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展望_语法学论文

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展望_语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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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09.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365(2001)01—0002—05

有的学者(如我的老师乐嗣炳教授)认为中国古代早已有语法学,认为中国古代的“作文法”、“文法”就是语法。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中国古代学人在研究古书的文字解释和讨论文章或诗歌的作法时,涉及到一些语法现象;元朝以后,特别在清代,还出现了一些研究虚词的专书,如元代卢以纬的《语助》、清代刘淇的《助词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等,但这些虚词专书多是逐字为训的字典性的著作。应该说,古代学人对某些汉语语法现象有所研究(详细可参考郑奠、麦梅翘编《古汉语语法学资料汇编》),对某些语法现象有所论述,但由于这种研究是零碎的,并不形成语法体系,所以有关的论述只是训诂学、文字学或文论、诗评的附庸,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汉语语法学。

真正意义上的汉语语法学,从建立到如今,才100年的历史。 也就是说,20世纪是汉语语法学建立、成长和壮大的一个世纪,所以汉语语法学是一门十分年轻的科学。总结20世纪的汉语语法学是非常有意义的,不仅可以让人们了解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更重要的是:通过总结,是为了未来,为了21世纪汉语语法学的更好的发展。

回顾一个世纪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能够看出汉语语法学受到国外(主要是西方国家)语法学说的影响很深:国外的传统语法学、结构主义语法学、转换生成语法学以及功能主义语法学等在汉语语法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都留下深深的烙印。可以说,汉语语法学是在不断地借鉴国外语法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没有我们自己的创新理论和独特见解。

最早影响汉语语法学的,是西方的传统语法学。19世纪末20世纪初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是在模仿西方传统语法(拉丁语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古汉语语法著作,它的出版,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正式诞生。20世纪20年代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则是在模仿西方传统语法(英语语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第一部系统的现代汉语语法著作,它的出版,标志着现代汉语语法学的正式建立。20年代的重要语法著作如陈承泽的《国文法草创》和金兆梓的《国文法之研究》,40年代的重要语法著作如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以及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等,虽然注意到并发掘了汉语语法的一些特点,也有某些创新的观点,但从整体上看,还是属于传统语法。50年代由全国一些著名语法学家集体制订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以及根据这一系统在50和60年代所编写的各种教材,基本上也还是在传统语法的框架之内。50、60年代苏联语言学的一些理论对我国语法学也有影响,但苏联语言学本质上属于西方语言学思想。80年代以来,汉语语法学虽然借鉴和吸收了传统语法学以外的国外的各种语法理论和方法,摒弃了传统语法学的某些缺点,然而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特别是在语法教材里,传统语法的一些概念、术语以及某些分析方法仍然得到广泛的运用。由此可知,西方的传统语法在汉语语法学里是有牢固的地盘的,甚至可以说,西方的传统语法成了中国的语法传统。

结构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有一个曲折的过程。20世纪30年代,西方结构主义语法学开始传入我国。较早引进结构主义某些理论来研究汉语语法的,当推陈望道、方光焘和陆志韦。陈望道提出根据“功能”、从配置(即组合关系)求会同(即聚合关系)来决定词类的观点,方光焘提出用“广义形态”(即词和词的结合关系)来区分词类的观点,陆志韦提出“同形替代原则”来鉴别词类的观点(陈望道和方光焘的结构主义观点可参看陈望道等著《中国文法革新论丛》中的有关文章,陆志韦的结构主义观点可参看陆志韦著《北京话单音词词汇》)。这些观点直接源于结构主义,和后来美国描写语言学的词类区分的“分布”理论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

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语法学界不可能公开宣扬或借鉴西方结构主义学说,但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却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继续得到发扬,这表现在:(1 )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法小组在《中国语文》(1952年7月起到1953年11 月止)上连载的《语法讲话》(修订后更名为《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1961年出版)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这是直接运用结构主义方法来分析汉语语法的代表作。而传统语法在句法分析时使用中心词分析法(即成分分析法)。(2 )50年代的词类问题讨论中,胡裕树、张斌等主张用词与词的“结合关系”来区分词类,继承了方光焘的“广义形态”论的结构主义观点。 (3)50年代的主宾语问题讨论中,许多学者主张根据名词的位置来确定主语和宾语(在动词之前的是主语,在动词之后的是宾语),这实际上也是受结构主义重视结构、强调形式的思想影响。(4)60年代, 有些语法学家开始比较系统地借鉴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来描写汉语语法,这方面比较突出的是朱德熙。朱德熙的《说“的”》(《中国语文》1961年12期)和《句法结构》(《中国语文》1962年8—9期)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根据结构主义(主要是美国的描写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现代汉语语法的典范。这两篇文章的发表,引起了语法学界的兴趣并参与讨论,接着发表了一些文章,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有:黄景欣的《读说“的”并论现代汉语语法的几个方法论问题》(《中国语文》1962年8—9期),吕叔湘的《关于语言单位的同一性等等》(《中国语文》1962年11期)。这些文章实质上都是讨论描写语言学的方法及其如何应用于汉语语法研究的。由于这些文章当时都发表在权威杂志《中国语文》上,所以影响很大,在语言学界掀起了一个学习和借鉴结构主义理论和方法的高潮。遗憾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讨论没能继续下去。

总之,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结构主义理论和方法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运用是在一种奇怪的情况下进行的:在理论上,结构主义语言学说处于受批判的不合法的地位,语法学界不能公开地提倡借鉴西方结构主义学说;但在实际研究中,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在不提“结构主义”名称和尽可能不用结构主义某些语法术语的情况下,得到广泛的运用。一直到80年代以后,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才得以公开的理直气壮的提倡和发扬。

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由于国内大动乱,汉语语法研究停顿下来了。

80年代初以来是一个新时期,出现了“科学的春天”。新时期学术政策宽松,人们思想开放和活跃,西方语言学的各种流派、各种学说都纷纷介绍到国内。这一时期的汉语语法研究,除了继续用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一些汉语语法现象外,其中对汉语语法研究影响比较大的有转换生成语法、系统功能语法、“格”语法、从属关系语法、认知语法、话语篇章语法等。研究者有的是专一地运用西方某一语法学说来研究汉语,有的综合地借鉴西方各种语法学说来研究汉语。所以在新时期的汉语语法研究中,各种学说并存,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百花齐放”的景象。

这一时期借鉴国外语言学来研究汉语语法具有本体论和方法论意义的、并取得相当成绩的、比较突出的有三点:

一是在汉语语法研究中拓宽了研究的范围并在所拓宽的领域内取得了许多成就。过去由于受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的影响,语法研究侧重于研究句法。80年代以来,受到西方符号理论、功能语法理论和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思想的影响,语法学界普遍认识到语法有“三个平面”或三个方面,即句法、语义和语用(也有人称“结构、语义、表达”),认识到对汉语单纯进行句法平面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全方位、多角度、多侧面来研究语法,应该把句法、语义、语用既分开来又结合起来研究语法。由于有了这样的认识,语言学界在研究汉语语法时,除了继续对语法现象进行句法描写以外,重视并加强了语义方面的研究,如汉语语法结构的歧义研究、动词和名词的配价研究、动核结构和句模的研究、语义格或语义角色的研究、语义指向的研究、词的语义特征的研究、词语的语义搭配的研究等;同时也开始注意语用方面的研究,如汉语句子的主题和述题的研究、动词述谓功能和名词指称功能的研究、篇章中的指代和照应的研究、句式的变换和相关句式语用差异的研究、句子的背景和焦点的研究、句子表述类型的研究等等。

二是不仅重视描写,而且也重视解释。80年代以前汉语的语法研究偏重于描写(当然也不是没有解释,但那是不自觉的、不系统的)。80年代以后,由于受到国外语法理论强调对语法进行解释的影响,汉语语法研究中也开始重视解释了。在对语法进行解释的问题上,国外的“形式主义”(实质上是一种新结构主义,或可称“后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的争论在我国语法学界也得到反映。现在我国语法学界有三派:一派主张从语言内部进行解释,如运用句法制约和语义制约来解释句子成立的条件或句式变换的条件,这主要受转换生成语法的影响;另一派主张从语言外部进行解释,如或用认知心理来解释某些语法现象、语法规则,或用交际功能来解释某些语法现象、语法规则,或结合语言的历史发展和方言的渗透以及社会文化的影响来对某些语法现象进行解释,这主要是受到功能主义语法学的影响;再有一派认为:有些语法现象只能从内部进行解释,有些语法现象只能从外部进行解释,有些既涉及内部也涉及外部,由此主张在对语法现象或语法规则进行解释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要重视内部解释,也要重视外部解释。

三是不仅重视基础理论研究,也重视应用研究。新时期汉语语法的应用研究主要表现在汉语的语法教学(包括对内和对外,特别是对外汉语教学)和计算机对汉语的信息处理方面。这一时期的语法教学,在传统语法学的语法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吸收了结构主义的语法分析方法,如词类区分中的分布分析法和句法结构分析中的层次分析法,而80年代以来在汉语语法的语义研究和语用研究方面取得的一些成就,还没能很好地运用于教学,只是在部分教材里零星地吸收了一些。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学术研究总是跑在教学的前面。计算机对汉语的信息处理,就是要解决计算机对汉语这一自然语言的理解,使计算机能识别汉语语法规则,并生成符合汉语语法规则的句子。新时期里,人们在这方面正在使用着各种策略和方法来进行实践,而各种策略和方法的背后,都有着国外某种语法学说的支撑。

从上面简单的叙述可以看出,我国的汉语语法研究和对语法研究的应用,都跟国外各种语法学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总结20世纪的汉语语法史,人们认识到:在对待国外语法学说方面,那种国粹主义、盲目排外的态度显然是有问题的,这是因为科学无国界;同样,在对待国外语法学说方面那种“言必称希腊”、机械模仿、照搬硬套、盲目崇拜的态度显然也是有问题的。这是因为汉语和其他语言之间虽有共性,但也有个性,机械模仿的结果,必然会削足适履、穿凿附会,而忽略汉语语法的特点,也就不可能建立科学的汉语语法体系。任何一种在世界上有影响的、重要的语法学说,必有其合理的内核,研究汉语语法时,宜采取有选择的借鉴的态度,这才是科学的。借鉴决不是照单全收、全盘继承,而是要对国外的语法学说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取其精华(合理的内核),舍其糟粕(无用的东西),然后结合汉语语法实际来加以运用。另外应看到国外各种学说各有其长处和短处,在借鉴时不应独尊一家,应当取长补短,兼收并蓄,作更高的综合。现在汉语语法学界大多数学者采取这种态度,这是十分可喜的。

国外语法学的理论学说对汉语语法研究的影响毋庸置疑。汉语语法学界有选择地借鉴国外语法学说来研究汉语语法也完全应该。借鉴和创造并不对立,事实是:汉语语法学界在借鉴国外语法学说结合汉语语法实际进行研究时,也有自己的发展或独立的创造。这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我国语法学界根据汉语自身的特点提出了许多西方语法学中没有的语法概念、术语以及对汉语语法的某些观点。如汉语语法体系中的“助词”、“递系式”(也称“兼语式”)、“使成式”、“处置式”、“连动句”、“存现句”、“主谓谓语句”等,都是我国学者提出的。即使有些概念或术语跟西方语法相同(如词类有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句法成分有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等),但在如何确定或辨别它们的方法上,我国学者认为跟西方语法也不一样:西方语法由于词的形态变化(狭义形态)比较丰富,所以大多可以通过词的形态变化来确认;而汉语语法由于缺乏狭义的形态变化,就只能通过汉语表示语法意义的形式特点,即汉语的各种语法形式(包括词形变化、词的句法位置、虚词、语序、语音节律、替换或变换形式,等等)来确认。又如汉语语法学界还根据汉语的特点,提出汉语的词类和句法成分并非全面对当的观点,汉语缺乏狭义形态但有“广义形态”的观点,汉语的句子、词组(短语)、复合词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的观点,汉语词儿音节的多寡会影响词语搭配的观点,等等。

另一方面是,在结合汉语实际研究语法时提出或倡导某些语法理论、观点以及研究原则或方法。如倡导语法研究“三个平面”(“句法、语义、语用”,也称“结构、语义、表达”)或“小三角”(语表、语里、语值)的理论(“三个平面”和“小三角”所用术语不一样,具体阐释上也有某些差异,但它们本质上是一样的),主张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研究汉语语法;提出在汉语语法中应贯彻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描写和解释相结合的原则、“普、方、古”相结合的原则等方法论原则;提出或倡导在复合词和短语的划界上使用“插入法”或“扩展法”,在词类区分中使用功能分析法,在句法分析中使用“成分—层次”分析法,在句子的分类中使用“句型、句模、句类”三分法;提出或倡导在语义分析中使用语义指向分析法、语义特征分析法、配价分析法、层核分析法、语义成分(或语义格)分析法,在语用分析中使用变换分析法、“主题—述题”分析法、省略和隐含分析法,等等。这些理论、观点、原则或方法,有的是我国学者提出的(即“原创性”的),有的是从国外的语法学说借鉴来的。即使借鉴自国外的某个语法学说,但在结合汉语事实来具体论述和运用时,并不是“照样画葫芦”式的机械照搬,而是有许多自己的发挥和创造。

总结过去,认识现状,能看到我国语法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使我们增强信心。展望未来,汉语语法学大有希望。21世纪是一个信息科学高度发展的时代。汉语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语言之一,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国际交往的频繁,21世纪也是世界性的汉语热的时代。语言是言语交际、信息传递的工具,语言学本质上属于信息科学。展望新世纪,可以预料,语言学将更加繁荣昌盛;语法学是语言学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无疑会得到更迅猛的发展。汉语语法研究者如果能运用先进的语法理论,采取正确的研究方法,把汉语的语法研究好,即在句法、语义和语用等方面全面地、系统地总结出一些科学的规律或规则,这不仅对更好地开展语言教学(特别是对外汉语教学)是个贡献,而且对信息科学的发展也是一个重大的贡献。在新世纪里,我们相信:能反映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最新成就的语法教材定会问世,一个全新的、科学的汉语语法体系定会出现;中国语法学界在计算机对汉语语法的信息处理上必将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从而有可能解决机器的自动翻译和人机对话等高科技课题。

未来的语言应用对汉语语法研究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语言应用对汉语语法学提出的任务,需要有先进的、科学的语法理论作为指导。可以想象,新世纪里的汉语语法研究工作者,一定会在总结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一方面继续有选择地借鉴和吸收国外各种语法学说中的有用理论、观点和方法,为我所用;另一方面,不会满足于借鉴国外学说,而将会在吸收和继承国内外语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语法新学说。任何学说都不会是绝对真理,真理总是相对的。科学要发展,新的学说也一定会不断出现。西方学者可以发明新学说,中国学者同样可以发明新学说。20世纪中国的语法研究,主要是中国学者向国外的各种语法学说学习和借鉴,那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在新世纪里,中国语法学界已经有了很好的条件(国内学术气氛空前活跃,出现了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语法理论和汉语语法研究已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一支庞大的语法研究的队伍,特别是拥有许多精通国内外语法学说的、才华横溢的、有着巨大创造潜力的、非常优秀的年轻学者,等等)。如果我国学者有远大的抱负,既坚持事实的调查和考察,又坚持理论的学习和修养,既注意微观的研究,又注意宏观的研究,既重视吸收国内外各种语法学说中合理的理论观点,又重视继承前人或时贤的汉语语法研究的成果,在务实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不断创新,就完全有可能创造一个包含世界上各种重要学说合理内核的、更科学的、更适合运用于语法实际的新学说。这样,中国学者创造的新学说也会走出国门,受到国外同行的重视,而汉语语法研究也必将会有更大的突破和发展。展望只是对未来前途的预测,希望这美好的展望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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