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道德精神_市场经济论文

论社会主义道德精神_市场经济论文

论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义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是社会主义义利观的重要内容,它与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一并构成社会主义义利观的二维基元。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坚持并弘扬社会主义道义精神,对于发展我们的各项事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道义精神的本质特征

道义是道德准则和公平正义的合称,是社会道德体系中最能反映道德主旨和根本要求的道德义理和道德律令的化身。每一个社会的道德首先并且总是通过道义精神表现出来,在道义的旗帜下获得自己的现实存在。道义源于人的道德关系和道德需要,同时又以自己所特有的规约与激励功能扩充并丰富着人的道德关系,满足、提升并再造着人的道德需要。人类的道德进化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即是道义精神的发展史。道义的发展同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在作用于历史的同时又积淀为历史的精神,产生着自己的道义性问题。人类历史上的道义不可避免地具有自己的相对性和偏狭性并在后来的发展中总有一部分要转化为非道义性。只有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才真正第一次充分实现了自己的道义性,并将道义的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

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根源于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本身,是社会主义本质及其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所孕育和所呼唤的伦理精神。从其本质上看,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是社会主义根本价值目标的凝聚和内化,确证或表征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基本性质。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无疑是一种最合乎道义也最讲究道义并使道义获得真正实现的社会制度。从来就没有一种社会制度象社会主义那种置重道义和真诚的践行道义,社会主义使道义从一种人性的呼唤变为一种社会化的现实,从抽象的宣说转化为一种具体的实践,从少部分人的认同发展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识。从其特征上讲,社会主义道义精神作为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有机构成,同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密切相关,它在认同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同时,亦对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作必要的提升,含有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置重各种利益并使其和谐与共的特点。

就社会主义道义精神的生成基础来看,它是建立在义利统一的基础之上并以义利并重为特征的。社会主义不同于其他诸种社会形态的地方在于它消灭了各利益集体或集团的利益对抗,因此它无需用道义精神来认可某一阶级的利益而贬损其他阶级的利益,无需把某一阶级的利益视为合道义的而把其他阶级的利益视为非道义或反道义的,无需把道义置于功利的对抗性之中或通过义利关系的紧张斗争获得自己的存在。如果说封建主义义利观是以重义轻利、贵义贱利为其基本特征的,那么资本主义的义利观的基本特征则是重利轻义、崇利贬义。封建主义的义利观和资本主义的义利观虽然各不相同,但就其割裂义利关系、将义利关系对立或对抗来说则是相通的。从对道义精神的置重来讲似乎封建主义比资本主义更讲道义,但细究起来则未必如此。因为,割裂义利关系并不一定能够凸显道义的价值。真正的道义总是同功利联在一起并以维护正当的功利、促进正当功利的实现为其使命的。离开功利的道义或不同功利相关的道义是不存在的。封建主义义利观与资本主义义利观因其割裂义利关系从而消解了真正的道义精神,它们使人成为一种片面的人,使社会成为畸型的社会。无论是封建主义的义利观还是资本主义的义利观,都是一种把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以及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割裂开来的单向度的价值观,似乎社会的进步必须以个人的牺牲作为代价,个人的发展必须以损害社会为前提,或者说人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必须以精神生活的贫乏为条件,精神生活的享受必须以物质生活的困苦为基础。可见,封建主义的义利观和资本主义的义利观的价值导向必然是人我己群利益的对抗,或者是忽视个人利益的整体主义或者是敌视整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它们在实践上必然造成“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或“人对人像狼一样”的状态,使社会范围内的道义精神成为泡影。

就道义精神的作用方式来看,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不同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道义精神的地方,在于它是通过利益关系的价值认可和社会协调获得自己的效用和动能的。社会主义道义精神置重的不是某一部分人或某些集团的利益,而是全社会成员的利益和整个社会利益。注重从整个社会来考察和关注每一个人及其集团的利益,强调利益的社会性和社会分配,凸显社会整合利益的效能和社会创造利益的优势,是社会主义道义精神起作用的重要方式。如果说封建主义置重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或特权,资本主义置重资产阶级的利益或享受,二者本质上都是少数人或剥削阶级利益的代表或化身,所具有的道义性十分有限,那么社会主义所置重的恰恰是全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并视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为自己的社会利益,实现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封建社会作为一个社会本质上是建立在封建主义的基础上的,社会受制于封建主义并为封建主义服务,因此社会本身具有自己的偏私性或狭隘性。封建主义社会利益关系的对抗性使得少数人利益的满足必然以大多数人利益的受挫或牺牲为前提。资本主义社会同封建主义一样,社会以资本的运营或周转为核心,资本的价值高于并决定社会的价值。资本本身根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利益的对抗与冲突之中,它以剥削劳动为前提或建立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之上。资产阶级利益的满足不仅建立在无产阶级利益的受挫或不发展上,而且也同资产阶级内部个人与个人的斗争厮杀或你死我活的利益对抗密切相关。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的利益关系都是对抗的,一部分人利益的满足必然以另一部分人利益的牺牲或不发展为代价,“一将功成万骨枯”,“一家欢乐几家愁”,一部分人的发展建立在绝大多数人的不发展的基础之上,社会充满着它的不道德性或不道义性。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人类历史上不把某一阶级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当做利益来追求的社会制度,也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从置重社会或社会整体的角度来设置自己道义精神的社会制度,并把所有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都当做是自己的社会利益的社会制度。

就道义精神的道义性上讲,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根本不同于封建主义的道义精神和资本主义的道义精神的地方在于,它不仅具有伦理适用范围的普遍性而且具有伦理主体真正的平等性。封建主义的道义精神或资本主义的道义精神总是同偏私性和不平等性相连,它是一部分人的福音却也是另一部分人的灾难,其道义性包含了不道德性的因素,同时它即便是在所维护或所辩护的阶级利益的内部也具有种种不平等性或不公平性,森严的等级或货币的占有量决定着道义认可的程度。社会主义既非建立在等级特权的基础之上,亦非建立在金钱万能的基础之上,它把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及其利益视作自己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因此在对人的态度上,没有高低上下之分,也没有亲疏厚薄之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个人利益的满足不需要通过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集团利益的方式来实现,相反同他人利益的增长和社会集体利益的满足密不可分。个人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不仅是个人之为个人所需要的,而且也是他人和社会所需要的,也许看似个人利益的利益实际上完全有可能成为他人利益的增长点和社会集体利益的契合点。同时,他人利益或社会集体利益对我来说不仅不是外在的或非我的,而且正是我之为我的个人利益所内涵和所要求的。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现实地包含有我之为我的个人利益,并构成我之为我的个人利益增长的起点或基础,为我的个人利益的全面实现提供条件或促进我个人利益的合理化实现。社会主义的这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结构,使得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不需要通过利益的分立从而以一部分人的牺牲为代价去成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在社会的利益格局和利益结构中造成一种无法弥合的失衡,将一部分人的利益视为道义而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视为非道义的欲利。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其特点表现在不以利益的分立来凸显或拓展道义而是以利益的整合来强化或高扬道义,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不是建筑在利益结构的失衡和利益体系的对立的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筑在利益关系的和谐和利益结构的优化的基础之上的。由此而论,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超越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对立,超越了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对立,它既不拿利己主义去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去反对利己主义,既不拿个人主义去反对整体主义,也不拿整体主义去反对个人主义。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所要求的是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以和谐互利为基本特征的利益机制或

利益整合机制。当代中国的改革实践及其经济建设所呼唤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恰恰是一种融合利己与利他、利我与利群并使人我己群利益和谐发展共同繁荣的精神和原则,是一种公正地对待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利益兼顾和利益协调的原则或精神。这种伦理原则或道德精神即是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

二、社会主义道义精神的具体内涵

具体来说,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强调社会各利益主体利益的整合与兼顾并以此为根本性的道义。依据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均是社会主义利益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利益体系内在地包含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人民利益、他人利益和我的个人利益,任何一个部分利益的失却或伤害都意味着社会整体利益的减损,因此那种把社会整体利益仅仅视作国家利益的观点无疑是片面的。社会整体利益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人民利益和他人利益、我的个人利益等的有机统一。他人利益、我的个人利益都是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于社会整体利益之外或同社会整体利益不相关的非社会利益或纯个人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人民利益也绝不是反个人或非我的纯整体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道义认可的绝不仅仅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利益,它同时还理直气壮地认同他人的个人利益和我的个人利益。正当的个人利益不仅是人民利益的组成因素,而且还是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活性基元,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正当的个人利益,也就没有健全的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时也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利益。我的个人利益和他人的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具有一定的人民性,同人民利益密切相关,而且具有一定的集体性,与集体利益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其次,社会主义道义精神强调公正平等地对待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每一种利益的存在,只要不是同其他利益发生冲突和以其他利益的损害作为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正当的,就应当受到重视和保护。公正平等地对待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本质上是各利益主体的互相尊重和公平对待。所谓公平对待,一是立足于社会整体即公的视野,二是强调在公的基础上的平等对待,这就要求每一利益主体都要超越自己的利益上升到社会利益结构或体系的水平上,将自己的利益同其他诸种利益结合起来,以公正公平公道或正义的观点态度对待自己的利益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既公正公平地对待自己的利益,也公正公平地对待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社会主义的公正原则和公平原则是适用于全社会并指向所有利益主体的,因而是对所有利益主体的要求。我作为利益主体无疑应当合理地追求个人利益,在谋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公正地对待他人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他人、集体、国家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过程中亦应当讲究公平和合理,包含着公正地对待我的个人利益的因素。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所置重的公正与合理,不是以利益主体现有利益的大小轻重或广狭多寡为其立论的根据的,并不必然地认为包容的人数越多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越公正和合理,恰恰相反它是以诸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兼顾为其立论的根据的,每一种利益不管大小径重,只要着眼于利益的协调与兼顾,有助于实现自身的利益和促进并发展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就是公正和合理的。

再次,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强调用合乎道义的方法或手段去追求并发展各自的利益。道义是道和义的统一,道是社会所认可或大家所公认的行为准则,义则是人们依循道的原则所达到的行为适度或正当,道和义合起来联用,含有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的双重意蕴,既强调动机的纯正和意向的端正,又强调行为的适度与手段的合理,含有把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因素。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首先置重价值合理性,强调行为准则或道德原则的合理性,认为作为利益主体的人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和讲究人道,按人道的要求与规范来约束自己的利益欲望,实现自己利益的合理化;同时,社会主义道义精神也十分置重工具合理性,强调用合乎道德的方式追求利益,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以平等互助的方法去谋求自我利益的实现,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增长。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或者说“君子财以义取”。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是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的有机统一,是目的善与手段善的相互结合。目的善强调道的价值,肯定道本身即是人们行为的目的,具有内在性和至上性。目的善的确立,要求把利的追求置于道的宰制与规约之下,实现利的追求的道德化。手段善强调义的价值,肯定义本身即是人们谋利的最佳手段或工具,具有外在性和正当性。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兼具目的善与手段善,既是人们行为的目的亦是人们行为的手段,既是内在化目的化的道德价值,亦是外在化手段化的道德价值。用合乎道义的方式去追求利益,在当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即是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以质取胜和按章行事等等。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诚实是义,守法是义,重质是义,公平更是义。借助于诚实、公平、信用、质量去谋取的利益即是合理合法的,是正当或合乎道义的利益。

第四,社会主义道义精神集公道与人道、公平与正义于一身。如果说公道置重的是道德原则的普遍性和社会性,那么人道置重的则是道德原则和合意性和人文性;如果说前者体现的是合规律性,那么后者体现的则是合目的性。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既讲公道,强调道德原则的普遍必然性,肯定道德原则适用于一切利益主体或个人;也讲人道,强调道德原则的具体适应性,认为道德原则的适用最终还是为了人,人的存在及其发展具有最终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必须把公道与人道统一起来。在推行公道的过程中注重人道的特殊要求,在讲求人道的基础上注重公道的普遍要求。公道与人道类似于德国哲学家康德“绝对命令”体系中所讲的第一第二律令亦即“普遍必然律”和“人是目的律”,“普遍必然律”强调道德准则的普遍必然性和适用范围的普遍性或大公性,强调人人在道德准则面前的平等性和服从道德准则的必要性,凸显出道德准则的公正无私;“人是目的律”强调道德准则的为人性和人在道德面前的主体性,人就其主体来说是一个理性的存在和具有绝对目的的存在,因此一切道德准则或义务的要求之所以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不是基于其他任何目的,完全是为了自身和以人为最高的绝对的目的。以人为最高的绝对的目的,既是人道的内在要求,也是理性的绝对命令。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将公道和人道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也就实现了理性的普遍必然律与人是目的律的有机结合,超越了康德仅仅将其视为绝对命令的律则的局限。不仅如此,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从公道与人道有机统一的认识出发,主张把公平与正义辩证地结合起来。公平作为一种分配的正义强调规则的一致和从全社会的角度合理地分配,烘托的是一种普遍的理性精神;正义作为一种合理的道德律则强调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和使规则更具有人性,彰显的是一种合目的性的道德精神。普遍的理性精神必须与合目的性的道德精神相结合,从而造成公平的正义和正义的公平,真正体现出道义精神的道义水平。所谓道义精神的道义水平是指作为理想和应当意义上的道义精神在实践或现实的层面上所造成的道义状况和所展示的道义性。社会主义的道义精神由于实现了公道与人道、公平与正义的有机统一,故而能够很好地达到其应有的道德水平,充分地展示出自身的道义性。

三、社会主义道义精神的现实功用

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是社会主义伦理观念体系的核心和根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是要唤起人们的道义心或道义感,使人们在现实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确立起道义的权威和价值,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和生活的信条。

就社会主义道义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而言,也许可以说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内在要求的,同时亦将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道义精神作用于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形成着市场经济的动力生产力,激发出一种合理谋利的市场活力。道义精神作用于市场资源的配置,凸显出合理配置和优化配置的意义与价值,建立着资源配置意义上的和谐和最优化结构,并使人力资本始终处于资源配置的主体化状态和主动性状态。道义精神作用于市场运行机制,强化着公平竞争、正当取利的价值评价,为市场机制的有序化运行提供着经济伦理的动因。道义精神作用于市场关系,必然使利益的交换关系富有人文或人情味,使物的关系同人的关系相贯通,造成“买卖不成仁义在”的伦理效应。总之,道义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市场经济的监护神。没有道义精神或失却道义精神的市场经济必然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生故障,使市场经济不成其为市场经济或严重扭曲以至畸形。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由平等和公正在纯粹市场经济的形态下很难自为地满足或自发地产生,它必须要借助于道义的力量在道义精神的规约指导下形成。市场经济所追求的利润和效益,也不可能单向度地实现,它只有在为道义所认可的质量观念、信誉观念和买卖公平观念的指导下才能真正地实现,敲诈勒索、坑蒙拐骗之类的反道义行为是绝对不可能实现利润的持续增长或合理化实现的。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深沉地呼唤道义,而且已经走到不遵循道义就不能更好地前进的时代。社会主义道义精神不仅仅只是一种纯精神的道义,它已经并将继续转化为一种物质财富,一种能够使财富产生财富的财富,一种使财富不具有消极影响或负面效应的真正财富。此所谓“仁义未尝不利”也。道义既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且也是一种物质的力量,它完全可化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成为一种有目的性的经济实践或经济活动。亦如公平从某种意义上即是一种效率一样,道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即是一种功利。道义即功利说明了道义的功利性和道义本身对社会和个人的价值。明末清初时期著名的思想家王夫之说得好:“立人之道曰义,生人这用曰利。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由此可知,“义之必利,而利之非可以利”。他还说:“义足以用,则利足以和。和也者合也,言离义而不得有利也。”以利为利,未尝能够得到真正的利,相反以义为利则能够得到真正的利。因此为了得到真正的不包含害的利就必须讲究和道循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从其内在特质上是讲必然是一种要求道义并离不开道义的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有主体有精神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因而也应该是一种道义型的经济。道义型的经济强调经济的发展必须以道义为指导并遵循道义的准则、按照道义的要求来从事经济活动,尤如日本实业家涩泽荣一所说的“论语加算盘”,或则说是一种义利合一型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道义型的经济不仅不同于历史上的道德主义经济或伦理化经济,而且也不同于改革前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它之重视道义性并不意味着忽视法律和经济规律,相反它强调法律和经济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合道义性,认为依法从事经济活动和按经济规律办事同社会主义道义精神恰恰是相一致的,因此社会主义道义精神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经济观念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弘扬社会主义道义精神只会有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和健全,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道义型的经济体制,必然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考虑道义的要素,并把建立合道义化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准则视为健全的市场经济的有机构成;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主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讲究社会效益,在开展市场竞争的同时讲求协作,在先富起来的基础上置重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道义性的经济体制拓展出来的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或“君子财以义取”的伦理价值观,是一种“既要钱又要脸”、既要功利又要道义的市场经济精神和市场经济伦理。

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正处在跨世纪的关键时刻,改革开放也已进入最关键的攻坚阶段,时代和历史理性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提出不重视道义精神就无法完成时代重托和历史使命的课题。只要我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义精神,真诚地践履社会主义道义精神,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我们中华民族就一定会拥有光辉灿烂的前景和未来!

标签:;  ;  ;  ;  ;  ;  ;  ;  ;  

论社会主义道德精神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