基本图景中,指称理论所表现出的相对非确定性和心理意向性的基本特征,是与其在方法论上出现的相应变革分不开的,这一方面归因于“后现代”哲学的兴起和克服自身理论技术缺陷的迫切要求,使得语言哲学愈益走出自己狭小的圈子,不再拘泥于单纯的逻辑分析和句法研究;另一方面,后现代整体论的认识论有效地促进了传统微观语义分析的弱化和后现代整体语义方法的构造。
1.传统的微观语义分析方法
语义分析方法作为早期分析哲学所建立起来的一种研究手段,在指称理论的历史进步中,确实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随着人类理论思维的进展,它已远不能适应指称理论发展的需要。
首先,它带来的是对绝对指称和经验意义的追求,并导致了在对象和语词之间建立一一对应世界的古板图景。它所期望的试图用分析方法来消解传统形而上学哲学问题的目的,远未达到。它所尊崇的“语义上升”战略,即哲学家们不仅应注意到事实和观察,而且更应注意到事实描述和观察语句,则令人陷入更为尴尬的境地:除了语句分析之外,别无所事。
其次,这一方法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背景语言观上。这就是既把语言当作某种“自解”的东西,同时又用它去解释一切。这种“自解”的解释者就像柏拉图的形式、康德的范畴、罗素的逻辑实体一样,可以用作为被解释项的语词得到解释。这样一来,在语言“自解”的意义上,要解决“自我指称的问题,就必须改变整个图景”(Michele Marsonet,Richard Rorty's Ironic Liberalism:a aritical analysis,Journalof Philosophical Research,Volume xxi,1996,p.397),而“图景 ”的改变实质上即是“世界”的改变,它需要在全新的视角下开拓新的思维途径。
从本质上讲,早期的微观语义分析是一种还原论的方法论。这一方法论认为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均可通过语义分析还原为感觉经验的概念和基本的经验命题,并由此依靠观察或经验就可证实或确证这些理论。特别是主张把一切科学语言均还原为物理语言的做法,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由此也使这一还原论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而试图把科学哲学构造成类似自然科学那样具有高度确定性的尝试的失败,更使它不可避免地为后现代整体论思想所取代。
2.整体语义方法的构造
语义整体论的思想导源于逻辑实证主义对意义解释的失败。因为这种意义解释既是实证主义的,同时又是反整体论的。而且那种认为一个句子的意义在于证实它的经验的实证主义形式,更直接地导致了反整体论的认识论趋向。这就是说,如果每一个句子都有它自己唯一的证实经验,那么特定语言中的每一个句子均可在仅仅给予证实其单个句子经验的前提下,独立地得到解释。这种实证主义的意义解释随着奎因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经验论的批判而破产。在他看来,诸多句子被证实或被合理地判定,并不仅仅在于其特定经验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们处于与其它已被证明为真的语句的推理关系之中,也就是说,处于证明或合理判定它的整体语境之中。事实上,这样一种整体论的思想是多数具有后现代倾向的哲学家的态度,“甚至坚定地反对整体论的达米特也适当地接受了这种观点”(James O.Young,Holism and Meaning,in Erkenntnis,1992, Volume 37,No.3 November,p.309)。在“后现代”状况下, 整体论的思想内在地与语义分析方法结合在一起,成为语言哲学及科学哲学研究的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论。整体语义分析方法的特征在于:
(1)整体观念的在先性。出于反对现代个体论的要求, 整体论强调认知共同体在指称确定中的独特作用。在一个特定的共同体中,语言游戏规则的约定先在于个体言语的合理表达。因此,“讲话者在未对单个语句所处的共同体的全部理论熟悉之前, 不可能理解这一语句”(Ibid.p.310)。
(2)语义分析的必要性。微观语义分析的狭隘性, 不等同于一般语义分析方法的无效性。事实上,语义分析作为一种内在的语言哲学的研究方法,渗透于几乎所有理论的构造、阐释和说明之中。尽管由于狭隘还原论的主张而使得这一方法存在着绝对化的倾向,但通过语义分析把理论还原为基本的经验命题,以使这些命题在操作中与理论实体相关,从而保证科学和真理的客观性,仍然显示了语义分析在理论注释中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意义。
(3)整体语义分析要求整体的思想和语义分析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呈现互相补充、相互制约的合理态势。这就要求在具体的理论构建和语词指称当中,既要看到一切语言行为和语言实在均内在地处于由人类思想的各种信念、欲望,语句态度和对象所构成的关系之网中,又要注重于在整体背景中对具体的语句和语词作出语义的分析,使之建立在经验实在的客观基础上,从而在这种关系之网的动态发展和建构之中,消解各种指称悖论,把指称理论的确定推向“后现代”研究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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