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时期小说人物关系看当代作家的深层文化意识_文化论文

从新时期小说人物关系看当代作家的深层文化意识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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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文学创作中作家的深层文化意识,描绘它是如何影响作家的思想感情,进而对创作过程进行调控的功能,这不仅有助于对作品的解读,而且还能有助于指导具体的创作实践,这也许是更新与深化当代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构成。限于篇幅,本文只拟从文化人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人际关系(表现在小说中,就是人物关系)的表现形态及特性出发,主要以新时期小说的人物关系为阐释对象,来分析研究深层文化意识对作家的情感和文化思想及其创作的作用。

人物文化关系表现与作家的深层文化意识

不同文化冲突带来了当代中国人的文化焦虑与文化困惑,而这种焦虑与困惑又必将导致他们作出新的文化选择。中国当代文坛上那些来自乡村却又生活于都市的作家对此尤为敏感。而决定作家这种文化选择的,既有一般形态的文化思想,也有深层文化意识。它们以种种不同的方式影响与制约着作家的价值标准与审美向度。其中最集中最鲜明的体现是作家对乡村自然文明与都市文明的复杂态度。他们的这种文化思考反映在创作中,自然也就是要影响到对人物身份、地位、品格等相互关系的叙事处理。但比较典型的还是人物的文化关系:身受两种文化影响的人物在不同文化环境中与他人的关系及命运遭际。

主人公不同的亲属分属于不同的文化形态是新时期小说人物文化关系结构的一个共同特征。这或许表现了作家对当代中国社会各种文化形态混杂情状的认识,然而更主要的是他们想通过这种关系形式来表现几种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在路遥的《人生》、李佩甫的《田园》、孙希彬的《麦郎子》、《血缘》等作品中,高加林、杨金令、三义、六儿的父老乡亲和他们胼手胝足于其间的那方水土所代表的古老乡村的自然文明,高加林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文化土壤,这既是他们急欲挣脱的灾难之境,又是他们永远也摆脱不掉的灵魂故园。无疑,作家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民族传统文化固然有着优秀积极的一面,但也有不少具有浓厚封建色彩,阻碍时代发展的负面品格,尤其是作为其代表的乡村自然文明的落后、保守、陈腐、愚昧等弊端。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如果再一味沉醉于这些旧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拒绝现代文明的进入,将会给这个民族带来致命的后果。这个客观而理智的文化观点在作品中还是体现得比较充分清晰的。首先,既然作家们大胆而急切地表达了他们强烈的文化困惑和文化焦虑,其实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感受到了乡村自然文明的内疾,并认识到都市文明对乡村自然文明冲击与重构的必然性和进步性。他们力图从传统文化家园的单纯依恋的局限中摆脱出来,寻找两种文化的契合点,以期更新与再造民族的时代文化。这正是在明确自觉的文化思想指导下所做出来的文化选择。其次,在人物形象塑造上,高加林、杨金令们,正是在进入都市文明之后,才改变了自己的生存状况:摆脱贫困、落后与愚昧,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从而获得了新的人生价值。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这都是积极可取的。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小说人物关系的处理上,却出现了与上述总体文化思想观点某种程度上相背离的现象。首先,作家尽情渲染了在贫困艰难的生活和边远荒僻的地理环境中,乡村人心的纯朴、善良、率真与坚韧,乡村人际关系的和睦、温馨、真诚与恬静,那种在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和审美理想支配下的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人文环境,表现出作家感情上的天然贴近。与此相反,作家却同时着力突出了城市文明光怪陆离、人人自危的人情世态,在富足优雅的生活和道貌岸然的礼仪下所掩盖的人际关系中的虚伪与庸俗、冷漠与残酷、叛卖与利用,那种让人感到肮脏、恶心、窒息的人文环境,抒发出作家“江河日下,人心不古”的深沉感叹。

透过上述小说对乡村人际关系和都市人际关系鲜明的对比描写,可以隐约地感觉到作者的一种文化意识和情绪倾向:城市文明,至少也是城市人际关系摧残异化人性,而乡村人情则导致人性的复苏。这是较为明显的文化价值判断。

其次,在这些作家的叙述处理上,代表乡村自然文明的人物往往置于叙述的中心和主要地位,作家对主人公与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描述更为详细、鲜活与亲切。尤其是在处理人物关系的最终状态时,主人公大多由于都市文明自身的原因、从精神到肉体、至少也是在精神上从向往,置身都市文明而最终回归于乡村田园的怀抱。人物关系结构由开始时的一极倾斜,最后则变成向相反一极倾斜;这种对人物文化关系终极状态的描述和认同,同样也揭示了新时期作家的一种文化意识和情绪倾向;对都市文明异化本质的苦闷和悲剧性的反抗,导致了对田园乡土的眷恋与回归——虽然明知后者并不尽如人意。

尽管就目前的中国社会来说,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都市文明阶段并未达到,但与传统文化的陡然转轨和断裂却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人的主体自觉与失落情绪的空前高涨,其表现之一就是各种文化意识的萌动与外显上述创作矛盾现象的产生,一方面表现了新时期作家对中国社会发展趋势和两种文明形态本质的辩证客观的认识,无论是整体观念上对民族进化方向的肯定,还是局部观念上对两种文明的审视与批判,都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体现了新时期作家深重的民族忧患意识和尖锐的文化批判精神。但另一方面,当部分作家以大同小异的人物结构流露出与整体文化思想观点相悖逆的最终文化选择意向——回归乡村自然时,这种惊人的不谋而合便暴露出中国当代部分作家一种共同的深层文化意识:恋土情结和乡村意识。即感觉态势上对土地牢固的天然依恋和思维方式上对乡村的习惯性转移。正是这种心理状态不自觉地暗中影响了作家的文化思想感情,以及具体的叙事运作。

如前所述,现代都市文明与传统乡村自然文明的渗透和冲撞,是人类永恒的困惑,也是人类学家、哲学家一直为之苦恼却无法调和的难题。西方人对此的最终答案是复杂多样的,或者是主张回归原始自然,弃绝一切文明形态;或者是主张皈依宗教,驱使对两种文明的欲求意志力的瓦解,或者通过审美导向美德,通过实践调合自然与自由,理性与感性的裂隙。(有必要说明,由于西方国家现代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和它的弊端越演越烈,很多西方人已经从思想上明确否定了这种文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性,而中国显然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步)而中国这些作家尽管思想观点上认定了社会发展的现代文明方向,肯定了就目前中国社会来说,现代文明的巨大进步作用和历史意义,但一旦触及到现代文明的弊病,下意识中就不约而同地以回归乡土作为最后的解答。这就说明,几千年农业大国所流传下来的生活方式,已培养了汉民族对土地的深厚依恋,乡村文明的种种观念形态已经渗透了汉民族的骨髓,它们作为一种无法化解的种族记忆和种族感情,积淀在汉民族的心理深处,铸就了他们共同的感觉定势和思维惯性,即深层的乡土文化意识,影响着人们有意识行为和无意识行为。赵本夫曾明确表示过:“这里的土地养育了我的血肉之躯,我的气质、教养、灵魂都是这片土地赐与的,我爱这块土地,爱这里的人民”,“一旦踏上这土地,便顿时会发生游子扑入母亲热怀的激动。”①这种思想感情正是作家的深层乡土文化意识的坦露。而乡村情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中国文化心理的代称,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山里人,都与传统文化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如前所述,都市文明是现代文明形态的集中体现,乡村自然文明则代表了民族传统文化,因此,就人物关系这一层面来说,主人公在乡村情感导向下背弃都市文明,复归于乡村文明,其实正是对现代文明的背弃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回归。批判传统文化,呼唤现代文明的创作,最终却在深层文化意识的暗中操纵下,以乡土田园为中介,堂而皇之地回归传统文化。这恐怕也是新时期部分作家们设置人物关系时未能自觉意识到的,这就恰好证明了新时期作家的心理中确实存在着一种受民族传统文化影响而成的集体无意识,表明了执着或顽固的传统文化家园对于汉民族的巨大诱惑,表现出汉民族心理结构中的乡村文化意识是如何的根深蒂固。这种深层文化意识在一些反映人与大自然关系的小说中也有相当明显的流露,它甚至也是当代中国整整几代人的心理走向。

人物性别关系之表现与作家的深层文化意识

新时期描写男女情爱关系的作品,始于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此后的小说对男女关系的描写更为广泛而深刻。它已经不满足于单纯只就男女情欲关系作现象上的描述和理性上的探讨,而是以此为基点,延展到更为深广的社会生活和其它人际关系领域,挖掘潜藏于其中的更为厚重的文化心理内蕴。然而,只要是描写男女关系,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男女人物在家庭、社会中彼此间的各种关系,正是在这里,作家们日趋丰富、自由的文化思想意识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露。

就新时期女性作家来说,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空前觉醒,对自己生存历史与现状无可比拟的深痛感受,使她们尤其急切地渴望着文化上的翻身,渴望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外来文化观念——“女奴主义”便以其大胆鲜明的思想理论投合了她们这一心态,并以一种新奇的文化方式来诱惑着她们,再加上女性的心理特点本身就是细腻、敏感、好新奇、不外露、易刺激。内外因的综合作用,便使她们容易不自觉地接受了“女权主义”某些观点,导致她们感觉与思维上时常不由自主地出现矫枉过正的倾向;即下意识地过分抬高女性并贬低男性。而她们那种主导文化思想与中国的现实社会环境的压制,使这种有极端化倾向的感觉和思维趋势不可能外化为观点或宣言,而只能内化于女性的心理深处,成为一种深层文化意识。在此,主导文化思想认识只是在某些方面加以抑制,而不可能完全消解这种深层文化意识。

这两种深层文化意识同样也作用于作家的文化心理,感情结构以及具体的小说创作。这在男女作家设置与处理小说中男女人物的相互关系时表现得尤其突出:即不同性别的作家在构建与处理男女人物的彼此关系时,表现出了具有各自性别特征的文化偏移和错位。具体地说就是新时期的一部分男女作家,在认定与描述男女各自的社会作用、家庭地位、文化身份及生存价值时,不自觉、无意识地流露出来了“男尊女卑”、“男性中心”的封建传统文化意识,或偏激浮躁的“女奴主义”意味。这就使得小说中的男女人物关系结构形态出现了某些与小说总体文化思想观点和感情倾向不尽相符甚至完全背反的现象。

新时期的一些男性作家在设置与处理作品中男女人物的相互关系时,有两种表面上看来完全不相同的方式。一种是非常明显地将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与陪衬,置于传统文化的“男性中心”关系模式之中。男性在家庭、社会、事业中居于中心地位,女性则以物质依赖或精神归服的形式屈从于男性。在某些作品中,尽管男女相互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在某些方面女性甚至超过男性,但总体上,作家还是将她们置于男性的从属地位:女性或者是男性修正完善自身人格能力、实现自己人生追求的手段或途径;或者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依附仆从男性,成为男性满足虚荣、自尊等心理需求及至生理需求的工具;或者是以她们的种种不足成为男性教育感化的对象,显现出男性的伟岸与崇高;或者是卑劣男性的受害者和牺牲品……总而言之,在男性作家的这些作品中,女性很少以与男性平等互助的社会姿态和文化身份出现的。即便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但她们的出现,实际上还是男性作家为了适应塑造某个男性的需要,而她们对此的一些追求,倒被男性作家有意无意地赋予了荒唐、幼稚、无聊、不可理喻的色彩,处于尴尬可笑的境地。即便是描述男性与女性间伤害与被伤害的屈辱关系时,男性作家虽不无对男性的为人,意志脆弱忘恩负义、行事无耻无情等诸多负面品格的揭露与谴责,但主要的叙述还是围绕着女性,即更多的是从女性本身的狭隘、虚荣、愚昧等缺陷出发,来认定传统文化的男性中心关系模式和女性的家庭与社会悲剧的成因。也就是说,在男性作家对卑劣男性进行道德审判的表象下,其实仍潜藏着对女性更强烈更尖刻的批判意向。这种站在男性的文化立场,以过于单一偏激的男性眼光去解析传统的男性中心关系模式的成因和危害,并将主要矛头指向这一封建文化传统的最大受害者本身,显然是有失公允和客观的。这种处理男女相互文化关系的倾向,十分明显暴露出“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封建传统观念对当代新时期一部分男性作家的深刻影响。不论他们如何有意识地在思想上力图反叛封建传统文化,但仍不自觉地固守着自己意识深处那一方“神圣”的传统女化领土。这是中国社会男性文化的表现形态之一。

男性作家构建男女人物相互关系的另一个方式,则更为意味深长,其中潜在的深层文化意识更为隐蔽。这种形式就是在叙述操作中,“神圣化”或“圣母化”女性人物。女性在男女关系中作为核心和中心,具有至高无上的精神地位和文化身份,她如“圣母”一般,以常人尤其是男性望尘莫及的智慧、美德和强大的内聚力支撑家庭、维系社会,净化并升华男性。贾平凹小说对女性形象的刻划是深受他“女神崇拜”的文化心理和“恋月情结”的审美理想的共同影响。《满月儿》中的“满儿”和“月儿”,《远山野情》中的香子,《清香》中的十铃,《浮躁》中的小水,尽管这些女性仍然如传统女性一样处在痛苦而艰难的选择中——以对男子的选择来实现她们对爱情和幸福的选择与追求,但与贾平凹对男性形象的观点和复杂描述不同,作者饱含真挚细腻的爱心赋予她们月亮般美丽的形象和女神般高洁的品格,使之成为个性理想和人格理想的化身。因此,在男女关系中,男性作为优劣并存的凡人,事实上已被降到了更次要乃至仆从的地位,围绕着神圣女性顶礼膜拜。《浮躁》中的金狗将小水视为菩萨、女神、月亮,所以尘世男性爱不可及,金狗对小水的爱,充满了一种对女神的倾慕。而在《月鉴》中他说道:“我要做人,我要永远做人,在妻下,在月下,在任何地方,都要作为一个人而活下去。”作品几乎通篇都是因为女神的化身——妻子,男性生命才有价值的表白。这是贾平凹在他的“女神崇拜”心理导向下对现实人生中男女相互关系的一种人类学观点。

表面上看来,这种完全相反的男女人物关系结构形态确实反叛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文化传统观念,颠覆了“男性中心”的关系模式,表现出新时期男性作家对“男女平等”的当代社会关系的明确认同以及创作实践中的努力追求。然而,令人深思的正是在这里。“女权主义”理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时代被视为从属(或边际)的东西都要依照其所占的地位来决定的。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看出这种从本质到地位的变化:如果家长制发现女性在象征秩序中占有一个从属的(边际的)位置,那么,根据阳物崇拜论观点,女人们代表了男人与混沌之间必不可少的前沿。但是由于她们的边际性,她们总是往后退缩,与外面的混沌世界合为一体。换句话说被视为象征秩序之界限的女人将带有一切前沿的令人困惑的特点:它们既不在里边,又不在外边,既不是已知,又不是未知。正是这种地位使男性文化有时候会亵渎女人,认为她们代表了黑暗和混乱,把她们视为巴比伦娼妇,而有时则褒扬女人,把她们视为具有更纯洁之本性的代表,尊崇她们为圣母或上帝之母。在前一种情形中,边际被视为混乱蛮荒的外部世界的一部分,而在后一种情形中,边际则被视为内部世界的固有部分。不用说,这种地位不会像家长制的权威愿意让我们相信那样,是与女人的任何本质真实相符的。”②尽管平心而论,“女权主义”者为矫枉而过正,有许多偏激过头的观点,但上述理论见解却相当深刻而中肯地揭示了男性文化对待女性两种不同态度的共同本质。

当然,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不同艺术价值和思想意义,就人物关系而言,无论是突出男性还是颂扬女性,在艺术本身并无可厚非,也并非是所有与上述男性作家的两种人物关系结构相似的人物关系形式都是“男尊女卑”的深层传统文化意识之使然。价值评价的标准在于进行这种人物关系的安排,作者是出于怎样的观念,情感及艺术思索。假如它是直接出于作者对男女文化关系心理直觉的结果,那么它就涉及到了作家的深层文化意识;倘若作家这样安排人物关系,是为了表现一种社会现实状态和人们的一种社会心态,或者是为了间接表现作家的有意识之使然,并不是深层文化意识暗中影响所造成的负面效应,自然也就不在本文批评的范围。本文认为,上述作品更接近前者而不是后者。

不同性别的作家采用不同的叙事角度和文化视点来表现他们的思想意识和情感,这是十分正常的。而且,平心而论,女性作家对女性的同情与赞美,对封建传统观念和男性负面文化的批判,也是基于一种对文化历史和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对“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关系和理想生存状态的强烈渴望与努力追求,是对客观存在的一种真实反映。但显而易见的是,对男性的一味审视与批判,缺乏科学辩证的态度和客观真实的描写,则迹近过分排斥与贬低。这一点,在近几年女性自我意识日益加强的女性文学创作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当然,女性从来就不单纯只是女性史的产物,她也是男性史和整个人类文化史的产物。女性作家乃至所有女性要从根本的观念形态上进行科学而合理的自我更新与优化,她们所面对的,绝不仅仅是自身,而是整个社会,整个人类和全部既有文化。这恐怕也就不是只需女性们思考的问题了。

综上所述,深层文化意识确实存在于一些作家心理结构之中,并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以不同方式对作家的文化思想和具体的小说创作,尤其是对小说的文化底蕴和感情倾向产生着微妙而复杂的影响,深层文化意识当然绝不仅仅只是表现于小说人物关系结构形态的设置与处理,它同样也作用于诸如题材的选取,人物形象的刻划和叙事风格的建构等小说艺术因素。

我们认为,新时期作家们不要一味地陶醉于反叛文化传统,追求现代思维的自我感觉中,必须认真、冷静、正确地看待和引导自己的深层文化意识。对于深层文化意识的负面效应,不能掉以轻心,任其泛滥,以致损害了小说的社会文化意义和艺术价值,而应该尽力加以改造与优化,保留精华,扬弃糟粕,从而使当代小说的创作朝着一个更有利于民族文化,现实生活和艺术本身的方向发展。

注释:

①《当代作家评论》1991年第1期。

②参见《上海文论》199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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