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破冰路1.71万亿住房贷款_信贷资产证券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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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沸沸扬扬的猜测终于宣告结束了。3月22日,人民银行的网站上公布 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的消息。

在资产证券化课题上研究和探索多年的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成了最大赢家,分别 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银行。就两家银行的证券化资产额度 等问题,人民银行新闻处拒绝透露更多详情,但记者从央行和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 了解到,国开行、建行将分别拿出约100亿元和50亿元资产进行证券化试点。其中,建 行将其试点定为上海分行、福建分行和江苏分行。

高规格协调小组

3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10个部委组成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正 式成立。其他9个部委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家税 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据央行有关人士介绍,协调小组共有11人。小组组长由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担任,副 行长吴晓灵,财政部副部长李勇、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等是成员,除了央行作为牵头行 派出两名人员外,其他部委都只派出一名副部级干部进入小组。

来自人民银行的消息说,在3月21日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小组讨论并确定了议事规则 、试点工作启动后的任务及日程安排。小组被赋予的使命是,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 验,逐步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广奠定基础。

从某种角度而言,协调小组的成立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由理论探讨真正转化为实践 是一个关键。因为我国金融行业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 多个金融监管部门,究竟由谁来管,如何分工,如何协调,一度成为资产证券化向前推 进的一大障碍。

譬如,由于是商业银行做资产证券化,银监会责无旁贷;涉及到证券品种的公开发行 ,应由证监会来决定;资产证券化还有许多税务问题难以解决,必然要求助于国家税务 总局。此外,由于不同部门在资产证券化问题上的利益、动力不一,积极推动者和消极 反对者皆有。因而,市场上一度有“资产证券化方案在部委会签时遇阻”的传言。

资产证券化破冰

前述央行人士表示,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工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启动,至今已有10余年 时间,其间,有的银行不断上报、修改方案达五六次之多。而今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倚 赖于两个重要的因素:“一是2001年4月出台的《信托法》为资产证券化奠定了根本性 的法律基础,二是经过几年来反复的论证和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方案已经比较成熟 。”他说。

根据获批的方案,国开行和建行将在银行之外设立一个专门运作证券化业务的特设机 构(SPV),以便将证券化后的资产与银行的其他资产之间进行“风险隔离”。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的基本程序是,按照信托的原理,从住房抵押贷款中拿出资 产拨入SPV,然后设立相对独立的信托帐户,再发行信贷收益凭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流通。“收益凭证只面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美国实行资产证券化30多年来,也都只 面向机构投资者。”上述人士说。

债券的收益率与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之间并无太多空间,银行在转移资产的同时, 也将绝大部分收益转让出去了。但这些信贷资产在后期的回收、管理方面,还必须依托 于银行的力量,并为此支付给银行一定数额的佣金,而这才是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利润空 间。

与银行的贷款利率相比,佣金显然比较微薄。那么,银行为何还要孜孜以求呢?

前述央行人士解释,信贷资产证券化实际上是风险资产管理的一种工具。通过资产证 券化,银行随时可把手上的资产卖出去或者留在手上,便于随时调整资产负债表上的资 产结构,把握风险总量。因为,出售信贷资产的同时,也就把风险转移给投资者了。这 也正是监管部门力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用心所在。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1月,建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到3485亿元,加上公积 金住房贷款则近4800亿元。全国住房抵押贷款存量已经超过了1.71万亿元,银行业正处 于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一旦出现较大面积的风险,势必影响一些银行正在进行的 股份制改革,甚至造成更大的金融风险。

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国开行和建行的方案都把证券化后的资产置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之外,从而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即使资产发生问题,也不会波 及到银行身上。此前,建行的方案之所以屡次未能通过,主要原因就是建行所设计的模 式将证券化后的资产仍然放在表内。

此外,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住房贷款对资金的长期占用,资金已经趋紧。如果能开 展资产证券化,一些管理能力较强的小银行就可以利用有限的资金进行循环运作,用10 0亿的资金撬动起几百亿、上千亿的贷款,从而获取可观的管理佣金。

一直以来,由于没有证券化的专门法规,资产证券化都深受法律、会计处理、税收等 方面的问题所困扰。譬如,证券化过程中涉及双重征税,需要税收政策予以解决;SPV 与现行法律《公司法》、《破产法》和《民法通则》相冲突。

央行人士表示,资产证券化启动试点工作并不意味着这些问题都已得到妥善解决,协 调小组的任务就是逐步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其提供配套政策。

他还透露,由央行、银监会共同起草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框架——《商 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已经完成,不久以后就会公布。

民间资本参建迁曹铁路铁道部称此举意义非凡

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8家中国企业6日在北京签订投资协议书,共同投资建设迁曹铁路 项目。迁曹铁路由中国煤炭运输专线——大秦铁路迁安接轨,连通曹妃甸港和京唐港两 大港口,建成后,可以达到接卸煤炭1.3亿吨,将成为大秦线煤炭疏运的一条重要铁路 通道。

铁道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张建平说,迁曹铁路虽然不长,但是是铁路吸引社会、民间 资本投向铁路建设的重要项目。这一项目的合作成功,对于构建铁路多元投资主体、拓 宽多种筹资渠道、形成多样融资方式的投融资体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京),2005.4.7

安监总局每吨煤提安全费10元赞成死亡赔偿20万

国家安监总局成立后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 会上介绍说,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一些经济政策或正准备采取一些经济政策,来加大对煤 矿隐患的治理,对每吨煤提取2至10元钱的安全隐患治理费用。他同时透露,安监总局 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安全保证金制度,开矿者必须预先交一定数量的安全保证金给政府。

李毅中赞成一些省份制定的煤矿事故每位遇难者赔偿标准不低于20万元的做法。李毅 中说,在《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条例里都标明了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的责任,但是没 有写明具体的赔偿标准。“加大赔偿额度,就是要加大事故成本,让那些矿主和经营者 感到这样的赔偿负担不起,不如拿出钱来加强安全隐患的治理,以从源头上遏制事故。 ”

摘自《京华时报》(京),2005.4.6

券商分类监管将全面推开三四类年底划定

一直为业界所关注的券商分类监管,近期有望向纵深方向推进。除已推出一类公司(即 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试点证券公司)以外,近期将推出第二类公司,即合规发展类或合 规正常类公司。所谓合规发展类或合规正常类公司,即符合监管的一般条件和最低的要 求,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这类公司可通过申请,再经专家评审,获得他们正 常的业务发展空间。

在第二类公司评定之后,监管部门还可能在今年年底推出第三、第四类公司。这类公 司被定义为:在规范经营方面、风险控制等方面有一些问题,但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整 改达到合规类或创新类标准的公司。这类公司达标后可开展相应的业务,达不到标准或 风险越来越大、出现了更严重的风险,将被监管部门实行紧急处置措施。

摘自《羊城晚报》(广州),2005.4.6

纽约油价涨至58美元

4日,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原油期货价格在电子交易时段大幅上扬。NYMEX5月原油 期货价格最高触及58.28美元/桶,该价格刷新了4月1日创下的57.7美元/桶的历史。在 近月合约创出历史纪录的同时,NYMEX原油期货远期合约已经突破60美元/桶,其中8月 合约期价最高触及60.02美元/桶,9月合约期价最高达60.05美元/桶。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沪),2005.4.5

央行支持券商发行融资券

人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说,央行支持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债 券发行将采用注册发行制,前提是充分披露发行条件。吴晓灵说,发行额度的依据是公 司的资产负债,以及公司自己申请了多少额度。她说,央行是通过申请额度与资产负债 比例上的考量来确定发行额度的,只要不突破发行额度的申请,央行一般都会准许。

摘自《广州日报》,2005.4.5

沪深300指数8日诞生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的沪深300指数将于4月8日正式发布,首 批样本股包括深发展等300只股票。沪深300指数简称“沪深300”,指数代码为沪市000 300,深市399300。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

据了解,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 份股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

摘自《广州日报》,2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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