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考察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国论文,鲜活论文,批发市场论文,农产品论文,考察报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批发市场在日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日本国内70%以上的鲜活类农副产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零售环节。了解日本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状况是我们此次考察的重点。
一、批发市场概况
日本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中央批发市场,分布在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大多是都道府县(相当于省级)级城市,市场开办者必须是地方公共团体,并需经农林水产大臣许可;一类是地方批发市场,这类市场是中央批发市场的重要补充,市场开办者可以是地方公共团体、株式会社、农协、渔协等,需经都道府县知事的认可;此外,还有中央批发市场及地方批发市场以外的共同体及其他类型的批发市场。主要以前两种类型的批发市场为主。
到1996年底,日本共有中央批发市场88家,分布于56个都市。其中,经营水果、蔬菜、水产、花卉的综合市场15家,经营水果、蔬菜和水产的33家,经营水果、蔬菜、花卉的7家,只经营水果、 蔬菜的市场17家,只经营水产品的市场6家,经营肉类的10家。1995 年度中央市场成交金额总计达到61090亿日元。在日本最大的城市东京,共有筑地、 大田等11家中央市场及4个分市场从事鲜活农产品的批发业务。
1996年度日本地方批发市场共有1501家。其中综合类市场180家, 蔬菜、水果市场594家,水产品产地市场348家, 水产品消费地市场199家,肉类市场28家,花卉市场152家。从地方市场的开办主体来看, 公设(即由地方公共团体主办)市场157家,占地方批发市场总数的10.5%;准公设(由地方公共团体出资50%以上)市场37家,占2.5%; 其它为民设市场,占地方批发市场总数的87%,包括事业协同组合开办的市场85家,农协开办的市场49家,渔业共同组合开办的市场335家, 株式会社等开办的市场838 家。 1994 年度地方批发市场成交金额总计达51711亿日元。
二、政府对批发市场的宏观管理
日本政府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十分重视。政府之所以高度关注批发市场的发展,固然因为批发市场本身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其历史原因。二战以后,特别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日本的鲜活农产品供应短缺,市场物价猛涨,市民反映强烈,殃及政府的信誉和社会稳定,因而促使政府重视鲜活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以促进生产,稳定市场供应。从那时候起,政府切实加强了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对批发市场的管理。日本政府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通过立法,确定对批发市场管理的依据。日本政府在1923年就制定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到1971年,政府又制定和颁发了《批发市场法》,这是一部针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法,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设、规划、运营、监督、审议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批发市场法》的出台为其它相关法令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如1971年颁发的《批发市场法施行令》、《批发市场法施行规则》,1991年制定的《食品流通审议会令》等;也为各地批发市场制定条例提供了规范,如1971年大阪制定的《大阪中央批发市场业务条例》、《大阪中央批发市场业务条例施行规则》等。
2.政府制定对批发市场的发展规划。如何正确合理地设立和配置批发市场,如何制定批发市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加强批发市场宏观管理的主要内容。对此,《批发市场法》中都有具体规定。《批发市场法》规定的市场发展规划的基本依据是,能够满足10年内对批发市场的需要,也就是说要以10年的发展变化趋势为依据,保证至少在10年内不会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此外,还要根据批发市场所交易货物的特点,尽量做到流通的合理化、高效率。批发市场发展的“基本方针”以及“中央批发市场的发展规划”都需经农林水产大臣批准,同时还要接受食品流通审议会的审议;“地方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批发市场发展的“基本方针”,由都道府县知事审批。
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起步阶段的规划是1971年开始的,每一次的计划期都为10年,但实际上差不多每隔5年就要修订一次, 到现在已经进行到第6次。这种在计划进行到一半就修订新的计划的作法, 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日本人办事精益求精的态度。最近一次也就是第6 次计划的制定是在1996年3月完成的,计划期为1996~2005年。 就中央批发市场发展计划而言,第6次计划期内的基本目标是从1995年的88 家中央批发市场发展到2005年的89家,从分布于56个都市发展到57个都市。虽然中央批发市场的总数只增加1家,但实际计划新建7家市场, 同期将废止6家市场。
3.政府对批发市场的开设和运营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中央批发市场的开设需依循中央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的要求,由开设者(只能是地方公共团体)向农林水产大臣提出申请,经过批准认可才能实施。同样,地方批发市场的建设也必须符合地方批发市场的发展规划,由开设者(地方公共团体、民间组织)向都道府县知事提出申请。此外,中央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商(多为株式会社)需要由农林水产大臣进行资格审查,地方批发市场内的批发商需取得都道府县知事的资格认证。
4.政府对批发市场的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日本是一项重大的公益性事业,政府对市场建设及重要设施的改良给予必要的补助。以中央批发市场为例,中央批发市场的建设由地方公共团体实施,政府补助占总投资的4/10左右,其他部分通过发行地方债券、 银行贷款解决。对地方批发市场建设,国家补贴1/3, 同时都道府县补贴1 /3 。 1996年度国库用于批发市场建设的补助金预算总额为92亿日元,其中用于中央批发市场建设的80亿日元,用于地方批发市场12亿日元。此外,政府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批发市场的运作
从总体上看,日本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以及流通效率都比较高,鲜活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的流通途径可以图示如下:
日本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品流通途径
下面将进一步从几个方面来描述日本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作方式。
1.市场流通组织的构成。在批发市场内部,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流通组织:一是批发商。批发商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大多是有雄厚资金实力的株式会社,通常一处市场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批发商。批发商占用市场的大部分交易设施,他们接受生产者委托进行销售。生产者与批发商是无条件委托的关系,批发商通常不能拒绝委托;也有批发商向生产者买断的情况。二是中间批发商。中间批发商需要得到市场开办者的许可,在市场内有自己的门店,他们从批发商手中购进货物,然后销售给零售商或大的消费团体。三是买卖参加者。买卖参加者多是有一定规模的零售组织、贩运商、大的消费团体等,他们在批发市场没有自己的门店,但可以参加批发商组织的拍卖活动,也可以从中间批发商进货。在东京的大田中央批发市场,青果部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批发商有5家(包括1家经营咸菜),有202家中间批发商,买卖参加者1978名; 水产部有批发商2家,中间批发商81家,买卖参加者39名; 花卉部共有批发商2家,中间批发商20家,买卖参加者1691名。 在大阪中央批发市场,共有批发商10家,中间批发商628家。
2.市场内的拍卖制度。拍卖是批发市场内最重要的交易活动。绝大部分鲜活农产品由批发商通过组织拍卖销售给中间批发商或其他买卖参加者,只有个别特定品种的商品才进行对手交易。为了保证拍卖的顺利进行,原则上批发商不能贩卖市场以外的商品;同时,在批发市场营业的中间批发商,原则上不能从批发商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进货。
组织和进行拍卖的基本程序包括:集货——理货——看样——拍卖——交割。需要强调的是,经过集货和理货以后,几乎所有的待拍卖农产品都已被分等定级,并已进行规格化包装,这些前期基础性工作为拍卖的顺利进行和提高拍卖效率创造了条件。日本政府在1971年颁布了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的国家等级标准,对包装物也作了规定。各地参照国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地方的等级、规格标准。国家标准由农水省农产园艺局负责,组织行政官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代表、流通企业的代表共同制定。农民接受标准大约也经历了3 年以上的过程。东京大田中央批发市场花卉的拍卖采取了电子化的现代手段,蔬菜、水果的拍卖仍然通过手势等传统叫价方式,但依靠竞价来选择买主、形成价格的机制是一致的。
3.市场内部的管理。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市场内各个流通组织内的管理,包括各家批发商对拍卖员、理货员、价格分析人员等方面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各中间批发商的组织与管理。二是市场开办者对整个批发市场的组织管理。以东京大田中央批发市场为例,市场共有正式管理人员38名,外聘人员15人,对于一个占地600多亩、年成交额3354.42亿日元(1996年实绩)的大市场而言,其管理效率可见一斑。下面是东京大田中央批发市场的组织结构图:
┌总 务 系(4人)
┌ 市场管理课 ├设施管理系(9人)
│(课长1人)├设 备 系(3人)
│└电 气 系(4人)
市场总经理│
(1人) │
│┌农产品业务系(4人)
│
业务课
├农产品指导系(4人)
└(课长1人)├水 产 品 系(4人)
└花
卉
系(4人)
4.批发市场与生产者、农协的关系。批发市场是农业生产者实现其商品价值的重要场所。对于大多数农业生产者甚至农民合作组织来说,由于其经营规模和实力所限,都希望能够通过一条便捷、安全、经济的途径走向市场,实现从产品向商品的跨跃,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作为生产者解决了这一难题。通常情况下,生产者把产品无条件地委托给农协,农协将各组合员的产品进行集中、分等定级、加工包装以后,再委托给批发商进行拍卖。生产者、农协以及批发商之间的委托关系,建立在高度信赖的基础之上。从这个意义上看,批发商代表的是生产者以及农协的利益,批发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很大程度上为生产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批发市场里,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向批发商和中间批发商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占营业额0.25%的管理费,作为市场管理方面的费用开支和积累。同时,批发商接受生产者委托销售农产品,收取一定的销售手续费,不同产品的销售手续费比率不一样。在东京,批发商的销售手续费占批发交易金额的比率分别为:水产物5.5%、蔬菜8.5%、水果7 %、肉类3.5%、花卉9.5%。批发商手续费的比率全国基本上是一致的。
5.批发市场的价格形成和信息传递功能。批发市场是商品流通、价格形成、信息传递的中心。在商品流通的同时,价格形成、信息传递也在不断地进行。批发市场内通过拍卖形成的价格,成为同类商品价格的重要参数,影响到其他销售环节、销售渠道商品交易的进行。比如,有一些大型超市集团虽然不通过批发市场而直接从生产者手中进货,但他们的采购价格通常要以批发市场的价格作为参照依据。
就信息传递来说,在各大批发市场里,各地农协都设有办事处,将市场内的购销信息及时传递给生产者和农协内部。日本还设有“全国生鲜食品流通情报中心”,每天将来自全国各地重要批发市场的市场信息集中起来,提供给用户使用,从“收集——整理——公布给用户”的全部过程只需要3—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