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BOT投资模式研究_投资论文

反向BOT投资模式研究_投资论文

逆向BOT投资方式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方式论文,BOT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世界各国的公用设施投资理论和实践都在不断发展创新。在我国,一方面公用设施的建设势头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迅猛,另一方面资金的匮乏也显而易见。参照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闯出我国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路子,对于加速国民经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在这种背景下,逆向BOT投资方式(简称逆向BOT)便应运而生,成为投资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探讨方向。

一、逆向BOT投资方式的要点

所谓逆向BOT是相对于BOT投资方式(简称BOT)而言的。BOT的要点是:民间投资者在政府特许下先行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如水电供应项目、交通项目、工厂等(Build),建成后经营一段时间(Operate),在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后,将公用设施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Transfer)。BOT的主要目的在于以民间投资补充政府投资的不足。逆向BOT整个过程恰好与BOT相反,其要点是:政府先行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经营一段时间后,在一定条件下(如已有稳定利润)以适当价格将该公用设施项目转让给民间投资者继续经营。政府一次性收回较多资金后,用于其它公用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实现快速滚动式发展。

二、逆向BOT的意义

1、能扩大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规模,加快建设的速度。

逆向BOT使政府很快就能收回项目建设资金,再去搞新的投资项目,借民间资本之力缓解公用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紧张局面,短时间内就能建成较多公用设施项目。

2、有利于发挥政府的前导作用。

从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看,民间投资者在投资项目可行性调研方面,往往属于弱势群体;对国家政策(包括对某些行业和项目的优惠鼓励政策及对某些行业和项目的设限控制政策)往往不太熟悉;对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往往不够准确;民间资本的集中和联合往往很困难,难以搞成大中型项目;由民间资本进行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往往不太容易(如项目的立项审批、征用土地、拆迁安置、项目建设与区域发展规划的衔接等);如果从国际金融机构融资,有的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只限于各国政府,有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对象虽然包括民间团体,但附有较苛刻的条件。在这些方面,政府具备很大的优越性,让政府做前导工作,能为民间投资起到向导和开路的作用,逆向BOT能够较好地适用中国当前的国情。

3、盘活现有资产,实现优化组合。

有些闲置的、经营不善的、不能成龙配套的、非关键的、政府管不过来的公用设施项目可以转让、变现为政府手头的资金。同时合理的转让机制,使各类资产都能到达真正需要它并能发挥最大效益的人手中,使呆滞的资产活起来,有利于发挥民间投资者在经营管理上的优势。由民间资本对公用设施进行经营管理往往能发挥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和潜在能量,产生较好的效益。

4、拓宽民间投资渠道,降低民间投资风险。

在银行存款利率一降再降的情况下,我国城乡居民银行存款(本外币合计)现已达十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疏通民间投资渠道(如使用逆向BOT),成为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在转让正式实行时,公用设施项目已建成了,避开了建设期的风险(如不可抗力、工程造价变动、建设工期滞后和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要求等),为民间资本提供了相当程度的安全保证。

5、培养高质量的民间企业家和优秀的民营企业

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呼唤出现质量更高的、数量更多的民间企业家群体。较多的民营公用设施投入营运,为大批民间企业家提供了活动舞台,使更多民间企业家脱颖而出,成为民间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活动空间的增大为企业的成长提供了条件,有利于民间企业做强做大。

此外逆向BOT还有增加民间就业、扩大国家税源的功效。

三、逆向BOT的难点所在

1、观念要有所更新。

逆向BOT要求投资观念从单纯依赖政府进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改变为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一起上,做到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

2、法律、政策、体制要跟上。

逆向BOT要求对民间投资给予鼓励。要保护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在增加国民生产总值、扩大就业、出口创汇等方面的贡献作用是相同的,理应使民间资本在税收、融资、原材料和水电供应、雇用员工诸方面都享有与国有资本相同的待遇。

3、对政府的判断力是一大考验。

哪些项目效益大?哪些项目效益小?能否以可接受的条件从国际上融资搞建设?什么时候项目可以开工?实际工期有多长?哪些项目可以顺利地转让出去?哪些难以转让?这是逆向BOT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判断准确,满盘皆活;判断不准,预期效果就要打折扣。

4、公用设施项目转让价格应公平合理。

转让价格过低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民间投资者资金压力过小,也不利于其全力以赴改善经营。转让价格过高会加重民间资本负担,打击民间投资者的参与热情,政府资金压力过小,也不利于其全力以赴压低工程建设中不合理成本。对现有资产的估价和对未来的收益看法不同,会造成在转让价格方面的分歧,可以考虑主要由资本市场的供求平衡结合其它因素来决定转让价格。

5、资本的集中与联合仍有困难。

由于政府先行建设公用设施项目,故在建设期间无须民间资本的集中与联合。但在向民间投资者转让公用设施项目时,这个问题就会凸显出来,虽然在此时风险的减小使资本的集中与联合相对容易了,但仍有相当难度,应适度扶持民间投资公司、投资基金等。

四、逆向BOT前景展望

当前的情况是:我国公用设施普遍处于大发展的初期,需求迫切而旺盛;政府在公用设施建设方面,寻求民间资本的支持;我国民间资本十分充沛,大量资本寻求安全的投资渠道;采用逆向BOT对民间投资者而言,风险一般较小,对大部分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政府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强化;民间投资者素质不断提高;国际资本到中国投资的欲望高涨,成为政府建设公用设施的重要筹资来源,同时也成为已建成的公用设施项目潜在的受让者;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这些都是支持逆向BOT发展的有利因素,尽管还存在一些难点,逆向BOT应是一种有广阔前景的投资方式。

五、逆向BOT的推广

1、逆向BTO投资方式。

与BTO投资方式(简称BTO)相反。BTO是指建设(Build)、转让(Transfer)、经营(Operate),即BOT的后两项秩序调了个,民间投资者建设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转让给政府,政府支付建设费用后,取得项目所有权,再租给民间投资者经营一定年限。逆向BTO方式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立即转让给民间投资者,民间投资者支付建设费后,取得项目所有权,再租给政府经营一定年限(也可由政府与民间合营一定年限,以便让民间投资者逐步熟悉项目的经营管理)。此形式多用于政府急需发展资金,且对项目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而民间资本具有强大资金实力,但在经营管理上是新手的情形。

2、逆向ROT投资形式。

与ROT投资形式(简称ROT)相反。ROT意思是重整(Renovate)、经营(Operate)、转让(Transfer),即民间投资者在获政府特许基础上,对老化陈旧公用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然后进行经营,于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后,将项目设施转让给政府。逆向ROT是指政府对老化陈旧公用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经营一段时间后转让给民间投资者。这是逆向BOT适用于改造陈旧过时的公用设施项目的变体。

3、逆向BLT投资形式。

与BLT投资形式(简称BLT)相反。BLT是指民间投资者获特许后投资公用设施项目建设(Build),项目建成后,以一定租金出租给政府(Lease),由政府经营一段时间,民间资本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后,将项目资产转让给政府(Transfer)。逆向BLT是指政府投资公用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以一定租金出租给民间投资者,由民间投资者经营一段时间后,政府以合理价格将项目转让给民间投资者。这一方式与融资租赁很类似,只是民间投资者所租赁的客体不是大型设备,而是公用设施。此形式多用于政府有强大资金实力却无暇顾及众多项目的经营管理,而民间投资者有强大经营管理能力资金却相对不足的情形。

六、结束语

逆向BOT及其推广形式是虽复杂但有效的项目投资方式,尽管还有一些方面有待完善,但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帮助弥补当前公用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并协助扭转经营管理落后的局面是完全可以期待的。随着投资理论和实践的逐步完善,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也必将以更加迅猛的速度、更加宏伟的规模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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